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与选择:私权力视角下的网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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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规研究论丛》指导委员会及编委会名单

指导委员会:梁春晓 黄勇 曲三强

张平 薛兆丰 薛虹

薛军 王俊秀 金建杭

俞思瑛 高红冰 阿拉木斯

编委会主任:孟兆平 聂东明

编委会委员:周辉 郭维真 谢雪凯

翟巍 侍孝祥

社会演进所具有的复杂性是无穷无尽的,而它的期限也是无从确定的;法律只是社会演进的保障体系。

我们自己的这一套现实主义的、社会性的以及客观性的法律体系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在它尚未最终形成之际,未来的敏锐的观察者们就将看到它正在迈向一种我们所未能设想到的更新的模式。

——狄骥[1]

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

——《1864年12月马克思写给

帕·瓦·安年科夫的信》[2]

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形态,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

——曼纽尔·卡斯特[3]

[1] 〔法〕狄骥:《公法的变迁》,郑戈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第196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3页。

[3] 〔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4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