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成长的特点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而一个人由“生物人”成为“社会人”需要经历一个初步社会化过程。[1]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就在于,他们不仅正处于生理发育、心理发展的特殊阶段,而且还处于学习、内化适应社会所需知识、技能、规范等的初步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从一定意义上讲,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其目的就在于保障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未成年人能够顺利完成初步社会化,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指的是18周岁以下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这一群体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又可以细分为:新生儿(0—1个月)、乳儿(1周岁之内)、婴儿(1周岁—不满3周岁)、幼儿(3周岁—6、7周岁)、童年(6、7周岁—11、12周岁)、少年(11、12周岁—不满18周岁)。尽管在未成年人的各个年龄段,其生理、心理的表现及其特点各有所不同,但是其变化是连续并相互影响的,主要表现为:
(一)是一个多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
几个世纪前,人类就存在有关未成年人天性与教养的争论。以笛卡尔为代表的天性论者认为,人生来就具有“知识范畴”,遗传决定一切。这种生物学化的观点始终对哲学和心理学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从埃里克·H.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渐成说中,我们仍然能够看到这种观点的明显痕迹。经验论者则认为,经验和养育是未成年人发展的决定因素。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认为,婴儿的心灵生来是一块白板,在后天生活中接受各种各样的影响而成长。[2]
到了20世纪40年代,约翰·鲍尔拜等提出了天性与教养相互作用和交互影响的观点,从而为未成年人发展的研究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领域。他们认为:“既不是生物预置,也不是环境经验单独决定发展的进展、方向、终点和最后水平,而是这两种力量在发展过程中彼此影响,互相制约。”[3]一方面,婴儿生下来就具有一种可起作用的行为倾向,但是这种先天倾向会受其生存环境的制约,只有在后天教养条件下,遗传带来的天性才可能得以启动。另一方面,人的不同特性和行为受到先天或后天因素影响的程度也是不同的。例如,气质特性在较大程度上受生物因素的影响,早期分离焦虑会随环境和时间的演变而内化为性格特征。
每个个体的遗传特性并不仅仅是由父母和祖上几代所决定的,这可追溯到生命进化的整个生物进化链,人类的大脑中还保留着爬行动物、哺乳动物祖先的大脑残余——R复合物和边缘系统,[4]从而在一定条件下会展现出这些祖先给予人类的遗传共性。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除了天性和后天教养之外,影响未成年人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是社会文化传递。不同的种族、民族、社会经济状况、文化背景对未成年人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采用‘社会经济状况’(SES)方法,发现高SES家庭比低SES家庭拥有更多的环境刺激,前者比后者家庭的婴儿体验着更丰富的和高水平的与父母之间情绪和语言的相互交流。”“民族差异影响成人对子女发展的预期效果,其作用超过父母社会经济身份(SES)的影响。亦即在本民族中,即使是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父母也共同接受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因此,父母的本民族信仰是一种重要的施教与养育儿童的取向。”[5]
(二)是一个动态的延续过程
未成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其身心也不断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动态性特征:
首先,发展既有共性的规律,也会因年龄而异。例如,人生来具有的语言结构,不管婴儿的父母是巧舌的主持人还是口拙的普通人,也不管语言环境的好坏,在半岁前是不起作用的,这就是发展的共性。然而,半岁之后,语言结构作用的发挥就会因人、因年龄、因环境而异。
其次,发展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而且相邻两个阶段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前因后果关系。例如,“儿童心理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变化,就是一种临界点状态下非连续性突然变化的现象。”[6]又如,2—3岁婴儿先后在身体系统的生长与成熟、神经系统的发育成熟、言语能力的发展等八个方面实现转折以后,就从婴儿阶段过渡到幼儿阶段。
最后,发展过程的层次性。一个未成年人个体就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既与外界环境保持着密切的信息和能量交流的关系,体现了系统的开放性,又包含着诸如神经系统、言语、认知、情绪、心理、躯体等多个子系统,展示了系统的复杂性。各个子系统在各个层面的发展既是不同步的,也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婴儿在“1岁前,情绪的发展可能起主要的作用。1—2岁间是运动能力,继而是语言能力的发展起重要的作用;3岁后的一段时期,大约思维的发展最为重要,而4岁以后社会交往将提到发展的重要日程。”[7]
(三)具有空间连续性
我们在关注未成年人发展过程的时间连续性的同时,必须关注空间连续性。恩格斯指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8]人性中恶的成分(兽性),不论在什么地方都会有展现的倾向,只是在好的环境中被压抑而已。一旦条件成熟,这种恶的倾向就会暴露出来。所以,对于那些在家里或学校里表现不错的孩子,更要关注他们在其他地方的表现。
