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公开系列(套装共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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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物聚焦

在联邦调查局一个世纪的历史中,埃德加·胡佛都是当之无愧的大亨。从1924年出任局长,直至1972年去世,胡佛把持联邦调查局近半个世纪之久。他的发迹固然与命运和机遇有关,但更取决于他出众的个人能力。毫无疑问,这个铁腕的政坛老手给这个机构打上了他深深的烙印。

一个人的FBI

胡佛的提升得益于威廉·弗林的大力保荐。弗林比胡佛多活了几个月,胡佛死后,有人问起他俩之间的关系,老头子第一次就他力荐胡佛的事向人坦言:“我要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悄悄地说,这是我一生应当忏悔的罪过之一。”

命运因一次闲聊而改变

1895年1月1日上午7时30分,在华盛顿离白宫仅1英里之遥的一幢白色木板房内,一名男婴呱呱坠地。这一天是礼拜天,整个美国上空一片阴霾。男婴的哭声在阴晦的空气里更让人觉得沉闷和急不可耐。这个急不可耐的男婴长大后在美国历史上叱咤风云,并控制美国联邦调查局长达48年之久。他就是特工头子——联邦调查局第五任局长埃德加·胡佛。

胡佛一生所着力塑造的个人形象就像他的出生日期一样卓尔不群:1月1日。

埃德加·胡佛的父亲迪克森·胡佛出身卑微,不过是政府部门的一个印刷工。令胡佛引以自豪的是他母亲,其母玛格丽特·沙伊特林可谓是名门之后——她的祖上是瑞士的高级官吏。玛格丽特的父亲于19世纪中叶移居美国,曾担任瑞士首任驻美领事。母亲是一名内战时期曾在国会山一带护理过联邦部队伤员的高级护士,她一生都为此经历感到骄傲。然而最让她自豪的还是女儿玛格丽特,因为她为她的家族生了一个足以让她在九泉之下笑得合不拢口的著名外孙——官至联邦调查局局长的埃德加·胡佛。

胡佛所受家教甚严,父母均对其寄予厚望,尤其是母亲,对胡佛的影响极其深远,特别是在性格塑造方面。胡佛少年时期对事物的判断都直接来源于母亲,甚至终其一生都在这种影响之下。幼年时期的胡佛就极其聪明,各科学习成绩均保持在优良以上。然而除此之外,似乎看不出他有什么其他与众不同的地方。他白天在教会学校读书,周末参加本地教堂的合唱团,做着和其他孩子相同的事情。直到他11岁时,1906年的一个晚上,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突破。

那天吃过晚饭后,小胡佛出人意料地给全家每个人发了一张自制的报纸,上面是他自己收集的他所认为重要的新闻材料,并坚持每份收取1美分的报酬。此后,他每周都要收集两页以上的新闻材料,并央求哥哥替他打印出来。他给自己的报纸起名《新闻周刊》,在上面发表自己撰写的家事评论、学校见闻、街道消息,并留意收集花边新闻,如有一期他在头版位置刊载了总统女儿艾丽斯·罗斯福与众议院院长喜结连理的国家大事。

胡佛的另一个与众不同之处是记日记,自13岁时写下第一篇日记之后,他就从没间断过。所有他结识到的人、听到的有趣的事、打零工的遭遇及收入、气温变化、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等等,事无巨细,他都无一遗漏地像记流水账似的记下来,甚至连他鞋袜衣服的尺寸也要一一收录。

1909年秋,胡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盛顿著名的公立中学——中央高中。在这所注重全面发展的著名中学,胡佛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不仅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还因体育、辩论等方面的出众才华赢得了学生领袖的地位。

1913年,胡佛进入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学习,因当时家境破落,生活困难,遂选择了法学院的夜校,这样便可以晚上学习,白天打工,自食其力。胡佛通过关系在国会山图书馆找了一份整理卡片的工作。早晨,他从家中步行几个街区到图书馆上班,下午5点至7点到法学院上课,回家后还要自修好几个小时。

1917年夏,胡佛从乔治·华盛顿大学毕业,并先后取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当时的美国年轻人有着狂热的战争激情,纷纷加入了迅速膨胀的美国武装部队。但胡佛却搞来了一份“暂缓入伍证明”,并通过母亲娘家侄子、司法部部长威廉·希茨的介绍,进入了司法部。对于自己未像同龄人一样入伍,胡佛后来作出了自我解释:“上级认为我担负的反间谍工作比上战场更重要。”当然,他一开始并没有参与反间谍的工作,实际上,他的工作是在邮件室处理各类邮件。与其他邮件工不同的是,他服务的对象是联邦政府。

虽然胸怀大志的胡佛对这样的工作极为不满,但他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来,反而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整天在办公室里忙个不停。胡佛相信机遇只会眷顾那些有准备的人。他的忙碌的身影给邮件室主任乔治·迈克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迈克森的一次无意间的闲聊改变了胡佛一生的命运,甚至美国的历史也因为这次闲聊而被改写。

1917年的一个很平常的早晨,乔治·迈克森在电车上遇到了他所熟悉的调查局局长布鲁斯·比拉斯基,闲聊中无意间提到了埃德加·胡佛。迈克森很自然地提到胡佛如何勤勉地工作,并夸他是个聪明的小伙子。比拉斯基很感兴趣,说道:“这样聪明的年轻人放在你那里不是屈才了吗?”

“如果您需要,尽管把他拿走好了。”

在迈克森推荐胡佛之后,比拉斯基并没有立即把这位聪明的小伙子调过来,因为当时联邦调查局并没有合适的位置留给胡佛。比拉斯基把他推荐给了战时行动处处长威廉·弗林。1917年12月14日,22岁的胡佛正式加入战时行动处,担负起对付德国间谍可能进行的间谍或破坏行为的重任。

反间谍工作使胡佛如鱼得水,他投入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和劲头,放弃了休息日,顾不上吃饭,每天工作到深夜,在办公室一坐就是数十个小时。他的忘我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一下子就赢得了上司的注意,弗林不止一次地夸他是“一个勤奋的小伙子”,并在一年内给他三次加薪。

当时为了渲染对德仇视情绪,报纸几乎天天刊载德国间谍在美国进行颠覆、破坏活动的报道。德国侨民中到底有多少间谍不得而知,反正公众看到的数字是在一天天地增加,这其实是司法部在夸大事实,只是为了标榜战功而已。胡佛曾经提议并身体力行,凡在美国居住的德国籍或德裔女性都得接受登记,以备不时之需。事实上由于工作量的浩大,登记造册进行得相当迟缓。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国内兴起了整肃共产主义思潮的运动,使得埃德加·胡佛之流有机会大显身手。

时势造英雄。世界大战的战争狂热,反共产主义的歇斯底里,深入骨髓的间谍臆想症,战后一浪高过一浪的革命危机,愈演愈烈的犯罪活动,为胡佛这位“美国英雄”的诞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时行动处解散,胡佛失业。他申请到移民局工作,但没有成功。颇为赏识他的弗林把他推荐给了即将担任司法部部长的米切尔·帕尔默。

