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最后十八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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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冤”的上告之路

镇民告的是教民没有权力将“屯里的地献给洋人”,但关于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朝廷因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战败,被迫允许基督教传教士进入内地传教,而教民拿他们自己的地献给教会修教堂到底可不可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相当于大清的“外交部”,以下简称总理衙门)夹在民族感情和洋人之间,一直支支吾吾,问题悬而未决。聪明的县老爷只好将此回避,他根据三街会首签下的分地清单判定:传教士拿地有效,修建教堂行为合情、合理、合法。

三街会首们签这个分地单子原本是防止教民反悔的,现在反而吃了一个哑巴亏,因此他们情绪比较激动,态度比较恶劣,动作也比较粗暴。县老爷只好不拿他们当“干部”,出动兵勇把他们抓了起来。他们最后虽然被保释出狱,但在梨园屯颜面无存。

六个人决定:再往上告。我就不相信没个做主的地方!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变卖家产,筹集上告资金;有人背着干粮,躲过地方官的围追堵截,从东昌府、济东道,一直上告到山东巡抚衙门。

然而,上告是没有用的。在东昌府,知府明确地告诉他们:“你们所说的事情即便有理,我也管不了,就算是我想管,也不敢管啊!”其中那三个“上告专业户”被抓了起来,被判坐牢。这六户原本还算富裕的人家倾家荡产,但官府的行动并没有吓退他们,他们一直在坚持上告。从拆迁事件发生起,几年、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有人坐牢、有人家破人亡、有人被革去功名,年华老去,他们也由最初镇民口中的“六先生”,变成了梨园屯的“六大冤”。

在“六大冤”上告的同时,梨园屯的镇民也没有放弃为夺回地基而努力。他们和教民进行了无数次扯皮,今天镇民扬言要炸了教堂,明天教民扬言要带洋人来捉人,大家你来我往,谁都不好惹。

教民们毕竟是人少的一方,最终还是他们逐渐妥协了。在县衙的调解下,经过漫长曲折的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由县衙专门拨出白银200两,为教民在其他地方买块地皮,修建一座崭新的教堂,但教民要把玉皇庙的地基退还给镇民。

这个结果其实是谁都没有“妥协”,等于是县衙主动承担了200两银子买地皮和修建教堂的费用,就让官府花钱去买个稳定吧!

在镇民和教民看来,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了。但他们还忘了此事牵涉的另外一个机构——教会。

教会是传教士的组织,它对这个调解的结果很不满意。教会认为,既然教民们已经把地献出来了,按照西方的契约精神,那么就连教民也不能再对这块地进行处置,能做主的只有接受献地的传教士和教会。

其实教会的反对也是有其他原因的: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已经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地皮问题,而是关系到今后在乡村中的威信。威信一下降,传教工作就不好开展。

问题又拖下去了。几年后,山东主教越过山东巡抚衙门,直接找到西方国家驻北京的公使,请公使们出面向总理衙门“提出抗议”,要求重新解决。

总理衙门很快批示给山东,山东巡抚衙门指示东昌府解决。在东昌知府的干预下,冠县县衙的调解裁决又变了:由县衙专门拨出白银200两,为镇民在其他地方买块地皮,修建一座崭新的玉皇庙,但镇民要同意玉皇庙的地基归教会。

绕了一圈,还是冠县县衙出钱,只不过地皮又给了教会。县衙认为这个转变是很高明的,应该三方都会满意。然而,现实情况却不是这样的。

当初教民之所以妥协,并不是他们真心想妥协,只是他们畏惧没有入教的镇民人多势众。现在,看到县衙在教会的压力下不得不偏向教会,他们开始有了自己的打算:必须将闹事的镇民们“整怕”,免得他们将来报复。

在教民的要求下,教会向县衙提出:必须惩罚那些“无知愚民”,将为首的“六大冤”全部通缉捉拿,才算完(“扬言必须将控争之人按名拿究,方肯干休”)。

连县老爷都觉得这个要求比较过分,不打算理睬。而在梨园屯,“官府受教会的压力要来拿人”的谣言已是满天飞,这些谣言正是教民发出来的,为的是给镇民们一个警告。“六大冤”赶紧去做一件事情——搬武器。

1853年,太平天国运动高涨的时期,山东巡抚衙门曾经下过一道指令,要求通省办“团”。当然,这个“团”就是我们在历史书中经常见到的地主武装——团练。而当年梨园屯的团练首领正是“六大冤”之一,而现在,他们把原本用于团练的武器搬到了玉皇庙,准备一旦官兵来捉人,就大规模发动镇民武力对抗!

