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 第十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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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按迹以求性情”的历史追溯

论《郑笺》“按迹以求性情”,最早出于北宋著名文人李清臣语。南宋章如愚《群书考索》云:

郑氏训诗之失。郑氏之学,长于礼而深于经制,至于训诗,乃以经制言之。夫诗,性情也。礼制,迹也。彼以礼训诗,是按迹以求性情也。此其所以繁塞而多失者欤。《绿衣》之诗,郑以为“褖”。“不谏亦入”,郑以为入于宗庙。《狼跋》状周公安闲自得于讒疑之中,故有“公孙硕肤,赤舄几几”之句,而郑谓之“公逊”。《庭燎》见宣王有怠政之渐,而郑以为设鸡人之官。诸类此者,不可悉举,岂可谓之知诗邪!淇水文。[1]

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亦引之,云:

郑之释繁塞而多失。郑学长于《礼》,以《礼》训《诗》,是案迹而议性情也。“绿衣”,以为禒;“不谏亦入”,以为入宗庙;“庭燎”,以为不设鸡人之官,此类不可悉举[2]

清人胡承珙《毛诗后笺》解说《绿衣》一诗时亦简引之:

篇名《绿衣》,从毛为是。此与《内司服》“绿”误为“褖”者不同。郑学深于《三礼》,往往以《礼》笺《诗》,所谓“按迹而议性情”者,以此。[3]

胡培翚《研六室文钞》中亦引及胡承珙的话而稍有变化,云:

郑学长于征实短于会虚。前人谓其“按迹而语性情”者以此。[4]

亦有对这句话提出反对意见的,如清周中孚《郑堂读书记》云:

(王应麟)至采及李氏说,诋《郑笺》繁塞,而其失愈多。“郑长礼学,以礼训诗,是按迹而议性情”,如此妄说,取之奚为?其于本原之地,未曾究通,则博雅乃皮毛耳。盖南宋道学方炽,无人能读古书,厚斋亦限于时风众势,一齐众咻,遂至茫无定见[5]

此种反对,亦只是捍卫门户之言:对于批评《郑笺》之观点一概驳斥,而未具体说明为什么“按迹而议性情”不对。

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自宋至清认为郑玄解《诗》是“按迹以求性情”者大有人在。与古人相比,今人亦有持类似观点者。最有代表性的如洪湛侯先生《诗经学史》中说:“徒事礼仪、礼制之烦琐考证,忽略诗篇之文学感兴,舍本逐末,自不可取;然而诗中涉及之名物制度,不循《礼》而无法索解者,则仍须读《礼》沟通,自不得视习《礼》为余事。”[6]认为《诗》中涉及名物制度,郑玄以礼解《诗》是必不可少的;但以礼笺《诗》却又忽略了《诗》的文学性。

不过,也有部分学者逐渐注意到《郑笺》不仅仅是“案迹”而已,亦有阐发《诗》中情感之处。如汪祚民《〈诗经〉文学阐释史(先秦——隋唐)》[7]、沈薇薇《郑玄〈诗经〉学研究》[8]、李世萍《郑玄〈毛诗笺〉研究》[9]都有相关论述,并对《郑笺》阐发情感的方式加以总结。但这些文章或是举例性质的说明,或是从文学角度进行的探究,或未深入考察郑玄阐发情感的特点,而仅是面上的概括。所以本文将在全面考察《诗经》所有诗篇的基础上,探究《郑笺》阐发《诗经》中情感的方式,讨论《郑笺》阐发情感的特点,并对自宋以来有广泛影响的“按迹以求性情”的说法加以驳斥。下面且从郑氏对《诗经》中情感的阐发谈起。

[1] (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别集卷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本,1986年3月,第938册,第768页。

[2]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三,(清)翁元圻等注,栾保群、田松青、吕宗力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38页。又其《汉艺文志考证》亦引之而稍略(张三夕、杨毅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52页)。清儒朱彝尊《经义考》亦略载李清臣语。(《点校补正经义考》,冯晓庭、陈恒嵩、侯美珍点校,文哲所筹备处,1997年,第3册,第789页。)

[3] (清)胡承珙《毛诗后笺》,郭全芝校点、贺友龄审订,黄山书社,1999年,第142页。

[4] (清)胡培翚《胡培翚集》,黄智明点校,蒋秋华校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5年,第291页。

[5] (清)周中孚《郑堂读书记(附补逸)》卷三二,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581页。

[6] 洪湛侯《诗经学史》,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538页。

[7] 汪祚民《〈诗经〉文学阐释史(先秦——隋唐)》,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

[8] 沈薇薇《郑玄〈诗经〉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

[9] 李世萍《郑玄〈毛诗笺〉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