帕尔默走马上任之日,正是世界风云变幻莫测之时。三K党人横行不法,禁酒法案令而不行,罢工事件风起云涌,各种社会思潮交互激荡,就连帕尔默的私人寓所也给人半夜扔下了炸弹。国会惊惶失措,拨出专项经费令司法部着手对全国无政府主义者、布尔什维主义者、激进团体进行大规模清查。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帕尔默搜捕行动”。

帕尔默把此项任务交给了调查局,并任命威廉·弗林担任调查局局长。在为自己物色助手时,他想到了弗林推荐的胡佛。就这样,年仅24岁的胡佛正式加入调查局,担任局长助理,主要任务是收集和整理“带有革命激进主义色彩的社会团体”的黑材料。

胡佛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以过人的精力和才干,在诸多行动中大显身手,很快声名大震。1920年初他担任调查局总情报处的主任,并于1924年5月10日升任调查局代理局长。在他30岁生日的前10天,也就是1924年12月22日,时任司法部长的哈兰·斯通正式宣布任命胡佛为调查局局长。从此,胡佛霸占该位达48年之久,并对之后半个世纪的美国历史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当然,这一切全都得力于威廉·弗林的大力保荐。

弗林比胡佛多活了几个月,胡佛死后,有人问起他俩之间的关系,老头子第一次就他力荐胡佛的事向人坦言:“我要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悄悄地说,这是我一生应当忏悔的罪过之一。”

学会用脑子破案

胡佛在1924年被任命为联邦调查局局长,但在整个20年代,他没有找到太多的用武之地,他真正崭露头角是在1932年。

当时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绝望的工人走上街头,举行示威游行,这样动荡的局面造成了国民道德崩溃。一时间,盗贼横行,北美大地上发生了许多恶性案件,著名的有约翰·迪林杰、“娃娃脸”纳尔逊、“俊小子”弗洛伊德等。他们偷盗汽车,抢劫财物,动辄杀人,作案累累。其中最为著名的也是让胡佛出人头地的是林白幼子绑架案。他破获此案后名声大震,从此把持联邦调查局48年之久。在这期间,美国政坛上先后更换了8个总统、10多个司法部长,只有联邦调查局局长的职位无人能够撼动,始终被胡佛占据着。

1932年1月1日,飞行英雄查尔斯·林白的独生子小查理在幼儿园被绑架。此案在全美引起了轰动,但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这使得每个美国公民都觉得十分羞耻。林白是“美国梦”的化身,其幼子的遇害,从根本上动摇了“美国梦”的根基,全体国民深深震惊。因此,公众将此案视为罪犯对国家秩序的一大挑战。在公众的压力下,总统宣布,如果地方政府提出请求,他将指派几个部门参与对林白幼子绑架案的调查。这几个部门分别是特工局、禁酒事务组、华盛顿市警方和联邦调查局。他指定埃德加·胡佛担任联邦协调人,但同时又宣布:联邦政府不负有办理这个罪案的责任,它只是在帮助地方政府;只有在发现罪犯违反联邦政府法令的情况下,它才负此责任。

胡佛拘泥于州与联邦权力的划分,希望能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公众却认为,由于犯罪已膨胀为全国性的网络,因此执法工作也必须全国统一。新泽西州的一份报纸表示:“这种犯罪表明,美国需要一个以华盛顿为中心的,像英国苏格兰场那样的执法体制。”费城的一家报纸强烈呼吁全国警察要联合成为“一个监督、领导全国打击有组织犯罪的中央机构”。既然犯罪问题已经被当成影响国家兴亡的一个象征,那么,只有联邦政府才能解决犯罪问题。

此时正值四年一度的大选。1933年3月4日,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美国第32任总统。面对绝望的形势,这位身有残疾的总统表现出极大的勇气。他告诫美国人民:“我们惟一恐惧的就是恐惧自身。”他要求大家立即行动起来,摆脱危机,美国应实行新政,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来使美国渡过难关。

当时国内不仅面临一场经济危机,更面临着一场道德危机、信仰危机。人们普遍认为,执政的权力机构内部一片混乱,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使出铁腕,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执法机构。这与新政的目标恰好一致。新政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罗斯福上任后,首先任命霍默·斯蒂尔·卡明斯为司法部长。卡明斯是罗斯福总统的密友,上任后,他坚定地支持总统的各项政策,并四处活动,力图使自己成为这场反犯罪运动的领导人。

1933年春,卡明斯宣布:一场反抢劫、反诈骗的全民性战斗即将打响。为了打好这一仗,他准备组建一支超级警察部队。在他的推动下,1933年6月10日,罗斯福总统签署了总统令,把禁酒局、身份证局和调查局合并成一个新的联邦机构,由司法部负责,组建一支打击罪犯的联邦力量。至于说这个机构到底是叫美国国家警察,还是叫美国苏格兰场,卡明斯还没有考虑清楚。

出乎意料的是,身为调查局局长的埃德加·胡佛竟然拼命反对这个合并计划。摆在桌面上的理由是,禁酒局是一个管理混乱、腐败无能、缺乏训练的机构,它根本不能与调查局的公正、高效和完美相比。胡佛说,如果真要把这两个机构合并,那么调查局势必会被毁掉,以前的一切努力都将前功尽弃。当然,胡佛反对合并的真正理由是,禁酒局有1200名调查人员,而调查局只有区区320名。一旦合并,调查局势必将被禁酒局吞并掉。

总统的训令于6月10日颁布,可到了8月10日,新机构的领导人选还没有确定下来。一周后,在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胡佛手下的特工与一帮匪徒展开了一场枪战。当时,4名特工押送抢劫银行的罪犯弗兰克·纳什前往莱文沃思,在堪萨斯城汽车站停车处,他们遭到了一帮匪徒的袭击。双方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枪战。枪战结束后,人们发现特工雷德蒙和其他3名警察牺牲了,有2名特工受了重伤,弗兰克·纳什被当场击毙。

这个案件后来被称为“堪萨斯城大屠杀”,在国内引起了很大反响。卡明斯以此说明建立一个超级特工组织的必要。他会见了新闻记者,告诉他们在受害者中有一名司法部特工人员,他已经下令让整个司法机关来调查本案。他说:“费恩·米勒及其同伙不再只是单独行动的罪犯了,他们是一个犯罪集团。牺牲的特工人员雷德蒙和受伤的特工代表着我们的国家、法律,枪杀雷德蒙就是黑社会反动组织向美利坚合众国的宣战。”

卡明斯公布了新的改组计划:禁酒局、调查局、身份证局正式合并成新的调查局,胡佛被任命为新的调查局局长。此时,胡佛也已经在全国建立起了自己的声望。

胡佛的第一个举措是建立调查局的技术实验室。他要求调查局的特工不仅要用勇气而且要用脑子去破案,特工人员要善于发现罪犯的蛛丝马迹,然后通过仪器的精密分析,来抓住罪犯的尾巴。实验室就承担了这样的责任。刚成立的调查局实验室规模虽然很小,但得益于政府的拨款和胡佛的支持,很快就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武器、水印、打字机和汽车轮胎档案。这样,当特工们与罪犯作斗争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可以成为证据。

