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狄亚克哲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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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论感觉和记忆之原因

要做到详尽解释感觉和记忆的全部实质因素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不以没有根据的假设为根据,而能够凭经验和类比进行推理,我们对能够解释的事物尽力去解释,而不是急于对所有事物作解释。

没有根据的假设

有人把神经想象成绷紧的、能够震动和颤动的绳索,他们还以为已经猜到了感觉和记忆的原因。很显然,这样的假定完全属于虚构。

还有人说,人的大脑是一种软物质,动物精神在大脑这种软物质中留有痕迹。被保存下来的这些痕迹使得动物精神一再经过那里,于是动物具有了感觉和记忆。这些人未注意到的是,即使大脑物质足以软到能接纳这些痕迹,这种物质也不足以稳定地将这些痕迹留住。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要让一种物质中存在无数痕迹,而在该物质中又存在一种活动,即一种不间断的循环,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当人们由乐器的弦想到大脑神经时,就想出了第一假设。人的回忆是由大脑某个平面的上压迹引起的,该平面的所有部分处于静止状态,而当人们回忆已经在大脑中形成的印象时,就已经想出了第二假设。可以肯定,在这种状态下,人既不根据观察结果也不凭借类比进行推理,因为对于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的事物是不可用来作比较的。

在动物中有一种运动,它是植物生长的起因

我不知道动物精神是否存在,甚至不知道神经是不是感觉器官。我没有纤维组织方面的知识,也不懂固体和液体的性质。总之,对于所有这些事物的机制,我只有一个很不完整且非常模糊的概念。我仅仅知道,存在一种运动,它是植物生长和感觉的起因,只要这个运动继续存在,动物则生存;这个运动停滞,动物则死亡。

经验告诉我,动物可能退到植物状态。从自然角度来看,它由一次深度睡眠引起,从意外的角度来看,它由一次卒中发作引起。

我不对发生在动物身上的运动作任何推测。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就是血之循环,脏器和腺是保持和恢复体力必需的机能,但是我们不知道引起所有这些效果的运动遵循的是什么法则。然而,这些法则是存在的,它们使得这种运动具有让动物像植物一样生长的确定。

因此,运动接受的这些确定是感觉的原因

但是,当动物脱离了植物状态而变得有感觉之时,它们的运动就遵循别样的法则,且遵守新的确定。例如,如果睁大眼睛对着光,那么照在眼睛上的光使得眼睛发生运动,此运动使得眼睛具有感到不适的确定。其他感官的情况也是如此。各种感觉的发生,其原因在于,运动中具有一种特殊的确定,即生命法则。

由此可见,使动物具有感觉的运动仅仅可能是使动物像植物那样生长的那种运动的一种改变,一种由客体作用于感官引起的改变。

这些确定经过各个器官到达大脑

但是,产生感觉的运动不仅仅发生于受外部客体之作用的器官,它还一直传递到大脑,也就是说,一直传递到那个被观察证明是初始的和首要的感觉原动力的器官。感觉的发生,其原因在于:多个器官和大脑之间存在着联系。

实际上,大脑在因某种原因受到压抑时,不受器官传送过来的印象之影响,此时动物变得没有了感觉。它们身体的、行动的自由是不是退回到这个初始的原动力呢?当器官作用于此原动力,原动力反作用于器官时,感觉就重新发生。

虽然大脑处于自由状态,但是有的时候它与身体其他部分少有联系,甚至没有任何联系。例如,当遇到某个障碍时,或者当双臂被牢牢地捆住时,大脑与手的联系减少或者中断。因此手的感觉衰退或者完全消失。所有这些命题已经被观察结果证实。我所做的仅仅是让这些命题摆脱所有随意假设的约束,这是澄清这些命题的唯一手段。