这么多的人持械聚集,严重影响地方稳定!

山东巡抚衙门再一次被惊动了,迅速派出以“副省长”(道台)牵头,东昌知府、临清知州、冠县县衙组成的四套班子进驻梨园屯,找到“六大冤”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们原本就是知书达理的人,有的还吃过皇粮,干什么跟官府对抗呢?虽说你们是地头蛇,强龙也不压地头蛇,但你们也是知道的,教会可不是一般的强龙啊!他们可以直通北京的公使,而公使又可以直接向总理衙门交涉,外交压力朝廷又顶不住,所以官司你们是打不赢的。武力对抗更没有好下场,你们不想想,这是谁的天下?你们手里有枪,还能多过朝廷的枪?

“六大冤”原本就不是打算要对抗官府的,只是为了自保;现在道台大人亲自做思想工作,他们终于泄气了。是的,这是一场不可能的胜利,因为结果早已注定了。为了争地,“六大冤”已经倾家荡产,不能再坚持下去了。

“六大冤”同意不再上告,也保证不再武力抗教,玉皇庙的地基给教会。然后,“六大冤”相继带领他们的家人,全部离开了梨园屯,远走他乡。“六大冤”很清楚:虽然自己不再闹事了,但不能保证其他人不再对教民闹事,他们必须防备将来可能遭到的打击报复。

在“六大冤”离开之前,镇民中还有八位并不甘心的落第秀才想继续上告,他们找“六大冤”帮忙,被“六大冤”拒绝了。八个人也最终没有再闹起来,在梨园屯的教案史料中,他们留下了一个统一的外号——“八大讼”。

随着“六大冤”和“八大讼”的彻底撤出,在后来整个义和团运动中出现的第一个利益集团——士绅集团的争斗告一段落了。他们是乡村秩序(包括邻里纠纷、家族矛盾、乡村庙会、祭祀、红白喜事等的秩序)的维护者,也是朝廷在乡村的真正统治基础。县老爷断个案子,除了银子和美女,士绅们的态度起了关键性作用,甚至完全可以替代县官断案。手中的这些权力也一直是士绅们在乡村里拥有威信的根源,现在突然冒出一批传教士、冒出一个教会,竟然可以剥夺他们原本掌控的维护乡村秩序的权力,竟然可以让一部分教民从此不受他们的管辖,很不爽啊!

但是,教会的出现除了会削弱士绅集团对乡民的掌控,其实还给了士绅集团趁机摆脱官府的机会。

因为教会势力同样冲击了官府,当教会势力向地方官府势力发动进攻时,原先受地方官掌控的士绅其实也在趁机摆脱官府,去争取他们在乡村中更大的权力地盘。这正是一直跟官府站在一起的士绅一反常态,不惜全力“为民争地”的另一原因。事实上,士绅们在领导镇民们进行抗争时,都有意无意地拉开了与州县官府的距离,他们并不相信同样受制于教会的州县官府的“能耐”能比他们大多少,直到道台前来压制。

也就是说,随着教会势力的到来,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朝廷行政系统对这个国家的掌控能力都进一步被削弱了。教民们只相信教会,乡民和士绅也并不信任地方官府,在广大的乡村,朝廷开始逐步丧失它的统治根基。

教会得到了地皮,他们开始组织人马扩建教堂,原来的小教堂又变成了大教堂,这件事情深深地刺痛着梨园屯的人们。但是,有知识的“先生”们不再闹事了,梨园屯的人们一时间没有了主张,一开始,他们并没有再阻止教堂的扩建,不再折腾、不再闹事、不再上告、不再拦轿喊冤,梨园屯恢复了暂时的稳定。

但稳定也仅仅是暂时的。

因为“十八魁”已经横空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