胡佛还致力于建立自己的特工训练机构——联邦调查局国家警察学院。1935年7月26日,他与司法部长卡明斯一起宣布学校成立,首批参加培训的学员有23名,他们大多是各州和地方的警察机构领导人。根据胡佛的计划,联邦调查局的技术实验室和其他科学设施将供地方警察机构使用,而国家警察学院则对地方警察机构特工进行技术培训。在胡佛的领导下,地方警察机构也纷纷组建起各种各样的培训学校,胡佛则把联邦调查局的老师和专家送到这些培训学校去讲课。通过这种体制,胡佛在地方警察机构中培植了一帮支持者,而且也使联邦调查局奠定了在全国警察体系中的轴心地位。

胡佛的努力很快得到了回报,高素质的特工在掌握了侦破技术后如虎添翼。联邦调查局一反过去在与犯罪集团作斗争时的被动状态,连战连捷,先后侦破了几个大案件,并将罪大恶极的“机关枪”凯利、“美男子”弗洛伊德、“娃娃脸”纳尔逊等罪犯一举剿灭。

这时,又赶上了正在酝酿中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为了了解国内的共产党力量和法西斯势力的情况,罗斯福总统签署了一项秘密法令,授权联邦调查局调查国内的间谍破坏活动。至此,联邦调查局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它获得了拆开寄给轴心国外交官的信件、窃听可疑人员电话、进入住宅搜查等特权。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利用这些特权出没于全国各地的公众场所,打进各种进步组织了解情况,他们还通过窃听共产党政府驻华盛顿代表办公室的电话及其他一些渗透活动,获取密码和外国情报。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罗斯福总统又将西半球情报搜集的任务交给联邦调查局,为此,联邦调查局成立了特别情报处,并在墨西哥、阿根廷和巴西等地招收了300余名特工来配合他们的工作。

胡佛对联邦调查局的体制进行了调整,他建立了检查和培训工作人员的严格制度,撤换了一大批被认为不称职的探员,重新挑选了一些年龄在25~41岁,并且具有法律或会计专业大学学历的年轻人充实到联邦调查局中。利用特别情报处的特权,胡佛不断扩大联邦调查局在情报领域里的权力,把整个工作推展到全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调查局彻底发展成为一个拥有4000名特工的情报机构。这一切,与胡佛是分不开的。

胡佛减肥,殃及胖子

胡佛对他手下的探员实行“强制性自愿加班”的政策。特工人员被迫早晨7时上班,比正式工作时间提前2小时,不管有事没事,这是雷打不动的规矩。这样,胡佛去国会山汇报工作时就可以不无自豪地说联邦调查局工作人员如何不辞辛劳。在联邦调查局,任何称职的探员,如果确实工作需要,都会在凌晨2点钻出被窝去抓人,或者通宵加班。可是假如无所事事,谁也不愿闲坐在办公桌前虚掷时光,况且这种强制性自愿加班又得不到报酬,因此探员们都有一肚子的不满,但又不敢公开表现出来。为了把这百无聊赖的清早熬过去,联邦调查局探员就到附近的咖啡厅去消磨时间。一些野心勃勃的特工为了加薪或者晋升,就给胡佛打小报告,说他们发现许多在总部签到上班的特工人员都在惠兰杂货铺里喝咖啡。胡佛担心人们知道在没有工作时他还迫使手下人加班,于是耍出“黑色星期五行动”一招。1958年的一天早晨,他派了一组检查人员去惠兰杂货铺,把每个在场者的名字统统抄录下来。从此,这些人在联邦调查局再也没有得到重用,并相继被以各种各样的借口给踢出门外。

胡佛常派他的得力助手到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校对联邦调查局进行大力宣传,并以高薪招聘的形式使联邦调查局的名字深入人心。20世纪60年代有人做过调查,所有在校大学生中,希望进入联邦调查局当特工的人占67%,更多的中小学生则把特工作为自己人生中的一个崇高理想去追求。

胡佛觉得自己就是联邦调查局,而探员是他身上的一件衣服,是用来装饰他的。在与每一名新来的探员面谈过之后,胡佛都免不了要评判一番:这个探员站得不够直,个子太矮,还有些秃顶;那个探员有点招风耳,长了个鹰钩鼻,而且在听他讲话时总舔舌头。

每个特工人员,无论其职位高低,只要一踏入联邦调查局的门槛,就自觉地承担着为联邦调查局做宣传的重要任务。在胡佛看来,特工人员应该个个都是美男子,不仅要身材高大、五官端正、衣着得体,而且还必须举止优雅、谈吐不凡、富有教养,让人一看就乐于交往。若探员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相貌,比如说秃头,或者长有粉刺,等等,只要给他看到,他都坚决予以开除,不管其是否才华横溢,或者是否是他最喜欢的海军陆战队队员。

一天,胡佛乘电梯去办公室,一个穿红马甲的小伙子恰好与他同行。真是活该这家伙倒霉,胡佛最看不惯穿红衣服的人。这还不算,这个可怜虫碰巧那几天上火,内分泌失调,脸上粉刺丛生。胡佛一走进办公室,就即刻命令火速找到那家伙,马上开除。

因为胡佛的吹毛求疵,许多才华出众的有志之士被联邦调查局拒之门外。一个名叫兰德尔的青年怀着一腔热血报名加入联邦调查局。兰德尔模样英俊,聪明果敢,一见就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他的申请立刻就被否决了,因为接待他的人认为他乡土气息太重,不够文雅,眼神里缺少某种狂热的激情。兰德尔不服,就找到沙利文帮忙。沙利文另找了一个谈话人去面试他,结果他被录用了。兰德尔在训练结束考核时各门课程均名列前茅,得到教官们的一致赞赏。随后他被分配到辛辛那提分局,工作干得很出色。可是几年后,他却死活要离开那里。

“我想工作,想干出点成果,我不想使自己成为一个多余的人,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喝茶、聊天、看报纸上。可是,你看,我整天都在做些什么事情啊!”这位一心想进联邦调查局的兰德尔在推荐他的沙利文面前满腹牢骚。

沙利文没能留住兰德尔,正如他留不住许多像兰德尔一样不满于现实的年轻人。

胡佛对外貌和仪表的苛刻要求,有时会达到一种荒谬的程度。

内森·吉本斯的厄运竟然跟体重有关。他本是个非常优秀的联邦调查局特工,曾因出色的表现得到胡佛的赞赏,并先后得到6次表扬和3次加薪。然而自从被调入总部后,他却没过上一天好日子。他终日不得安宁的原因竟同胡佛的体重直接关联。

原来,胡佛在63岁时突然觉得自己正在走向暮年,对健康状况给予了无比的重视。一天,他无意中看到一家保险公司散发的说明书,上面列出了身高与体重的理想比例,并附加一份科学食谱。按照这个比例,胡佛的体重应该从眼下的203磅降到170磅,这样才能够保证身体健康。胡佛当即决定减肥,并按食谱改进饮食习惯。同时,他还在局里下达死任务,凡超重者一律调出联邦调查局总部。

