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
圣明统帅中的万世楷模当属“兵圣”孙子,其代表作便是简短的战略宝典《孙子兵法》。人们对此书的作者了解甚少,甚至不知道是否只有一个作者。据传,他是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国春秋末期辅佐东部吴国国君的一位将领,但迄今尚未发现那个时代有关他的记载。《孙子兵法》似乎是在战国时期撰写或至少汇编而成的。当时,中国的中央政权已经土崩瓦解,一批各自实力有限的诸侯国借机群起争雄。随着时间推移,实际战例不断被补充进这本兵书之中,使其重要性大增。这个时期还涌现出其他一些中国军事经典著作,但都无法超越孙子的兵法。
孙子的影响力在于他对基本战略方法的认识和把握。受道家思想影响,《孙子兵法》同时涵盖了治国方略和战争艺术。如同其他古代文献一样,此书看起来言辞古雅、引证晦涩,但基本主题不失清晰。书中提到,战争的最高境界不是“百战百胜”,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最伟大的战略家必须是一个诡诈大师,用兵讲求最高效率,“避实而击虚”。挫败敌人的战略意图(或称“伐谋”)才是“上兵”。稍逊一筹的是“伐交”,再次是“伐兵”,最下之策是攻打敌人的城池。
在孙子的公式化格言中,诡诈的精髓简单说来,就是出其不意,即有能力却装作没有能力,积极备战却装作消极避战,欲攻打近处却装作攻打远处,攻打远处却装作攻打近处(“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要想做到这些,就需要布阵周密、军纪井然。例如,对敌示怯的前提是自己必须骁勇善战。在知己的同时,还要知彼。敌方将领如果暴躁易怒,就可以轻易折损他的锐气(“怒而挠之”);如果偏激冲动,就可以用轻侮之计激怒他,使其失去理智(“忿速可侮”);如果骄傲自负,就可以通过哄骗使其产生盲目的优越感,从而放松警惕。按照孙子的观点,统兵将领的致命弱点是轻率鲁莽、胆小懦弱、急躁易怒、自矜声名以及优柔姑息。
能真正发挥作用的是对敌情的预先掌握(“先知”)。要预先了解敌情,不可求神问鬼,也不可根据相似现象进行类比推测,不可用日月星辰运行的位置去验证,一定要从熟悉敌情的人那里获得(“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凭借这种素质,可以掌握敌军的部署情况、部队特点和将领个性。敌人内部的政治关系也可以成为算计的目标。有时可以在敌国君臣之间制造分裂,有时也可以挑拨敌国与其盟友的关系,使它们相互猜疑而彼此疏远,这样就能让它们中计(“亲而离之”)。
对东亚地区的军事统帅们来说,孙子堪称典范。他对中国共产党领袖毛泽东的军事著作的影响尤为明显。据说,拿破仑也曾研究过法国耶稣会士翻译的《孙子兵法》。虽然其英译本直到二十世纪早期才出现,但一经问世便受到人们的重视,被视为军事智慧的源泉,甚至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上升为商业制胜法宝。此书的兵法最擅长应对各种复杂斗争,在这些斗争中,对垒态势往往晦暗不明,各方结盟和敌对关系又总是变化不定。
《孙子兵法》没有提供唯一的制胜之道,它承认虽然避免作战是最佳选项,但有时作战也是逼不得已。孙子在书中描述的不过是些相对简单的冲突,在这些冲突中,大胆无畏的行动就会让敌人不知所措、陷入混乱。而一个潜在的弱点,比如在下达作战任务时不说明其中意图(“犯之以事,勿告以言”),同样可以成为力量之源。任何类似的解释在今天看来都晦涩难解,而且在军事理论发生巨变的情况下似乎已显过时;然而,如果孙子当年给出具体战术策略上的建议,那么这本书现在恐怕不会有人瞧得上。相反,孙子教给学生们的“只是一些关于考虑问题的特定提示,至于解决问题的办法或途径,则必须自己去寻找”。
