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寻金人
我对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记忆犹新。当时我在晚霞中信步走来,准备去偷偷观礼白色吉莉花的婚礼,这时候我真切地闻到了鼠尾草燃烧的气味。这种气味能传得很远,通常表明附近有人宿营,但我一眼望去,我却只看到平顶山上高高的狄安娜鼠尾草(Diana's sage)。此时,白色的新月出来了,乘着朦胧的月色,我越过山顶,追寻着一道魅影般飘摇的炊烟,来到了它的源头,撞见了这个寻金人,在一片相对宽松的灌木丛中,他打理出了一块干燥的地方,正准备宿营。他像裁缝一样盘腿坐在沙地上,咖啡壶架在木炭上,煎锅里的晚餐已经准备就绪,他自己也正想找人唠唠嗑。他的驮驴们似乎觉得主人喂的鼠尾草太干,把他晾在一边,戴着脚镣子四散开去寻找更为爽口的食物。
自那以后,我们经常遇到这个寻金人,他要么正要通过那些刮风的山隘,要么就在沙漠丘陵里某个水坑边休息,次数多了,我们渐渐就了解了他的生活方式。他是个驼背的小个子,面相、举止和言谈都毫无特点,有些弱小的生物遭遇捕猎的时候能随环境变色来保护自己,似乎他也有这样的天赋。我就记得,他穿着老土,衣服上总是纵横交错地染着一道道锅灰,他还有一个古怪的习惯,就是喜欢张着嘴巴到处走动,这使得他的表情有点傻气,不过你要是离他足够近就会发觉他正没完没了地哼着一支无词小调。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外长途旅行,随身携带的炊具虽然简单却五脏俱全。一口煮豆子的锅,一个咖啡壶,一口煎锅,一个用来搅拌面包的锡罐——在需要时也用来喂驴——就是凭借这些东西,他走遍了半个西部世界,并且安然返回。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曾向我面授机宜,告诉我去山里带什么样的食物为好;不能要发黏的,免得“弄脏了锅”;不要“带汁的”,那样不好包装携带;也不要容易发酵的。他不用枪,但是他会在水坑边下套子捕捉鹌鹑和鸽子;在盛产鲑鱼的地方则能用鱼线钓鱼。他根据载重情况会用到一到两头驴子,驴子主要的优点就是好养活,给它们吃土豆皮和柴火就够了。在丘陵地区,他曾经使用过一匹马,但进了沙漠以后,能给马吃的只有牧豆树了,而他还得亲自动手从牧豆树上摘豆子来喂马,这个苦差事逼得他后来开始使唤能把荆棘刺当美味的驮畜。
我猜没谁开始就一根筋地想做个寻金人。他一定得生来就具有这种才能,然后再加上机缘巧合,这就像已经配好溶液的试管,只需轻轻敲一下就能诱发结晶反应。我的这位朋友以前也做过几样不值一提的工作,直到后来他在李矿区(Lee District)发现了一个价值一千美元的矿囊,从此才操持起这个行当。你要知道,矿囊就是一小块单体的或者附生在贫矿的某条矿脉里的富矿石。几乎每个矿层里都含有这样的东西,运气好的话,不费多大力气就能撞上一个。发现一个优质矿囊的人,明智的话,最好是找人收购,自己则从此金盆洗手。当然,如果再接再厉地去找一个也算顺理成章。我的这个寻金人朋友,已经找矿找了二十年。他全部的工作装备包括一把铁锹、一把鹤嘴锄、一面保养得比他的餐碟还要干净的淘金盘,还有一只袖珍的放大镜。当他遇到一处河道,他会淘洗河床上的沙砾,看看“成色”,在放大镜下判断它们是来自远方还是近处。他像这样沿着水道溯流而上,一路勘察,直到发现某个含金的露头矿脉呈扇形没入溪流的地方;然后他攀上露头所在的峡谷的这一侧,直到最终找到矿脉的准确位置。我记得他说过,小矿囊上最明显的标志是有铁锈色,可惜我从来都跟不上矿工们的话头,没法学会这些找矿的知识。在没有水流可循的山地,他另有一套办法,他会在迷宫般的山壑间爬进爬出,考察地层流形面上矿物的缠绕情况,这里的地质结构复杂多变,似乎从形成以来就没有冷却固定过。蜿蜒逶迤的内华达山脉穿过大雪区与沿海的山峦汇聚,他就是从大雪区的内华达山脉的东坡启程,爬过整个斜坡去往特拉基河(Truckee River)流域,如果不是那里漫长的严冬的阻碍,他甚至还会继续向北。返回时,他不走原路而是沿着与原路几乎平行的另外一两条山脉往回继续找矿,一路走一路在沙地里忘我地挖掘着朝着沙漠方向来到了莫哈维河的落水洞。这片土地广袤神秘、遗世独立,如此美丽又如此可怖,但他却在其中毫发无伤;土地待他和一只囊鼠或獾一样没有区别。在它所有的居民中,土地最不在意的大概就是人类了吧。
