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永恒的回归
“帝国终将衰亡”,法国历史学家杜罗瑟尔如是说。本书接下来的20项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除了历史仍在延续的帝国(美国,但它能算得上是一个帝国吗?)以及已经开启新的历史的帝国(中国,也许还有俄罗斯),从2300年前亚历山大大帝的征战开始,到19世纪殖民帝国的建立为止,没有一个帝国幸存下来。在本书中,我们将首次从总体上把握这些帝国的衰亡史,带领读者在历时近2500年的世界历史中漫步。
帝国与帝国之间的差异之大远甚于它们的相似之处,以至于我们无法推导出一套体系来考量每个帝国的命运。像人类一样,这些帝国首先是结局相似。但除了同样衰亡的结局外,我们很难再找出一个足够明确的定义去描述如此之多、来自同一个家族的后裔们。
我们大体上可以把帝国定义为一个群体及其政治对其他的一些群体、政治(也许没有)、政权、行政区划、部落、种族、文化进行统治的结果。一些帝国拥有固定的领土,而另一些帝国的疆域则不确定,边界线也一直在变化,如草原帝国,勒内·格鲁塞已出色地完成了其历史重建工作;一些帝国在陆地上扩张势力,另一些则在海上发展壮大;有工业帝国、金融帝国或是新兴科技帝国;在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所执导的电影《教父》中,主角之一不还将黑手党比作罗马帝国吗?也许黑手党就是效仿罗马帝国?事实上确实存在着一些犯罪帝国,如今它们有可能是最强大的帝国了。帝国的概念很灵活:只有当它被赋予一种特定的统治模式(不同的群体围绕在一个权力中心周围,考虑到帝国疆域的辽阔,该权力中心的指令传达需依凭一种间接、分散式的管理模式),或是当人们将它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其他政治体制(如城邦,或是后来的民族国家)加以对比时,帝国才具有实在的内涵。从更广义上来说,法语中“帝国”(empire)一词起源于拉丁语imperium,意为最高权力,即中世纪的“绝对统治权”(souveraineté parfaite),拥有这项权力的人能够制定法律,而不受其他规则的束缚。皇帝即众王之王,12、13世纪,法国皇帝的皇位缺乏有力的保障,为了确保其皇权的独立性,当时的皇帝命令他的法律顾问称其为“王国的皇帝”,并宣称自己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无须向任何人汇报,他只承认上帝的权力高于自己。
我们这里所提及的帝国,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来说都相距甚远,它们在形式上也各不相同。有些帝国的机构组织趋向统一化,如罗马帝国和拿破仑帝国(尽管十分短暂);有些趋向联邦的组织形式,如阿兹特克帝国;有些采用了较为松散的组织形式,如奥匈帝国;还有一些帝国的组织形式则很复杂,如奥斯曼帝国。这些帝国对自身合法性的诉求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之上:从以宗教为名到为了摧毁敌对国家(亚历山大大帝与大流士三世之间的战争);从以“教化”为目的(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包括之后的西班牙和法国的殖民帝国,它们也并不仅仅是为了钱)到为了建立一个符合宗教法则(如伊斯兰教)或是非宗教预言(如马列主义之于苏联)的政治秩序。
帝国的寿命给与此相关的所有比较都泼了一盆冷水:亚历山大大帝和拿破仑的帝国都只存在了十几年,印加帝国、阿兹特克帝国(其历史从特诺奇蒂特兰、特斯科科及特拉科潘3座城邦1428年结成同盟开始算起,至1521年被西班牙灭亡)、查理曼帝国也不过近百年,西班牙帝国3个世纪,由穆罕默德后人所建立的帝国存在了4个世纪(15世纪末收复失地运动后灭亡),罗马帝国5个世纪,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8个世纪,拜占庭帝国绵延近千年。至于拥有2200年历史的“华夏帝国”,正如丹尼埃尔·叶利谢耶夫告诉我们的那样,至少有“9条命”!没有人知道帝国何时会灭亡,它的建造者更不知道。阿道夫·希特勒的帝国也是如此,原以为会绵延千年,却在建立7年后崩塌。
