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与中国廉洁政治建设研究报告(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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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破”不容易,“立”更艰难。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改革开放的历程,人们能够领略到中国共产党的“破”与“立”的哲学内涵及其所蕴含的大理性,即历史实践的理性与整体理性。把握“破”与“立”的关系,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先进政党的认识论,也是党从事执政实践的重要原则。处理好这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既关乎整体大业,也影响包括党的自身建设等重大事务的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这些都体现出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同样要处理好这个关系,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这个讲话的思想将“破”和“立”的认识论置于深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实践中来,对于研究探索如何反腐败的体制机制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既是“破”的过程,也是“立”的过程。各项纪律与规则的实施,就是要在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中牢固树立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所必须具备的先进、廉洁、服务与牺牲的精神,自觉践行党的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群众观、实践观,开拓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过程就是“立”的过程。如果在这些方面真正“立”起来,反腐败就具有了治本的成效。但是,真正将这些精神、这些原则在思想和灵魂中树立起来,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之事。在不断地强化党纪约束、规则自觉的实践中,必将伴随着艰难的破除私心杂念、放弃某些物质的与精神的利益、承受某些误解、担当诸多风险等充满“破”的精神的行为。必须有“破”的精神和行为,才能有“立”的存在空间。从历史实践的角度说,党的建章立制是“破”的结果,又是“立”的标志。因此,“破”和“立”这两篇文章实际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进程中,不断开拓进取和制度创新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