孙子的用兵方法被单方运用时效果最好:如果对阵双方将领都在研读孙子兵法,其中的诡诈之术可能不会取得什么效果,双方也可能会懵懵懂懂地爆发一场意外冲突。人们对于诈计往往会有多重理解,就像避免交战可以被理解为示敌以虚。在面对一支力量强大、阵容严整的敌军时,智力游戏也只能做到这一步。如果对阵双方都想尽力避免正面冲突,那么胜利将属于能够避免持久战,并且最终将敌人逼入绝境、负隅顽抗或缴械投降的一方。总而言之,如果不想把部下搞得晕头转向,一个统帅在智谋上能够运用的诡秘和机巧,和他的对手一样有限。归根结底,孙子的价值并不在于他找到了一个适用于所有场合的取胜秘诀,而在于他提出了一种理想的特定战略思维模式,其凭借的是智取对手,而非暴力征服。
弗朗索瓦·于连(François Jullien)通过论证《孙子兵法》所代表的中国战争艺术与中国语言艺术之间的相似之处,发展出了一套耐人寻味的思考方法。他认为,在战争中不愿卷入高风险的、可能有害的直接对抗的心理,在言语交锋中同样存在,后者具有相似的间接性和含蓄性。委婉和微妙的表达方式都具有隐晦和难以捉摸的特点,基本等同于军队所运用的躲避和袭扰战术。只要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或者一味辩护而给对方以反驳的口实,就能在论战中保持主动,即使这可能导致一场无休止的“操纵游戏”。在演讲中采用间接表达方式和在战斗中采取迂回战术,都会产生同样的问题:当双方使用相同的伎俩时,争斗就会遥遥无期,很难收场。
于连提到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雅典人。在雅典人看来,坚决果断的行动更具优势,能够让战争和辩论尽快结束,以免因持久对抗而损失惨重、一蹶不振。战争以实实在在的战斗为基础而直接展开,军队排成密集的方阵向前推进,以确保对敌人形成最大的压力,谁拥有实力和勇气,谁就能获得胜利。军队将领们虽然通晓诈敌之术并深谙出奇制胜的道理,但他们不愿在躲避和袭扰的游戏中浪费时间。同样,雅典人在辩论中也是直来直去。无论在剧场、法庭还是议会,演讲者都会在限定的时间内直接、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供对手当场辩驳。因此,辩论和打仗一样,都讲究速战速决。在这些论战中,双方就像修昔底德所说的那样,“各持论据激烈交锋”,最后胜负则由诸如陪审团或选民这样的第三方评判。
这是一个有趣的对比,也许论战方式反映出某种广泛而持久的文化偏好,这种偏好影响了人们对冲突的态度。维克托·戴维斯·汉森(Victor Davis Hanson)认为延续至今的西方战争模式开启于古典时期,古希腊人严重偏爱“决定性”战斗的说法正由此得出。这一观点颇有争议。反对者基于对古希腊战争及其后续历史的分析,质疑上述理论的权威性。比阿特丽斯·霍伊泽尔(Beatrice Heuser)强调,到拿破仑战争之前,西方军事思想中至少有一个极具说服力的分支是主张避免恶战的。“没有几个人认为仗是非打不可的,也没人平白无故地盼着打仗。”昆图斯·费边·马克西穆斯(Quintus Fabius Maximus)是“费边战略”的创造者。最初,由于在汉尼拔麾下势如破竹的迦太基军队面前显得懦弱怯战,他一度被嘲讽为“拖延者”。但到公元前216年(原文误作前17年)罗马军队于坎尼战役惨败之后,他的军事智慧得到了承认。在那之后的大约13年里,罗马人始终不与敌人正面交锋,而是不断袭扰汉尼拔的补给线,直到他最终认输并撤出意大利。
在整个中世纪,最负盛名的古罗马军事论著是韦格蒂乌斯的《论军事》(De Re Militari)。当时,人们仍然认为所有重要的战争教训都包含在古典著作中。中世纪同样面临着资源、交通和地理条件方面的限制,所以战争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后勤补给,一支攻击部队如果不会四处搜刮和掠夺,就会陷入困境。《论军事》中的相关段落写道,打仗是“最后的非常手段”,只有在考虑了所有其他计划并尝试了应急办法之后,才能走这一步。如果失败的可能性过大,就应该避免作战。最好是运用“计谋和手腕”,尽可能从细微之处搞垮敌人,从而令其不敢轻举妄动。韦格蒂乌斯以类似于孙子的措辞表达了自己的偏好,即断敌粮草比贴身肉搏更容易迫使敌人投降(“饥饿比刀剑更加可怕”),并谈到“要打败敌人,采用切断军需、制造惊扰和攻击要害的办法(即通过迂回战术)比在战场上硬碰硬更有效”。关于中世纪战争是否真的如此反对正面作战,学者们一直都在争论。克利福德·罗杰斯(Clifford Rogers)认为,将领们更愿意主动求战,至少在己方处于攻势的时候。不过,他并没有一口咬定决战是战争的主导模式。