在对比各帝国消失之际所处的形势时,尤其需要谨慎:拜占庭帝国在灭亡前经历了长时间的“衰落”;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在9世纪初经历了一段“慢性萎靡期”;查理曼帝国因继承风波遭受了巨大的打击;1918年,奥匈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俄国在1917年爆发革命;蒙古帝国因内部分裂而消亡,1991年的苏联也同样如此。这些帝国常常在战争中消失,但在和平年代也同样可能解体;有时,它们的结局平和,少有遗憾,如1806年的神圣罗马帝国,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们的结局却不堪,回想德意志第三帝国灭亡时,于其追随者而言真如同世界末日。
帝国衰落的原因多种多样,以至于在整理分析之后,不可能从中找出某些固定不变的因素,更不可能找到能够警示我们不再犯历史错误的普遍规则。
如果说帝国是一个有组织的或职责分明的国家实体,那么有时正是它的组织模式导致了它的衰落。如果说神圣罗马帝国是在近乎冷漠的环境中走向灭亡,这难道不是因为帝国自身变得愈来愈不可靠,以致在面对其内部各个自称罗马皇室继承者的成员国时,帝国的政府机构,除了负责成员国之间的沟通外,可以说是毫无用处?当然,这并不是造成它灭亡的唯一原因。亚历山大大帝的帝国梦在其身后不久就破灭,这难道不是因为这位征服者逝世过早,还没来得及考虑其帝国的组织规划?难道我们不应该从不合理的政治管理出发,去研究奥斯曼帝国或蒙古帝国的“结局是如何开始的”?除了继承者之间的战争,查理曼帝国的失败难道不是由于法兰克文化和罗曼文化之间无法融合?
一个帝国的衰落同样有可能是因为先天不足,甚至有时帝国自身也对此一无所知。帝国的内在平衡确保了它的稳定,而人口问题则可能破坏这种平衡:西班牙、日本、英国、法国的人口增长太过缓慢,以致无法继续巩固其权威;而随着宗主国的衰落,有时也是在宗主国移民的帮助下,殖民地独立的梦想愈加触手可及。
各种各样的政治、历史、种族、宗教、文化为什么能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当中留存下来,尤其是殖民帝国?如果帝国很少去统一或减少这些差异,那么其平衡只能是暂时的,永远有崩塌的危险。通常,如此多不同的利益想要和平共处,必须要依靠皇权(如今我们趋向于将其美化)的权威与暴力。
皇帝的人格也很重要,仅仅有天神之子、众神之城的居民、天命派遣使者这些身份是不够的。许多帝国因其缔造者出色的品行而短命,即便如此,神也没有因而剥夺皇帝的政治天赋、军事才干和管理能力:我们是否相信,亚历山大大帝以其天资获得的权力能够得到认可?如果拿破仑曾经建立的制度、掠夺的战利品并没有像俄罗斯冬季大雪中的梦一般消失,我们是否能想象他会后继有人?
当帝国得以延续,我们还需要建立一套继承体系,在这套体系里,不能有权力式微或土地分裂的苗头,更别提世袭体系所固有的危险。即使已经克服了这些不同的难题,如何让帝国的子民接受皇帝的权力仍然是个难题:许多皇帝就曾因此被夺权或杀害。
也不要认为统治整个帝国的物质条件不重要,不要忽视交通工具、陆路及水路交通,抑或官方通行语言的选择。如果需要几周的时间才能将一项命令从埃布罗河传递到波罗的海,那么查理大帝如何能在其帝国上下树立权威?成吉思汗的“游牧”帝国又怎么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组织?在没有现代交通工具的情况下,蒙特祖玛如何能统治阿兹特克帝国?尽管他的领土比不上占地3300万平方公里的华夏帝国,但要知道,在其帝国内可是连马匹和道路都没有。而横跨三大洲的西班牙帝国又如何能维护自身的长久统一呢?
