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 关尹子 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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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第一

【题解】

道法,大道与法度。道,是所有自然、社会规律的总称。法,指法度、法律。作者首先认为,大道是根本,而法度、法律则是大道的衍生品,因此人们制定的法则要符合大道。法则一旦制定,包括君主在内的所有人都不得违反。其次,作者列举了各种害人的行为,如不知满足、逆时而动、不自量力、不讲信用、自我虚夸等等。第三,本篇提到了形名关系,要求名实相符。作者认为,形名一旦明确,就没有人能够遮掩自己的行迹和隐藏自己的意愿。第四,作者认为天地具有自己的永恒规律,百姓具有自己的永恒职业,贵贱具有自己的永恒位置,使用臣下具有永恒的方法,治理百姓具有永恒的法度。只要各司其职,天下就会安定。最后,作者再次强调,只有掌握了大道的人,才能够成为天下的领导者。

道生法道生法:依据大道而制定各种法律制度。道,是天地间所有规律、真理的总称。“道”的本义是道路,人们从某地到某地,必须通过某一条道路,否则,就无法到达自己的目的地。同样的道理,包括人在内的万物要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必须遵循某一种规律、原则,否则就无法成功。于是在词汇比较贫乏的古代,老子就把道路的“道”拿来作规律、真理、原则等含义来使用。。法者,引得失以绳引:正,确定。绳:绳墨。本指木匠画直线的墨绳。这里比喻法度、准绳。,而明曲直者殹殹(yì):句尾语气词,相当于“也”“兮”。。故执道者执道者:掌握大道的人。,生法而弗敢犯殹。法立而弗敢废[也]法立而弗敢废[也]:“也”字原缺,据上文补。,[故]能自引以绳[故]能自引以绳:自引,自我端正。也即自我约束。绳,准绳。即各种法律制度。“故”字原缺,据下文“故能至素至精”补。,然后见知天下见知:了解,明白。,而不惑矣。

【译文】

人们依据大道制定了各项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确定成败得失的准绳,是明确是非曲直的标准。因此那些掌握了大道的人,一旦制定了各项法律制度就不敢违犯。法律制度制定之后就不敢废弃,因此能够用这些法律制度约束自我,然后就可以了解天下万物的情况,而不会迷惑了。

虚无刑虚无刑:空虚而无形无象。刑,通“形”。本句描述大道,大道作为规律、真理,是无形无象,看不见摸不着的。,其裻冥冥裻(jì):通“寂”。没有声音。冥冥(míng):幽暗深远、难以认识的样子。,万物之所从生万物之所从生:万物都是从道那里产生出来的。没有大道,万物不可能出现,所以说道生万物。。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动,动有害,曰不时不时:行动不合时宜。比如处于冬天却要去干春天的事情、农忙季节征发百姓去服役等等。,曰时而□曰时而□:逆时而动。本句缺一字。又,陈鼓应《黄帝四经今注今译》认为此缺字为“倍”。“倍”通“背”,背弃。。动有事,事有害,曰逆逆:悖逆,不符合大道。,曰不称不称(chèn):不量力而行。指所做的事情与自己的力量不相称。称,相称。,不知所为用不知所为用:不知道自己做事的目的。用,指所做事情的作用、目的。。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不信:不讲信用。,曰不知畏人,曰自诬自诬:自我欺骗。诬,欺骗。,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以不足为有余:力量不足却自称力量有余。

【译文】

大道空虚而无形无象,寂静无声而深邃难识,万物都是从大道那里产生出来的。人一旦出生就会有患害发生,这些患害就是欲望,就是不知满足。人出生之后必定要有所行动,而行动也会带来患害,这些患害就是不能顺应时机而行动,也就是逆时而动。人一旦行动就要做事,做事也会带来患害,这些患害就是做事违逆正理,就是不量力而行,就是做事而不知道做事的目的所在。做事必须讲话,讲话也会带来患害,这些患害就是说话不讲信用,就是不知道敬畏别人,就是自我欺骗,就是自我虚夸,就是力所不及却大言力量有余。

