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版)
《中级财务会计》作为南京财经大学会计系列教材之一,自2014年第1版出版以来,已多次重印,读者对本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许多使用本书的教师都认为,本书的结构和内容安排合理。同时,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读者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修改建议。我们谨向选用本书和提出修改建议的广大读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新变化,为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全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并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进行了修订。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基于上述会计环境的变化,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本书在第1版的基础上,以财政部新发布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法律制度等为基本依据,并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成果,以及作者对相关问题理解和认识的变化,对本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此外,对第1版中存在的文字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校正。为了便于教师的使用,本书的基本内容和结构并未做大的调整和改变。
本次修订由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温美琴教授和施元冲副教授担任主编,负责全书大纲的拟定和全书的总纂、修改和定稿。各章的修订分工如下:第一章、第二章由温美琴教授执笔;第三章由吴艾莉副教授执笔;第四章、第五章由张正勇副教授执笔;第六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由彭喜斌副教授执笔;第七章、第八章由夏雪花博士执笔;第九章、第十二章由韩小芳副教授执笔;第十章、第十四章由于金梅副教授执笔;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由钱淑芬副教授执笔;第十五章由施元冲副教授执笔;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由贺伊琦副教授执笔。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江苏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类建设项目的资助、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的资助,得到了南京财经大学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同时,本书的编写参阅了大量已有的成果,这些成果以参考文献的方式予以反映,在此一并深表谢意!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误之处,恳请各位读者和同行不吝指教,以便再版时修订。我们真诚地欢迎任何有益于提高本书质量的建议与批评。
编者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