除了这些内部原因外,如何让帝国周边的势力接受也是一个难题。帝国存在本身就对周边势力的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疆域太过广阔,拥有太多的资源,抑或相反,过于贫穷,无法自给自足……被包围在惧怕它或是觊觎其财富和权力的周边联盟当中,帝国不得不吞并邻国,将它们纳入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抑或使其消失。帝国需要靠征服来获得生存,就像拿破仑所说的那样:
“我的权力来自我的荣耀,而我的荣耀则来自我所取得的胜利”,一天,他向秘书布里昂说道,“我的权威如果不再来自荣耀和新的胜利,它便会衰落。战争造就了我,也只有战争能让我一直保持自我。”
和平于他而言是通过战争——永无止境的战争来实现的。然而,为损害弱小国家或敌对帝国周边的利益而发起的征战却什么也解决不了。战争过后需要弥补,但发起战争的人却并不总能意识到这一点。亚历山大大帝和拿破仑没有善待那些曾经支持他们的人,最后众叛亲离,还眼睁睁看着那些受过他们恩惠的人加入反对自己的联盟当中。归根结底,一个强国如果试图保住自己的霸权地位,势必激起越来越多的反抗,而且这些反抗最终都会获得胜利。与此相关的例子很多,我们很容易就能想到:西班牙帝国、哈布斯堡王朝、拿破仑帝国和德意志第三帝国,也不要忘记那个在东条英机统治下的狂热的日本帝国。
最后,我们同样不会忘记帝国的灭亡常常与金钱相关,尤其是当战争所需经费对国家财政造成的巨大压力快要超过其能够承受的临界点的时候。事实上,帝国的权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军事力量及其可以调动、生产或占有的财富。用于保障和加强帝国霸权所需的财源必须不断扩大,因为花费大,收入少。通常,正是“战争神经”的腐蚀作用最终毁灭了帝国。公元前333年,为了占领尼罗河口富饶的三角洲地区以种植粮食,亚历山大大帝在取得提尔和加沙的胜利之后来到埃及。拜占庭帝国因商品交换缓慢收紧而衰落。谁又会知道蒙特祖玛帝国会无法承受其庞大的人口压力,因干旱和饥荒而损失惨重?此类事例不胜枚举。
尽管帝国之间差异明显,但还是有很多人试图为帝国现象创建理论,如孟德斯鸠、爱德华·吉本、汤因比等,他们都做过类似的尝试。
就其本土而言,西方历史不就是由一连串的政治体制改革而组成的吗?古代城邦的失败促使帝国诞生,而后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中,多次复兴失败,最终衍生出主权王国形式下的民族国家。
此外,帝国这一主题又重新受到了关注:这个词好像最近才从过往的历史中被找出来,如今却有可能取代国家。与此相关的书籍有很多。我们发现早在国家出现以前,帝国就已经存在了,并且相较两者的历史,国家的诞生距今时间更短,历史也更为简单。3000多年前,难道不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和亚述出现了最早的帝国?而在那里也同样孕育出农业、城市文明和文字。人类历史上组织最为完善的国家难道不是中国的唐朝(618—907)?我们还发现,如果说国家是欧洲的创造,那么帝国这一现象则超越了文化的边界;尽管各个帝国之间差异明显,尽管欧洲凭借其权威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民族国家模式,但帝国还是具有民族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全球性。我们也相信,和时尚一样,在各个帝国不同的历史经验中,存在着足够多的相似之处去构建一套共通的理论。从前我们是选用罗马帝国(它被视作帝国的典型)来进行理论资料研究,现在,我们试图将目光投向欧洲之外(这也是批判欧洲中心主义所要求的),寻找构建普适性阐释理论的基础资料。可以说,如今的历史学家常常受比较之苦。他们不按常规(从每一个极特殊的历史经验中推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影响或教义),而是选择了一条相反的路:假设存在一种普遍性,就像大写的人之于约瑟夫·德·迈斯特一样,他真的存在,而我们并不知晓。历史学家觉得,在种族、国家,甚至是帝国的历史中,那么多的变化,突然一比较,却发现只有一种命运。
