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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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爵士》:大惊喜

希德里克本人对这件事几乎一无所知,也从没有人向他提起。他知道爸爸是英国人,因为妈妈是这样告诉他的。但是爸爸去世的时候他太小了,所以他对爸爸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他身材高大,有一双蓝色的眼睛,留了长长的八字胡。还有就是骑在他肩上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是件很开心的事情。爸爸死后,希德里克发现最好不要和妈妈谈起他。爸爸病重期间,希德里克被送走。等他回来的时候,一切都结束了。而妈妈同样病得不轻,刚开始坐在靠窗的椅子里。她老是穿着黑色的衣服,面色苍白,身体瘦弱,俏丽的脸上再也不见了笑窝,眼睛看起来大而忧伤。

“亲爱的,”希德里克说道(他爸爸总是这样称呼她,所以小家伙也学会了这样叫),“亲爱的,爸爸好些了吗?”

他感觉到她的手臂在颤抖,于是转过一头鬈发的脑袋,注视着她的脸。那张脸上的某种神色使他感到自己马上会大哭一场。

“亲爱的,”他说,“他还好吗?”

突然间,他那颗充满爱意的小小的心灵告诉他现在最好用双手搂住母亲的脖子,一遍一遍地亲吻她,用自己嫩滑的面颊贴紧她;于是他这么做了。她把头靠在儿子的肩膀上,失声痛哭起来。她紧紧抱住他,像是永远不会让他再离开自己身边。

“是的,他很好。”她呜咽着说,“他非常,非常的好。但是我们——我们除了我们两个之外,身边再没有亲人了,再也没有了。”

尽管他还小,但他也懂得他的那位高大、英俊、年轻的爸爸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死了,就像他听说过的别的人一样,尽管他还未能完全明白到底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会带来如此的悲伤。由于每当他提到爸爸的时候,妈妈就会哭泣,所以他暗地里决定,最好不要经常跟她提起爸爸。他又发觉,最好也别让她总是坐着,呆望着炉火或是窗外,不动也不说话。他和妈妈几乎不认识什么人,过着一种可能被认为是很孤独寂寞的生活,尽管希德里克还不知道那叫寂寞,直到他渐渐长大,听说了他们家从来没有客人的原因之后。他被告知他妈妈是个孤儿,在世上无依无靠。后来他爸爸娶了她。她长得十分美丽,以前一直受雇于一位富有的老太太,给她做伴。但是老太太对她并不友善。一天,希德里克·埃罗尔上尉应邀来到老太太家,见到她睫毛上沾着泪水,奔上了楼梯。她看上去是那样的甜美、纯洁、伤心,上尉便再也忘不了她了。经过许多奇怪的经历后,他们互相认识、了解,并且深深地相爱,最后结婚了,虽然他们的结合招致一些人的怨恨。其中最为生气的就是上尉的爸爸。他住在英国,是一个有钱有势的老贵族,但脾气十分暴躁,并且非常仇视美国及美国人民。他另外有两个年纪比希德里克上尉大的儿子。法律规定长子可以继承家族的名衔和财产,那是非常荣耀和可观的;如果长子过世,就由次子继承。所以尽管他身为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但几乎没有机会让他自己富裕起来。

