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结识新朋友
在赫比·布克拜因德的理解中,女孩的概念是一分为二的。
他认为女孩子虽然也属于人类,但级别低,是上帝拙劣的创造。她们玩愚蠢的游戏,嗓音尖细刺耳。她们爱傻笑,又假装正经。她们永远在策划阴谋,对付正常的人类(十一岁的男孩子们)。她们穿得稀奇古怪,性格狡猾。对这帮动不动就尖叫的家伙,他总是嗤之以鼻。
但生活有其神秘的一面,上帝时常会送来一个杰作,闯入赫比的眼帘。由于她具有长头发、穿裙子、尖嗓子等外貌上的特征,所以只能被归入女孩这一类别。不过她和普通的女孩有天壤之别,犹如太阳和一根小蜡烛的差距。像这样的天使,每年只出现一个,比如二年级的罗莎琳德·萨尔诺夫,她一头黑发,脸上挂着明媚的笑容;四年级的赛迪·本茨,她总爱穿一件波浪形的白色衣裙;五年级的玛德琳·科斯蒂根,她一头金发,能像男孩子那样投球。还有两个女孩,曾经跟他是邻居,后来先后搬了家,住到布朗克斯区的其他地方,每搬走一个女孩,他就心如死灰一次。
神圣的光环也能罩住普通的女孩。上奥格雷迪小姐的课时,玛德琳·科斯蒂根与赫比同桌了两个月,他觉得她跟班上其他叽叽喳喳的女孩没什么两样。一天下午,两人都由于迟到受到留堂处分。争抢橡皮擦时,赫比的胸中突然奏响一曲恢宏的乐章,暮色苍茫,映在科斯蒂根身上,反射出悦目的光辉,你瞧,他变成了她的奴隶。当然,魔力也会失效,赛迪·本茨就是一个例子,她从神坛上跌落,变成赫比瞧不起的普通女孩。世易时移,这些天使相继淡出赫比的视线。戴安娜·弗农取代了玛德琳·科斯蒂根,成为这一列金灿灿的名字中头一个成年女性。
赫比从没见过这个小女孩。她在礼堂大门的另一侧,背对着他,坐在楼梯上安静地嚼着三明治。头发的颜色和戈尔金太太一样,也是火红的,所以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赫比的心就激动得怦怦直跳。他忍不住仔细端详她,觉得她完美极了,与之前他认识的天使们不相上下。她穿一条浆洗得整整齐齐的褶裙,配一件镶灰皮领的红色上衣,脚上一双崭新的漆皮鞋擦得锃亮。她的膝盖和双手都很干净,一头卷发梳得整整齐齐。这些都衬托出她的可爱娇媚,与尖嗓子的女孩们不一样。赫比正浮想联翩,小女孩恰好转过脑袋,跟他打了个照面。她惊讶地瞪大一双灰色的眼睛。没得说,她立刻入选了赫比的追求者名单。
但赫比不能表现出来,他装作不知道她的存在。他望着窗外,仿佛楼下的女生操场正在发生一件异乎寻常的大事,叫人兴奋,难以自持。他也说不清是什么事,但是激动得用手掌扇着脸蛋,摇头晃脑,嘴里大声叫喊:“哎呀!天哪!这种事儿还从来没见过!”(喊到这里时,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场景,仿佛看到一位女老师躺在血泊中,她从屋顶跳下去,摔得脑浆迸裂。)他跑过礼堂的侧廊,从另一扇窗户往下张望,然后又返回侧廊,走出礼堂那扇皮面大门,惊讶地发现楼梯上坐着一位小女孩。她坐在那里,埋头读一本地理书,却拿倒了。原来,她一直在欣赏他表演的哑剧,直到发现他从大门里走出来,才随手抓起一本书。
看到她,赫比装出吃惊的样子,像是大白天遇到了一头独角兽。然后,他恢复常态,板着脸问:“你在这儿干吗?”
“谁想知道?”小女孩把书搁在一旁。
“我,我想知道。”
“‘我’是谁?”