回到我们在序言开头所引用的杜罗瑟尔的那句名言。“帝国终将衰亡”,这句话写于1981年,而在这之前,埃莱娜·卡雷尔·丹科斯已经预测到苏维埃帝国的解体。也许他们都相信(有时是错误的)苏联未来可能解体,是因为它对维护帝国统一越来越无能为力。而事实上,则是由于体系自身遭遇危机(中央分裂),以致在同一时刻导致了帝国的瓦解。无论如何,直到20世纪80年代,从波兰“团结工会”创立开始到柏林墙倒塌为止,帝国的衰亡周期才真正终结。而其实早在20世纪初,这些帝国就开始瓦解了: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清朝,1914年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风暴造成了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沙皇俄国及奥斯曼帝国的灭亡,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则为那些建立于19世纪的殖民帝国敲响了丧钟。半个世纪后,苏维埃帝国退出历史舞台也证明:保卫本土的帝国时代已经结束。政治体制历史中最重要的篇章已经翻了过去。世界历史围绕着3种主要的政治组织形式而构建——城邦、帝国和民族国家。帝国时期见证了许多政治制度的终结,民族国家似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自此成为唯一的政治体制。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版图上出现了一众从被推翻的帝国中发展出来的较为稳固的国家政权(tat);二战之后,非洲和亚洲也诞生了许多新的民族国家(nation),这一数字随着1991年苏联的解体再次上升。
柏林墙倒塌25年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许多之前新成立的国家,如南斯拉夫,已经快要或完全消失了。世界政治舞台上的主角当然还是政权和国家,但它们没那么稳固和强大了,更失去了尊严。民族国家不再被看好。然而,它诞生之初(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中叶之间),曾经平息了波及整个欧洲、危及其存亡的天主教与新教的纷争。国家在一块边界明确的领土上,对生活在其中的居民行使主权,保障国内和平、外部安全。居民可以无争议地享有权利、自由及受到公共权力保障的特权,甚至共同管理城邦事务(通常是在国家处于萌芽阶段时)。简而言之,国家是某种公共权益思想的政治表达。
由此开启了民族国家的历史及悲剧。民族国家被赋予了一些负面意义,不总是正确的了:畏首畏尾地将自己封闭在帝国疆界之内,对外部世界充满敌意;反对人口及资源的流通;自我保护主义、自私;热衷于统治;将自身的利益凌驾于大众利益之上;赞颂公民制度,却认可不平等的存在;为某些意识形态鸣锣开道;引发了两次世界大战;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力意志而瓜分世界;不遗余力地消除风俗和信仰的差异;最后要为使整个20世纪陷入悲伤的大屠杀及种族灭绝负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与民族国家相反,欧洲成立了欧盟;民族国家为二战的悲剧担起了责任,欧洲和平的开端就必须通过某种联邦的形式来实现。欧盟的联邦形式虽然减少了各成员国的主权,但比起那些为了促成各个政权之间商谈的微小尝试,却能走得更远,获得更大的成功:尽管早在18世纪初,法国大主教圣皮埃尔就起草了欧洲最早的“永久和平”计划,但直到法国大革命结束,拿破仑帝国灭亡之后,在1814年至1815年召开的维也纳会议上;抑或更迟,直到1864年《日内瓦第一公约》(该公约主要关注战时的伤病员)通过的时候;甚至是到1919年,“国际联盟”成立的时候,那些小小的尝试才初见成效。这样一个开放的、无边界的联邦式欧洲,我们至少可以这么说,并没有真正获得欧洲人的心,而大部分欧盟成员国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正统合法性与威望。从前南斯拉夫的战争(1991—1999)到后来远东和中东许多国家的分裂,再到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事件,以及2003年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它们让原本就不甚光彩的民族国家历史又蒙上了一层阴影。帝国和城邦(广义上的)也因此意外回归,虽然现在很多人都感觉自己就像是“站在人类历史的一个巨大裂缝旁边,并且这一裂缝将扰乱历史的进程”,但这种感觉必然会使我们更加关注“历史的伟大深度”。