这种空间连续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某个区域、某个城市或某个社区,而是由于人类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应该体现在整个国家乃至全球。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之中,随着人、财、物、信息的流动加快,贫富差距拉大,文化冲突加剧,必然对形成一个普适的、适应未成年人发展要求的、具有空间连续性的大环境造成障碍。这种普适大环境就是美国心理学家海因兹·哈特曼所称的“日常期待着的环境”。“哈特曼认为:人类婴儿预先适应地出生于一个‘日常期待着的环境’这一说法,暗示了一个更为生物的同时又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公式。”“为了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在任何地方建立和保持‘日常可期待的’连续性,事实上已成为人类的生存问题。”[9]
(四)具有发展的特殊性[10]
“发展是一个在时间上延续的动力过程,是在生理和心理上相互作用的、在已发展基础上新质特性不断发生的过程中实现的。”[11]根据一个人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水平,我们通常将人的完整生命周期区分为婴儿、幼儿、儿童、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等不同阶段。虽然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会表现出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但是与其他发展阶段不同,青少年特别是14—18周岁少年的身心发展进入一个富有特点的嬗变期,身心发展和心理、行为协调呈现出以下特殊性:
1. 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存在失衡
进入青春期,未成年人随着生理发育加速,“意识到自己在人类两性中的地位和作用,‘自我’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有了强烈的独立意识,并有一种渴求自立,渴望得到成人待遇的尊重,渴望开始自己独特的人生愿望和冲动。”[12]生理发育虽是心理发展的基础,但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并因此导致处于青春期的少年更容易出现心理与行为问题。
首先,精力旺盛而精神容易空虚。一方面,伴随着骨骼肌肉的发达、第二性征的出现和神经系统的臻于完善,处于生理发育第二突变期的青少年在生理上趋于成熟,并表现出青少年独特的活力与力量。另一方面,青少年,特别是14—18周岁的少年,尚处于学习适应社会所需知识、技能、规范等的初步社会化阶段,或刚刚完成初步社会化走上社会,由于法律对就业年龄的限制,激烈竞争对能力的要求,以及青少年本处于一个“多梦”的年龄,兴趣游移,缺乏定力,如此等等,一旦失去或放弃“学习”这一“主业”,很容易成为无所事事、精神空虚的社会闲散人员。
其次,好动冒险而容易上当受骗。生理发育加速极大提升了青少年的力量感,好动成为他们精力充沛的表现和消耗能量的主要方式。随着活动空间的扩大,他们对新的事物仍会保持强烈的好奇心。不过,与儿童的好奇心不同,青少年还容易产生亲自“试一试”的强烈冒险心理。好奇心与冒险心理虽是人类获得新知识的动力源泉,但如果缺乏必要的辨别是非和控制的能力,则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再次,兴奋冲动而情绪容易失控。喜、怒、哀、乐等情绪体验,人皆有之。但是,随着肾上腺激素分泌的增加,青少年情绪体验呈现出兴奋性高、波动性大和情绪心境化等与成年人和儿童不同的特点。一方面,青少年情绪的敏感度高,激惹性低,容易因琐碎的小事而激动或愤怒。另一方面,青少年情绪的强度大,一旦因小事而产生强烈情绪,很容易进入激情或应激状态。[13]激情和应激虽也有积极的作用,但其消极作用不容忽视。处于这种情绪状态中的青少年容易出现理智下降、思维狭窄、控制能力减弱等状况,并导致违法犯罪的严重不良后果。[14]
最后,冲动强而内在自制力弱。伴随着第一性征和性机能的发育以及第二性征的出现,青少年的性欲开始萌芽,并同步产生性情感和性兴奋。由于心理的发展滞后于生理的发育,一方面,青少年易被激起并表现强烈的性冲动,在缺乏自我控制的情况下,容易引起性自慰,甚至性越轨。另一方面,处于性意识发展过程之中的青少年,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容易因“异性相吸,同性相斥”而产生愤怒、狭隘、自私等情绪,并可能“争风吃醋”。
2. 个体需要与现实可能存在矛盾
生理的发育和心理的发展极大地激起或加剧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的欲求,然而他们的地位、能力等又使其需要的满足常面临现实的矛盾。
首先,主观要求独立而客观依赖父母。进入少年期,少年希望自己早日长大成人,对父母的教育和管束不再“照单全收”,遇事要由自己做主的独立意识迅速发展,表现出特有的性格叛逆。与这种日益强烈的要求独立的主观意识不相协调,他们在客观上仍对成人存在着强烈的依赖。一方面,由于阅历不多、能力不够、社会资源不足等原因,他们日益增多的需要和面临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仍不得不依赖父母等成人的支持。另一方面,即使他们有能力自己去满足需要或应对面临的问题,他们的父母、祖父母等仍会把他们当成“孩子”,大小事情仍习惯于帮他们做主或应对。
其次,环境日趋复杂而选择能力不足。中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加剧转型的特殊时期,伴随着社会加剧变迁所带来的不良刺激和诱惑的增多,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多发,价值观念的多元,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日趋复杂,他们不仅能经常听到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评价意见,而且经常会面对来自老师、父母和其他成人对他们相互矛盾的要求,从而引发由信息选择困难、虚拟与现实冲突、教育与现实脱离等导致的同一性危机。[15]“在西方语言中,危机一词具有双重内涵,它一方面是指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危险和困境;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事物发展的转折点和新的可能性。”[16]异质性不断增强的社会虽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但是由于尚处于初步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他们思维的批判性不强,经验、阅历不足,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环境影响的能力不强,面对复杂环境引起的多样刺激,常常难以正确抉择,容易形成错误的社会化。