拜占庭帝国皇帝莫里斯(Maurice)在七世纪初所著的《将军之学》(Strategikon)一书也持相似观点:“用欺骗、突袭或者饥荒来伤损敌人是上策,千万不要被诱入一场激战,打仗展现出来的更多是运气而不是勇气。”为了表明还有另一种观点,霍伊泽尔引用了罗昂公爵亨利(Henri,Duke of Rohan)在欧洲三十年战争期间的相关论述。后者认为,“对敌人发起进攻是最光荣和最重要的战争行为”,但遗憾的是,当时的战争“更多是在学习狐狸而不是狮子……更依赖围困而不是战斗”。不过霍伊泽尔随后指出,亨利并没有见过真正的战斗,那些经历过战争的人发表议论时往往会更加谨慎。萨克森伯爵莫里斯(Maurice de Saxe)是十八世纪早期的法国军队统帅,他认为最好能够避免激烈战斗:
没有什么比这个办法更能让敌人陷入窘境,也没有什么能让事情向更好的方向发展。频繁的小规模军事行动可以消耗敌人,直到他不得不躲开你。
在不得不战的情况下,派军队不时突袭敌人、破坏敌人经济和瓦解敌人士气,可以成为另一种战术选择。最重要的是,在探讨成功的原因时,比如就英法百年战争而言,“政治因素往往比军事因素更重要”,即使由天才战略家指挥作战并在赢得一场激烈的战斗之后。就像法国试图鼓动苏格兰扰乱英格兰的后方一样,英格兰在战争中也充分利用了自己在法国各地的盟友。
从“百年战争”这个带着怀旧味道的标签可以看出,冲突可能会经历几个不同的阶段,但所有战役都缺乏决断性,因为根本性的争端永远都不会完全化解。从这个角度来讲,战斗在当时的作用和后来人们对它的理解往往大相径庭。在1415年的阿金库尔战役中,亨利五世率领英军大败法军,这是百年战争中最著名的战役之一。在谈到其背后的战略考虑时,扬·威廉·霍尼格(Jan Willem Honig)极力主张从当时复杂的交战传统和惯例入手来审视这场战役。在这些传统和惯例中,围困、扣押人质、提出政治要求甚至实施大规模屠杀,都有各自的战争价值。冲突双方对打仗都很谨慎,似乎既求战又怯战,而且在决战之前都会精心设计作战方案。霍尼格认为,所有这一切都是战斗带给人们的“形而上的神秘感”在作怪,它反映出一种战争观,即让上帝裁决,而战斗和神判同样重要。当其他所有争端解决方式都用尽时,就会出现这样的心理。
战争的结果成了一场较为缓和的竞争,因为双方都对上帝这位最高法官的裁决充满敬畏。这种敬畏,以及任何优秀的中世纪基督徒对其事业正义性和信仰坚定性的怀疑,促使人们发展出一套用于约束武力对抗规模和限度的传统规则,并加以遵循。
这意味着战争可以沿着相对可预知的道路发展,以顾全脸面的方式避免打仗是可行的。尽管不能确定对手究竟会恪守规则,还是会为满足私利而行动,但共同的行为模式仍然对冲突和战略产生了影响。打仗虽有风险,但它也有特殊作用,偶尔可以充当解决争端的手段。它是一种契约,一种就谁是胜者以及何谓胜利达成共识的方式。它要求各方接受这样的安排:既然无法和平解决纷争,那这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打仗是一次“军备冒险”(chance of arms),是一种两相情愿的暴力,从中会产生一个胜者。战斗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即一天之内在一个确定的战场上进行(黎明打响,黄昏收兵)。在这个范围内,它们难免血腥、残忍,但至少会打出个结果,不会让战火蔓延到国家的其他地方。胜利的最低要求是在这一天结束之前取得对战场的控制权,打跑敌人。只有双方承认胜负已分,一场战斗才具有决定性意义。这并非源于骑士风范或者有限战略概念的自我克制,而是一种法则。战争被视为一场有法律效力的赌博。正是因为风险如此之多、运气如此重要,它才被如此谨慎地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