“我就是我。”赫比用手指着带三颗银星的黄袖章。
“哼!垃圾帮。”小姑娘说。她转过身,从一个亮锃锃的新饭盒里拿出一个苹果,满不在乎地大嚼起来。她扬起眉毛,凝视着窗外明媚的阳光。
“那你跟我下去,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走一趟。”赫比气势汹汹地说。
朱利叶斯·高斯先生是校长。他是一位肥头大耳的绅士,只有举行特殊集会时,孩子们才能见到他。每逢集会,校长总要用低沉的音调,像唱歌一样吟诵一篇赞美诗,然后再发表一些谁都听不懂的长篇演讲,内容与乔治·华盛顿和美国相关,再结合让人恶心的娘兮兮的动作。在孩子们眼中,除了故事书里描绘的妖魔鬼怪,校长是最可怕的。老师们也深有同感,有几个老师的看法跟孩子们不谋而合。
“不准吃。”赫比说,“你是在和班长说话。”
红头发有些发怵,她放下苹果,但仍然嘴硬:“你不能把我弄到下面去。”(提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大家总爱用“下面”这个词,也许因为那里和地狱有类似之处。)
“我不能?”赫比说,“怎么不能?我是公益队的队长,每周四,今天刚好就是周四,我都要到高斯先生那儿去,向他汇报我的工作。我想叫谁陪我去,谁就得去!你当然可以不去——没错,你试试看。你不会想去第二次,但你可以试一试。”
这番话,除了赫比是队长以外,其余都是编造的谎话。他想也没想,就胡吹了一通,如果细细推敲,就会发现破绽,但他说得有鼻子有眼,连自己都深信不疑。
“好吧,”小姑娘说,“就算你把我带下去,他也不会把我怎么样,因为我已经报名参加他的夏令营了。”
“他的夏令营?”说这话时,赫比不小心用了升调,露了馅儿。
“对,他办的夏令营,吹牛大王!”小姑娘挖苦道,“我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马尼托夏令营,在柏克夏。你可以试试看,把报名参加夏令营的人带下去见他。他会把你从垃圾帮揪出来的。”
“他不会。”
“他会。”
“他不会,”赫比说,“因为我也要去夏令营。”
这显然是随口编造的谎言,连容易受骗的小女孩也瞧出了破绽。“你撒谎。”她反驳道。
“你是说你在撒谎吧!”赫比的话缺乏逻辑,却很符合辩论艺术的要领。
女孩子掉进设下的陷阱,努力为自己开脱:“我要去夏令营,不信赌十美分。”
“我也要去,不信赌一美元。”赫比说。
“你才不会去呢,赌十美元。”
“你才不会呢!赌一千美元。”
“赌一百万。”
“赌十亿。”
小女孩一时想不起来更大的数目是多少,只好挖苦他:“你上哪儿去找十亿美元?”
“上你找一百万美元的地方。”赫比反唇相讥。
“我可以找我爸爸要一百万美元。”红头发说。赫比步步紧逼,让她有些招架不住,不由得烦躁起来,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有这个能耐。“我爸爸是布朗克斯区最大的律师。”
“那算什么。”赫比说,“我爸爸有全美国最大的制冰厂。”
(他爸爸是布朗克斯一家小型制冰厂的经理。)
“我爸爸比你爸爸有钱。”
“我爸爸能把你爸爸像蛋卷冰激凌一样买下来。”
“不可能。”女孩子火冒三丈。
“我爸爸的制冰厂请的一位律师比你爸爸更有名。”赫比飞快地在记忆中搜寻父母的谈话内容,“我爸爸的律师叫路易·格拉斯。”
小女孩发出一声胜利的欢呼。“哈哈,吹牛大王!”她高兴地蹦起来,连跳一两步舞步,“我爸爸就是路易·格拉斯。”
这一拳打得赫比措手不及。他的王牌已经用光,一时编不出新的招数展开反攻,只好硬着头皮说:“他不是。”
“他就是!”小姑娘大喊一声,两眼放光,“瞧瞧,你不是机灵鬼吗,我的名字就写在书上呀——露西·格拉斯。”
赫比悻悻地瞥了一眼她递过来的笔记本,上面果然有歪歪斜斜的几个大字——“露西·马约里·格拉斯,六年级下学期三班”。
“你早该告诉我的,”他大模大样地说,“既然你是路易·格拉斯的女儿,你想在这儿待多久就待多久。你是六年级下学期三班的?我是七年级下学期一班的。光荣榜上的第一名。”
“我得了第三名。”露西说。她终于对这位高年级生、班长和心理成熟的巨人表达出应有的崇敬之情。
气氛一缓和,他们反倒沉默下来,意识到两人是在窄小的楼道里单独相处。窗户紧闭,窗外隐约传来女孩们在操场上愉快嬉戏的喧闹声。赫比和露西下意识地转过身去,瞧了一会儿这群乱冲乱窜、活蹦乱跳的小小的身影。
“我说,你在这儿干啥?”男孩终于开口问道,觉得自己的舌头有些打结,说起话来不利索。
“我是女生治安队的,”露西·格拉斯说,“午餐时间,我负责看管这里的楼梯间。”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红袖章,往胳膊上套。见她笨手笨脚的样子,赫比殷勤地上前帮忙,对方则回了他一个羞怯的微笑。此时此刻,赫比的脑子里盘旋着一个疑问,既然露西的爸爸是自己爸爸聘请的律师,那么她和他算是一家人,这样的话,选她当女朋友会不会不合适呢?他的姐姐和表姐没有一个是温柔可人的,或者说,他家的女人们都大大咧咧的。红头发像一团摇曳的火焰,忽明忽暗。两人再次陷入沉默,一起望着窗外的院子。赫比感觉舌根发紧,难以开口,而红发女孩头顶却仍然跟刚才一样光芒四射。他终于发觉,这个女孩的确有魅力,足以抵消他俩是一家人的不利因素。
“好了,我得去巡逻了。”他突然说道,“再见。”
“再见。”小姑娘说,皱起塌鼻子,鼓起红红的腮帮,冲他咧嘴一笑。赫比离开楼梯间,走进走廊时,她在他身后喊道:“今年夏天,你真的会去马尼托夏令营吗?”