最后,需求趋同成人而现实限制趋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仅国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少年的发育年龄有所提前,而且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竞争的加剧、国民教育的发展,使少年进入社会的时间普遍推迟。另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媒介的发达,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使少年可以如成人一样方便地接触和了解到各种信息,他们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成人化的趋势。少年不仅懂得多了,而且想得多了,需求也多了,与这种变化不相适应的是他们依靠自己满足需求的能力和条件并未根本改变。基于对青少年的保护,法律对他们的身份过错行为的限制也不会放松,[17]由此导致的心理落差容易使他们成群抱团,漠视社会规则,在亚群体内追求所谓的“自我价值”。
(五)存在特殊的嬗变期
人的成长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同时又可以区分为具有不同成长特点的不同时期。就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成长有两个重要的嬗变期,影响着他们社会化的成败。
1. 生理断奶期
未成年人发展过程的非线性和层次性,决定了这种发展的动态性和复杂性,其中最有特点的是两大嬗变期中生理和心理的更新和发展。
第一嬗变期,从出生到断奶,生命体的营养摄入开始摆脱母亲。孩子出生前,胎儿生活在充满羊水的母亲子宫里,这种生存环境类似于人类的远祖生活的沼泽和海洋。这是一种回归,一种返祖。在胎儿的本能潜意识中,充满着对远祖生活乐趣的回味和享受。他不但可以得到其成长所需的足够的营养,而且在母亲的健康心理熏陶下留下足以影响其一生的“心理胎记”。母亲均匀的呼吸、有节律的心跳、平静的语气都会让胎儿潜意识地产生一种安全感。胎儿在出生的瞬间,潜意识里会意识到从一个充满乐趣和安宁的环境来到了一个陌生、嘈杂、充满危险的环境中,会感到恐惧和无所适从。所以,婴儿会用哭声来表达由潜意识引起的情绪。婴儿会凭着子宫中的感觉寻找所熟悉的体味、声音乃至心跳、呼吸,并很快会在母亲的身上得到满足。婴儿的本能又使其在母亲的奶汁中得到所渴望的营养,自然完成了营养汲取方式的更替。
虽然新生儿在母亲的怀中得到了满足,但是对这种不熟悉的环境始终充满着恐惧和不习惯。在随后的时间里,外界各种细微的刺激对婴儿幼小的心灵必然造成很大的影响。断奶之后,婴儿的营养摄入开始摆脱母亲,这是一次生理上的大嬗变,同时伴随着许多的心理变化,这些变化会压抑或沉积到潜意识层。
2. 心理嬗变期
到了14—15周岁,未成年人就会发生心理的大嬗变,开始从心理上要求摆脱父母。在这一阶段,他们“意识到自己在人类两性中的地位和作用,‘自我’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有了强烈的独立意识,并有一种渴求自立,渴望得到成人待遇的尊重,渴望开始自己独特的人生愿望和冲动。”[18]他们在生理、心理上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伴随着第二性征的萌发而产生的性冲动;
(2)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
(3)具有逆反心理;
(4)好奇心强;
(5)容易冲动,自控力弱;
(6)喜欢模仿。
从这些特征可以看出,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不同步,是这一时期未成年人的主要特点,也是他们容易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也正因如此,人们将这一时期称为未成年人成长的“危险期”。这一时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可能性的大小又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以前社会化的情况。以前社会化缺陷的存在或严重的程度将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在这一嬗变期的社会化情况,当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他们违法犯罪可能性的大小。二是这一时期社会化的情况。嬗变期的社会化是在以前社会化基础之上进行的,基础越好,后面的社会化就会越容易。但是,嬗变期的社会化过程更为重要,如果在这一时期能够处理好未成年人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的矛盾,那么不仅可以使他们平稳渡过“危险期”,而且可以削弱以前社会化缺陷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
(六)存在特殊的“蝴蝶效应”
人是一个复杂系统,而复杂系统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系统演化对初始条件的敏感性,即所谓的“蝴蝶效应”。未成年人在其成长的过程中,童年时的经历以及由此形成的心理作为一种文化潜意识隐藏在心灵深处。到了少年期乃至成人以后,这种潜意识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其思想和行为。
“精神分析学者以及心理病理学家在对精神病变的研究中一致发现,成人的精神病变和儿童时期的经历有关,也就是说,有其深刻的根源。这个根源起源于儿童时期。”[19]研究还表明:“自我理想更有意地受到童年这一特殊历史阶段所吸收的思想的束缚。”[20]“假如在人生的两个关键时刻,即婴儿期和青春期享受不到欢乐,这些人长大成人后,就容易嗜好暴力。”“孩子若得到充分的抚爱会使他们厌恶暴力行为,即使只得到一般抚爱的孩子,只要青春期的某些必要的活动没有受到大的压抑,成年后也会厌弃暴力行为。”[21]