但是上天给予小儿子的礼物却是他的哥哥们不可企及的。他有一张英俊的脸庞,健康、强壮、优美的身躯;他有灿烂的笑容和一副甜美明亮的嗓子;他勇敢、慷慨,并且有一颗世界上最善良的心,似乎蕴藏着一种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力量。而这些是他的哥哥们所没有的。他们都不英俊,也不十分善良和聪明。孩提时代他们在伊顿[1]上学的时候,并不合群。进了大学后,他们亳不注重学习,既浪费了时间,也挥霍了金钱,几乎没有交到真心的朋友。他们的爸爸老伯爵一直对他们感到失望和羞耻;他的继承者根本不把他的贵族名望放在眼里,也没希望有所出息,注定会成为自私、放纵、无足轻重的小人。既没有男子气概,也没有贵族气质。痛苦的是,老伯爵想,只有第三个儿子,也就是只能继承到很小一部分财产的那个儿子,才拥有全部的天赋,全部的魅力,全部的力量和美貌。有时候他甚至会憎恨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因为他似乎拥有了应该跟高贵的名衔和巨大的财产相匹配的好东西;但是,在他那颗高傲、固执、老迈的心脏深处,仍会情不自禁地非常关心这个最小的儿子。他把他送去美国,也是出于一时的愤怒。他想他应该让他离开一段时间,这样就免得因为不断拿他和他的兄长们作比较而惹自己生气,那两个儿子当时正因其毫无家教的行为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但大约六个月之后,他开始感到孤独,经常偷偷地思念小儿子,于是他写信给希德里克上尉,让他回家。他的这封信正好与上尉刚寄给他的信错开了,上尉的信里说他已经爱上了那个美丽的美国女孩,并且打算与她结婚;老伯爵收到上尉的信后,勃然大怒。尽管他一向脾气很坏,但他这辈子也没像在读到上尉这封信时那样发作过。他的男用人当时正在房里,看到主人气成这个样子,真担心他会中风。经过一小时猛虎似的狂怒,他终于坐下来给小儿子写信,命令他不准再靠近他的老家,也别再给他的爸爸和哥哥们写信。他告诉他任由他自生自灭。也就是说,他将与他的家庭永远断绝关系。他也别指望在他爸爸活着的时候得到任何帮助。

上尉收到信后非常伤心;他热爱英国,也深深地爱着他那个美好的家,那里毕竟是他出生的地方;他甚至爱他那位脾气恶劣的老爸,对他的失望表示同情;但他明白从今以后不可能再希望得到他的仁慈了。一开始他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会打工,也没有做生意的经验;但他有的是勇气和决心。他辞掉了在英国军队中的职务,经过一番波折后在纽约找到一份职业,然后结了婚。他的生活与在英国时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他仍然年轻,快乐,并且希望努力的工作能为今后的生活创造出优越的条件。他住在一条僻静的街上的一所小房子里。他的儿子也在那里出生了。一切看来是那样欢乐并且充满希望。尽管生活简朴,但他从没有后悔与那位富有的老太太的女用人结婚,就因为她长得那样甜美并且他们彼此相爱。她确实非常甜美动人,他们的儿子长得与父母都很相像。虽然他出生在这样一个僻静的小屋子,一个贫穷的家庭里,却似乎没有比他更幸运的婴儿了。第一,他始终都很健康,所以从来不给任何人添麻烦;第二,他性格非常温和,一举一动都非常逗人,所以人见人爱;第三,他长得如此英俊,看上去就像一幅精美的油画。他不是个秃顶的婴儿,生下来就有很多柔软、健康、金色的头发,发梢鬈曲,并在六个月的时候变成一个个蓬松的圈圈;他有一对褐色的大眼睛和长长的睫毛,并有一张可爱的小脸。他有强壮的背,两条圆润壮实的腿,九个月的时候一下子就学会了走路。作为一个幼儿,他十分乖巧,大家都十分乐意认识他。他似乎觉得每个人都是他的朋友。在任何人对他讲话的时候,在他躺在摇篮车里上街的时候,他的褐色的眼睛会给陌生人一个甜美、认真的注视,紧接着是一个可爱、友善的微笑;结果使得那条幽静的街道上的邻居们,包括街角处的食品杂货店老板——那个被认为世上脾气最坏的人——没有一个不喜欢看见他,不愿意逗他讲话的。月复一月,他长得越来越英俊、越来越逗人喜爱。

当他长到一定年纪,就开始跟保姆出门散步,拖着自己的小婴儿车,穿一条苏格兰白短裙,一顶白色的大帽子盖在一头金色鬈发的后脑勺上。他是那样俊俏,健壮,并且活泼开朗,吸引了每个人的注意。保姆回家后会告诉他的妈妈,有些太太专门停下马车来看他并和他说话,当她们听到他天真烂漫的童言,好像他早就熟识她们一样,又是多么的快乐。他最大的魅力就在于这种天真无忌,古老却奇特的与人交朋友的方式。我想这是由于他有着一种令人非常信赖的禀性,和一颗幼小却仁慈善良的心,能够同情每一个人,希望能使每个人都过得像他自己想要的那样舒适。这使得他很快就能理解他周围那些人的感觉,也许这些也是随着他一起成长的,因为他与父母已经一起住了这么长的时间,他们俩都是富有爱心的、体贴的、仁慈的好人。在家里,他从没有听到过一句得罪人的话或者粗话。他一直受到关爱,因此在他孩童的心里充满了仁爱和纯真的温情。他总是听到妈妈被一些美丽的,满怀爱意的名字称呼着,于是在他跟妈妈讲话的时候也就这样称呼她;他总是看到爸爸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于是他也学着关心她。