矿区养活着一大堆奇奇怪怪的人,这些怪人还总觉得别人另类,彼此瞧不起。在这些人中,我觉得寻金人算是挺招人待见的了,因为他讲话不带脏字,和我很谈得来。比起那些灰头土脸、过了气的老矿工们,一样的事情从他嘴里说出来总是有趣得多。那些老家伙被叫做“科约丁”,那意思是说他们总是像郊狼(土话中叫做科约特)一样闷头在人迹罕至的山腹里挖掘着什么。像这样的人若是在贫乏的铅矿中发现了一大块还不错的矿石——切记,永远别指望我把术语说准确——这块矿石会引得他不管不顾地进入深井围岩的核心,一心期望着,挖掘着,期望着。这一刻,这些人被一种无害的妄想冲昏了头脑,以为自己真的和巨大的财富只有一墙之隔——他们大多是可爱而单纯的人,你完全可以和他们相处甚欢,就是千万别借钱给他们。我也认识那种“借贷采金人”,他们都是善于游说的恶棍,以分享他们可能探得的矿藏的消息为条件,要求你向他们供应面粉、猪肉和咖啡;但他们中没有一位像我们这个寻金人朋友一样值得信赖。他从不求人,只想自得其乐,就像这样我行我素地生活下去。如果你的身子骨也和他一样好,他的这种生活方式倒也不错。寻金人已经达到了一种境界,对他来说,不存在什么坏天气,只要是户外,他在哪里都逍遥自在。而我自己还不知道得要多久才能修行得像他那样对各种天气变化都视若无睹。我自己一直都受不了一惊一乍的暴风天气,受不了尘土飞扬、经久不息的龙卷风,受不了落在山岩上的滚滚惊雷,还没等风暴超出我的身体极限,我就早已经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但是探矿者和印第安人显然与我不同,他们身上似乎一辈子都带着某种对坏天气免疫的保护壳。
寻金人目睹了自然的伟力和人的暴力所造成的破坏,感觉自己全然在一种惩恶扬善的“全能”力量的掌握之中;但他唯独对于死于疾病这种可能不屑一顾,固执地相信自己再怎么样也不会是病死的。有一年,风暴肆虐,山体的正面首当其冲被刮得满目疮痍,他当时正呆在葡萄藤峡谷(Grape-vine Canon)里。他在风暴之翼的笼罩下走了一整天,紧赶慢赶希望能甩掉它,但发现直到夜晚,它都在后面跟着。他猜测,这样下去,八成要下场倾盆大雨,不过也说不准,他就踏实地酣睡了过去。但是他身上对天气的直觉并没有入睡。夜里,大山背后的天空被雨幕遮蔽,风暴阵阵嘶吼,声声入梦,混合在他的梦境中,竟使他在梦境中行动了起来,起身避开了暴风雨。在洪峰经过时,他刚好是被紧紧地拴在边上的一团灌木丛中。脱缰的洪水掀起的浪花就在一旁抽打着他,洪流中被裹挟而下的松树干不断发出断裂、碰撞的声音,这一切终于惊醒了他。洪水冲毁了比尔·盖瑞(Bill Gerry)的小屋,比尔被冲到了七英里以外、葡萄藤的谷口,一丝不挂、不成人形地躺在一处沙洲上。当太阳升起,暴雨平息,寻金人发现了他并掩埋了他的尸体;而他把自己能够逃出生天完全归功于天意对他的神秘眷顾。
寻金人的行程常常让他进入热溪(Hot Creek)上面的神秘地带,那里有一股隐蔽的力量像鼹鼠一样在地表下兴风作浪。它神出鬼没地变着法子捣鬼,让人们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在作祟,反正都叫它是恶魔。它会悄悄地爬上整个山坡,带着高温暗中为祸,直到你注意到松树林的树尖在不知不觉间枯萎凋零,它才暴露形迹;在烧焦了一大片上好的树林之后,它又返回地下,化身蒸气在那些多年前就停止活动、早已千疮百孔的岩层裂隙间吞吐、喷薄。它会突然在清澈的溪流中央煮沸了溪水,让那一处泡沫翻滚,又或在浅滩上制造了一片滚烫的流沙,择人而噬。寻金人对这些怪状带有一种病态的兴趣,就像有人在一片高尚街区偏偏中意一幢名声很臭的房子。其实我又何尝不喜欢听他单纯地聊聊这些奇谭怪闻,只要他不用那种矿工们才懂的、带有迷信色彩的无聊术语来解释这些现象。寻金人是个十足的故事大王,只要我能让他忘记“矿脉”“走向”和“接点”这些采矿的术语,他就能令人陶醉地聊起小河的水枯水涨,布莱克山上面矮松的长势,还有牧豆树谷的狼群。我猜他从来没意识到,是野兽和树木给了他人人必需的家和友情的感觉,他是多么地依赖它们,期待着在老地方遇见它们、看见它们——比如那一到春天就跑到派恩溪(Pine Creek)、在水边长满草皮的隐蔽处捕捞鲑鱼的熊,以及那株长在孤树泉边的杜松,还有帕迪·杰克(Paddy Jack)本地的鹌鹑。
