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世界的名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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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变种人灭绝法案

“咳,咳……!”何南尴尬地咳嗽了两声,准备换个话题:“我们还是来谈谈接下来的行动目标吧。你具体要去查哪?又是怎么查到它头上的?”

“长话短说吧。”雪莉把玩着筷子,却一口菜都没动:“辛迪加工业在安妮·韦英和莉莉娅·海思失踪的那片地区,不是有两所挂名公司嘛……其中和罗斯塔尔货运一同控股的那家美容院,老板注册时用的是假身份。”

“所以?”

“所以我调查了一下,他的真名是怎么伪装的,接着发现,此事很可能跟一个叫火鸡的中间人有关。他帮忙伪造了证件,也贿赂了官员。”

“火鸡……这名字够没品的。”何南听着想笑:“我猜他头型肯定像火鸡。”

“谁知道呢。”雪莉也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总之我们去他家拜访一下就好了。”

“你意思是想让他说出美容院真正的老板是谁、看看能不能拿这个当突破口吗……怕是很难让他松口。”何南觉得希望不大:“除非开得出大价钱。”

“只要价钱不过分,布洛克应该不介意报销。”雪莉说道:“若是他开价太高,或者就是不肯透露,我们还可以想别的办法……实在不行,就靠白天鹅孤儿院那边吧。总不至于倒霉到都一无所获。”

“别——你可别立FLAG了。”何南听她这么说,深感不妙:“你不说可能还不会发生什么……这么一提,我就感觉要完蛋。”

何南大概了解宫野志保所说的“别的办法”是什么。

基本就是暴力手段——他们手上没对方把柄,只能如此。

可这种人吃不吃这一套?得罪他们有没有什么后果?

这些都要想清楚。

这顿饭吃得人异常焦躁。

但雪莉在身旁,怎么也让何南能心情平静点。

事实上,让他焦躁的原因,可不止来自女子失踪案。

……还来自电视里放的新闻。

首先,就是竞选市长的新闻了。

离竞选只剩一个月,现在天天都能看到与之相关的一大堆宣传。

新闻宣称,诺曼·奥斯本当选市长的呼声一天高过一天。他的支持者纷纷举行游行活动,为其拉起选票。

其他几位候选人虽然也十分努力、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但与奥斯本还是远远不能相比——尤其是此前最有力的竞选者皮埃尔先生,自从爆出炼铜和吸食瘾药的丑闻,支持率就一落千丈,并面临牢狱之灾。如今实在没有能打的对手了。

何南觉得此事实在够蹊跷的。

因为瘾药他似乎确实碰了,但吸的是低成瘾性药物。这东西在西方太多人都碰过了,正常公众人物吸食这个完全不算啥,通常引不起任何波澜,也不构成犯罪。

所以关键是在炼铜上,谁碰谁死——社会意义上的。

对此,公检方根本拿不出有力证据,只是有所谓的证人,可证词却完全不可信。

所以这就很奇怪。

一方面可能是他确实干了,然后为了不进监狱想办法妨碍调查。

一方面就是,他被诬陷了。很可能就是诺曼·奥斯本干的。

不管这事你做没做,我先暗中给你安排上这些舆论困境。

你被泼了脏水,支持率就会受影响。

事后就算澄清了又如何?选举时间已经过了,市长我已经当上了!

……奥斯本这老狗绝对是会能干出这事的人。

而且他安排脏活向来手段周密,不让人抓住把柄。

你根本无法证明他是罪犯。

总之,新闻最后得出结论,称诺曼·奥斯本当选市长的概率目前看来是最大的,如果不发生什么逆转口碑的大事,他的上台将板上钉钉。

因此,奥斯本此前提出的一系列政治口号将在今后如何兑现,就让人十分感兴趣了。新闻里的主持人如复读机一般天天复读它们,就像要给大家洗脑、让每个人都知道伟大的“绿魔”今后想干什么一般。

而这几条,无论哪一条,背后都暗藏杀机——除了第一条。

第一条口号,就是把杀意明明白白的放在了台面,藏起恐怖的阴谋。

何南看着感觉浑身不适,可大部分民众居然对此颇为支持。

以下就是奥斯本主要承诺采取的政治措施。

1:出现在纽约市内的变种人必须有特赦命令或通行证才能在此生活,否则一律要进行逮捕。若表现出反抗意愿,可以直接击毙。在纽约市因恶劣行为被逮捕的变种人将可能被处以死刑。

这条提案真是充满了恶意。

不仅是许多人类对变种人的恶意,更是诺曼·奥斯本隐藏其中的对权力巨大的渴望。

因为其中可操作的地方太多。

这个世界的美国政府,早在几年前颁布了《变种人灭绝法案》,其中明确规定了变种人不属于人类,不享有人权。

那确实,说你不是人你就不是人,说你是你就是。老双标了。

神盾局的异人在法律上就算人,受到保护,你说这奇不奇怪。

该法案规定“出于人道”,能力稳定可控、愿意接受管控的变种人可以被关到神盾局直属监狱里享受无期徒刑的优良待遇。

反之,能力不稳定、不愿意接受监禁的变种人一律在逮捕后处决。

此外,变种人不允许再生下后代。

该法案一经颁布,立即开始全境体检排查拥有X因子的人类,并将其开除人籍。

即便是小孩,能力被认为十分危险的话也会被就地迅速处理掉。

任何场所,有人疑似觉醒X因子,都会很快引来神盾局的成员——这个变种人如果没有及时被救走的话,就只剩下死亡和进牢里关一辈子的两个选项了。

而在人类眼里,变种人的能力几乎都属于不稳定范畴,所以……通常解决都是前者。

奥斯本的提案险恶之处在于“若表现出反抗意愿”和“因恶劣行为被逮捕的变种人将可能被处以死刑”上。

意思是说你有反抗意愿你就有,说你没有就没有。

至于什么算恶劣行为?什么情况就可以死刑了?

更是只字未提。

这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