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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对象特性

运用AutoCAD提供的绘图命令可以绘出各种各样的图形,我们称这些图形为对象,它们所具有的属性被称为对象特性。而对象所具有的图层、线型、线宽、颜色、坐标值等特性可以通过“特性”面板或“特性”对话框进行修改。

4.3.1 “特性”面板

使用“特性”面板可以修改选中对象的特性,“特性”面板如图4-18所示。

图4-18 “特性”面板

● “对象颜色”列表:对于选定的对象,单击该列表可以选择某颜色,如图4-19所示,此时对象的颜色变为所选颜色。其中ByLayer指由对象所在图层的颜色决定对象的颜色,ByBlock指由对象所在图块的颜色决定对象的颜色。如果在列表中选择“更多颜色”选项,则可打开“选择颜色”对话框选择更多的颜色。

图4-19 对象颜色列表

● “线宽”列表:对于选定的对象,单击该列表可以选择对象的线宽,如图4-20所示。其中ByLayer指由对象所在图层的线宽决定对象的线宽,ByBlock指由对象所在图块的线宽决定对象的线宽。如果在列表中选择“线宽设置”选项,则可打开“线宽设置”对话框进行线宽设置,以定义默认的线宽、线宽的单位及线宽的显示。

图4-20 线宽列表

● “线型”列表:对于选定的对象,单击该列表可以选择对象的线型,如图4-21所示。其中ByLayer指由对象所在图层的线型决定对象的线型,ByBlock指由对象所在图块的线型决定对象的线型。如果在列表中选择“其他”选项,则可打开“线型管理器”对话框加载列表中未显示的线型并设置线型的详细参数。

图4-21 线型列表

● “打印样式”列表:对于选定的对象,单击该列表可以选择对象的打印样式,只有设置了命名打印样式时该列表才可用。

提示:可以先设置特性,再绘制对象。注意,除了选项设置为ByLayer的对象,其他对象不受“图层特性管理器”的管理。

● “透明度”列表:对于选定的对象,单击该列表选择对象的透明度显示样式,如图4-22所示。其中“ByLayer透明度”指由对象所在图层的透明度决定对象的透明度,“ByBlock透明度”指由对象所在图块的透明度决定对象的透明度。当设置为“透明度值”方式时,可以使用其后的滑块调整选定对象的透明度。

图4-22 透明度列表

● “透明度”滑块:拖动滑块来设置所选对象的透明度值。

● “列表”按钮:选定对象后,单击此按钮,可在“文本窗口”显示该对象的详细信息。

● “特性”按钮:单击此按钮打开或关闭“特性”对话框,用于设置对象的详细特性。

如果应用程序状态栏的“快捷特性”按钮处于按下状态,则表明启用了显示快捷特性模式。在命令行“命令:”提示状态下,选中需要修改特性的对象,绘图区会出现快捷特性选项板,如图4-23所示。也可使用它在对应列表中修改对象的颜色、图层和线型等特性。

图4-23 “快捷特性”选项板

4.3.2 “特性”选项板

单击“特性”面板上的按钮,可打开如图4-24所示的“特性”选项板设置对象的详细特性。

图4-24 “特性”选项板

● “切换PICKADD值”按钮:默认状态下,将选择的对象添加到当前选择集中。单击此按钮,图标变为,此时选定对象将替换当前选择集。再次单击按钮回到默认状态。

● “选择对象”按钮:单击此按钮,可以以任何选择对象的方法选择对象,“特性”选项板将显示所有选中对象的共同特性。

● “快速选择”按钮:单击此按钮,会弹出“快速选择”对话框,如图4-25所示。选择时,可以根据具体的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对象,如果选择“附加到当前的选择集”复选框,选择的对象将添加到原来的选择集中;否则,选择的对象将替换原来的选择集。

图4-25 “快速选择”对话框

选项板中显示的信息与图形文档所处的状态有关。若在打开复选框时,没有选择文档中的任何图形对象,显示的信息为当前所应用的特性,如图4-24所示。若选择某个图形对象,则显示该对象的特性信息。若选择了几个对象,则显示它们的共有特性信息,选项板中的文本框显示图形对象的名称。

若要修改该对象的特性,可在选项板中选择要修改的特性项,此时特性项会显示相应的修改方法,提示如下:

● 下拉列表提示,通过下拉列表来修改;

● 拾取点提示,可在绘图区用鼠标拾取所需点,也可直接输入坐标值;

● 对话框提示,通过对话框来修改。

选择修改对象有如下2种方法:

(1)打开“特性”对话框前选取。

先选取要修改的对象(可以为多个对象),再打开“特性”对话框,从最上面的下拉列表选择要修改的对象,通过上述方法修改其特性(按Esc键可以取消选择)。

(2)打开“特性”对话框后选取。

直接选择对象或单击“选择对象”按钮后,根据提示选择对象。按Enter键结束选择,通过下拉列表选择某个修改对象,如图4-26所示,然后修改其特性。

图4-26 选择下拉列表

4.3.3 特性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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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性”选项板,不仅可以查询对象的特性,还可以通过特性驱动来绘制图形,下面以绘制一个面积为100mm2的圆来说明。我们知道所有的绘制圆的命令都不能直接确定圆的面积,所以用绘制圆的命令不能直接绘制满足要求的圆,因此要用特性驱动的方法来绘制。

[1] 先用任何一种方法绘制一个圆,再打开“特性”选项板,选择圆,如图4-27所示。

图4-27 “特性”选项板

[2] 在“面积”右边的文本框单击使其变为可编辑状态,修改值为100,然后按Enter键即可。这时所选圆的面积就会自动变为100 mm2

4.3.4 特性匹配

AutoCAD提供特性匹配工具来复制特性,特性匹配可将选定对象应用到其他对象。默认情况下,所有可应用的特性都会自动地从选定的第一个对象复制到其他对象。如果不希望复制特定的特性,可以在执行该命令的过程中随时选择“设置”选项禁止复制该特性。

有以下4种方法可进行特性匹配:

(1)选择“修改”菜单→“特性匹配”命令。

(2)单击“默认”选项卡→“特性”选项板→“特性匹配”按钮

(3)单击“标准”工具栏的“特性匹配”按钮

(4)在命令行中输入MATCHPROP并按Enter键。

执行“特性匹配”命令后,命令行提示如下:

     命令: '_matchprop
     选择源对象:

此时选择要复制其特性的对象,且只能选择一个对象。选择完成后,命令行提示如下:

     当前活动设置:  颜色 图层 线型 线型比例 线宽 透明度 厚度 打印样式 标注 文字 图案填充 多
段线 视口 表格材质 多重引线中心对象
     选择目标对象或 [设置(S)]: s

其中第一行显示了当前要复制的特性,默认是所有特性均复制。此时可选择要应用源对象特性的对象,可选择多个对象,直到按Enter键或Esc键退出命令。若输入S,可打开“特性设置”对话框,如图4-28所示,从中可以控制要将哪些对象特性复制到目标对象。默认情况下,将选择“特性设置”对话框中的所有对象特性进行复制。

图4-28 “特性设置”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