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间中理解时间:从区域社会史到历史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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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说:从区域社会史到历史人类学

一、历史学者与人类学者眼里的历史人类学

近年来,历史学与人类学的联手逐渐取得较大影响,这种联手似乎因为有“历史人类学”这个国际上已经认可的冠名(无论是在人类学界还是在历史学界)而迅速变得名正言顺。同时,这种冠以历史人类学之名的学科合作,产生了除理论之外一些重要的具体研究成果。

但是对历史人类学究竟应做何理解、历史人类学是人类学还是历史学的分支等等,学者间还有不同意见。十余年前,人类学家张小军批评历史人类学的“学科性”误解,又称历史人类学是被史学“抢注”的;历史学家符太浩在他收于《历史民族志研究丛书》中的一部著作中,明确指出历史人类学“只能是文化人类学的分支,而决不是史学的分支”[1]。在两部书名中出现历史人类学字眼的著作中,人类学家王铭铭认为,“为了克服功能主义对历史的漠视,显然要求新一代的社会人类学者在他们的民族志文本中重新提出处理历史与他们的研究主题——文化——之间关系的方案”,为了这个目标而进行的探讨,即“人类学的历史化”,也即历史人类学。他把历史人类学定义为一种“学术风格”,其特点在于“在人类学的跨文化视野中强调学者对于多种线路的历史的跨越”。历史学家张佩国则声称,“运用社会人类学方法整合经济史、社会史、法制史、文化史等学科领域的学术资源……这就是我所提倡并付诸实践的历史人类学方法。……历史人类学不是单向度的学科,而是一种开放性的方法论体系”[2]。除了明确表示历史人类学是人类学内部自我反思之结果的观点外,其他人大都小心谨慎地避免把历史人类学收于某一学科的麾下,尽管如此,他们似乎还是认为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和问题意识应该是人类学的。

学科归属的问题其实并不重要,历史学和人类学以及其他学科的学者在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大多是为了解决本学科内部学术创新的问题,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概念工具,重要的是这个工具对各自学科来说是否有效。被视为“新文化史”代表之一的罗伯特·达恩顿说过一段非常精彩的话:

历史学家们表面上是在一些大家不感兴趣的问题上争论不休,实际上他们是在帮我们跟古人沟通。想想人类有多少人已经消失在过去,他们在人数上远比如今生活在地球上的后代为多。最令人激动、最有创意的历史研究,应该通过个别事件挖掘出前人的人生体验和当时的生存状况。这类研究有过不同的名称:心态史、社会思想史、历史人类学或文化史(这是我的偏好)。不管用什么标签,目的是一个,即理解生活的意义。[3]

达恩顿并不在乎这个标签是叫“历史人类学”还是叫“文化史”,只要它是意欲“通过个别事件挖掘出前人的人生体验和当时的生存状况”,目的是“理解生活的意义”。那么,这样一个标签或者概念工具对于历史学或人类学是否有效呢?

对于曾与已故人类学家格尔兹联袂授课的达恩顿来说,答案无疑是肯定的,这也可以从前引书的最后一章中看出来。此外,在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家勒高夫看来,史学应“优先与人类学对话”,并认为应使历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相互结合,并用“历史人类学”这个名称来概括它[4]。而比尔吉埃尔则更为全面地讨论了他对历史人类学的认识,他认为,“历史人类学并不具有特殊的领域,它相当于一种研究方式,这就是始终将作为考察对象的演进和对这种演进的反应联系起来,和由这种演进产生或改变的人类行为联系起来”。“历史人类学也许主要是与史学研究的某一时期相一致,而不是与它的一个领域相适应。”(这个表述与我个人关于社会史概念的表述极为相似。)他认为法国史学家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体现在研究饮食史、体质体格史、性行为史、家庭史等领域,本质上是要通过研究各种习惯来了解各种权力关系。“今天历史人类学正是在研究心态世界中继续进行着最卓有成效的研究。”[5]由此可以看出,历史学家倡导的历史人类学主要是借用人类学的关注视角和方法来改造历史学,来发现史学的一些新课题。

人类学家则主要是希冀以此作为探讨过去的手段。人类学家提出历史人类学这个概念,是以批判用共时性和结构性概念统治人类学的做法为起点的,其中代表性的人物便是伊万斯·普利查德(Evans Pritchard),他在20世纪50—60年代的著作可以作为历史人类学的先驱。直至此后的70—80年代,“历史人类学的研究风行一时,以至它们无疑已经建立了民族志报告的一种方式”[6]。按照这些人类学家的看法,历史人类学中有两大类别,一是历史民族志,即利用档案资料和当地的口述史资料,研究过去如何导致现在,或进行对过去的历时性和共时性研究;二是所谓对历史的人类学研究(anthropology of history),即集中注意特定族群“藉以拟想、创造和再造他的过去,以至把过去和他们身处的现在联接在一起的各种方法和文化理路”,其中既研究过去的建构如何用来解释现在,也研究过去是如何在现在被创造出来的。“这样的人类学几乎没有制造‘客观’历史的企图,相反地,它感兴趣的是人们对过去知道和记得些什么,如何记得,又为什么要记得,以及人们如何解释过去并和现在联接在一起。”[7]

倡导历史人类学最有代表性的人类学家是萨林斯,他在一部讨论历史的论文集中说,“历史乃是依据事物的意义图式并以文化的方式安排的,在不同的社会中,其情形千差万别。但也可以倒过来说:文化的图式也是以历史的方式进行安排的,因为他们在实践展演的过程中,其意义或多或少地受到重新估价”。尽管他认识到文化本身也是历史的建构,而不仅是静态的结构,结构与历史并非截然对立,因此强调历史如何改变了文化,但他关心的核心概念仍是文化人类学的“文化图式”,在其变化的过程中,历史只是一种方式,文化因这种方式出现了“结构转型”或“系统变迁”。由于历史的发展过程始终都是结构的,因此结构始终存在于历史中,探究的对象应该是处在历史中的结构[8]。显然,这里的核心概念是“人类学发明”而非“史学发明”。

王铭铭的研究虽然努力按照历时性的逻辑框架讲述泉州或者其他地方的故事,但还是“把社会人类学近年对于历史的重新思考进行经验的叙述。其原本旨趣,在于开拓历史、文化、权力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空间”[9],一方面仍然具有人类学的本位立场,另一方面把历史看作是人类文化或社会中起作用的一个维度,这与史学家面前的历史是不同的。张小军则引述诸多人类学家的作品,认为在他们那里不存在人类学沙文主义,历史人类学是“结合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到历史研究,而不是相反,借史料论证人类学理论”[10]。姑且不论“结合”何指,即说结合的一方是“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另一方是笼统的“历史研究”,这是否意即,历史研究只是一种叙事文本,基本上没有什么理论与方法可以与人类学共享?

显然,人类学有非常明确的问题意识,人类学家的历史人类学是意识到人类学问题的回答无法脱离历史。但这并不等于是史学问题,史学的问题不仅仅在于文化的系统与结构,更在于文化(如果我们广义地理解人类的各种创造)在时间序列中的进程。人类学可能更关心文化是怎样的,而史学则更关心文化是怎么来的;人类学更关心文化的构造,史学则更关心文化(或者生活)的历程,或即太史公的“通古今之变”。方法上的民族志和文献、对象上的普通民众、日常生活与精英、主客体关系上的内与外、意识形态上的国家意识与地方观念,都不构成人类学与史学之间的差别,差别在于它们提出的是共时性问题还是历时性问题。因此,史学家的历史人类学是意识到史学问题的回答无法脱离个人的生活、具体的经验感知和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