仅当我们的感官触及了客体或者被客体触及时,我们才有感觉

一旦各种确定给予了让生命活动发生的运动,这些确定便成为了感觉的唯一的实质因素及偶然原因。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仅当我们的感官触及客体或者被客体触及时,我们才有感觉。正是因为通过接触,在对感官起作用的时候,诸多客体与生命运动联系起来,而生命活动使得引发感觉的确定活动起来。因此,人们可以将嗅觉、视觉和味觉认作触觉的延伸。眼睛被某些物体撞伤了视网膜就失明;耳朵被某些物体击伤了鼓膜会失聪。总之,感觉多样性的起因在于客体在生命运动中生成的确定,根据各个身体组织受生命运动影响的不同情况,客体生成不同的确定。

我们不知道这种接触如何产生其他感觉

但是,对某些触觉小体的接触怎么会引起对声、光和颜色的感觉的呢?我们如果知道心灵的实质,知道眼睛、耳朵、大脑的机制,知道散布在视网膜上的光以及冲击鼓膜的空气之本质,就可能得到问题的解释,而这些正是我们不知道的。你们可以把解释这些现象的事交给喜欢对那些连经验也帮不了忙的事物作假设的人。

新的器官可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感觉

如果上帝在我们体内生成一个新的器官,它能给运动带来新的确定,我们将证实迄今我们具有的不同感觉的确定。我们可能因为有这个器官而在客体中发现其各种性质,而我们在今天对这些性质不可能作出任何评价。该器官可能是新的愉快和新的痛苦的源头,从而可能是新的需要的源头。

必须这么说,同样存在一种第七感官、一种第八感官以及所有的人能够假设的任何数量的感官。可以肯定,我们身体内的一种新器官可能给予的活动是:使这个新器官具有多得超乎我们想象的变化之活力。

这些感官可能受有特定形态的小体之触动,它们跟别的感官一样,根据触觉进行学习,因它们从触觉那里有所获取,它们把感觉与各种客体联系起来。

我们拥有的感官足以满足我们的生存需要

我们拥有的感官足以使我们生存。对于很会利用感官的人来说,感官是一种获取知识的宝器。而且,另有一些人,虽然没能跟他人一样富有,但他们却觉察不到自己的贫乏。当他们在自己的感觉中领会到了同样的人领会不到的东西时,他们是如何想的呢?

人是如何学会随意运动的

感官对大脑的作用使得人有了感觉。然而这不足以使身体做所有能做的运动;大脑还必须对所有的肌肉和所有用于使各个肢体活动的内脏起作用。现在观察结果证明了这种大脑作用。

于是,当这个主要力量接受了来自感官的某些确定时,它就与其他几个身体部分发生联系,此时的人动起来。

如果感官对其大脑的作用以及大脑对肢体的作用没有任何感觉伴随,那么人的活动仅仅是不定的。感觉不到喜悦和悲伤,人就没有兴趣活动其身体,人没有看到有令其喜悦或悲伤的事情,因此他也就未学会调整自己。

但是,某人一旦在悲伤或者喜悦的支配之下有躲避或者做出某些运动之行为,这正是他学会了躲避或者做出这些运动的一个结果。他对自己感觉到的各种感觉进行比较,他注意到之前的运动以及随之而来的运动。总之,他在做探索;经过大量的探索,最后养成随意运动的习惯。此时他的运动有了规则。这就是全部身体习惯的法则。

人体是如何养成某种运动习惯的

这些习惯就是在我们身上形成的规则运动,而我们自己似乎并没有在引导这些运动。由于我们重复做这些运动,所以我们做这些行动是不需要去想如何去做的。这些习惯人称“自然运动、机械行为、本能”,且人们错误地认为这些习惯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我们要抛开这个偏见,尽管我们认为这些习惯同样是我们通过别的自然途径形成的,但是我们得记住,这些习惯是后天获得的。

例如,当我第一次把手指放到羽管键琴上时,手指的动作只能是不定的:但是随着我在学习弹奏该乐器方面取得了进步,我逐渐地养成了手指抚琴运动的习惯。起先手指费劲地顺从我想弹琴的确定,渐渐地手指克服了各种阻碍,最后手指随着我的意愿自己运动起来,甚至会先于我的意愿而动,且弹奏出一段乐曲,而此刻我的心思却全放到别处去了。