于是,整个联邦调查局华盛顿总部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减肥运动。

这场运动的受害者自然是联邦调查局总部内的无数个胖子,吉本斯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胡佛特意组织的体重称量中达到195磅,超出规定整整7磅。按理说,超出7磅在正常范围之内,不应该算为肥胖,检查他的医生也这么认为。但命令不得不执行,吉本斯不得不节制饮食,终于在1个月之内迫使体重降到187磅,达到了规定标准。然而好景不长,该长肉的年龄想不让它长肉都不行,没过几天,吉本斯的体重又“嗖”的一下蹿上去了,半个月后,又超过了195磅。1960年,吉本斯由于体重不合标准而无法获得晋级。他觉得很委屈,并想面见胡佛。胡佛不但将他拒之门外,还把他调到底特律,并命令他每30天称一次体重。

吉本斯的体重再也没有下降过。于是,没过多久,他又被从底特律调至阿拉巴马州的莫比尔办事处,两个月后再调至俄克拉荷马市,工作地点越来越偏僻,并且常常被无缘无故地点名批评,还一度停发工资。胡佛甚至无端地追查他在海军陆战队时曾经酗酒的有关传闻。

虽然吉本斯曾经发过誓要终生“为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组织而奋斗”,但他终于还是忍无可忍。他给胡佛起草了一份电文,称自己“精神不好,无法继续工作,故而请求提前退休”。吉本斯当然精神正常。联邦调查局派医生给他检查,诊断结果却是“吉本斯患有严重的妄想狂症,已不适合做特工人员”。这样,吉本斯被批准退休,但却只能领取失去工作能力退休金,不能领取数额不菲的正常退休金。

胡佛在搞掉吉本斯后长出了一口气,说道:“终于又搞掉一个令人讨厌的肥猪。”

比起其他真正肥胖的特工来说,吉本斯还不是最倒霉的。一个胖子特工迈顿·莱恩斯因为突击减肥而整整一个礼拜没有进食,最后一头栽倒在写字台前,再也没有起来。

谁得罪了胡佛,谁就是联邦调查局的“敌人”

无论是在联邦调查局的哪个地方,胡佛总是刻意树立自己的光辉形象,想方设法捞到更多的名誉,别人只能对他溜须拍马,不能有半句非议。

20世纪40~50年代,胡佛一度追逐名誉学位或职位。特工人员只要想办法满足他这一嗜好,比如答应给他弄个学位或客座教授一类的头衔,此人便可以晋级或者至少得到一封表扬信和250美元的奖金。

有位特工在分局工作多年仍得不到升迁,得知胡佛这一嗜好后忙赶到其母校,与院长商讨给胡佛弄个法学博士当当,并让胡佛知道是他促成此事的。于是,他给胡佛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胡佛先生:

昨天下午我重返母校,与院长商量某君申请加入联邦调查局一事。您的大名在该校已如雷贯耳,无人不晓。临别时,院长对我说:“我个人认为,贵局局长埃德加·胡佛无疑是国家培育出的一位伟大人物,我很想授予他一个名誉博士头衔,请将我的这一考虑转告局长先生。”

胡佛看后果然心花怒放,不但立即升迁了这位特工,还亲笔起草了一封表扬信,外加250美元的奖金。大概15年后,胡佛开始对学位兴趣索然,这股学位授受之风才算有所收敛。

只要是有损胡佛名誉的事情,胡佛都会想方设法掩盖真相。

一天,胡佛收到某部长的来信,信中说:过去十几年中,他一直在训话中赞扬胡佛局长,并教导部下以胡佛为榜样,当听到局长在赛马场上虚掷了不少时光,甚至参与这一赌博时,他的表扬就戛然而止了。信件科收到信后,立即转送到胡佛那里,一位职员巧妙地替胡佛写了封回信。他首先感谢部长多年来的支持,继而写道:“我确实每年都去赛马场,因为我从小就对马有一种天生的偏爱,喜欢看它们腾跃奔驰。”在一两个段落之后,这位职员顺势插进去一两句解释的话,说胡佛为了不使他的同伴们感到尴尬,确实也偶尔押过两美元的赌注,但他的主要兴趣是马的品种的改进。这封信看来是起到了作用,那位部长再没有写过此类的信件。当然,这封信中内容纯属虚构,胡佛不但每年花费大量的时间与托尔逊及一帮亲信特工一道坐着一辆黑色防弹车去赛马场观看赛马,而且他还买下了百元甚至更多的赌注。

胡佛对下属对他的态度极其敏感。当他认为有哪个下属对他有冒犯或者不敬的态度时,他就会将此人逐出联邦调查局,并在该探员的档案材料上写上“此人以不良印象被免职”这句话,这个人就再难找到其他工作了。

胡佛手下有一个叫韦尔斯的探员,他在一次宴会上被人问起“您觉得胡佛如何?”见问到顶头上司,韦尔斯当然不敢轻易发表意见,他下意识地用手指敲了敲脑袋,想了想,什么都没说。事后有人写了一封长信给胡佛,详细叙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并对韦尔斯的“敲头”动作作了如下解释:“韦尔斯那个动作对尊敬的胡佛先生您是个明显的讽刺,他的动作暗示您是个精神不正常的疯子。”胡佛恼羞成怒,立即下令撤消了韦尔斯在联邦调查局总部的所有职务,将他调至某个偏僻地区的分局。

还有一次,胡佛到纽约市的教堂参加一名殉职特工的葬礼。当时教堂所在的街道正在修路,不准汽车通行。司机便对胡佛说明情况,告诉局长如果绕道从另一条街开到教堂去恐怕时间不够,建议大家下车走着去。胡佛一句话没说就下了车。第二天,那位司机在去上班的时候被告知,他已经被联邦调查局开除了。

在联邦调查局内,不管是谁,如果敢对胡佛有半句非议,那他一定会被整得很惨。在这一点上深受其害的当属杰克·霍尔。

杰克是联邦调查局特工,37岁时决定报考法学院硕士。一次,社会学教授让他写一篇论文,题目是,你心目中的联邦调查局。杰克是个书呆子,他以一个治学者的严谨态度公正地分析了联邦调查局的各个方面,最后指出,联邦调查局的主要缺点为:过于僵化。他坦诚地指出,联邦调查局的一切都在围绕着埃德加·胡佛的生活与功绩而转。写完这段话后,杰克非常害怕,连忙写信给导师请求其保守秘密。然而,他的导师还没读到这篇论文,秘密已经不胫而走,杰克千不该万不该把这篇论文交给他的秘书去打印,没想到秘书又传给了另外一位同事,这样传来传去,终于给胡佛知道了。

杰克被叫去盘问了5个小时。他再三解释,说他写的只是一篇学术论文,且没有旁人看到,并未造成危害。然而任何解释都没用,胡佛早已气急败坏。

没过几天,杰克就被停薪停职,而后调往外地。杰克的导师也跟着倒了霉,他所在学院的院长接到联邦调查局一位官员的电话,声称如果此人继续在该院任教,联邦调查局的所有学员都将离开该院。院长当然没有理睬这样的恐吓,结果,那位教授继续留任,而联邦调查局的所有学员全都撤到其他地方去了。

此时,杰克的妻子正身患重病,若他到外地任职,妻子就无人照顾,全家人的生活也成了问题,因此他决定辞职。这样一来,正中胡佛下怀,他很痛快地批准了杰克的辞职报告,并别有用心地在上面批注:“此人犯有严重错误。”联邦调查局内一律得到警告:谁也不许与这个“联邦调查局的敌人”有任何接触。

