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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政府会计核算基础
我们都知道会计核算的基础有两种:一种是权责发生制;另一种是收付实现制。每种核算基础应该怎样核算呢?政府会计主体的核算应采用哪种呢?
1.4.1 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是指以货币资金实际收付的时间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一种核算基础。
收付实现制要求,凡是在本期内收到的款项和支出的款项,不论是否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进行会计核算。通俗地说,就是发生经济事项时收到钱就确认收入,付出钱就确认支出,如果没有货币资金的收付,就不确认。
1.4.2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在收入和费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进行确认。
凡是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均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核算。
比如一次性支付了本月起半年的房租6000元,如果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这6000元不是都由本月负担,本月只负担1000元,那么本月就只能确认1000元的费用;如果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本月付出货币资金6000元,那么就直接确认6000元的费用,不管它是哪期负担的。
政府会计的记账基础是指在会计处理时,以何种标准确认、计量、报告会计要素。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我国实行适度分离的双体系政府会计,即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其中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政府会计所进行的会计核算实行的是双基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