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庄子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1.论人生态度
庄子的教育观是与其人生观紧密联系在一切的。
(1)率性
“道法自然”。庄子对任何形式违背人本性的事情都持反对态度:他认为儒家的仁礼道德是在用温情脉脉的方式来一点点去除人的本真状态,而法家的残酷镇压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侵犯人的德行,伤害了人的圣灵,使人们失去了自然之态。因此,庄子提倡“率性”。率即遵循,性则为本性、自然。饥思食,渴思饮,寒思衣,劳思休,都是人的本性,率性就是自然,就是大道。任何违背本性之事,都是违背自然。违背自然的方式不仅不会让社会安定,还会使人心处于种种枷锁之中,得不到自由和解放。因此,庄子提倡“乘物以游心”[1],最大限度地顺应自然,把握事物的规律,才能获得心灵上的自由。
(2)无欲、无情与无己
无欲。道家开山鼻祖老子提倡以无欲的态度来处世。他认为自然的人性本是没有什么欲望的,因此社会安定和谐。而人心一旦为外物所动,则会引起贪欲、权欲、声色之欲、口腹之欲等等。这些欲望则是社会动乱和人生不寿的根源。因此,没有欲念便没有纷争,老子主张人们应该摒弃各种欲望,回到自然之态。回复无欲的状态对社会和人本身都有好处。老子以赤子为例,说一个精力十分充沛的人,如果因为伤心事日夜哭号,嗓子就会嘶哑;而一个心中没有欲念的儿童,即使昼夜啼哭也不会声音嘶哑。因此,摒弃欲望,人才能长寿,人心才能从尘世的种种桎梏中解脱出来,获得心灵上的自由。庄子受老子无欲思想的影响很大。他在《至乐》中说,世上的人们所尊崇看重的,是富有、高贵、长寿和善名;所爱好喜欢的,是身体的安适、丰盛的食品、漂亮的服饰、绚丽的色彩和动听的乐声;所认为低下的,是贫穷、卑微、短命和恶名;所痛苦烦恼的,是身体不能获得舒适安逸、口里不能获得美味佳肴、外形不能获得漂亮的服饰、眼睛不能看到绚丽的色彩、耳朵不能听到悦耳的乐声;假如得不到这些东西,就大为忧愁和担心,以上种种对待身形的做法实在是太愚蠢啊!庄子认为,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清静无为,回归自然本性。因此,摒弃人的欲望,是回归自然的一大前提。
无情。庄子所谓的无情,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薄情寡义,冷若冰霜。他所言的“无情”主要有两种意思。第一种,摒弃了各种世俗的欲望而达到清新寡欲的状态。庄子说:“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即是说,不因为外物所引起的喜爱或憎恶的感情来伤害自己的身体,遵循自然,不违背本性。在庄子看来,如果心“有隙”,便会为外物所动,产生各种喜怒哀乐之情和各种欲望,由原来的追求饱足到后来的追求饕餮盛宴;由原来的追求繁殖到后来的追求美色;由原来的追求自在生活到后来追求名利……这样一来,人离其自然本性愈来愈远,不仅会损伤人的身体,还会使人心充满了贪欲和不满足,更会使社会因此而混乱。第二种,人不仅要对外物看淡,还要对人情看淡,甚至把生死看淡,这样就不会有狂喜、愤怒、忧伤和嫉妒,人才能活得旷达。如庄子之妻死,他箕踞而坐,鼓盆而歌。但这种旷达之状也是经历了痛彻心扉的号哭之后而释然的。总之,不因为外物而心生杂乱的欲望,也不因人情而产生杂乱的感情,做到超然于物外,超然于人生。庄子“无情”的第二层意思,更加贴近于一种气定神闲的状态。庄子认为,不为外物所动的状态是“定”,即精神的安定,这是圣人追求的一种状态。精神定而身体康。庄子用一个例子来证明,说在行驶得很快的马车上,醉酒的人和清醒的人坠车,其后果是不一样的。醉酒的人会摔伤,但不会摔死,而清醒的人则会摔死。这种说法在现代医学上得到了证实。因为醉酒对乘车和坠车都没有了知觉,因此即使在坠落的过程中也没有意识,按庄子的说法,“神”没有慌,现代医学上讲由于处于无意识的状态,身体处于放松,骨骼的应急机制就会起到足够的作用,因此,醉酒坠车的人不会被摔死。