胡佛把持的联邦调查局犹如人间地狱,人人惶惶不可终日,一种压抑沉闷的气氛笼罩在每个特工的心上,自保成了头等重要的大事,工作反而显得无足轻重。

胡佛与托尔逊的“断背山”

胡佛一辈子都没有结婚,也少有同其他女人乱搞的记录。众多的资料显示,胡佛是个同性恋者,对他稍有研究的人也都这么认为。事实上,胡佛并非天生就是一个同性恋者,他也有过初恋,早期也同几个女人交往过,只是女人总是让他伤心。在他对女人的欲望淡薄之后,取代女人位置的自然就是男人。

据说,胡佛初恋的姑娘叫艾丽丝。那时他24岁。艾丽丝艳丽的容貌一下子就俘虏了胡佛。尽管母亲玛格丽特一点都不喜欢艾丽丝,但胡佛依旧与艾丽丝秘密幽会,甚至决定向她求婚。就在此时,胡佛收到了艾丽丝的来信。艾丽丝在信中说她已经疯狂地爱上了一位军官,一个远比胡佛英俊洒脱的男人,她将与那人结婚。

艾丽丝的背离使胡佛深受打击,他的心情苦闷至极。在绝望中胡佛暗发毒誓:今生今世再不与女人结婚!

事隔几十年之后,胡佛曾对采访他的记者吐露心迹:“我年轻时曾经恋爱过一次,我想,可以称之为初恋。”

胡佛被艾丽丝一脚踹开,从此对所有的女人都敬而远之,并决心一辈子不再结婚,将终生献给联邦调查局。事实上,后来还有几位女性出现在胡佛的生命中。1939年,也就是胡佛44岁的时候,有人看见他频频地与一个看上去比他大好几岁的女人一起吃饭或散步。这个女人叫瑞拉·罗杰丝,比胡佛大4岁,已结过两次婚,是《海军陆战队》月刊的编辑。在罗杰丝之前,胡佛有一阵子狂热地追求过一个叫弗朗西丝·马里恩的女电影剧作家。在他与弗朗西丝打得火热的同时,又忙里偷闲地去和一个叫露丝·拉穆尔的女人约会。

无论无何,这些女人在胡佛的生命中都只是昙花一现,匆匆而逝,因为艾丽丝的阴影一直在他的心头萦绕,使他无法对任何女人产生信任感。事实上,陪伴他一生的是他的男伴——局长助理克莱德·托尔逊。

托尔逊于1928年进入联邦调查局。他相貌不凡,颇符合胡佛的录用标准。而他的档案里校方对他的评语“行为谨慎,对女人不感兴趣”更合胡佛口味。不出三年,他就从一个普通的特工人员一跃而成为局长助理。

托尔逊在联邦调查局内的位置像火箭一样飞升,这在联邦政府的所有部门都是绝无仅有的。有人说,托尔逊之所以青云直上,是其交上了官运。然而任何一个知情者都知道,他真正交上的应该说是“桃花运”。特工人员称他为“影子”,因为他整天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胡佛后面。在此后几十年,他俩一直形影不离。

他们俩在公开场合频繁地出双入对,有一阵子整个华盛顿都闹得沸沸扬扬。《时代》周刊曾含蓄地说,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身边“总是有一位男性朋友陪伴左右,通常是不苟言笑且表情严肃的克莱德·托尔逊”。

胡佛喜欢摄影,在他死后,有人发现他收藏的照片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托尔逊:睡觉中的托尔逊、沐浴中的托尔逊、游泳池中的托尔逊、正在吃饭的托尔逊、歪着脑袋吐烟圈的托尔逊、抱着宠物狗的托尔逊等等。

黑社会头目兰斯基说,他一点都不害怕联邦调查局,因为他手里抓着胡佛的“小辫子”,其中主要是他与托尔逊的恋情。他派专人盯梢胡佛,把他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手。

1936年元旦前夕,他们看见胡佛和托尔逊在“白鹤”俱乐部吃饭后,竟然亲密地手拉着手进入一间套房,一个晚上都没有出来。

兰斯基的助理普洛克1990年向人透露,胡佛是个“极其狂热的同性恋分子”。当年他主要负责安排监视胡佛,对许多事情了如指掌。

“我本人亲眼见过,”普洛克说道,“在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的几年间,我常看见他与托尔逊一起观看赛马。我就坐在他们旁边的包厢里,密切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们一边观看,一边动手动脚,甚至搂头抱脖子,又亲又捏地表示亲昵,就差脱裤子干那事了。”

事实上,并不仅仅是许多黑社会分子抓到了胡佛搞同性恋的证据。战略情报局(中央情报局前身)的一名军官约翰·韦彻回忆说:“我们曾经远距离拍摄到一张照片,但可以清楚地看出是两个男人在搞同性恋,他们是胡佛和托尔逊。”

胡佛经常参与一些同性恋活动,他是一个最大的伪君子。他一方面严厉追查同性恋者,对同性恋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在他的下属中,不管是谁,只要给他查出有同性恋嫌疑,便立刻解雇;但在暗中,他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同性恋者。

著名电影制片人乔·帕斯特尔纳克与胡佛一度交厚,非常了解他的私生活细节。

“胡佛是个同性恋者,”帕斯特尔纳克回忆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每年他都要带着男伴到德尔马尔赛马场,一边观看赛马,一边进行同性恋活动。一次,他躲到浴室里做爱,不料被一个记者逮个正着。不过,该记者事后受到威胁说,最好不要把事实真相讲出去,否则他就肯定遭到报复。胡佛的报复手段大家都是知道的。因此该记者就没有张扬出去,一直到胡佛死后。”

胡佛还积极投身于一个叫马塔辛的同性恋协会,该协会是国内第一个维护同性恋权益的组织。协会的创建人之一哈里·海伊说道:“我知道他们(胡佛和托尔逊)每年都去那个地方(德尔马尔赛马场),不过他们没有申请加入协会,因而不是正式会员。但他们肯定是同性恋者。因为凡是到该赛马场的,基本上无一例外都是同性恋者。因为大家都是同性恋者,所以在进行活动时就无所顾忌,不用担心谁会将之讲出去。”

胡佛死后,他在同性恋问题上暴露出来的故事越来越多,而最让人吃惊的是罗森斯蒂尔的第四位妻子苏珊所提供的证词。

苏珊对其丈夫与黑社会的勾结以及胡佛参与行贿受贿等进行了有力地揭露,但最具轰动效应的则是,胡佛在罗森斯蒂尔及其朋友科恩的诱惑下不止一次地卷入集体性淫乱之中,并因此给犯罪团伙留下了更大的把柄。

1958年春天,罗森斯蒂尔问他的妻子是否亲眼目睹过性狂欢。苏珊回忆说:“他问我是否愿意去广场饭店,如果去,将会看到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情。我说,你们去,我也去。”广场饭店是臭名昭著的也是最高层次的同性恋场所,有人称之为“同性恋之家”,在上流社会几乎无人不知。

几天以后,罗森斯蒂尔带他的妻子去了广场饭店。他们从侧门进去,乘电梯上到第二层。她的印象是,她丈夫似乎以前去过那里。她回忆说:“他敲敲门,科恩应声开了门,那是个宽敞豪华的套间,整个房间呈蓝色。胡佛已经在那里。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所看到的情景。”

“胡佛穿着非常蓬松的黑礼服,衣裙呈荷叶形,还穿着花边长袜和高跟鞋,带着卷曲的黑卷发。他的脸部经过美容,植了假眉毛。他坐在起居室,跷着二郎腿。科恩把他介绍给我时,称他为‘玛丽’。他对我说了声‘晚安’,好像我第一次见到他似的。他显然不是女人,因为脸上有刮胡子的痕迹。他是胡佛!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我简直不敢相信联邦调查局局长竟打扮成女人模样!”

