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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西周敬天保民与天下王有的政治思想
周族活动于西北黄土高原,从属于商。周文王时积极从事“翦商”经营,文王死,子武王继位,于公元前1027年联合友邦,共同灭商,建立了周朝。
周朝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分封制和宗法制有机结合以拱卫周天子。这为政治与伦理合一提供了依据和现实基础。
西周的生产关系既有奴隶制,又有封建制。在各级领主贵族及其国家奴役了一批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奴隶。当时的单身奴隶称为“人鬲”“鬲”或“讯”“丑”等,还有成家的奴隶,称“臣”者,以“家”计数。上一级贵族时常把奴隶赏给他的下一级贵族。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奴隶名为“百工”。西周各种主要手工业如冶铜,制造骨器、玉器,纺织等,都是使用奴隶劳动。除了上面说的那种奴隶以外,还有另一种比奴隶地位高的“民”,当时又称“庶民”或“庶人”。他们居住在原来“村社”的残余组织中,各级贵族利用原来“村社”组织,编为劳动的集体,使他们从事农业的集体劳动。他们身份比奴隶高,主人不能加以买卖和任意屠杀。他们有家室,还有一些工具和家畜等财产。但是他们的人身受到严格的束缚,不能自由迁徙。贵族可以把他们随同土田分封给臣下。他们的地位处于农奴状态。
周以“小邦”打败“大邦”商,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现象,历史上称之为顺天应人的“革命”。正是这场“革命”培育出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鼻祖——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