而清醒的人由于被惊吓而慌了神,身体就会紧张,会造成更大的伤害甚至死亡。庄子进而指出,醉酒者的“神全”得自于酒,是不自觉的、偶然的,而圣人却得自于对天道的把握,能够时时事事处于“全”“无隙”的状态,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惊吓、烦扰、挑拨、引诱他的了。这种无情的状态,与后世范仲淹所说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强调要看穿看淡世间的一切,层层洗涤心中的垢尘,一步步获得内心的安定和大自由。
无己。庄子认为,世界的本源即是大道。人和其他万物一样,都是自然的造物,都无法抗拒自然的规律,本应该虚静而空明,寂静而无为,无悲无喜。但现实的人却会经常感觉痛苦和不自由,也就是“有待”。造成这种结果,是由于人失去了本性,进而违背了大道所致。当人与万物融为一体的时候,是最本质最自然的状态,但是一旦产生了完整的心智活动,就会产生“己”的观念,就会不自觉地将自己与万物区别开来,由于个体之不同,观念标准也不同,因此以“己”之标准看待万物,就会产生高低贵贱的观念,就会产生贪欲和物欲,以“己”之标准看待人情和社会,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人就会脱离本真,被外物所惑,进而感觉痛苦和不自由,社会也因此纷乱不堪。最好的境界就是“无己”。他在逍遥游中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2]。这里的无己,即是要求人们彻底摆脱狭隘的自我,打破束缚自身的欲望和对名利的追逐,达到物我两忘的逍遥状态,进而打破主观和客观的对立,走出人生的困境。庄子理想的状态就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同样,在著名的庄子与惠子的濠梁之辩中,庄子认为我们无法知道鱼是不是快乐的。此时他已达到无己的状态。因为当他在濠水上欣赏游鱼时,他的內心是自在的、愉悦的,他的心像一面镜子,反射出外在的万事万物,都跟他一样自在、愉悦,所以自然而然的,把自己和鱼融合为一体,而达到无己或者忘我的境界。进一步来说,庄子的“无己”是对儒家仁礼和其道德价值观的抨击。庄子认为,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着绝对的价值标准,大道才是唯一的标准。儒家所提倡的价值标准也是以一己之见来衡量万事万物,其所确立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价值观,也变成人们相互争斗的工具。庄子说,当时的普通人为物质利益而牺牲自己,知识分子为浮名荣誉而牺牲自己,卿大夫为封邑而牺牲,圣人则为天下而牺牲。由此看来,人创造的东西倒反过来束缚和压抑人性,人们纷纷为了名利而争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致使“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3]。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人性的异化更是严重,人们逐渐沦为了金钱和名利的奴隶,丧失了自己。因此,道家提倡要超脱于物外,不为名利所动,也不为欲望所惑,跳出狭隘的自我,达到一种无己的圣人之态。
2.论教育理想