“不一会儿,有两个男青年走了进来,都是大约十几岁的孩子,皮肤又白又嫩,非常漂亮。科恩带我们去了卧室。那里有一张古色古香的大床,胡佛脱去花边衣服和裤子,躺在双人床上,两个男青年开始给他按摩,其中一个戴着橡皮手套。”

“接下来,罗森斯蒂尔同这两个孩子发生性关系,并且进行口交,整个场面污秽淫荡。胡佛和科恩在旁边观看。然后,科恩去满足自己的性欲,这些可怜的孩子!但是胡佛只让他们玩弄他,却不参加鸡奸,似乎对此没兴趣。罗森斯蒂尔让我也参加进来,我不干。”

一年以后,罗森斯蒂尔要妻子再陪他去广场饭店一趟。她同意了。科恩把他们领进一个套间,她发现胡佛又穿着女装,而且更加稀奇古怪。“他穿一件粉红色上衣,脖子上围着一条黑色羽巾,完全像一个不受约束的放荡女人。没过多久,又走进来两个男孩子,不是上次的那两个。这次,他们穿着皮衣。胡佛拿着一本《圣经》,他要一个男孩子读《圣经》,另一个戴着手套玩弄他。接着,胡佛夺过《圣经》,扔在地上,让第二个男孩子也参与性动作……”

苏珊虽然亲眼目睹,却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说的话。但全联邦调查局的人都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胡佛很迷恋色情材料。如果局里在某次调查过程中得到的任何色情材料没有给他看,他就会闹得天翻地覆。

联邦调查局里有一条铁的规定,任何人存入联邦调查局案卷的材料都必须用胶布封上。但是,不到几个小时,那些装有毁损他人名声的照片的案卷就会被打开,然后又重新封上很多次,使得胶布完全失去粘性。

联邦调查局在搜查一个女嫌疑犯的公寓时,找到了她和男友性交时照的许多照片。后来搜到这些照片的消息传开了,除胡佛外,别人都听说了。不久,胡佛打电话给沙利文,他大声嚷嚷说:“我马上就要看到那些照片,而且我要知道为什么我以前没有看到过。”那位找到这些照片的探员赶紧把照片带到胡佛的办公室。他后来又收到一封措辞严厉的申斥信并且拖了6个月的时间没有能得到他本应有的晋升。

多面FBI探员

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工作内容非常多元化,他们与社会的每一个层面都有广泛接触,工作性质决定着他们看到的多是社会中极其丑恶的一面,而他们的几乎每一次任务都有相当的危险性。由于长期如此,探员们对每个场所都存有戒备之心,他们养成了枪不离身的习惯。而为了缓解他们在公共场合产生的严重心理负担,联邦调查局允许他们在工作以外的时间佩带手枪。

形象并不总是英勇的

作为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自卫本领,而且在自己走上街头后,还要能够从一个不肯泄露半点消息的人口中打探到有价值的情况,并有本事混进犯罪帮派的内部,进行秘密侦察活动。几年前,迈阿密的特工人员通过虚设一家银行代理公司,逮捕了敲诈、贿赂、抢劫的犯罪分子共40名,其中还包括几个黑社会头目及警察。另外,在引起社会巨大轰动的“阿伯斯坎案件”中,特工人员化妆成阿拉伯酋长,引诱了6名众议员和参议员接受他们的贿赂。

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工作内容非常多元化,几乎每一次任务都非常刺激,当然也会有相当的危险性。在逮捕行动中,谁也说不准何时会当场掏出手枪,所以处理一个银行抢劫犯与处理一个白领阶层罪犯,所要面临的危险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别。

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工作精神一向认真,但是在办事的时候,也常常会有笑话发生。有一次,调查局特工乔装后把两个偷盗犯骗到他们住的地方。这两个偷盗犯预备把偷来的100万美元政府债券卖掉,但是对方必须得先付7.5万美元作头期款。于是,乔装的联邦调查局探员请这两个偷盗犯到他们下榻的旅馆,同时他们在旅馆的房间里埋伏了4个联邦调查局探员,准备当场逮捕人犯。

这4个联邦调查局探员都躲在旅馆房间的衣橱里。这些衣橱都是木制的,关得又牢又密,里面可以说是密不透风。这两个偷盗犯进入房间之后,用了很长的时间来确认这两个联邦调查局的乔装人员是否可疑,并且要先看到现款,他们才会把偷来的政府债券拿出来。他们一边吃东西,一边谈判,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整整拖了4个小时。这对于躲在衣橱里的4个联邦调查局探员实在是一种苦刑,因为衣橱里太热了。当初他们讲好只要政府债券一露面,乔装的探员把现款摊在桌上的时候,躲在衣橱里的特工就可以冲出来,当场把人犯逮捕。可是,当这4人从衣橱里冲出来的时候,第一个人已经热得昏倒了,连手里的枪都掉在了地上,其余3个人则只穿了内衣内裤,手里拿着枪,对准了这两个偷盗犯。

虽然场面如此可笑,但他们还是圆满完成了任务,把这两个偷盗犯当场逮捕,并且还搜到了他们以前偷得的债券,总数目达600万美元之多。

当然像这样的事是很少发生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对执行任务的危险性是不能掉以轻心的,联邦调查局有一个铁的规矩:探员在办公室外执行任务时必须要佩带手枪。由于长期如此,探员们都养成了枪不离身的习惯,如果身上没有佩带武器就会感到极不自在。他们对每一个场所都存有戒备之心,即使到商场去买东西,或是到餐馆去吃饭,也担心会有事情发生。所以联邦调查局允许他们在上班以外的时间佩带手枪,以缓解他们在公共场合产生的严重心理负担。

每一个联邦调查局探员都很清楚他们身上担负着相当大的责任,他们的举动代表了联邦调查局的形象。在职责上具有相当权威的同时,探员们十分注意个人的行为,尽量不因为个人的失误而影响到整个联邦调查局的荣誉。

探员们认为,除了在公众面前显示相当的权威外,在个人形象上,他们多多少少也会有一些优越感。但事实并非如此,很多人得知他们的身份后通常都是一脸的不高兴,往往会造成不合作的场面。所以在大多数的情况之下,联邦调查局探员一定是在最后不得已的关头,才会亮出自己的身份。而亮出自己身份的结果却是给他们带来更大的麻烦。

