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
这是发生在康熙朝的事例。康熙晚年增修玉牒,将从前被革宗室子弟莽古尔泰、德克赖、阿济格等人重新收入,当时赐的是红带子。
乾隆认为祖父的这一做法可资效仿,下旨将允禩、允禟的子孙循例“给予红带,收入玉牒”。同样的操作手法也被他用在了对三哥弘时的平反上,一方面他基本保留了原先对弘时“性情放纵,行事不谨”的判词,仅加上“年少无知”一词,对雍正“特加严惩,以教导朕兄弟等,使知儆戒”的正当性仍予以承认;另一方面则说弘时已故去多年,他顾念兄弟情谊,因此决定予以从宽处理。根据乾隆的旨意,总理事务王大臣恢复了弘时的宗籍,将其重新收入玉牒。
乾隆在雍正朝被夺爵圈禁的叔伯,尚有三伯允祉、十叔允䄉、十四叔。允祉在乾隆即位时就已经死了,乾隆下诏将允祉收入玉牒并赐复爵位,对允䄉、允也要求“酌量宽宥”,准备等待时机成熟便予以赦免。
“啃骨头”的环节解决之后,相比之下,其他的事就好办多了。在允禩案中遭到迫害的阿灵阿、阿尔松阿、揆叙等人被逐一恢复名誉,就连在年羹尧、隆科多两案中被株连人员也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从宽赦免,其间遭革职的知县、守备以上文武官员均被允准“酌量降等录用”。
雍正当政时为打击科甲朋党和清查亏空,往往二话不说就下令罢斥、废免、监禁和抄家,乾隆根据情况,对涉案官员能起用的就起用,能释放的就释放。
在“科甲朋党案”中被罢官监禁的原直隶总督李绂、左都御史蔡珽,以及流放充军的浙江道御史谢济世,均被赦免放出,李绂、谢济世还得以重新起用,李绂授户部侍郎,谢济世复补江南道御史。原云南巡抚杨名时并非朋党中人,但雍正在世时认定他是科甲官员的精神领袖,故意罢他的官,罚修洱海,后又借故将其革职,乾隆将其征召回京,任命他为礼部尚书兼国子监祭酒。
在雍正朝的官场,清查亏空曾是极为可怖的一件事,凡被认为对亏空有责任的官员,会被一追到底,轻者免职罢官,重者抄家籍没,甚至一度连官员的亲属都要被抄家,民间因此给雍正起了一个“抄家皇帝”的绰号。乾隆即位后从根本改变了这种严厉追比的政策,他发布恩诏,对涉及其中的文武官员俱加宽免和任用,“一应着追银两,暂停追比”,理由是这些官员虽然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亏空,但亏空本身并非贪污受贿所致,而且他们也都是一些能吏,“尚有可用之才”。
乾隆热心于平反前朝积案,自然是缘于乃父政治过猛,必须以宽进行纠正,但他原来所认识和了解的官员太少,急需用人,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乾隆在其登基之初就将师傅朱轼召回京师,以大学士身份协同办理总理事务,无奈朱轼年事已高,不久就病死了,这使得他不得不频频加恩于犯罪或有过错误的前朝官员,以便经过试用后组织自己熟悉和信赖的执政班底。在雍正朝与准噶尔的战争中,内侍卫大臣傅尔丹、参赞大臣陈泰、川陕总督岳钟琪被认为对军事失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人都被逮捕下狱,乾隆认为傅、陈“祖父俱有功勋”,岳钟琪平青海有功,谕令将他们全部释放回家。
对于雍正年间的政治积案,乾隆唯一不仅不赦免,还加重处罚的只有“曾静案”。当年雍正将吕留良戮尸枭首,但免罪释放了曾静及其门徒张熙,让他们分别到全国各地宣讲《大义觉迷录》,这种宣传当然有一定效果,但其负面效应却是大面积地扩散了雍正的“罪状”。乾隆还没即位前就觉得很难堪,现在自然不能再容忍下去,他下令立即秘密逮杀曾静、张熙,同时命各地停止宣讲《大义觉迷录》,所有颁发原书,概行收缴销毁,今后再有私藏该书者,其性质将与隐匿反清著述等同,属灭门大罪。
雍正在释放曾静门徒时,曾做出保证:“即朕之子孙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穷诛戮之。”乾隆对雍正的形象竭力维护,但对乃父的这一保证他却是非撕毁不可,给出的理由似是而非:吕留良是康熙朝的人,诽谤的是我祖父,所以我父亲杀了吕留良;曾静、张熙攻击的是我父亲本人,所以我父亲放了他;如今我作为我父亲的儿子,不能不效仿父亲的做法,正二人之罪,所以对他们的宽大也就只能到雍正朝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