我们之前说过,帝国或许从未成为如此多研究所关注的对象。但这种回温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后苏联时期的俄罗斯难道没有重新建立其传统外交?更不必说哈里发一直在觊觎肥沃的新月地带。所有的这些,我们原以为都掩埋在时间的黄沙下了,现今却如同空气中飘散着的香味,似曾相识。因此,今天去重新探寻帝国的生命和历史并不是毫无逻辑可循。
在这过程中,我们尤其需要以一种善意的目光(我们在研究那些老牌西方国家时肯定不会抱以同样的目光),去重新发现帝国的“文化”功绩。与帝国同一时期又出现了大量的“城邦”,这种微型集体与广阔的帝国“联盟”一起,一个无限小,一个无限大,共同成为历史的主角;而此时,“中型”国家的身影却被消除,或至少是被淡化了(我们原以为国家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化解内部成员间的自然或社会差异;因疆域也并不算太大,国家内部可以通过集体商议或监控来决定公共事务)。帝国内没有民主,城邦里也不存在真正的民主,居民之间关系太过亲近,彼此社会生活的联系太过密切,以至于实行公民制度所必不可少的抽象过程在城邦内部根本无法开展。如果说帝国只能有子民,而不可能有公民,那么在城邦里,则只有亲人、同盟、敌人、富人和穷人。
不夸张地说,在这公元后第三个千年的开始,欧洲的主要统治倾向似乎又回到了中世纪,如同当时的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它宣称自己承袭正统罗马帝国皇室,统领了众多的城邦、公爵领地及公国,并确保它们在帝国内部的共存)那样,如今的欧盟也并不稳固,各个政权无法在其中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成员国对它也不信任,对这一联盟感到满意的只有那些次政府团体、若干文明团体,市、省、大区以及由风俗和信仰所划分而成的“部落”。从巴尔干半岛到西班牙,从苏格兰、比利时到意大利,在漫长的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这些地方缓慢而艰难地聚集到了一起,如今却彼此分离,希望能够获得自身的独立,而这种独立只有在一定的环境下(这或多或少标志着帝国政体的回归)才能实现。未来的欧洲会是怎样?也许会回到从前那个由公国所组成的欧洲,它们在文艺复兴时期形成,但未定型,既没有实力也不稳定。换句话说,我们歌颂哈布斯堡帝国的世界性,却对战争与暴力(它们是帝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帝国历史则与其军事优势密不可分)保持了沉默。这是一种从国家到所谓“新帝国主义”的深刻变化,尽管如此,欧洲大陆并没有被垄断——美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塞缪尔·亨廷顿曾在一本很有远见,有时却不能为人所理解的书中对此有过描写。
我们很好奇为何到今天,人类历史中的“帝国篇章”仍如此吸引人。甚至“草原帝国”、奥斯曼帝国(至少是凯末尔主义及大范围种族屠杀之前的时期)都博得了当代人的好感。应该说,人们往往会用今天的思想和语言对历史进行过多的修饰。
因此,必然的扩张主义、一如既往的领土扩张意愿以及对普遍性司法的渴望(奥地利是最团结的帝国)现在并不是帝国最著名的特征。如果我们将中国的历史排除在外,因为作为“中原帝国”,中国尤其重视保卫疆土,它认为这些土地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其领土的完整需要中央权力的保障;我们还要将日本的历史排除在外,因为它曾在1639年割断了自己与(几乎)整个外部世界的联系;那么大部分帝国的历史则是与战争交织在一起的,先是为了扩张领土,当扩张到一定程度时,一旦遇见和自己一样对自身合法性深信不疑、对权力相当渴望、担忧自身安全的强国时,就转而为自卫发起战争。
当然,如此激发当代人想象力的并不是大多数帝国好战而傲慢的性格,我们更多是赞颂它们的管理模式。事实上,是帝国的广阔领土要求皇权实行这样的管理模式。帝国疆土之广阔,使它无法建立起那种彼此相距甚远、看上去往往在各个方面都差异明显,却能通过信仰、生活方式及共同的利益团结在一起的国家。因此,帝国不可能减少甚至消灭差异,只能在其内部保证这些差异的共存。显然,民族国家的“软实力”与这种模式相反,它需要消除差异,排除地方主义,实行政治统一与社会一致化。帝国不反对习俗或宗教的差异,它认可并适应这些差异。罗马人将差异纳入公民的共同文化中,中国人将差异置于行政机构的监管之下。至于蒙古人,他们自己选择放弃,不干涉其领地的管理事务,交由当地的专人负责。这就解释了为何在今天帝国又成为关注的焦点:它为我们展现了当今主要价值标准——多元化、多样性、宽容——的历史表达。