男孩转过身,目光越过鼻尖,瞅了她一眼。老师遇到学生提出愚蠢的问题时,就爱摆出这副傲慢的架势。但他的个子比女孩高不了多少,很难摆好姿势,只好拼命地把脑袋往后仰,目光顺着鼻梁向下斜视,总算取得了一些效果。
“到时候就知道了。”他威严地沉默片刻,回了一句,然后迈着大步离开门厅。
因为赫比的缘故,莫迪默·戈尔金太太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孩子们回来上课后,她有事离开教室几分钟,返回时,发现她最信任的班长正站在讲台上,背诵一首叫《乡村铁匠之歌》的打油诗,还惟妙惟肖地模仿她的语调。“胳——膊上鼓鼓囊囊的肌——肉,”他说,“结——实得像铁——打的一样。”为了惩罚这种渎职行为,她命令赫比搬到女生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禁止他发言。不过,他还是违反了两次禁令,当老师提出问题,全班都鸦雀无声时,他忍不住喊过两嗓子,给出正确答案。这让老师更下不来台,脸色越来越难看。第二次听到他念出答案时,老师挖苦地说:“你今天下午真是聪明得很呀,布克拜因德先生!”
她犯了个大错。赫比瞅准机会,从座位跳起来,反唇相讥道:“还不是为了庆祝你的婚事,戈尔金太太!”话音未落,教室里又是一片欢腾,老师涨红了脸,气呼呼地站在台上,拿手捶打讲台,尖叫着“安静!安静!”。她警告赫比,要是嘴里再蹦出一个字,就把他揪到高斯先生的办公室去。但一切都太晚了。他机智的应答惹得老师恼羞成怒,看来胜负已定,赫比是今天的赢家。
下午放学时,全班同学列队走出教室,来到院子。队伍解散后,大家立刻把赫比围在中间,女生咯咯地笑,冲他叫嚷,男生拍他的背,和他握手,一个劲儿地说:“这小子真了不起。”每个人都清楚,他肯定是被“迷恋”冲昏了头,孩子们都熟悉这种病。本校有名的伦尼·克里格也跑来称赞赫比,说了句“干得好,胖仔”,四周顿时传来一片喝彩声。他成了学校的红人,甚至担任垒球开局的投手,虽然扔得不够远,观众们也能原谅。
有个丑女孩,胖脸蛋,一头白色的直发,叫雪莉·施瓦茨,暗地里喜欢赫比,但自打低年级开始,她就从别的男生那里得知,自己这份爱注定要深埋心底。她用崇拜的眼神望着心目中的英雄。打完几局垒球后,他离开球场,她决定跟他一起回家,看有没有机会跟他搭话。他收拾课本,她在一旁徘徊。他走出校园,她就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但是她惊讶地发现,赫比没有往她熟悉的家的方向走,而是转身从老师的出入口进了学校。爱情让人变得大胆——她知道,放学以后这个地方无人值守,于是尾随赫比进了学校。
五分钟后,她返回院子,脸色煞白,浑身打战。听完她的讲述,七年级下学期一班的同学们都摇着脑袋,啧啧称奇。雪莉目睹了赫比的壮举:没人叫他去见校长,他也没跟谁透露为什么要采取愚蠢的自杀行为。他径直朝校长的私人领地走去。要知道,高斯先生的房门,连老师都不敢敲,他们面见校长时,一般是借道外面的办公室。但赫比勇敢地敲响这扇门,里面有人用低沉的嗓音应了一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