在瓦班,怀特芒廷(White Mountain)之南,有一片平地长满了雪松,顺风势搭起了一顶顶略略倾斜的帐篷,形成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浓荫遍地的庇护所,下雪的时候,野绵羊就在那里过冬。伐木人和探矿者向我提到过那个地方的传闻,但是寻金人给我讲了他的亲身经历。那是一年刚入冬的时候,众所周知正是大风暴随时而至的时节,他从中午就开始登山,试图找到最近的路径穿越暴风区。天气越来越冷,白茫茫的大雪让人失去了方向,雪迹斑驳的小路最终被风雪彻底地抹去;积雪随风飘扬,掩盖住了路标,天黑得也早,越来越厚的积雪也开始模糊不清。根据寻金人的叙述,他知道当时自己大致的方位,但说不准精确的位置。三天前他是在死谷西半部,在没踝的流沙中干渴难耐;现在他在瓦班高地上,在齐膝深的积雪中浑身湿透,两种情况都只容他做一件事情——就是不停地走下去。实际上,那也是遇到暴风雪之后唯一能做的事。寻金人的生活方式激发了他的某种生物本能,兴许正是这种本能引导他找到了那处雪松庇护所;不管怎样,在天黑四个小时之后,他总算是找到了那里,听到了羊群沉重的呼吸声。他说,如果他在这个关头有什么念头的话,一定是以为自己碰见了被暴风雪耽搁的牧人和他傻乎乎的绵羊;而事实上,除了羊群挤在一起散发的温暖,他当时啥也顾不上了,立刻就钻进了羊群中,依偎着它们昏睡了过去。夜里,如果羊群有点骚动,他也迷迷糊糊地跟着移动,始终保持与羊群在一起,挨过了一整夜的风雪。他就这样一直睡到清晨,醒来看见一个银装素裹、闪闪发亮的世界。这一刻,他瞠目结舌,如同醍醐灌顶,看见上帝差来拯救他的野绵羊就站在自己周围,在雪松的篷顶下轻轻摇晃着巨大的犄角,一起注视着奇妙的雪景。随着天色大亮,它们从他身边挪开,对他不理不睬。阳光四处弥漫,周围白雪皑皑,一座座琼楼玉宇仿佛从海上升起,飘浮和游弋在蔚蓝的天空中。乌云四散开来,在峡谷中汹涌鼓动。头羊轻轻地在枯枝落叶上踏蹄,催促着羊群准备动身,它们猛地开始启动,轻盈地高高跃起,健步如飞地奔下山坡,离开了瓦班。想一想这一切发生在一个寻金人身上!尽管有过很多别人梦寐难求的幸运经历,但寻金人关于野兽的知识总的来说有些乱七八糟。他相信蟾蜍的毒液有神奇的功效,迷信能防蛇咬的护身符,还有,我最受不了的是他和所有其他矿工一样,对我的朋友郊狼怀有偏见。小偷、鬼鬼祟祟、贼崽子,这已经算他用在这荒野小灰狗身上最友善的词汇了。
当然,凭着这么多次的搜寻,他偶尔也能碰上多少有点价值的矿囊,否则也无法维持他的生活方式;但是他经常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发现小矿囊的同时,错过了大的矿脉。他曾经走遍了整个托诺帕(Tonopah)地区,但除了一些漂流矿石,他没能发现任何可以预示这一地区几年后就会富甲一方的东西。他声称在加利福尼亚金矿区凿下过一些裸露在地表的矿岩碎片,没觉得它们有值当带走的价值,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少,但他还是毫不沮丧、干劲十足。
有那么一次,当时的天气反复无常,我们在一条陡峭的山路上遇到他在搬行李,我观察到他的行李都装在一种绿帆布袋子里,如假包换,那可是一种正宗的“公事包”,我只在英国小说里看到过描写。在这人迹罕至的西部,这种袋子格格不入,所以我就在路边停下,一边俯视着广阔幽暗的山谷,一边向他打听绿帆布袋的来历。他告诉我说,这是多年前他在伦敦弄到的,这还是我头一次知道他出过国。那是他凭着“天大的好运”找到一处富矿之后,才有的一次豪华之旅,这次旅行带给他的收获除了这几只他觉得挺实用的绿帆布袋子以外,就是让他有了更大的野心,希望在一夜暴富之后,有机会置身于伦敦显赫的中产阶级中间。对他来讲,富裕的英国中产阶级有着令人难以企及的翩翩风度,他幻想着像他们那样有足够的底气在小人物面前盛气凌人或者降尊纡贵,当然,他不会像我这样说得这么直白。
那以后,我就没有他的消息了,两三年之后,我才得知他从一项放弃矿穴所有权的赔偿协议中获得了一万美元,终于如愿以偿的寻金人立马奔赴伦敦挥霍了这笔幸运之财。曾经对他格外眷顾的土地似乎不再想念他,但我却不能对他释怀,念念不忘地期待他又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还真是!就在一两年后的一个黄昏,凭着一种强烈的似曾相识的直觉,我循着一道炊烟,来到一处泉水汇聚成的水坑边,看到一个人正坐在篝火旁,火上坐着一只咖啡壶和一口煎锅。我一点也不惊讶,那正是寻金人。看吧,谁都争不过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