庄子率性、无情、无欲、无己的人生态度,直接影响了他的教育观。庄子认为,在远古时期,人类社会曾经经历过一个“至德之世”。在这个“至德之世”中,不崇尚贤才,不任使能人;国君居于上位如同树梢高枝无心在上而自然居于高位,百姓却像无知无识的野鹿无所拘束;行为端正却不知道把它看作道义,相互友爱却不知道把它看作仁爱,敦厚老实却不知道把它看作忠诚,办事得当却不知道把它看作信义;无心地活动而又相互支持却不把它看作恩赐。他还在《马蹄》篇中描述“至德之世”。那时,每个人走路稳重端庄,看东西目光专注而不游移。山间没有开凿大大小小的道路,湖泊河流之上也没有舟船和桥梁。人与万物合群而生,住处相互连接,无有分界,禽兽成群结队,草木顺性滋长,因此,人可以牵引禽兽到处漫游,也可爬到树上窥视鸟鹊之巢。庄子的教育理想就是要重返“至德之世”。相对于老子“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状态,庄子的理想更为自然和原始,已经达到了物我不分、浑然一体的状态。其教育培养目标和儒家的知仁知礼的君子不同,庄子要培养的是自然率性保持本真之人。
庄子的培养目标,一是培养“圣人”“至人”“真人”。其中,庄子所言的“圣人”是与儒家所树立的“圣人”形象完全不同的。庄子反对儒家用仁礼道德来治理国家,因此也对“圣人”加以批判。庄子甚至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4],来表明对儒家所谓“圣人”的厌恶。庄子所要培养的圣人,是超脱于世俗之外的,保持自然本心的“得道”之人。其余的“至人”“真人”稍逊于“圣人”,但基本具备像“圣人”一样的品质。二是培养有德之人。这里的“德”,不仅仅是狭隘层面上的道德,而是“道”落实到具体的人生层面上的法则,庄子认为,按照“道”来处世,合乎法则,即是道德,或曰“充德”。“充德”之人也和“圣人”一样,是“得道”之人。他们有多种称谓,如“全德之人”“王德之人”“德友”“德人”等。以“全德之人”为例,天下的是非毁誉,对于他们都无所增减。即使这样的人容貌丑陋或者身体残缺,也不能否定他们是“全德之人”。庄子所想要培养的第三类人是“内圣外王”之人。按照梁启超的解释,这类人“内足以资修养而外足以经世”,就是说,这种理想人才,内在修养已经很深,是“得道”之人,外在还可以治理国家。这和柏拉图所塑造的哲学王形象颇为相似。
3.论知识
(1)不可知论
庄子认为人们没必要获得知识,也不可能去完全认识周围的事物。首先,从认识的客体也就是认识的对象来说,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的,同一齐生的,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人自身也与万物融为一体,正所谓“物无非彼,物无非是”[5]。既然这样,就没有认识万物的必要。庄子认为万事万物都处在不断地变化中,“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6],没有常态,没有规律可循,因此,人们也没有认识万物的可能。其次,从认识的主体也就是人类来说,通常会有“拘于虚”“笃于时”“属于教”的局限。也就是人们会受到时间、空间和礼教的束缚,不可能完全尽知知识。人受到时间的局限,也即人的生命有限,以自己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这是伤身害己的;人受到空间的局限,不能遍及整个宇宙,因此认识范围也有限;人一旦接受了某种礼教的教育,其思想往往被禁锢,不能再接受其他新知。再次,庄子和老子一样,认为知识是有害的,老子主张“绝圣去智”,庄子认为人们若有了知识,就会产生“成心”,也即成见,就会有争执和纷乱,使自身违背了自然,而且会使国家难以管理,因此要反对知识,反对求知。庄子这样提问:我们两个人辩论,假使你赢了我,那么我就一定是错的吗?假使我赢了你,那么你就一定是错误的吗?有没有这样一种情况:两个都是正确的,或者两个都是错误的呢?如果有第三个人的意见作为评判标准,那么这一个人的观点就一定正确吗?我们没有办法知道正确和错误的标准,所谓知识,不过是人们的一己之见罢了。可见,这是庄子对当时诸子百家争鸣现象的一个批判,认为众说纷纭,但不能有一个标准,因此,人们的知识只是偏见。真正的知识是不可知的。
(2)相对主义观