就这样按照一定数量的确定,手指养成了运动习惯。旋律可以从任一琴键开始,同样,确定可以作为某个组曲的起始。练习把每日不同的确定组合起来,手指运动每天变得愈加自如,最终手指自动顺从一系列确定运动,而且手指的这种顺从活动毫不费力,我不必对其加以注意。正是这样,养成了各种习惯的感觉器官就自己运动起来,人们不再需要不间断地把心思用于调整它们的运动。

大脑也有类似的习惯养成,

它们是记忆的实质原因和偶然原因

然而,大脑是首要器官,是一个枢纽,所有其他器官感觉到的感觉汇集于它,甚至所有的感觉好像都来自它。因此,当我们根据其他感官来判断大脑时,我们将可以得出结论:所有的身体习惯直接跟大脑有关,于是,组成大脑的纤维因其有柔韧性而适合于各种运动,跟手指一样,脑纤维养成了顺从各种系列的确定运动之习惯。因为这样,使得我的大脑具有回想起某客体之能力,可能仅仅是指这样的能力,它使得大脑自己运动起来,其运动方式跟当该客体打动我的感官时大脑活动的方式一样。

因此,铭记或者回想各种概念的实质的和偶然的原因是各种确定,它们使得大脑这个首要感觉器官养成了一种习惯,并且还维持了这种习惯,或者,即使各个感官停止了协同,大脑仍能再现该习惯。因为,如果大脑运动未接受跟在我们看见、听见、接触的时候一样的确定,那么我们就回想不起曾经见到的、听到的、触及的诸多客体。总之,无意识动作遵循的法则相同,也许是人们对一种感觉的体验,也许人们只是想起曾经体验过这种感觉,而记忆仅仅是一种感觉方式。

我们未去想的那些概念并不是不存在了

我常常听到有人问:“人们不再留意的各种概念会变成什么?这些概念保存到何处去了?当这些概念呈现于我们时,它们是从哪里来的?在我们不去想这些概念的漫长时间里,它们是否存在于精神之中?它们是否存在于身体里?”

关于这些问题以及玄学家的回答,人们会认为我们像储存所有物质一样保存各种概念,会认为记忆不过是一个大仓库。人们认为各种形状持续不断地存在于某物体中,这种说法可能同样是合乎道理的,至于如下问题:“当圆形物体呈现别样形状时,它的圆之形状成什么了?圆形保存到哪里去了?当该物体再变回圆形时,则此圆之形状又来自哪里?”也可能是合乎道理的。

跟各种感觉一样,各种概念是精神存在的各种方式。诸多概念只要改变了精神,自己才得以存在;诸多概念一旦停止改变精神,自己就不复存在。在精神中去探求那些我绝对想不到的概念,就是去探求哪里是不再存在概念的地方。到身体中去探求概念,就是去探求哪里是从未有过概念的地方?那么概念存在于何处呢?一处也没有。

各种概念是如何再现的

当一只羽管键琴不再发出和谐之音时,若要问该乐器的声音从何处来,难道不是很荒唐吗?且人们不会这样来回答:“声音无处不在。如果手指抚琴,且运动自如,就弹出同样的声音了。”

对此,我的反应将是:当我的精神停止思想时,我的概念就不存在了。但是一旦运动重新开始,且适合于让我的消失了的概念再现,则这些概念就浮现在我脑海里。

尽管我不懂大脑机制,但是我能够判断出,大脑机制各个部分的自运动能力是后天获得的,自运动的方式与受感官作用而动时的方式相同,而且大脑这个器官的一些习惯被保存下来。每当大脑受这些习惯支配,由于相同的自运动再次开始了,大脑就回想起原有的概念。总之,人的记忆中有了诸多概念,好像弹琴者的手指中生出乐曲一样:也就是说,跟所有其他感官一样,大脑具有按照确定进行运动的能力,而大脑根据这些确定养成了某种习惯。我们体验诸多感觉有点像琴发出声音。人体外部器官如同琴键,碰及人体外部器官的客体犹如弹琴的手指,人体内部器官犹如琴体,各种感觉或者概念如同琴发出的声音;且当早先因各种客体作用于感官而产生的各种概念重现的时候,记忆便产生了,而这里的各种概念之所以重现,是由于大脑的已经养成习惯的运动在起作用。