故同出冥冥冥冥:指大道。“冥冥”是形容大道无形无象的样子。这里代指大道。,或以死或:有的人。以死:因(违背)大道而死。以,因为。,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祸福同道:祸福都是出于大道。违背大道则招祸,遵循大道则得福。,莫知其所从生莫:没有人。所从生:从哪里产生。。见知之道,唯虚无有无有:空虚,无形无象。。虚无有,秋毫成之秋毫成之:成就了所有的事物。秋毫,秋天新生的兽毛。本句意思是说,无论再小的事物,都离不开大道。,必有刑名必有刑名:所有的事物都有形有名。刑,通“形”。。刑名立,则黑白之分已黑白之分已:事物的情况就明确了。黑白,代指事物的情况。已,句末语气词。相当于“矣”。。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殹,无执殹无执:不要执着于一端。,无处也无处也:不要固守在一个地方。,无为殹无为:是道家思想的核心词之一。道家所谓的“无为”,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不要人为地干涉,要顺物而为。,无私殹。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名声号矣自为:人们要去确定。自,指做事的人们。为,动词。确定,命名。声号:名号。也即孔子说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论语·子路》)的“名”。。刑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逃迹:隐藏自己的行迹。匿正(zhēng):隐藏自己的意愿。正,箭靶的中心。引申为目的、意愿。

【译文】

因此万事万物都产生于无形无象的大道,有人因为违背大道而死亡,有人因为遵循大道而生存;有人因为违背大道而失败,有人因为遵循大道而成功。祸与福都是由大道决定的,而人们却不知道它们产生的原因。被人们认识的大道,是空虚无形的。然而就是这个空虚无形的大道,成就了包括秋毫在内的万事万物,而万事万物必定要有形有名。形和名的概念一旦确立,那么万事万物的情状就可以分辨清楚了。因此掌握大道的人在观察、处理天下事务时,就不会固执于一端,不会固守于一处,就能够做到清静无为,就能够排除私心杂念。因此天下人在做事的时候,都要为事物确定一个形名、名号。形名一旦明确,名号一旦建立,那么就没有人能够遮掩自己的行迹、隐藏自己的意愿了。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正者:思想最为正确的人。静:内心清静,没有杂念。,至静者圣圣:最为明智叫作“圣”。;无私者知知:同“智”。智慧。,至知者为天下稽稽:通“楷”。楷模,榜样。蒋锡昌《老子校诂》六十五章:“‘稽’为‘楷’之借字。‘稽’‘楷’一声之转。”。称以权衡权衡:称量物体轻重的器具。权,秤砣。衡,秤杆。这里用“权衡”比喻法度。,参以天当参以天当:要参照自然规律。天当,自然规律。当,恰当,不偏不倚。这里指不偏不倚的自然规律。,天下有事,必有巧验巧验:检验,验证。巧,通“考”。《释名·释言语》:“巧,考也。考合异类共成一体也。”。事如直木直木:树林,森林。形容数量之繁杂。直,通“植”。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直,假借为植。”,多如仓粟仓粟:仓库里的粮食粒。形容数量之多。粟,小米。这里泛指粮食。,斗石已具斗石:两种量器。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这里用“斗石”比喻法度。,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无所逃其神:就无法逃脱法律制度的神奇控制。。故曰:“度量已具度量:用来计量长短和容积的标准。比喻法度。,则治而制之矣。”

【译文】

公正的人明智,最明智的人能够建立功业;思想最为正确的人能够做到清静,最为清静的人也就最为睿智;无私的人有智慧,最有智慧的人可以成为天下人的榜样。要用法度来审定是非,同时还要参照自然规律,那么天下的事情,都可以得到有效的验证了。事情像森林一样复杂,像仓中的粮食一样繁多,然而只要制度具备了,法律制定了,那么任何事情都无法逃脱法律制度的神奇掌控。所以说:“法律制度具备了,就能够治理、掌控好所有的事情。”

绝而复属绝而复属(zhǔ):断绝的东西能够被重新连接起来。绝,断开。属,连接。这是描述大道的力量。,亡而复存,孰知其神孰:谁。?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其极:它的最终原因。极,最终。?反索之无刑反索:反求于。索,求。无刑:即“无形”。指无形的大道。,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应化之道:应对万物变化的方法。道,原则,方法。,平衡而止平衡:寻找万物之间的平衡点。而止:而已。;轻重不称轻重不称(chèn):轻重不相称,轻重不当。,是胃失道是:这。胃:通“谓”。叫作。

【译文】

断绝了的东西能够被重新连接起来,灭亡了的事物能够被重新复活,谁又能够知道其中的奥妙呢?死而复生,转祸为福,谁又能够知道其中的最终原因呢?只要反求于无形无象的大道,就可以懂得上述祸与福产生的根源了。应对万物变化的方法,就在于掌握万物之间的平衡点而已;举措如果轻重不当,这叫作没有能够按照大道做事。