有一次,联邦调查局达拉斯分局的两个探员在驱车追捕通缉犯的时候,通缉犯将车子开进自己租的公寓的停车场,随后守门人就把车库的大门关上了,不让联邦调查局的车子进去。两个探员于是大叫:“我们是联邦调查局探员,我们正在追捕前面的人。”但是守门人却说:“我不管你是从哪里来的,我就是不开门放你们进来。”这两个联邦调查局探员随即说:“我们并不是在这里请你开门,我们是联邦调查局的人,有绝对的权力进行执法活动。”虽然他们这么说,但是车库的守门人就是不肯给他们开门。最后两个怒气冲冲的探员下了车,把车库大门的木栅栏折断,才把车子开进去。

很多人往往把联邦调查局探员和联邦调查局连成一体,但实际上联邦调查局的工作并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探员们过的也是一种正常生活,和美国所有的普通人一样,他们做自己喜爱做的事,开心、大笑或者愤怒、哭泣。联邦调查局探员只是一个职务,并不表示他们一天24小时都在从事这项工作。

联邦调查局探员在社会的每一个层面都有广泛的接触,他们会看到美好的一面,但更多的时候所看到的是社会中极其丑恶的方面。因为工作性质,联邦调查局的探员经常接触到人性最恶劣的部分,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地会对所接触的人都产生恶劣的印象,丧失对美好生活的信心。所以除了危险性之外,这也是他们一般不会长时间从事特工工作的原因之一。

联邦调查局特工人员流动性很大,在一个地区通常都不会停留很久。而联邦调查局办事处其他的办事人员往往不是这样,他们一工作就是很多年。在这些人员退休后,联邦调查局还会从他们中间返聘一些人来从事社会职位招聘的工作。这样做的好处很多:一方面联邦调查局可以减少薪水开支,因为对这些工作人员可以不必付全额的薪水;同时令联邦调查局放心的是,这些退休探员的身份十分安全,而且他们都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办事效率也很高。

为了提高联邦调查局内部的工作效率和调整探员心理,韦伯斯特在担任局长后规定,联邦调查局在录用新探员的时候,要对女性以及少数民族特别通融。这使得女性以及少数民族在联邦调查局里的比例逐渐增加。在韦伯斯特任职期间,整个联邦调查局大约有7800多名探员,其中将近200人是女性。

身份复杂的联邦调查局警花

女探员柯比对自己加入联邦调查局那天的情景记忆犹新。口试是申请成为联邦调查局探员必需的步骤之一,柯比口试的时候,有3个联邦调查局官员与她谈话。柯比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我听到他们其中一个人说如果我们一定要录取一名女性的话,她这种个性最适合。

柯比被联邦调查局录用后,便开始到训练班学习。当时,在全班33个人中,有5个是女性,比例已经提高不少了。

联邦调查局的训练除了课业之外,对体能的要求也特别严格。由于女性上半身的体力比男性差得多,联邦调查局便把她们规定伏地挺身的数目加以适当的调整。当时还有不少女性体能方面不及格,也许是由于她们的手掌不够大,或是手掌的握力不够,使得在要连续射击10发子弹的时候,没有办法在指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为了适应女探员,联邦调查局对这项考核进行了改良,在对女探员还没有录用之前进行口试的时候,就要对每一个申请人进行这项手臂及手掌力量的测验。因此,当申请人在这项测验没有通过的时候,她们就应该心里有数,一般是不会被录用的。这也使得很多申请人在没有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就先要锻炼手臂与手掌的力气,以避免在口试时就被刷下来。由于柯比以前担任过警察,因此她在射击方面占了很大优势。柯比这样跟人叙述:当我一开始担任警察工作的时候,根本就不喜欢用手枪。我那时候还以为自己恐怕永远不会用到手枪。可是现在,如果身上没有挂枪的话,我就会浑身不自在,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特别是晚上开车的时候,如果车子抛锚了或是轮胎爆了,我便会十分紧张。后来,我担任了谋杀组的侦探,接触了许多恐怖的谋杀事件,更是让我觉得,如果身上不带枪的话,好像连一点自卫的力量都没有。而且,危险随时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在那个时期,联邦调查局的女探员经常需要掩饰自己的身份才能从事侦察活动。柯比在一次调查案中,便伪装成了一个高级应召女郎,这是为了骗取一个外州州政府行政官的情报。有一次,为了逮捕一个专门向卡车集团偷东西的盗贼,柯比还坐了大型的工程车越过州界去办案。而有的时候,为了逮捕国际情报人员,她们也要与其他的间谍打交道。所以说,女探员的身份是很复杂的。当然,不同性格的女探员担任着不同类型的角色。

在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抢救古巴儿童埃连一案中,联邦调查局也是利用女探员的特殊性来安排布置的。贝蒂是联邦调查局的一名特工,已有8年的工作经验,派她参与解救埃连的行动,除了因为她是女性便于安慰埃连之外,还因为她能讲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

众所周知,贝蒂在行动中表现得十分出色,但当她亲手抱走埃连的照片被各大媒体和网站转载后,她很快就接到了一些极端分子的死亡威胁。虽然最后政府官员表示他们已经采取了特别措施来保护贝蒂,她却因此失去了一个女人的正常生活。

著名的双重间谍杜斯科·波波夫曾这样形容过特工人员:“这是一群神秘人,他们无孔不入,他们无处不在,胜利了不可宣扬,失败了不能解释。”这些话虽然不能全部用来形容联邦调查局探员,但对联邦调查局的男女探员来说,他们全都有一些鲜为人知的酸甜苦辣。不能与公众正常沟通,便会无端生出许多误解。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关于联邦调查局探员的笑话:

联邦调查局的电话铃响了。

“你好,是联邦调查局吗?”

“是的,有什么事?”对方问。

“我打电话举报邻居汤姆。他把大麻藏在他家的木柴中。”告发者说。

“我们会调查的。”联邦调查局特工说。

第二天,联邦调查局特工去了汤姆家。他们搜查了放木柴的棚子,劈开了每一块木柴,没有发现大麻,把汤姆骂了一顿后走了。

汤姆家的电话响了。

“喂,汤姆!联邦调查局的人帮你劈柴了吗?”

“劈了。”汤姆答道。

“好,现在该你打电话了。我家花园要翻土。”

这一则笑话间接地说明了联邦调查局探员不受公众欢迎的事实。当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联邦调查局探员本身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换妻俱乐部引发的轩然大波

一起下了班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参与枪战的小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接到报告的明尼苏达州联邦调查局办事处发言人米勒对此感到十分奇怪。赶到现场后,他才得知,事发地点是当地的一家换妻俱乐部。涉案的这对探员夫妇在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中一再说谎,终于使整个事件闹得不可开交。当然,最终这对夫妇都被联邦调查局除了名。

1987年1月4日是个星期天。凌晨两点钟的时候,明尼苏达州联邦调查局办事处发言人保罗·米勒接到一个从俱乐部打来的电话,有人在电话里告诉他,一个叫做苏珊·蒙西瑞特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受了枪伤。

米勒放下电话后,立刻开着车向俱乐部赶去,并且把警铃开着,闪着蓝色的警灯。等他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不但当地的电视公司以及广播电台都派了记者来采访,连全国性的电视广播网也都已经有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当时米勒还非常奇怪:为什么一起下了班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参与枪战的小事件,会引起这么多媒体的关注呢?

