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看了看自己的毛笔字,安然满意的笑了笑,看来他的书法还没有退步,他还记得自己的自己当初学习。毛笔字的时候是非常不愿意的那时候自己年轻,想要上战场打仗,认为练毛笔字根本没什么用。
不过他最后还是学了,哪怕他自己不怎么愿意,后来逐渐养成习惯,也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对书法字倒也喜欢起来了。
练完字之后洗了洗笔,离开了说法闲庭漫步的走着,看着周围的环境,满意的笑了笑。
院子不大,但却很整洁,这句身体的主人的母亲和原主都是个爱干净的人。
他的妻子也同样由于长辈们这个爱干净的习惯,林青云他也是同样爱干净的。这一家子可以说都是有洁癖的。
因为短时间失去了两位亲人,原主和他的儿子都在守孝期间,今天早上吃饭不见一点荤腥,昨天也一样,他是个无论不换的主。决定着山上去打猎,顺便锻炼这具身体的筋骨,他是个崇尚武力的,可不喜欢这份弱鸡身体,身上没有武艺傍身,他总觉得不安。
推开大门,走出院子忘记这个村里他面容平静,路过的村里人都都先是诧异,毕竟他们原先以为快死的人结果好了起来,就本身就是一个令人诧异的事情。
结果那人在第二天就能下床走路,而且林相公的面色红润,不像是生了场大病,而像是睡着了一般自然醒来。
不过对方是他们村唯一的秀才黄云狄百里他们村儿才出了这么个秀才,平常大家都对他恭敬有加,这些天灵秀在家接连死人,原先繁荣友善的家庭变成了这样。
也让不少人感叹唏嘘,对于村民们的笑容和问号,他也只是点了点头,微笑了一下,一个字没说,等到周一了之后,他不在意的笑了笑。毕竟对他来说,这些人都是无关之人。
而他这一次的真正目的,那就是上山打猎,他可是打擂的一把好手,即使他现在没有了修为,这局身体也不是他原来的身体有点不熟悉。
但也不妨碍,在路边捡了几个还算大的小石头握在手中,等到他看到演出有一个野山鸡的时候,眼睛亮了,亮手中的石头精准狠的砸到了那个野山鸡的脑袋。
野鸡倒是没被砸死,只是被他砸晕了而已。
把这只野鸡抓在手中,掂量了他的饭量,满意的笑了笑,这周三的资源还算丰富,野鸡吃的也还算肥美。
身上的肉挺多,今晚回家,除了自己想吃之外,还要给孩子多补补营养。
一只野鸡放在背后他背着的竹篓当中,太对于一些药材或者野菜之类的并不了解,所以并没有去采摘我之前家里。那几个野菜的样子,他到时候记住了,看见了就把它采回来。
他还看见了两只肥美的大兔子,那兔子很大,比一般的兔子还要大一圈。
用刚才的方法把那两个兔子给砸晕,放进了背篓当中,一只肥鸡,两只肥兔,够这两天吃的了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