所有记忆现象因大脑的习惯得以解释

记忆,虽然有缓慢的或者迅速的,在回想各种事物时它却是时而有条理时而混乱不堪,这是因为大脑中的许多概念设想的运动数量巨大、变化繁多,以至于大脑不可能永远以一样的敏捷性和一样的准确性重现这些运动。

所有记忆现象依存于大脑的活动和柔韧的部分养成的习惯;这些部分接收到的所有大脑活动相互之间是有联系的,就像由大脑运动唤起的所有概念彼此有联系的那样。

因此,手指在琴上的各个动作,与它们弹出的让人听到的乐曲声,是相互联系的;手指若运动得极其缓慢,曲子也极其缓慢;若手指运动出现混乱,乐曲也出现混乱。然而,人们在弹琴方面学到的乐曲数量巨大,这使得手指不能够始终保持适合于敏捷且清楚地弹奏乐曲的习惯,同样地,因我们要回忆的事物数量巨大,大脑不能够始终保持适合于敏捷且准确地回想各种概念的习惯。

当某位弹奏高手无意之中把手放到琴上时,他让人听到的最初声音让他决定继续他的手指运动,且不由自主地做出一系列动作,这些动作产生一组声音,此声音优美悦耳,有时候连弹奏者自己都感到惊奇。然而,弹奏者轻松地控制自己的手指,而且似乎不去注意它们。

某种客体对我们的感官产生作用,于是在大脑里造成一种原始运动,正是这种原始运动确定回想起一连串概念的一连串运动。因为在我们醒着的全部时间里,始终暴露在各种客体影响之下的我们的感官一刻不停地作用于大脑,有时会发生我们的记忆始终在起作用的情况。不断受到其他器官激发的大脑甚至不仅顺从自己直接接收到的印象,还顺从这个第一印象可能再现的所有运动。受习惯支配的大脑发生一个又一个运动,它超越了感官作用,使得各种概念泉水般地涌出。更有甚者,大脑敏捷地反过来影响各个感官,将以前由感官传递给它的感觉再传递回去,且使得我们相信看到了我们其实没有看到的一切。

所以,就像手指保持一连串运动之习惯一样,在比较轻松的场合,手指会像被拨动一样动起来;同样地,保持着运动习惯大脑,一旦受到感官作用的激发,便自动地通过自己所熟悉的运动,将各种概念回想起来。

但是,如何使这些运动进行下去呢?如何使这些运动遵循各种确定呢?我们不可能去深究这些问题。即便人们把这些问题看作跟手指习惯一样的问题,我也不能作出解答。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对此问题越猜越糊涂。我只需通过各个感官的习惯去判断大脑习惯就可以了。认识了各个感官习惯和大脑习惯在产生、保存和再现各种概念方面具有相同机制,不论这个机制是什么,应该说我满足了。

记忆在大脑中以及在所有传递各种概念的器官中有自己的中枢

我们刚才看到,记忆在大脑中有自己特别的中枢。我觉得,记忆还在我们所有的感觉器官中有自己的中枢。记忆到处有其中枢,这成了我们回忆起各种概念的偶然原因。然而,为了让我们首次获得某个概念,即使感官必须作用于大脑,那么对于这个概念的回忆似乎绝不会比大脑对感官反作用时的更清晰。所以,作用的这种往复对于激起某个过去感觉之概念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一个现时感觉的产生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我们对某物体形状回忆的清晰程度确实比不上我们的双手对此物体形状触觉的恢复。在这种情况下,记忆是在以某种行为语言对我们说话。

在弹奏者的手指、耳朵和大脑中都有针对乐器发出的某段乐曲的记忆中枢。在手指中的记忆形成一个针对一组运动的习惯;在耳朵中的记忆,仅仅因为它为耳朵形成一个针对另外一组运动的习惯,它才识别手指,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引导手指;在大脑中形成的一种习惯,它经历了完全适合于各种手指习惯和各种耳朵习惯的种种形式。