米勒立刻向现场的警察探听消息,原来蒙西瑞特夫妇在凌晨2点5分离开俱乐部的时候,遭到一个流氓的勒索敲诈。这个流氓有许多犯罪前科,他看到这两个人不肯给他钱,就开始抢苏珊脖子上的项链。当时法兰克知道在苏珊的手提包里藏有一把手枪,当流氓伸手向他们要钱的时候,法兰克趁机就把他太太手提包里的0.38毫米口径手枪掏出来,冲着流氓开了好几枪。这个流氓也随身带了手枪,掏出来向苏珊的背部开了枪。

当时,米勒看到警察局的发言人比尔·强生也在场,于是就向他打听情况,这才得知事情发生的地点原来是一个换妻俱乐部。米勒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吃一惊。因为他与苏珊和法兰克都很熟,苏珊是一个负责安全调查的小组长,而法兰克是专门对付恐怖分子的探员,他们两人在联邦调查局的表现都很出色,被列为优等。按照当时联邦调查局所采用的等级,最好的成绩是极优,接下来就是优等了。

米勒觉得苏珊做事非常专业,给人的印象总是循规蹈矩,而且每一件事情都干得很妥帖,所以对她参加换妻俱乐部这件事情非常不理解。由于米勒的职务是新闻发言人,因此,他必须要赶快收集资料,然后代表联邦调查局办事处发言。

后来,米勒在电视公司的新闻中发表了简短的声明。他说,苏珊虽然受了伤,但是很快就会康复。我们联邦调查局的探员随身携带武器是合法的,只是联邦调查局并没有硬性规定他们在下班之后仍然必须随身携带武器。

在发表声明的时候,米勒很巧妙地避开了一些问题,如蒙西瑞特夫妇去的是换妻俱乐部。但他表示,对于蒙西瑞特夫妇到换妻俱乐部有没有参加任何实际行动他并不知道。只是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凡是到换妻俱乐部去的,都是找乐子,绝对不会到了之后不做任何事。

蒙西瑞特夫妇所去的换妻俱乐部,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地方,只要每年交150元美金,就可以成为会员。俱乐部用各种迷人的广告来吸引顾客,并且表示:只要你的想象力所能到达的地方,我们都可以办到!换妻俱乐部所排定的活动有枕头大战、性感寻宝以及复活节追寻兔宝宝等。

换妻俱乐部的活动每天都在变花样:每个星期五晚上是湿透T恤比赛;每个星期天,也就是蒙西瑞特夫妇去的时候,只限于夫妇参加。一家报社曾派了一男一女两个记者到俱乐部去实地参观,并且写了一篇报道。报道指出,在俱乐部里有许多性活动,而且事实上这里根本就是一个集体性交场所。

事情发生之后,联邦调查局立刻进行了调查。他们最初调查的结果认为,当时法兰克在对付抢劫犯的时候,拔枪射击是正当的行为。但是报告也指出,俱乐部是花花公子才去的场所。同时,联邦调查局还特别派了探员到换妻俱乐部进行了实地调查。在他们所做的报告中指出,换妻俱乐部其实就是一个公开的性交场所,到那里去的人全都参与性活动。里面的更衣室、浴室以及澡盆或是房间,都是男女共用的,并且在入口处还挂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男女会员都必须把衣服全部脱光后才可以进入。调查报告上还指出,蒙西瑞特夫妇参加换妻俱乐部时用的是假名。

这一事件使联邦调查局觉得十分丢脸,因此建议由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小组来侦查这件事情。当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到医院里去与法兰克和苏珊面谈的时候,法兰克说自己与太太以前只到过这个换妻俱乐部一次而已,这次是第二次去,是由于他们认识的一对朋友夫妇极力邀请他们才去的。1987年1月8日,法兰克又重新写了一份书面报告讲了这件事,说他们到换妻俱乐部的主要目的,是要促进双方的性生活,而且他们在那里从来没有交换过性伴侣。只是这一次他表示,他们成为换妻俱乐部的会员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而且他们去过至少有15次以上。

当天晚上,苏珊也向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小组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在声明中她表示,他们到换妻俱乐部去,只是想看看别人性交而已。同时她说明,在那里他们也有性交的行为,只是他们用的是个别的小房间,并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性交。她还表示,两年多来,虽然他们到换妻俱乐部去过这么多次,但从来没有与其他的人发生过任何性交行为。

不过,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小组在深入侦查之后,发现这两份声明有许多与事实不符的地方,因为他们两个人都否认当天晚上他们与邀请他们去的朋友夫妇有性行为的关系。法兰克表示,在他们到换妻俱乐部之前,他根本就不认识这对夫妇,而苏珊说他们只到那对朋友夫妇家去过一次。于是,联邦调查局内部侦查小组又去找那对夫妇了解情况,发现这对夫妇是标准的玩乐型。他们说,两年前在换妻俱乐部与法兰克和苏珊认识,并且也邀请他们到家里来参加派对至少有五六次。至于法兰克与苏珊在换妻俱乐部是否与其他的人发生性行为,他们对这一点没有表示任何意见。

第二天早晨,联邦调查局探员通知法兰克,他们所调查的结果与法兰克当初所写的书面声明完全不符。此时,法兰克表明,他与太太在换妻俱乐部参与了各式各样的性玩意儿,并且还屡次交换性伴侣。

整个事情的调查从这个时候开始急转直下。法兰克在1月18日又写了一份书面声明,他首先表示上一次他写的书面声明有很多地方与事实不符。随后他说,他与苏珊曾经到其他的朋友家里参加过派对,并且在那里与其他的朋友发生各种不同的性关系。

在法兰克发表声明之后,苏珊也承认她与法兰克两年来到换妻俱乐部去,都与其他的人在那里发生了性关系,同时她还指出,在那里发生性关系不但次数频繁,而且花样百出。

1987年7月,联邦调查局把蒙西瑞特夫妇两人都开除了。联邦调查局的理由是,联邦调查局人员根本不应该到换妻俱乐部去,如果当初蒙西瑞特夫妇没有说谎,而把全部的事实都告诉联邦调查局的话,他们可能只会受到留职停薪的处分。而且,联邦调查局发现,苏珊在换妻俱乐部里把她随身携带的手枪以及联邦调查局身份识别证都交给了换妻俱乐部的职员保管。在联邦调查局,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虽然我们可以想象,苏珊在与别人发生性行为时,身上带着手枪、别着联邦调查局的识别证会是什么样的情景。但是,联邦调查局有严格的规定,每一个探员不可以把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枪与识别证交给别人保管。在联邦调查局内部调查小组所写的调查报告上,并没有指出法兰克在面对抢劫犯时能及时从他太太手提包里掏出手枪来射击,是英勇和正确的行为。

整个事件到了后来弄得不可开交,因为蒙西瑞特夫妇对联邦调查局的处置非常不服,以至于在法院打起官司来了。

其实这件事到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因为蒙西瑞特夫妇仅仅是联邦调查局美国本土内一个办事处的小探员,要知道,联邦调查局不仅在国内有许多办事处,还在52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