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个人开公司与2~3人合伙开公司有什么区别
1.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开公司可以选择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选择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前者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且不具备法人资格;后者依据《公司法》设立,创始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具备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创始人在承担责任时,只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会牵涉到个人财产,风险相对较小。
二者均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一人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股权获得的股息及红利。
对于这两种形式,不论创业者采取哪一种形式,他都会获取公司/企业最高的实际控制权,但高度统一的权力也会使其缺乏组织机构内的制衡。总而言之,它们各有利弊,创业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及需求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
2.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很多创业者在合伙开公司时,实际上开的是“合伙企业”。创业者需要注意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与公司的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完全不同。
合伙企业的人员分配较为明确,每个企业内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GP),对外代表企业,遇到企业债务无法清偿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LP)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能代表企业,仅承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公司的人员分配更为灵活,股东均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至于在公司内部担任何种职务、执行何种事务,以及是否能代表公司等都由股东们共同决定。
3.个人开公司与合伙开公司的区别
个人开公司的优点在于控制权集中,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做事,不受外人约束;但相对而言,一个人的资产终究有限,以个人名义去筹款更是很难办到的。而且,运营一家公司不是一件易事,事无巨细都要负责,创业者的责任重大。另外,当公司出现问题时,创业者要独自承担巨大的风险。
合伙开公司的优点在于多人分担风险,既能互相制衡也能互相取长补短,集思广益,将局势看得更加全面。但由于是多人合作,需要事先就以后可能出现的争端及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好,白纸黑字地写下来。如根据出资比例如何规定占股、分红的比例,每人应担任的职位,出现争端时根据何种原则做决策及如何建立良好的退出机制等,都需要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好,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