由以上庄子所认为的辩论没有正确的、唯一的标准推演出去,得出了相对主义认识观。简而言之,庄子认为,对于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人们只有相对的感觉,没有唯一的标准,没有绝对真理或标准。庄子举出很多例子。他说,人们觉得泰山是宏伟的,秋毫是渺小的。但是相对于广袤的宇宙来说,泰山不过是一粒尘埃而已,而相对于微观世界来说,秋毫就显得无比巨大了。再者,彭祖活了800多岁,人们觉得他很长寿,但楚国的南海有一只巨大的灵龟,500年对它来说只是一季,彭祖相对于灵龟来说,怎么能算是长寿的呢?人们又说少年夭折是短命,可是有一种小虫叫寒蝉,它春生而夏死,夏生则秋死,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四季,更有甚者,林中的菌菇,早上生长起来,晚上就枯萎了,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一天。夭折的少年相对于寒蝉和菌菇来说,难道不是长寿的吗?不仅仅是人的感知标准,庄子说,即使人们都认同的事物,也不见得一定是正确的。他说,人们都认为西施、毛嫱生得国色天香,可是海里的游鱼见了,立刻潜入海底,空中的飞鸟见了,立刻飞向高空,陆地上的麋鹿见了,立马逃向山林,难道这些动物们感觉西施、毛嫱长得很漂亮吗?因此,庄子得出,世界上没有唯一的客观标准,也不存在绝对的知识或真理,人们得到的都是主观的感受和偏见罢了,所以也没有必要去求知。在庄子看来,诸子百家众说纷纭,实际上都是在大谈特谈自己的偏见,可笑极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言之“知识”,是人们由对于外物的认识和感知所形成的,或是可以用语言或者文字来表达的。它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言的“显性知识”,与之相对的是“缄默知识”,即不可以用语言文字来传达,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庄子认为,人们对外物认识所习得的知识,只能算是“小知”,而真正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道”,才是“大知”。因此,“小知”都是不可知的,也是具有相对性的,人们要放弃对小知的追求,进而追求关于“道”的“大知”。
4.论教师
首先,庄子对教师的“任职标准”做了论述。他认为,担当教师者,最低资质应是“贤人”,把“德”和“才”看作是衡量教师的标准。庄子期许德才双全之人,但在这两者之间,庄子更看重德,认为即使一个人没有才,但有德,也可以做教师,倘若反之,则必酿成大害。在论及教师的修养方面,庄子以赌者为例说,以瓦片下赌注的有巧智,以钩来下赌注的心里有些担心害怕,以黄金来下赌注的,心里很昏蒙慌乱。本来赌者的心理都是一样平静的,但由于以黄金下注的人对外物有太多的顾惜,心思都过多地转移到外物上,因此更有可能输。庄子认为,教师应该静心,不为外在的名利所动,潜心治学,才能称之为一名好教师。其次,庄子认为,对于学生来说,择师的标准不在于对方是否年长,身份是否显赫等,而要看其是否“得道”。庄子说,即使一个人到了耄耋之年,但如果没有积累和他年龄相当的智慧,只能称之为“陈人”或“老朽”,而不能称之为智者;如果一位儿童掌握了大道,即使年龄小,也应该拜其为师;如果像渔夫、轮夫、甚至是身有残疾的人,如兀者王骀、相貌丑陋的哀骀它,只要得道,也应该拜其为师。这样的“唯道为师”的师道观,打破了年龄、身份、阶级的局限,其所体现的平等意识,比儒家的“不耻下问”更进一层次。
此外,在庄子看来,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角色并不一定都是固定的,可以相互转化,正如后世的韩愈所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7]。《大宗师》里讲述了这样一个典故。颜回向孔子汇报自己近来的学习情况,第一次,颜回说自己忘了仁义,孔子回答说,还不算学好了;第二次,颜回说自己忘了礼乐,孔子同样回答说,这样也不算是学好了;第三次,颜回说自己“坐忘”,孔子惊讶地脸色大变,请教颜回什么是“坐忘”,颜回解释后,孔子恍然大悟,连连夸赞自己的学生是贤人。庄子意图说明,教师的角色并不一定都要是固定的某个人,教师不一定都是权威的,学生不必处处不如老师,只要是悟得大道,都可以成为教师。