天地有恒常恒常:永恒。指永恒的自然规律。,万民有恒事恒事:永恒的职业。,贵贱有恒立恒立(wèi):永恒的位置。立,通“位”。,畜臣有恒道畜:养育。这里引申为培育、使用。,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注1。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男农:男子从事农耕。女工:即女红。女子从事纺织。。贵贱之恒立,贤不宵不相放贤不宵不相放(fāng):贤人与不贤的人不能处于同等的地位。也即让贤人高贵,让不贤的人低贱。不宵,即“不肖”。不贤的人。放,通“方”。并列。。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任能:任用贤人。毋过其所长:不要超过他的长处。也即因材而用。。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变恒过度变恒:常规情况出现变化,也即发生了意外情况。恒,常规。过度:超过应有的度。,以奇相御以奇相御:用权变的手段去处理它。奇,权诈,权变。。正、奇有立正、奇有立(wèi):常规手段和权变手段各有自己的适宜之处。正,正规,常规。立,通“位”。《老子》五十七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而名[刑]弗去而名[刑]弗去:要牢牢把握住事物的形与名。也即把握事物的情状去处理它们。“名”后原缺一字,根据下文“名刑已定”,应补一“刑(形)”字。。凡事无小大,物自为舍物自为舍:事物都各自为自己寻得一个合适的位置。舍,居所,位置。。逆顺死生,物自为名物自为名:事物都是各自为自己获取一个名号。这个名号是指前一句说的“逆顺死生”。比如商纣王的行为就是“逆”——倒行逆施,周武王的行为就是“顺”——顺应民心。。名刑已定,物自为正物自为正:事物(主要指人)都要各自遵循正确原则。

注1:四时:四季。晦明:夜晚和白天。:通“柔”。

【译文】

天地具有自己的永恒规律,百姓具有自己的永恒职业,贵贱具有自己的永恒位置,使用臣下具有永恒的方法,治理百姓具有永恒的法度。天地所具有的永恒规律,就是四季更迭、昼夜交替、生死变换、柔刚互变。百姓所具有的永恒职业,就是男子农耕、女子纺织。贵贱所具有的永恒位置,就是不让贤人和不贤的人处于同等的地位。使用臣下的永恒方法,就是在任命官吏时不要超出他们的才能。治理百姓的永恒法度,就是要去私门而行公道。如果一旦出现了非常规的事件,就要采取非常规的权变手段去处理。常规手段和权变手段各有自己的适宜之处,要牢牢把握住事情的情状去处理。所有的事物无论大小,都是各自为自己寻得一个合适的位置。是叛逆还是顺应,是死亡还是生存,都是事物自己决定的。名号和情状确定之后,事物(主要指人)都要各自遵循正确的原则去做事。

故唯执[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执[道]者:掌握大道的人。“道”字原缺,据文义补。天之反:大自然循环往复的运行规律。反,同“返”。指循环往复。《老子》二十五章:“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四十章:“反者道之动。”本书《经法·四度》:“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也。”道家认为,事物都是由弱到强,再由强到弱,呈反方向发展运动。,而中达君臣之半中:指人世间。达:明白。君臣之半(pàn):君臣之间的关系。半,通“畔”。边界线。这里引申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富密察于万物之所终始富:应为衍字,当删。郑开《黄帝四经今译》:“富字是误写,应删去。”陈鼓应《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富’字当为下面‘密’字之讹写,因未涂掉,故成误衍,当删。”密察:详细观察。密,细密,详细。所终始:开始与结束的过程与原因。,而弗为主弗为主:不做万物的主宰者。指不对万物进行人为的干涉,一切顺其自然。。故能至素至精至素:最为本质的东西。至精:最为精微的道理。本句是讲圣人观察事物的深度。,悎弥无刑悎(hào)弥:广大宽广的样子。形容圣人的胸怀宽广。无刑:即“无形”。形容圣人顺物而变,不固执于一端。,然后可以为天下正正:领导者。

【译文】

只有那些掌握了大道的圣人才能够懂得大自然循环往复的运行规律,能够明白人世间君臣之间的关系,能够详细观察万物开始和终结的过程与原因,然而却不去做万物的主宰者。因此圣人能够明白万物的本质,懂得精微的道理,心胸宽广而不固执于一端,然后就可以成为天下的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