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招手车
提着大袋小袋坐招手车回去。
路边的稻田都已经被收割干净,留下大约五六厘米的根部还在土里。田里还有一垛垛被码地整整齐齐的稻草堆。对面的村庄里有人在酿酒,正在锅上蒸的荞麦散发着阵阵清香。
开车的司机不禁感叹:“哪个家里在酿荞麦酒了,是真香啊。”
一位俊秀少年此时站在路边招手。
招手车。顾名思义,你招手了就会停的车。
这里的招手车多是桐庐县里淘汰下来的。就像百江装的路灯一般,是上回有领导去桐庐某一地视察特意装的,而后淘汰下来到了百江。车子刹车时候可以听出用了有些时间了,“吱”地一声停在了少年面前,售票员“咔咔”一顿操作,“唰”地一声门开了。
少年上车,顿时车上鸦雀无声。
少年一席平头,着一身普通不能再普通的服装。有些泛旧的牛仔裤,略微臃肿的夹克衫,但这张脸却能显得这套服装如此出色。和村庄上多数人的略黄的肤色不同,白皙干净,鼻梁挺正,略上稍的丹凤眼,像极了小说的男主角。
真好看呀。
胡桐望着少年发呆。
到了下一个村,少年便下了车。车上的人们都像是松了一口气,又开始叽叽喳喳的谈论。
“他就是金塘坞那个观钱的儿子吧。”女人道。
“是啊,他放出来了。”男人道。
“他有点可惜的。”
“是啊,长得这么像样。”
“所以嬉戏要好伴啊,一辈子都被毁了。”母亲也感叹。
胡桐疑惑:“老妈,你也认识这个人?”
原来,当年少年还尚在读初中时,被伙同一起抢劫了一老太太。打开钱包不过二十块,但这二十块够几个少年好一阵子的挥霍了。就是这二十块将他们送入了少管所。少年的父亲也是性情中人,听说此事,连申诉都不屑于去帮自己的儿子做。少年就此关了十个年头才出来。
唏嘘。
在声声感叹中,胡桐也到了家。
母亲拿出为父亲买的外套。是一件带着毛领的皮夹克。
父亲叹息:“你不是知道我最讨厌皮夹克了,前两年买的我就穿过一次。怎么还买夹克?”
“这次的夹克不一样,就是夹克的款式,皮是很软的那种。”
“哎。”父亲不情不愿试穿了一下,又捏了捏,拍了拍。
“舒服的吧,不要太暖和哦。”
“还是不是很欢喜。”
父亲体质较好,一直是不怕冷也不怕热。冬天,纵是胡桐和母亲裹得像粽子一般,父亲和姐姐胡素也从不用穿秋裤。
这时对面的伟琴大妈过来唠嗑,见此状。
“你们下午去分水买衣服了,也不叫我一声,我也好一起去。你们家好,两个女儿都可以陪你去逛街,我儿子怎么都不肯陪我去。真是羡慕你们家啊。”
母亲对伟琴所发出的羡慕熟视无睹,只想着让伟琴评评理这件衣服好不好。
“你看这件衣服,尉梁是不是穿起来很象样,他非说不好。”
“好的啊,穿起来都像个大老板了,挺骨的。”
“是吧,我就说象样的。”
父亲只得默默接受,转头对胡桐吐槽:“我就是怕热,才不喜欢皮衣。你妈真是一点都不懂我。”
一旁的伟琴对其他的新衣服也是很感兴趣,母亲也如同细数珍宝般一件一件展示。
胡桐感叹:“每次都给姐姐买好几件,到我就一件。”
秉持着不想浪费又不富裕的一颗心,母亲总是觉着胡桐会一下子就长大,去年的衣服就穿不到了。但是胡桐长大的那么慢,就好像停止生长了一般。依旧没有阻止母亲的这种想法,反而觉得那更不需要买那么多了,去年的前年的都还能穿。而胡素已经读初中总要好几件象样的衣服,要不然会被别人欺负的。
“反正就是偏心呗。”
伟琴见此情形:“这样,你再喊我一声妈妈,我明天就带你去分水买,买四五套。过年还给你包1000块钱的红包。”
“骗人,我才不信。”
“真的,让你爹妈作证好了。”
胡桐自然没有叫,如果父母不在场的话也许会叫吧,但父母都在这又怎么叫的出口,因为隐隐的觉得父母会伤心吧。和谁才是真的一家人还是分得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