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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二十六年
【經】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評林》眉)許翰:“隱、桓世有戎盟,至於莊公,戎始變渝,是以有濟西之役,於此伐戎,義已勝矣。”夏,公至自伐戎。曹殺其大夫。(《評林》眉)《增補合注》:“罪在專殺,而見殺者是非不論也,故不書姓氏。”秋,公會宋人、齊人伐徐。(《評林》眉)汪克寬:“宋先於齊,而公書會,則宋主兵明矣。蓋桓公伯業未盛,亦若伐郳、伐鄭之先宋也。”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傳】二十六年春,晉士蔿爲大司空。
夏,士蔿城絳,以深其宫。(魏禧尾)魏禧曰:“群公子殺富子、游氏,卒自殲於聚,可謂天道。獻公殘毒,禍幾亡國滅宗,報稍輕矣。若士蔿老賊,逢君造此大惡,宜身死嗣絶,不足償罪。而子孫賢明,富貴百年不衰,何以爲天道解也?人猶有憾,余每於此歎息。士蔿、姚廣孝皆無故造大難,世有無間地獄,當萬劫不出。”孔尚典曰:“人於至親,稍有疑釁,則讒即從而中之。今有無故使我害其至戚者,此其人必將圖我者也。不嚴拒而痛絶之,即當陰警而豫防矣。”(《分國》尾)剪伐同室,亂亡之本也。漢削七國,幾危社稷。齊誅宗室,不保其子。獻已殘忍,士蔿又不遺餘力,墾伐晉室,人謂二耦實利耳。不知磨厲以須,有先爲之下手者。(《左繡》眉)一筆寫出他高枕無憂勝算來,應前“君必無患”作結束也。筆法簡潔之至,而文情文致特甚濃厚,亦奇矣哉!(《補義》眉)按桓、莊之于故晉酷矣,子孫以爲鑒,而士蔿之智,遂傳爲衣缽。(文淵尾)晉獻公殺群公子,有驪姬之禍;唐太宗殺太子、齊王,有武氏之禍。(《評林》眉)李笠翁:“士蔿方得賞即城絳以深其宫,殆亦以己之謀人者自爲防患計歟!”
秋,虢人侵晉。冬,虢人又侵晉。(《左繡》眉)連寫兩筆,遠爲夏陽伏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