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 NX 12.0完全自学手册(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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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草图工作平面

要绘制草图对象,首先需要指定草图平面(用于附着草图对象的平面),这就好比绘画需要准备好图纸一样。本节主要介绍定义草图工作平面的相关知识。

2.1.1 草图平面概述

用于绘制草图的平面通常被称为“草图平面”,它可以是坐标平面(如XC-YC平面、XC-ZC平面、YC-ZC平面),也可以是基准平面或实体上的某一个平面。

在实际设计工作中,用户可以在创建草图对象之前便按照设计要求来指定合适的草图平面。当然也可以在创建草图对象时使用默认的草图平面,然后再重新附着草图平面。

在UG NX 12.0的模型设计模块中,单击“菜单”按钮后可以从其中的“插入”菜单中发现有“草图”和“在任务环境中绘制草图”这两个命令,前者用于在当前应用模块中直接创建草图,可使用直接草图工具来添加曲线、尺寸、约束等;后者则用于创建草图并进入“草图”任务环境。下面先以“在任务环境中绘制草图”命令为例进行介绍。

在上边框条中单击“菜单”按钮,接着选择“插入”|“在任务环境中绘制草图”命令,打开图2-1所示的“创建草图”对话框。在该对话框中,从“草图类型”下拉列表框中选择草图类型选项,如图2-2所示。用户可以选择“在平面上”或“基于路径”来定义草图类型,而系统初始默认的草图类型选项为“在平面上”。

图2-1 “创建草图”对话框

图2-2 选择草图类型选项

如果在“草图类型”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显示快捷键”选项时,则在“创建草图”对话框的“草图类型”列表框中显示草图类型选项的快捷键按钮,它们分别是“在平面上”按钮和“基于路径”按钮,如图2-3所示。

图2-3 设置显示草图类型选项的快捷键

2.1.2 在平面上

当选择“在平面上”作为新建草图的类型时,平面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自动判断”,一种是“新平面”。

1.自动判断

从“平面方法”下拉列表框中选择“自动判断”选项,此时需要从“参考”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水平”或“竖直”选项,从“原点方法”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指定点”或“使用工作部件原点”选项,以及从“指定坐标系”下拉列表框中选择“自动判断”、“平面、X轴、点”或“平面、Y轴、点”,如图2-4所示。“自动判断”用于选择对象来自动判断坐标系,而“平面、X轴、点”和“平面、Y轴、点”则用于选择对象以定义各自所需的平面。如果不使用“指定坐标系”下拉列表框,而是单击“坐标系对话框”按钮,则弹出图2-5所示的“坐标系”对话框,利用此对话框来指定坐标系。

图2-4 当平面方法为“自动判断”时

图2-5 “坐标系”对话框

2.新平面

草图类型为“在平面上”,且在“平面方法”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新平面”选项时,则“创建草图”对话框上提供的设置内容如图2-6所示,此时需要分别指定草图平面、草图方向和草图原点。

图2-6 当平面方法为“新平面”时

在指定平面时,用户可以使用“指定平面”下拉列表框,也可以使用“平面构造器”按钮。例如,“草图类型”为“在平面上”,从“指定平面”下拉列表框中选择“XC-YC平面”按钮选项,接着在出现的“距离”文本框中输入偏移距离,按〈Enter〉键确认,指定XC轴作为水平参考以定义草图方向,原点方法为“使用工作部件原点”,如图2-7所示,单击“确定”按钮,从而将刚创建的平面作为草图平面。

图2-7 创建新平面示例

在指定草图方向时,从“参考”下拉列表框中选择“水平”或“竖直”,从“指定矢量”下拉列表框中选择一个选项来指定草图方向矢量(有些选项需要选择对象)。当然,也可以单击“指定矢量”下拉列表框左侧的“矢量构造器”按钮,利用弹出的图2-8所示的“矢量”对话框来定义方向矢量。

图2-8 “矢量”对话框

在“草图原点”选项组的“原点方法”下拉列表框中选择“使用工作部件原点”,可以选择“指定点”选项并借助相关的指定点工具来指定草图原点。

2.1.3 基于路径

当选择“基于路径”作为新建草图的类型时,需要分别定义轨迹(路径)、平面位置、平面方位和草图方向,如图2-9所示。下面介绍选择“基于路径”时,其他选项组的功能用途。

图2-9 指定草图类型为“基于路径”

1.“路径”选项组

在“路径”选项组中激活“曲线”按钮时,可以选择所需的轨迹(路径)。

2.“平面位置”选项组

“平面位置”选项组的“位置”下拉列表框提供了3个选项,即“弧长百分比”“弧长”“通过点”。若选择“弧长百分比”选项,则需要输入圆弧长百分比数值,以将位置定义为曲线长度的百分比处;若选择“弧长”选项,则需要输入弧长数值以按沿曲线的距离定义位置;若选择“通过点”选项,则可以从图2-10所示的“指定点”下拉列表框中选择其中一个选项按钮,然后选择相应参照以定义平面通过指定点,有多种情况时可单击“备选解”按钮来选择所需的解。用户也可以单击“点构造器”按钮,接着利用弹出的图2-11所示的“点”对话框来定义所需的点。

图2-10 使用“指定点”下拉列表框

图2-11 “点”对话框

3.“平面方位”选项组

在“平面方位”选项组的“方向”下拉列表框中,可以根据设计情况选择“垂直于路径”“垂直于矢量”“平行于矢量”“通过轴”选项,并可以反向平面法向。

4.“草图方向”选项组

“草图方向”选项组用于定义草图方向,设置的内容包括:设置草图方向方法选项(可供选择的方法选项有“自动”“相对于面”“使用曲线参数”),选择水平参考以及反向草图方位。

2.1.4 重新附着草图

用户可以根据设计情况来修改草图的附着平面,也就是进行“重新附着草图”操作。通过该操作可以将草图附着到另一个平面、基准平面或路径,或者更改草图方位。下面详细地介绍在创建草图对象之后重新附着草图的方法。

1 创建草图对象之后,确保在草图绘制环境中,从功能区中单击“重新附着”按钮,或者在上边框条中单击“菜单”按钮后选择“工具”|“重新附着草图”命令,打开图2-12所示的“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

图2-12 打开“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

2 利用“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重新指定一个草图平面,包括定义草图方向等。

3 在“重新附着草图”对话框中单击“确定”按钮。草图附着到新的平面上。

图2-13所示为一个重新附着草图的例子。在该例子中,原来指定的草图平面为实体模型的上顶面,在该草图平面内绘制所需的草图对象,之后因为设计变更而需要将该草图对象重新附着到该实体模型的一个侧面。

图2-13 重新附着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