5.论学生
首先,庄子的学生观是一种“大学生观”,即对学生的年龄、资质、国别都没有设限,也没有像现在一样,一提学生,就是指在某所学校中学习的年轻人。庄子认为,任何一个人感觉自身不够丰富,怀有求学之心,皆可为学生。整个社会可以看作一个大学校,每个人都可以是学生。这和我国近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倡导的“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体现了一种大学生观和大教育观。推演开去,《庄子》中学生和老师的关系还体现出平等思想。如《庄子》所记载,孔子和弟子出行,偶遇一位得道的渔夫,虽然渔夫态度并不好,但孔子仍恭恭敬敬,一拜再拜地向他请教。孔子的弟子很不高兴地埋怨老师,说夫子本是闻名天下之人,在街上诸侯大夫们遇到您,都要向您礼让三分,您还表现出不屑的神色,现在怎么可以对一个渔夫低声下气呢!在这个典故中,学生并没有因为孔子是老师产生畏惧等情感,体现了师生之间平等和谐的关系。最后,庄子认为学生也应该不断学习,肯定了任何阶段的学生都有不断学习的可能和必要。《庄子》中记载了很多年老但仍在继续学习的能工巧匠,如解牛的厨师、做车的轮夫等,他们都是终身学习的典范。
6.论教学与学习原则
《庄子》中包含大量教学与学习原则,这里仅就几个典型的原则加以阐释说明。
(1)教学原则
接受差异,因材施教。首先,庄子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其特性,要用适合它们的方式去对待它们。比如说,鱼有水才能生存,而人在水中却要被淹死。庄子还讲了鲁侯养鸟的寓言。鲁侯得到了一只海鸟,于是将它请到宫中,住进鸟笼,斟酒给它喝,摆上牛羊肉给它吃,奏乐给它听,不出几日,鸟郁郁而亡。同样,人和人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要去接纳差异,把握每个人身上的特质,更要以适合他的方式去教育。其次,世间万物不仅有其特性,而且各有其用。小材有小用,大材有大用,无用之材有“无用之用”。庄子和惠子辩论时,惠子提及,他有一个大葫芦,但是这个葫芦用来盛水,则立不牢稳,难以胜任;分剖为瓢,则平浅不容多物,惠子认为它真是无用,因此把它击碎了。庄子认为惠子不善于用大,反问惠子,为何不把它系在腰间,用作腰舟来游于江湖呢?看似无用的大树,却免于砍伐,保全性命于乱世,或者可以把树种在广大无边的旷野里,人们悠然自得地徘徊在它旁边,逍遥自在地躺卧在它的树荫下。庄子持有一种“大人才观”,认为万物各有其用,而不是指定的某一类人才才有用。因此,要针对不同的“材”,施以不同的教育,并安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在这里,庄子与孔子不同。孔子的因材施教是有目的的,即针对学生不同的性格特点和思维品质,运用不用的教学方法,最终目的是将他们培养成君子。但庄子并不期许将不同类型的学生培养成统一类型的人,认为这样做是泯灭了个人身上的自然性。庄子的因材施教,是接纳人和尊重人,将人培养成更好的他自己。
效法自然,彻底无为。庄子认为,人们关于世界的认识,不过是一种偏见,“小知”或者小聪明,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有些人愿意耍小聪明。真正的“大知”是超脱于尘世,获得内心的澄澈。因此,真正得到“大道”和有大智慧的人,都是清静无为的。与老子的“无为”不同,庄子的无为是彻底的不作为,最接近原始状态,任何人为都是违背自然的,庄子的无为是没有目的的,而老子却是有目的的,只是把“无为”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庄子在《马蹄》篇中说道,马的蹄子可以践踏风雪,皮毛可以抵御风寒。