我们很容易注意到手指养成的各种习惯。我们不能同样容易地观察到耳朵养成的各种习惯,大脑养成的各种习惯更不容易被观察到,但是可以通过类比来证实这些习惯的存在。

如果大脑在理解某种语言方面没有养成各种习惯,以适应耳朵养成的听这种语言的各种习惯,适应嘴巴养成的说这种语言的各种习惯,并且适应眼睛养成的辨认这种语言文字的各种习惯,那么我们能理解该语言吗?所以说,某种语言的记忆不仅仅涉及大脑的各种习惯,它还涉及听觉器官、话语器官和视觉器官的各种习惯。

解梦

根据我刚才确定的各个法则,解梦可能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我们在睡眠状态下的各种念头跟一个处于分心状态下的操琴者弹奏的乐曲很相似,此时的操琴者让自己的手指盲目地在琴上移动。他的手指肯定只做它们已经学会的动作,但是它们不会有序地做这些动作,而是将已经学会的各个乐曲片段牵强地拼凑起来。

因此,用类比的方法,且根据对弹琴之手的各种习惯所作的观察进行判断,我们得出结论:梦是大脑这个首要器官对感官作用之结果,当身体所有部分处于休息状态时,大脑保存足够的能动性,随某些习惯而动。然而,一旦睡眠中的大脑活动起来,就像睡着之前我们有感觉时那样活动,那么大脑就对感官产生作用,于是我们很快地听到和看到些什么。一个独手的人就这样相信自己感觉到了他的那只已经不复存在的手。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脑通常回想一些杂乱不堪的事,因为因睡眠而中断其作用的习惯将大量的概念阻隔了。

失忆是因大脑失去了它的习惯

既然我们已经解释了产生记忆的习惯是如何养成的,那么要理解这些习惯是如何失去的就容易了。

第一种情况:假设这些习惯没有继续保持下去,或者至少频频发生改变。这将是感官停止提供机会给所有习惯的情景。

第二种情况:假设这些习惯增多到一定程度,而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习惯会被忽略。我们在获得习惯的同时,有些认识被我们遗忘。

第三种情况:如果大脑不舒服对某些人的运动形成障碍,而大脑因这些运动已经养成一种习惯,那么记忆会被弱化或者被搅乱。此时,可能会有记忆不被保存的情况;若是大脑不舒服阻止全部大脑习惯,那么任何记忆都可能荡然无存。

第四种情况:各个器官瘫痪同样会造成失忆;当感官作用不再使大脑习惯延续时,这些习惯必定会逐步失去。

最后一种情况:衰老对记忆造成严重后果。此时大脑的各个部分像手指一样,已经不再能够按照早已熟悉的确定运动自如了。各种习惯逐渐失去,只剩下微弱的感觉,而这些感觉也将要消失,似乎使记忆延续的运动本身正准备终结。

结论

因此,感觉能力的实质和偶然本原只存在于某些确定中,而赋予人生命的运动可能源于这些确定;且当这些确定同样成了习惯时,记忆的实质和偶然本原就存在于这些确定中。正是类比准许我们有如下的假设:在我们观察不到的器官中有这样一种事物,它与在我们观察到的其他器官中的事物是相似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机制使得我的手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活动性使它养成有某些运动确定的习惯,但是我知道手是灵活的,可动的,可以让人用的,是有各种习惯的。我还假设,所有这些均存在于大脑中,存在于有记忆中枢的器官中。

在此,关于感觉能力和记忆的实质原因和偶然原因,我无疑只有一个很不完善的想法。我对感觉能力和记忆的原动力一无所知。知道我们有一种运动,而我不能理解是什么力量生成这个运动。我知道这个运动可能有不同的确定,而我发现不了调整这些确定的机制。因此,我比他人强的地方仅仅在于:在一个最难理解的问题上,我已经完全从随意假设中走出来。我想,物理学家每当他们想要把各种方法建立在不可能观察其初始原因的那些对象上,正是他们必定受到局限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