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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No.009 统一法人省事且评级不会受牵连
统一法人是指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在同一个地址可以注册多个企业,也就是说,不同的公司,其法人代表可能相同。很多企业以为这么做会为税务工作带来很多方便,很省事,并且一家公司发生税务风险时,另外的公司不会受到牵连。这种看法有很大的税务认知误区。
事实上,在统一法人的情况下,如果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个企业,那么,只要其中一个公司因为没有履行涉税义务而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时,不仅该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会被评定为D级,同一法人下的其他公司也会受到牵连。虽然可能在纳税信用等级上不会被评定为D级,但很有可能使这些公司会成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对象,以后这些公司处理税务工作会比以前更难。
对企业来说,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后,所有涉及税务的事项都不能办理,比如纳税申报和申领发票等。对于法人代表来说,如果是多家公司的统一法人代表,那么一家公司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该法人就不能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代表了。
当几家公司是统一法人时,且某一家公司发生了严重的税务问题,则可能会影响其他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而会对其他公司的纳税事项造成一定的阻碍。要解决这种不利的关联情况,方法之一就是办理《非正常转正常户》手续。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企业,在办理《非正常转正常户》手续时,需要填写《解除非正常户认定表》,然后等待税务机关实地核查,税务机关确认无欠税后才会给企业办理转正常户的手续。当企业转为正常户后,其原来受到牵连的企业也会同时解除相应的限制,恢复相关的税务办理权利,纳税信用等级也会随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