另一个重建帝国历史的动机:为了和平。如果说大部分帝国把宗教作为确立自身合法性的基础,从“罗马和平”时期开始,人们就一直把帝国与和平联系在一起。这里存在一个悖论:对于大部分帝国来说,它们难道不是靠着武器才得以建立,并且最终在战争中或者被战争所毁灭?然而,只要是能够维持统治的帝国,从观感上来看,它把将已知的疆域集中在一位领导者的威权之下,领导者看上去很遥远,以至于他的权力并不容易被觉察,但又足够近,有能力保证辽阔疆土内的长治久安。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从而解救了公元前1世纪还在内战死亡线上挣扎的罗马共和国公民,同时也保护了共和国留下的伟大遗产:依靠普遍君主制获得了安全与伟大,却牺牲了公民的自由。
这段“黄金时代”从3世纪开始走向终结,但欧洲人却对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因为罗马帝国在同一个权力的领导下统一了如此多不同的民族。而正是在对这一帝国的鲜活记忆上,诞生了另一个统一的理想,即基督教希望在教皇的统治下团结所有的信徒,一起得到永恒的救赎。日耳曼民族的皇帝自称是罗马皇室的合法性继承人,对此,很快便出现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反对者:罗马教廷。第一个千禧年前后,在格列高利改革时期,罗马教廷曾设想出一套秩序,要求所有的世俗权力、皇帝、国王和王子既要服从教皇的精神领导,也要顺从其世俗的统治。政教合一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纷争持续了许多个世纪,战争,阴谋,教皇将皇帝逐出教会,皇帝罢免教皇,此类事件层出不穷。为了获得罗马帝国的遗产并实现普遍君主制,两者一直在进行力量的交锋,以致最终精疲力竭,结束了这场残酷的斗争。日耳曼民族的皇帝永远地错失了建立全球性帝国的机会,而教皇则在拥有精神特权的基础上获得了世俗的权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交锋让第三者坐收渔利:法国国王,他拒绝接受这个自称是罗马皇室继承人的皇帝,也拒绝教皇对自己在世俗事务上的管制。他自称“法国的皇帝”(国王是其王国内的皇帝),并为了自身的利益要恢复罗马统治,由此开启了现代国家政权的历史篇章。研究表明,许多法学家,甚至是神职人员都曾帮助卡佩王朝的国王(尤其是腓力四世)在罗马法及教会法中加强国王的特权,使其能够直面帝国和教会—13世纪初之前在世界上一直主宰着欧洲历史的两大巨头。
这场漫长的冲突结束后,欧洲也发生了改变。如果说法国国王自称是其王国的皇帝,那么日耳曼民族的皇帝也只不过是德国的国王罢了。即使帝国这一概念在哈布斯堡家族继承日耳曼民族的皇位时也获得了认可,历史的发展方向却已然改变。查理五世的帝国和随后出现的西班牙、英国、法国、德国等大陆或海上的帝国一样,不那么渴望统治世界(即使是象征性地),而更愿意投入欧洲国家之间争夺最高权力(有时是霸权)的竞赛当中(尽管查理五世非常希望能够重新缝合耶稣长袍并以其名义建立一个统一的世界)。殖民帝国主义很快就取代了大陆帝国。自此,皇帝的头衔和财产只用来增强国家的影响力和威望,而不再是国家强大的首要原因。
应该说,帝国,究其本质,是具有统治世界的倾向的,但随着世界的不断扩张及因为失去最初的统一而造成各大文明之间的相互分离与隔绝,帝国却难以适应。
1200年,全人类(还)被分散在若干个文化小岛上,彼此隔绝,更确切地说,一部分仅与临近的小岛联系,而其他则与外界完全隔绝。
随着地中海霸主罗马帝国的逐渐分裂,欧洲诞生了。我们也可以这么说,欧洲诞生于双重封闭之中。8世纪至11世纪期间(730—1000),曾经的罗马帝国领地分裂成了3个部分:一部分属于欧洲,确切来说是蛮族王室从罗马帝国继承的;其他两部分,一部分被拜占庭帝国所统治,而另一部分则由新兴伊斯兰教所控制。虽然十字军东征在很长时间里怀着普救论的梦想,希望重建天主教政治秩序下的世界统一,但在几个世纪后,普遍君主制的模范却遭受了致命的一击:首先是15世纪中叶伊斯兰教的再度扩张,接着是15世纪末大航海的探索,最后经由宗教改革,欧洲在短短几年之后被分裂。伊斯兰教的扩张即使在最初的时候就遭到阻挠(1453年土耳其人占领君士坦丁堡,随后入侵巴尔干半岛,直达匈牙利;1492年西班牙夺回安达卢西亚勉强作为弥补),也还是让欧洲变得更加封闭。当时欧洲的政治破裂广为人知,因而无法共同组织任何行动去驱逐塔索口中“卑鄙的土耳其人”。几年后,弗朗索瓦一世不还跟土耳其帝国结成同盟,将自己国家的战略及商业利益置于信仰之上?但在另一方面,土耳其人的威胁却使欧洲显得与众不同,也让它了解到除了无法消除的政治分裂外,自身还拥有独特而杰出的文明。
