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森林碳汇实践与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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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森林碳市场的发展前景

一、森林碳交易现状及发展趋势

森林碳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工业、能源企业的排放,成为工业、能源企业的一种低成本选择。为了保护企业竞争力,树立形象,许多企业很愿意通过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来获得碳信用,帮助其完成减排。据有关文献记载,最早的森林碳交易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末。在《议定书》生效前,森林碳相关的交易活动占据碳交易活动的主体。这些交易大多数是由企业作为直接投资者,在咨询师、NGO等帮助下以项目的方式实施,碳汇交易价格都很低。《议定书》生效后,以CDM A/R为代表的,基于《议定书》下相关规则的碳汇交易引起了关注。根据《框架公约》秘书处统计,截至2012年9月12日,全球注册的CDM项目有4626个,其中造林/再造林项目只有40个,核算的减排额不到全球CDM项目总减排额的1 %。在自愿市场上,虽然森林碳交易所占份额较大,但因自愿市场本身总规模比较小,因此,森林碳交易总规模在全球碳市场中所占份额总体仍然很小。

森林碳交易市场虽然规模小,但并不能否定森林在减缓气候变暖中的重要作用。如果没有森林的减缓作用,将更加难以实现全球温升幅度不超过2℃的目标。森林碳交易的市场份额小,是与森林碳本身固有的一些特殊性以及由其形成政策制约直接相关。首先,进入国际市场交易的森林碳都是基于项目的交易,是典型的基于抵消机制的交易。虽然遵循的市场准则与其他类型项目大同小异,但由于森林碳项目本身普遍涉及基准线相对较难设定、额外比较难论证、非永久性难以解决、泄漏难以避免、计量监测难度较大等一些技术障碍,加之担心大量森林碳项目产生的低成本减排量进入市场,导致碳市场价格受到冲击,不利于调动工业、能源减排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等,因此,森林碳抵消工业、能源排放采取了许多限制措施。在《议定书》下,对CDM A/R项目设定很严格的模式和程序,这类项目每年可用于抵消的排放量,不能超过各国基年排放量的1 %,特别是CDM A/R项目只能签发临时碳信用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买方购买的兴趣。欧盟排放交易市场则完全拒绝森林碳交易。在新西兰,国内碳交易市场也拒绝交易CDM A/R项目产生的碳信用,但其国内林业部门则在2008年首先加入这个旨在促进履行《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减排承诺的国内碳交易体系。初步评估发现,林业加入后,不但促进了新西兰森林保护和造林,而且还产生大量可用于向别的发达国家出售的碳信用,其工业、能源减排压力大大减轻。但是,欧美经济下滑,美国气候立法难以出台,气候变化尤其是《议定书》谈判难以进展,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承诺很弱等,都导致全球碳信用需求下降,也进一步降低了森林碳交易规模。

2020年前,全球森林碳市场的发展前景仍不乐观,尤其是在基于《议定书》规则的遵约市场中的交易量仍会相当小,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中,只有欧盟明确表示接受,但欧盟现有承诺减排水平比较低,而且现在经济下滑,完成第二承诺期减排承诺的压力不大。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自运行以来,一直就不接受森林碳信用交易,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接受森林碳信用交易的可能性也很小。因此,在全球碳信用有效需求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森林碳信用在规则市场中的交易量很难上升。在自愿碳市场中,森林碳信用的交易仍会保持一定的增长势头,但受规则市场的制约,总体规模仍不会很大。随着一些国家早期实施的REDD+行动,REDD+行动产生的碳信用在森林碳市场中所占比例会越来越大,但由于供过于求,森林碳信用价格很难提高。随着《框架公约》下绿色气候基金的逐步建立,对REDD+行动提供支持,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对建立REDD+市场机制的探索,进一步完善森林碳相关的计量和监测技术体系,这将有助于促进森林碳交易的进一步发展。世界银行发布的2011年度全球碳市场发展报告也表明:国家层面和次国家层面的REDD+项目数量正在稳步增加,2020年前森林碳在国家或区域建立的碳交易管制市场中仍将发挥一定作用,并仍将在自愿市场中占主导地位。

2020年后,全球森林碳市场会如何发展,将取决于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进展情况。从目前谈判趋势看,森林应当会成为“德班平台”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建立适当的市场促进对REDD+行动的资金支持是各方同意要进一步讨论的重要问题,基于国家层面和次国家(或项目级)层面的森林碳交易活动都将是市场机制需要考虑的方面。如果各国通过“德班平台”谈判,能够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减排协议,并且赞同建立新的市场机制的话,全球碳市场有可能进一步受到激励,森林碳市场将有可能相应地得到推进。

虽然全球森林碳市场的形成还有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但森林作为重要的资产价值仍在持续得到私营部门的重视,借助市场机制激励私营部门参与仍是决策者关注的重要政策工具。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森林碳交易的市场运作模式日益得到完善,无论是在国际层面还是在国家层面,森林碳交易的体系都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中国国内森林碳交易市场发展前景分析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推进国内碳市场的建设,这是借助市场手段推进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为排放主体提供了更多选择。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等七个省市正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此基础上,中国将逐步建立国内碳交易体系。这将有助于促进国内森林碳交易。

2020年前,中国的减缓行动属于自愿性质的相对减排,在这个阶段下,国家层面很难出台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总量控制的政策。在这样的政策大背景下,除非试点省能够出台省级层面的总量控制政策,并允许森林碳参与交易体系,否则仍然难以促进国内森林碳市场的发展。目前,上海市启动的碳交易中,并没有明确是否纳入森林碳。广东省有可能将森林碳纳入其交易体系中,但是如何纳入,还不是很明确。至于2020年后,中国是否会采取绝对减排行动是一个很大的未知数,而森林碳是否会在中国未来承担国际绝对减排义务中起到应有的作用,答案是肯定的,但多大份额还得取决于国际谈判形成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