因此,当他得知爸爸再也不能回来,亲眼见到妈妈是多么的伤心时,那颗幼小而善良的心就悄悄产生了一个念头:一定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让她快乐。他比一个婴儿大不了多少,但每当他爬上她的膝盖,亲吻她,把鬈毛头靠在她的脖子上的时候,当她躺在沙发上,而他蜷身坐在她身旁,把玩具和图画书拿给她看的时候,这个念头就会出现在脑子里。以他的年纪,他还不知道该做些别的什么,所以他只能做力所能及的,而他让他妈妈感受到的宽慰远远超过他所能理解的。

“噢,玛丽。”他有一次听到妈妈对她的老用人说,“我肯定他是在以他自己那套天真的办法来帮助我——我知道是的。他有时候会用一种爱护的、关切的眼神看着我,就像他为我感到难过一样。然后他会过来抱抱我,或是给我看一些东西。他真是个小大人,我真相信他是懂事的。”

随着他逐渐长大,他有许多希奇古怪的方法逗人开心。他一直陪伴着妈妈,使她不再想着其他任何人。他们经常一起散步,一起聊天,一起玩耍。他很小就开始学着阅读;晚上经常躺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大声朗读——有时读故事,有时读大人读的大书,有时甚至读报纸。与此同时,玛丽在厨房就会听到,埃罗尔太太因为他所讲的滑稽事情而开心大笑。

“真的,”玛丽对食品杂货店老板说道,“在他那种古灵精怪的表现和小大人似的话语面前,谁都会忍不住大笑的。在新总统被提名的那天晚上,他走进我的厨房,站在炉火前,看上去像一幅画。他双手插在小口袋里,那张天真的小脸严肃得像个法官。他对我说,‘玛丽,’他说,‘我对竞选很感兴趣,’他说,‘我是共和党人,亲爱的也是。你是共和党人吗?’‘对不起,’我说,‘我是民主党人!’他抬头看着我,那眼神让你永远难忘,他说:‘玛丽,’他说,‘国家将灭亡了。’从那以后,他每天都缠着我,跟我争论,要我转变政治立场。”

玛丽很喜欢他,而且为他感到骄傲。她在他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跟着他的妈妈了。自从他爸爸死后,她又承担了煮饭、做家务、带孩子和许多别的琐碎的事情。她为他挺拔、健壮的小身子和他彬彬有礼的举止而骄傲,尤其为他那遮盖到前额,后垂到肩头的光亮鬈发而骄傲。她心甘情愿起早摸黑地帮助他的妈妈赶做他的小套衫,并把它们熨烫整齐。

“像个贵族,对不?”她会这么说。“说真的,在我看来,他就像第五大街上的那些阔少爷一样英俊。他穿着用妈妈的旧衣服改制的黑色天鹅绒裙服从人们面前走过的时候,所有的人,不分男女老少,都看着他的背影。他的小脑袋高高仰起,鬈发随风飘舞,闪闪发亮,看上去就像一个年轻的爵士。”

希德里克不知道自己看上去像一个年轻的爵士。他不知道爵士算什么。他最好的朋友是街角上那个食品杂货店的老板——那是个坏脾气的人,却从没有对他发过脾气。他叫霍布斯先生,希德里克非常钦佩和尊重他。他认为他是个有财有势的人,他的店里面有许多东西——有李子干、无花果、橙子和饼干。他还有一匹马和一辆货车。希德里克喜欢送牛奶的人,面包师傅,卖苹果的大婶。但最喜欢的还是霍布斯先生。他们建立了如此亲密的关系,他每天去看他,并经常坐下来与他聊上半天当前的话题。也真是奇怪,他们竟有那么多的事情可谈——比如说,七月四日[2]。每当谈到七月四日的时候,似乎就真的没完没了。霍布斯先生对英国人的印象很不好,他说的都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故事,提到许多了不起的爱国事迹,关于残暴的敌人和勇敢的革命英雄。他甚至大段大段地背诵《独立宣言》。希德里克激动得眼睛发光,脸颊通红,把金色的头发揉成乱蓬蓬的一团。回到家后,等不到吃晚饭就急切地把这一切告诉妈妈。可能就是霍布斯先生使他第一次对政治产生了兴趣。霍布斯先生喜欢看报,因此希德里克也知道了许多华盛顿的近况。霍布斯先生还会对他讲现任总统是不是在履行他的义务。有一次,恰逢总统大选,他发现那是一个意义非常重大的活动,似乎若不是霍布斯先生和希德里克,整个国家就要遭遇灭顶之灾了。霍布斯先生带他去看一条长长的火炬游行队伍。许多举火把的人事后都记得,当时有个结实的男人站在一根电线杆旁,肩上扛着一个俊俏的小孩,那小孩大叫着,拿帽子在空中挥舞。

