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与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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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2013.04

*四月十二

《校园光阴》第五期,轮到K写寄语了。他好懒啊,他一直拖稿,我一直催他。最后还是逼着他写了一段中肯的寄语,虽然这么说,还是很有他的个人风格:

嗅一嗅,书香扑鼻,看一看,知识满腹……

明明写的挺好的,就是不交稿,非得别人催。【叹气】

算啦,原谅你啦。

*

我们的报纸每一期都由一个同学来写寄语,由我和B收集整理排版印刷。写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想起我明明最开始不会写作,不喜欢写作,竟然也慢慢成长起来,这时候的我,五年级,已经大概熟练了Word的工作流程,已经可以早早写完自己的文章并且打成电子档了,偶有几次也会帮其他同学打作文,以便于更早完成期刊编排工作。

写《飞鸟和鱼》的时候一厢情愿地认为是K带我渐渐喜欢这条路的,现在想想,更多的还是我爸从来不肯在写作这件事情上让我草率。

或许这个男孩子曾经在我的生命里占有一席之地,让我觉得他改变了我很多很多。确实,因为他才会有现在的我,也才会有《猫与日记》,但是他不是全部的,当回过头去看那段陈旧的记忆,我才能看到,成长到今天的样子,他,只是我一个微不足道的故人。

*四月某日

和K成为了同桌。

以后也请多多指教。

*

彼时,我和K已经成为同桌。我们的关系也从普通同学,有点实力的竞争对手变成可以称兄道弟的兄弟,姐妹。

“以后我是你姐妹,你是我兄弟。”他就这么熟练地搂过我的肩膀,说着理所当然的话。

我当然愿意和你关系跟近一点,兄弟又怎么样呢,起码对于彼此,我们都是独有的。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吧。

《暗恋.橘生淮南》里有一句话,“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有保持偏执的权利。”

暗恋的卑微在于,只要对方给一点点好,就会飞蛾扑火地扑上去。孩童的好处在于,即使喜欢一个人,因为不懂,因为懵懂,可以以任何身份继续开心地相处着,不会暗自伤神,不会酸,不会吃醋,不会自怜。“喜欢”两个字就是全部。

*四月某日

和K在网上聊了好久啊,还好作业写完了,有时候我觉得他和我不在一个频道上,我说的话会被他误解呢。

不过还是很开心啊,他说想让我做他的宠物。他会照顾我的。

有点,嗯……害羞〃∀〃

*

13年网络还不算太发达,农村里买电脑接通网络才刚刚兴起。我爸妈觉得希望我在家也可以完成作文编辑工作给我买了电脑,申请了QQ号。我打着工作的名号说加了好友催作文方便,于是正大光明地加了大半个班的好友,其实当时只是想要他的联系方式而已。

我经常没事就在网上挂着,挂一整天,就是为了等着他上线,和他聊两句有的没的。

现在再说这件事,真的像前不久我朋友和我聊到的舔狗行为。其实我不喜欢称之为舔狗,这只是再正常不过的心理,喜欢一个人,恰好又有时间,所以我愿意挂着企鹅号等他上线。

后来熟络到称兄道弟,其实也和我们经常聊点有的没的又成为同桌有关。至于哪件事在前我也不清楚了。只是那些事情存在于缥缈的网络,没有保存过聊天记录,除了我能从记忆里翻出点丝丝甜味的粉红泡泡,他大概不记得了,其他人更不会知道。反复写和改《飞鸟和鱼》以及《猫和日记》,可能在我的心里,我并不愿意它们就此消失吧。

我想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对话?有点暧昧感,不太符合那个年纪的单纯,但是又不夹带恶意,没有现在那些脚踏几条船的男孩子的轻浮。

十几岁的年纪,他大概是真的觉得这个女孩子很可爱,很像他养的猫吧。

女孩子呢?她准确地接受到他七分玩笑里的三分认真,她没有考虑什么多余的,就只是喜欢的男孩子发过来的一句很宠溺的话罢了。

如果时光倒流,11岁的K,你是不是也有点喜欢这个带着傻气的猫一样的女孩子呢?喜欢过吧?

*四月某日

K要过生日了,他说我必须送他一个礼物。我要送他什么呢?我问他,他想了好久,他说想要我送一个闹钟。

行啊,本小姐满足你。我从存钱罐里取出了全部零花钱,可是我只有二十块钱。

我和发小去了所有的店和超市,可是我买不到可以送给他的闹钟。今天白白跑了一个下午,花二十块,只买到一个分针走路都会咔嚓咔嚓的闹钟。我不想把这个送给他,所以我把我的闹钟换给他了。我还认认真真包了个壳,希望他会喜欢。

*

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是什么样的?就是你想要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捧到他面前。在你眼里,他永远值得最好的,这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最适合配他。他可能随心的一句,你愿意为此付出全部的努力和耐心。

我记得后来他问我那个闹钟是不是我用过的,我红着脸没回答。因为我心里知道把自己用过的东西送人是很不好的。也许小说里男女主之间会开启浪漫,甚至物件会成为小说未来的伏笔。但是现实里,就很尴尬。当时一心想给他最好的礼物的女孩子,一不小心忘记了这个送礼物的规则,她只知道,爸爸会买给她的小闹钟,是好看小巧又实用的小闹钟,她想把最好的送给他。

他永远不知道,那个送给他的闹钟,她一直很喜欢,很珍视。他不会知道,为了那个闹钟,她走过了所有附近的店铺,她看过了所有闹钟,她还因此被爸妈训斥了一顿。

我整理房间的时候看到当初二十块买的钟,里面没有电池,换上新电池以后还是发出很大的噪音。我从小睡眠不好,听着闹钟的喀嚓声基本上要躺几个小时,似乎后来我也没有用这个闹钟多久,因为我慢慢养成了自己的生物钟,也就不再需要闹钟了。

我不喜欢那些分手时还在吵谁为谁付出了多少谁又不懂得珍惜的话,相爱的时候每个人付出的都比表面上看到的多,然而分开的时候,每个人付出的又都比自己所想像的少得多了。

我只是心疼那个傻傻地喜欢K的姑娘,但是不会后悔曾经那么笨拙地喜欢一个人。

*四月二十七

K过生日了。生日快乐。

*

第一次去K家里,收到邀请去陪他过生日。其实总共就六七个人。女生就我和我发小。

因为时间也比较晚了,我们就只陪他切了个蛋糕,稍微玩了一小会儿,然后就各回各家了。没有大人在,小学鸡就是这么朴素又简单的生日聚会。

也是因为去给他过生日,我隐隐约约从他兄弟们的态度里感觉到他好像喜欢我的谣言。或者说,事实?

我开始问我自己,我喜欢他吗?他喜欢我吗?还是我也只是和大多数人一样,好奇恋爱是什么,所以想要找一个人陪我体验呢?

反正从相处方式来看,我们一直是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状态。我不清楚自己的心,他也没有明确说过喜欢的我这件事。我嬉笑着应付了他兄弟们的起哄声,红着脸拒绝了他送我回去的提议。现在想来,当时好像错过了什么。

如果是喜欢,那么不巧,我们错过了,如果是友情,那么对不起,我似乎辜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