西班牙国王收复科尔多瓦哈里发国的同一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随后达·伽马开拓了从好望角到印度的路线(1498)。可以说,这些事情不仅缩短了欧洲大陆内部的距离,更让人类发现了愈加宽广的世界。这一次与世界性无关。1517年,马丁·路德在德国维滕堡城堡教堂的大门上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从而标志着教会的分裂,最终摧毁了信仰统一下的政治统一思想,强化了国家对教会的监管,加快了君主统治权的形成。
自此,帝国就只是诗人们所赞颂的一个伟大回忆了。这个词能够引发人无数的联想,让我们想起了罗马帝国的伟大、全世界和平的梦想,以及1804年拿破仑恢复了法兰西皇帝的称号,这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显示自己与同时代其他君主不同的荣耀,也是为了用最伟大的头衔自我吹捧。此外,即将失去日耳曼皇帝称号的哈布斯堡家族首领同意,只要能为自己及后裔保留奥地利皇帝的称号,就接受拿破仑(当时只不过是终身行政官)称帝。他并没有在这次交易中吃亏,因为在很久之前(从普鲁士王国出现以来),神圣罗马帝国就只剩一个空壳了。正如我们所知,拿破仑执政时期加强了欧洲对国家的认可,也见证了帝国与寻找和平圣杯的精神实质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拿破仑三世曾宣称:“帝国即和平。”比起真实的地缘政治,这句话更多地影射了一个深深根植于大众的想象且并不总是虚假的神话。
斯蒂芬·茨威格是如此地热爱欧洲,但当他亲历了1941年的欧洲战乱后,他难道不想回到那个奥匈帝国统治下不同种族和团体和谐生活,远离历史纷争的幸福时代?
“如果要我找一个合适的词去形容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我所成长的那个时代”,茨威格写道,“我希望我已经找到了最形象的表达:这是安全的黄金年代。在我们绵延近千年的奥地利君主统治时期,一切都好像是永恒的,而国家政权则是这份永恒的最高保证……在这一疆域广阔的帝国当中,一切都十分稳固、不可动摇,拥有自己的位置——而最高位者则是皇帝,一位老人;即使他将要逝去,我们也知道(或我们也认为)会有另一个人继承他的皇位,并且帝国原先制定的秩序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没有人会去想战争、革命或是动乱。在理性的时代,任何极端的事件、任何暴力活动几乎都不可能发生。”
这位奥地利作家向我们描述了幸福——由和平、安宁,尤其是幻想能够摆脱历史及其无法阻止的悲剧所带给我们的幸福。正是这种想象促使我们今天重新去发现帝国,这也解释了我们为什么会对帝国抱以善意的目光。帝国使我们想起一个有序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每个人都能受到当权者的保护,却几乎不需要为当权者牺牲什么,当权者最关心的是民众是否服从自己。在这一点上,帝国(即使没有实力也没有权力,特别是没有权力)比民族国家或共和国要现代化得多,民族国家和共和国只有在其民众为自己作出牺牲,甚至献出生命的情况下,才会保障民众的尊严和自由。美好的帝国为民众承诺了合理的幸福,却不需要他们为自由付出代价。在这一点上,它与现代人的感受相一致。
然而,我们也知道历史在前进,帝国不再是历史舞台上的主角,取而代之的是单一政府国家和民族国家,除了变化多端的欧洲,欧洲曾以为摆脱了历史的宿命,却又重蹈覆辙。美国、俄罗斯、中国、伊朗、以色列和其他国家将决定世界的未来,他们共同见证由现代欧洲创造的模式的持久性,也会见证悲剧永恒的回归,而历史就是由悲剧组成的。我们要像提防洋流一样,时刻对地缘政治蕴藏的力量保持警惕。在我们写下这几行字时,德国不正准备在一百年间第三次摧毁欧洲吗?
虽然做了许久帝国梦,梦境已经消散,一如世界和平的美梦。帝国比任何政体更能代表这一美梦。现在,我们向读者呈现的就是梦境消散之时的历史。
帕特里斯·格尼费
蒂埃里·伦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