这次大选后不久,希德里克七八岁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使得他的生活产生了美妙的变化。它确实十分希奇。当时他正和霍布斯先生谈论英国和英国女王,霍布斯先生严厉抨击贵族统治,对那些世袭伯爵和侯爵尤其愤恨。那是个闷热的早晨,在和几个朋友玩过扮士兵的游戏后,希德里克去食品杂货店里休息。他发现霍布斯先生正怒视着一本《伦敦画刊》,那里面有一张英国皇家仪式的图片。

“嘿。”他说,“现在他们很得势,但总有一天会倒霉的,到时候,那些受他们欺压的人会起来反抗,把他们抛向天空——管他是伯爵还是侯爵!这一天就要来到了,让他们等着瞧吧!”

希德里克像往常一样坐在高脚凳上歇着,把帽子推到脑后,将手插在口袋里,表示对霍布斯先生的极度敬重。

“你认识许多侯爵吗,霍布斯先生?”希德里克问道,“或者是伯爵?”

“不。”霍布斯先生愤怒地回答,“我才不会呢。我真想在这里逮到他们中的一个。真的,我决不让贪婪的暴君坐在我装饼干的箱子上。”

他为他的这份情操而骄傲,自豪地看着周围,擦了擦前额的汗水。

“如果他们知道好坏的话,也许就不会去做侯爵了。”希德里克说,潜意识里对他们难堪的处境起了恻隐之心。

“他们不会!”霍布斯先生说道,“他们得意还来不及呢!就是那样,他们坏透了。”

他们正交谈的时候,玛丽来了。希德里克以为她是来买砂糖的,但她不是。她看上去几乎是脸色苍白,像为了什么事激动万分。

“回家吧,宝贝。”她说,“太太正等着呢。”

希德里克从凳子上滑下来。“她要我陪她一起出去吗,玛丽?”他问道。“再见,霍布斯先生。我会再来看你的。”

他惊讶地看见玛丽目瞪口呆地注视着他。他想知道为什么她不停地摇头。“怎么了,玛丽?”他问,“是不是天气太热了?”

“不。”玛丽说道,“但我们遇到了一些怪事。”

“是不是火辣辣的太阳让亲爱的又头疼了?”他急切地问道。

但不是那回事。当他回到自己家的时候,门口停了一辆四轮马车,有人在客厅里和妈妈谈话。玛丽催促他上楼,给他换上最好的米色法兰绒套装,套装上配有红色腰带。并且给他梳理好一头鬈发。

“像爵士,对吗?”他听见她在说,“贵族和绅士。呸!但愿他们倒霉!爵士,真是的——倒霉。”

这确实令人迷惑不解。但他可以肯定他妈妈会告诉他所有的这些激动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任由玛丽在那里自哀自叹,也不问一句。他穿好衣服后,就奔下楼梯进到客厅。一个又高又瘦、脸蛋尖尖的老绅士坐在一张扶手椅里。他妈妈站在一旁,脸色苍白。他见到她眼里噙着泪花。

“噢,希德里克!”她大叫着,跑过去用双臂紧紧抱住她的儿子,略带惊恐和忧虑地吻着他。“噢,我亲爱的希德里克。”

那个高个子的老绅士从椅子中站起来,用锐利的目光看着希德里克。他边看边用瘦骨嶙峋的手擦擦尖下巴。他似乎一点不令人讨厌。

“那么,”最后他缓缓地说道,“那么这位就是方特勒罗伊小爵士了。”

注释

[1]伊顿公学,英国著名的贵族学校。

[2]七月四日是美国独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