这种“蝴蝶效应”在婴儿期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倾向。在0—1周岁的口腔期,婴儿通过嘴满足原欲的快感。过早断奶或严格按时喂奶,都会对婴儿的心理以及以后的人格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他们的某些行为就会固着在口腔期,诸如长期地过度喜爱吮手指,甚至过度嗜好吸烟等。[22]1—3周岁,就是所谓的“肛门期”。在这期间,父母会培养婴儿有意控制排便并去厕所的习惯,这种要求必然会与婴儿随意排便的生物冲动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也会在孩子的人格发展上留下烙印”[23]。
显然,父母的育儿理念和方法对婴儿的心理及其以后的人格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研究表明:“父母过度纵容婴儿的本我冲动,未能适当建立自我的约束,对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建立就会造成困难;如果父母对婴儿过度严格,经常施以训斥和惩罚,他们的自我受到伤害,动机被压抑,寡欢和抑郁的人格色调将是极为可能的。”[24]
但是,并非婴儿期的所有东西都会留下烙印。例如,婴儿的气质特性、情绪特性等可以预示其今后发展的某些倾向;而另一些特性,如早期语言声调、早期智能和某些社会行为并不预示这些方面以后的发展。
另外,即使早期的某些特征会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显现影响,也会在不同的年龄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早期的分离焦虑经历在婴儿长大后并不再以哭泣显示,而是在性格特征上注入感情淡漠或感情忽视特征;早期打人、抢夺他人玩具或饼干的婴儿,到青年期则以微妙的敌意显示出来。”[25]
再者,在婴儿期具有相似经历的人中,在少年和成人期,有些人会出现受早期经历影响的表现,而有些人则不会。
这些研究结果给我们的启迪是:婴儿期的某些经历、特性和心理,在一定条件下会使其少年乃至成人期的心理和行为产生“蝴蝶效应”。这是作为群体所遵循的一般规律。但是,就个体而言,由于遗传、社会文化传递和教养等方面的差异,这种效应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1] 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获得适应社会所需知识、技能、规范等的社会化是终身的任务。为此,社会化分为成人之前的初步社会化、成人以后的继续社会化以及错误社会化以后的再社会化。
[2] 参见孟昭兰:《婴儿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页。
[3] 同上书,第28页。
[4] 参见〔美〕卡尔·萨根:《宇宙》,周秋麟、吴依俤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3页。
[5] 孟昭兰:《婴儿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4、105页。
[6] 申继亮等:《当代儿童青少年心理学的进展》,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77页。
[7] 孟昭兰:《婴儿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104、105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04页。
[9] 〔德〕埃里克·H.埃里克森:《同一性:青少年与危机》,孙名之译,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页。
[10] 参见罗大华主编:《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46—250页。
[11] 孟昭兰:《婴儿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页。
[12] 张应杭:《人生哲学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13] 参见卢家楣主编:《青少年心理与辅导——理论和实践》,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66—69页。
[14] 参见罗大华主编:《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9页。
[15] 参见狄小华:《社会转型期的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防控》,载《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16] 刘放桐等:《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现当代走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
[17] 参见张鸿巍:《少年司法通论》(第二版),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97—199页。
[18] 张应杭:《人生哲学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19] 申继亮等:《当代儿童青少年心理学的进展》,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61页。
[20] 〔德〕埃里克·H.埃里克森:《同一性:青少年与危机》,孙名之译,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00页。
[21] 〔美〕卡尔·萨根:《宇宙》,周秋麟、吴依俤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36页。
[22] 参见孟昭兰:《婴儿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0页。
[23] 同上书,第39页。
[24] 同上书,第40页。
[25] 同上书,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