饿了就吃草,渴了就饮水,这就是马的天性。而世间出了善于治马的伯乐,他将烧红的铁器灼炙马毛,用剪刀修剔马鬃,凿削马蹄甲,烙制马印记,用络头和绊绳来拴连它们,用马槽和马床来编排它们,这样一来马便死掉十分之二三了。饿了不给吃,渴了不给喝,让它们快速驱驰,让它们急骤奔跑,让它们步伐整齐,让它们行动划一,前有马口横木和马络装饰的限制,后有皮鞭和竹条的威逼,这样一来马就死过半数了。即使是侥幸存活下来的马,也产生了反抗人的机智:它们会侧目怒视,僵着脖子抗拒轭木,暴戾不驯,或诡谲地吐出嘴里的勒口,或偷偷地脱掉头上的马辔。庄子认为,马因此失去了活力,失去了本性,变成只会拉车之马,这完全都是伯乐的错误啊!此外,庄子还在《应帝王》中以本无七窍的混沌为喻。南北海之帝倏和忽为报答混沌,以人的模样为混沌凿七窍,反而导致了混沌的死亡。因此要保持人的本性,顺应自然,以自然的方式去教化人,并且提倡以自然为师,因为大自然恩泽万物不是为了仁,粉碎万物也不是因为义,大自然有自己的运行法则,是个不言、无为之师。庄子反对儒家所谓的圣人说教。他曾说,最明智的君主,虽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但从不考虑什么;虽具有雄辩之才,但从不去辩论什么;虽有雄冠天下的能力,却从不去作为什么。君主不去作为,人民才能“自化”,继而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天下才会有条不紊地运行。至于教育,庄子认为最明智的教育者也如同君王一样,不去作为,学生才会有为,才能实现“自化”,发挥学生的潜能,促成教学的成功。
以身示范,行不言之教。庄子并不认为那些夸夸其谈的教师有多么高明,他们未必得到了真知。相反,那些得到大道的、本能言但却不言的教师才是高明的教师。对于可以用语言文字传达的知识,即现代所谓的“显性知识”来说,关于思想、感情、道德等方面的“缄默知识”,是不可以用语言文字传达,也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因此,教师适时适用缄默教学,行使不言之教,让学生自我感知和体悟,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行使不言之教,强调教师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教师虽不言,其举止行为却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学生。教师少言多行,还能防止说教情况的发生,避免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庄子在《知北游》中以黄帝之口表达了“真正知道的人是不说的,而喋喋不休的都是不知道的,所以圣人行使不言之教”的观点,又在《德充符》中肯定了不言之教的效果。鲁国有一位名叫王骀的人,他是一个没有脚的残疾人,但他的学生和孔子的一样多。他在上课时候从不教什么,也不发表什么言论,他的学生却能头脑空空而来,收获满满而归。有人怀疑有这样一位心灵充实,行不言之教的残疾人吗?孔子回答道:“他是圣人啊,我的学问比不上他”,以此来抬高不言之教的地位。庄子所谓的不言之教,并非是不教,而是反对空洞无物的说教,侧重于强调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和环境的影响作用。
(2)学习原则
泯除是非。针对当时儒墨两家争论不休、学子莫辨孰是孰非的局面,庄子提出学习应该“泯除是非”。庄子在《齐物论》中讲到了一种“吾丧我”的状态,即一种形体如同枯槁的木头,而心灵则如死灰一般虚静的真人之态。只有在这种忘记了自己的状态中,人才能回复自然。庄子认为,人心灵的本真状态就是虚静的,那时心灵如同明镜一般,感万物而万物应。但人们若产生了“我”之概念,就会自动地将“己身”与“异己”隔离开来,便会以自己为尺度去衡量万物。在庄子看来,儒墨两家喋喋不休,甚至当时诸子百家争鸣,之所以意见不同,实际上都是因为各家所持标准不同。而且各家所持标准,皆是一偏之见,没有统一的正确标准断定孰是孰非。归根结底,人们都没有达到忘我之态,不能回归自然,参悟大道。再加上庄子本身就对这些世间的“小知”持怀疑和批判态度,认为是非对错、善恶美丑等都是相对的,因此主张学生泯除是非,摆脱世俗中的种种成见,忘记自我,使心灵回复到自然之态,不以儒家之是为是,也不以墨家之非为非,要超脱其上,无所束缚,才能参悟大道。
齐一对待。齐一对待的基础是泯除是非。齐一对待可用在事物和事理两方面。首先,对于事物,既然泯除了是非,那么人和动物之间,天下的苍生之间,都没有好坏高低贵贱之分,只有习性和喜好上的不同而已。通过齐一对待万物,才能摒除偏见和一己之私,才能从万物的自然之态中体悟到大道的奥妙。其次,齐一对待事理。庄子所处百家争鸣时代,各家众说纷纭,为自己的学说奔走游说,各家相互辩驳,是非莫辨。庄子不直接反对某一家的学说,他只是认为,各家各派之所以争辩不休,皆是以己度人,难免会钻牛角尖,导致纷争的出现。因此,学生在面对这种状况的时候,应该从多角度、多种价值观去评判问题,要齐一对待,不对某种观念理论有所偏颇,才能全面把握问题。另外,庄子“齐一对待”的学习原则,也彰显了一种宽容及多元化的价值观念,这种处世态度有利于发展人的个性,激励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自然齐一的胸怀对待社会上的知识观念,才能在心灵上达到大道虚静不为外物所扰的境界,才能破除种种社会议论的绝对性,才能获得庄子所谓的“真知”。
接、谟、神遇。这是庄子通过学习,获得大道的三个阶段。所谓接,就是接触。庄子言,知者,接也。要广泛接触外物,尤其是自己不通晓的事物和领域,才能有所新知,这是学习的初始阶段。所谓谟,则是疑难,质疑。庄子言,知者,谟也。即要求学生在广泛接触外物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去置难,去思虑,去探寻事物的本质。“谟”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辨”的过程,辨明事物的真相。这一阶段要求学生将第一阶段的主观感知上升为抽象理论。所谓神遇,则是心领神会,或曰顿悟。此时学习已经到了得心应手的阶段,前面两个阶段的具体感知和抽象理论都已经化成了此时的缄默知识,就像庄子在《庖丁解牛》中所述的名叫丁的厨师,由开始解牛时不熟练,到后来,摸到了规律,利刀可以在牛的筋骨缝隙间游刃自如。这就达到了“官知止而神欲行”[8]的境界。这一阶段是学习的最高阶段,也是掌握了规律的阶段。总之,广泛感知,形成感性认识为第一阶段,然后辨别事物的本质,直到最后掌握和吸收了事物的客观规律。
心斋。所谓心斋,即摒除杂念,虚壹而静,以明大道。就像身体在吃素一样,在学习大道时也应该使心清净,不为外在的名利所惑,自然可以渐入佳境。庄子说过一个有意思的故事。有一个工匠很会雕刻,他刻的人与真人完全一样。君王看了吓一跳,问他:怎么能刻得那么像呢?工匠回答说:我开始刻的时候,一定要先守斋。三天之后,心里就不会想“庆赏爵禄”,就是说会得到什么赏赐,或者别人会不会给我一个官做。守斋五天之后就不敢想“非誉巧拙”,就是别人会不会称赞我,说我技巧很高。七天之后,就忘了自己有四肢五官了。只有这样,才能够掌握大道的真谛。
[1] 胡仲平编著:《庄子》,燕山出版社1995年版,第59页。
[2] 胡仲平编著:《庄子》,燕山出版社1995年版,第31页。
[3] 司马迁:《史记》,岳麓书社2002年版,第733页。
[4] 胡仲平编著:《庄子》,燕山出版社1995年版,第109页。
[5] 同上书,第39页。
[6] 同上书,第167页。
[7] 韩愈著,严昌校点:《韩愈集》,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158页。
[8] 胡仲平编著:《庄子》,燕山出版社1995年版,第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