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通过已知焦点求椭圆、抛物线和双曲线的轨道
引理15
如果由椭圆或双曲线的两个焦点S、H,分别作直线SV和HV与任意第三点V相交,其中,HV是图形的主轴,即与焦点所在的轴。另一条直线SV被它的垂线TR分为两等份,交点为T,那么,垂线TR将与圆锥曲线相切。反之亦然,如果相切,那么HV为图形主轴。(如图4-1)
(图4-1)
将垂线TR与直线HV相交于点R,连接SR。因为TS=TV,所以,直线SR=VR,角TRS=角TRV,因此点R在圆锥曲线上,且垂线TR也将与该圆锥曲线相切。反之亦然。
证明完毕。
命题18 问题10
由给定的焦点和主轴,作出椭圆或双曲线轨道,使轨道穿过给定点,并与给定的直线相切。(如图4-2)
(图4-2)
以S点为图形的公共焦点,AB为任意轨道的主轴长度,P为轨道应该穿过的点,TR为轨道应该和它相切的直线。围绕中心P,如果轨道是椭圆,以AB-SP为半径,或者如果轨道是双曲线,以AB+SP为半径,画出圆周HG。在切线TR上作垂线ST并延长到V点,使TV=ST,然后作出以V为中心,AB为半径的圆周FH。按相同方法,无论给定的是两个点P和p,或者两条切线TR和tr,还是一个点P和一条切线TR,均可作出两个圆周。设H为它们的公共交点,由焦点S、H和给定的轴可作出曲线轨道,则问题得以解决。因为椭圆中的PH+SP或双曲线中的PH-SP都与主轴相等,所以,该轨道穿过点P,且与直线TR相切。同理,曲线轨道或穿过两个点P和p,或与两直线TR和tr相切。
证明完毕。
命题19 问题11
根据一给定焦点作抛物线轨道,并使该轨道穿过给定点,且与给定直线相切。(如图4-3)
(图4-3)
设S为焦点,P为已知点,TR为所求轨道的切线。以P为中心,PS为半径,作出圆周FG。过焦点作切线的垂线段ST,延伸到V点,使TV=ST。若已知另一点p,则对于另一点p,按上述方法得到另一圆周fg;若已知另一切线tr,则对另一切线tr,按上述方法得到另一点v。若已知点P和切线TR,则作直线IF,使其过点V,并与圆周FG相切;若已知两点P和p,则作直线IF,使其与圆周FG和fg都相切;若已知二切线TR和tr,则作直线IF,使其过点V和v。
作FI的垂线段SI,K为SI中点,若以SK为轴、K为顶点作出抛物线,则问题得以解决。因为SK=IK,SP=FP,而抛物线将通过P点,根据引理14中的推论3,ST=TV,STR是直角,因此,将与直线TR相切。
证明完毕。
命题20 问题12
根据一个焦点和轨道类型,作出轨道,使该轨道通过已知点,并与已知直线相切。
情形1 由焦点S求出穿过点B和C的曲线轨道ABC。(如图4-4)
(图4-4)
由于轨道类型已给定,则主轴与焦点距离的比值也将给定,使和与该比值相等。以B、C为圆心,BK、CL为半径作两个圆周,使直线KL与圆相切于点K和L,再作直线KL上的垂线SG,在SG上确定点A和a,使得。因此,以Aa为轴、A和a为顶点作出曲线轨道,则问题得以解决。因为,若H点为图形的另一焦点,又,所以,因此,图形主轴与焦点间距离的比是给定比值,即所画出的图形与之前所要求的图形类型一样。由于为给定比值,所以,由圆锥曲线性质可知,图形将通过点B和C。
情形2 由焦点S求出与直线TR和tr相切的曲线轨道。(如图4-5)
(图4-5)
过焦点作切线的垂线ST和St,并将它们分别延伸到点V和v,使TV=TS,tv=tS。O为Vv中点,作OH垂直于Vv,并与无限延伸的直线VS相交。在直线VS上取点K和k,使和等于所求轨道主轴与焦点间距的比。以Kk为直径作一圆周,并与OH交于点H;再以S、H为焦点,VH为主轴,即可作出曲线轨道,则问题得以解决。因为,X点将Kk平分,连接HX、HS、HV和Hv,由于,因此,等于合比,等于分比,从而,因此,于是三角形VXH和HXS相似,因此,所作曲线主轴VH与焦距SH的比值,与所求的曲线的主轴与其焦距的比值相等,从而两曲线的类型完全相同。另外,由于VH和vH与主轴相等,且VS和vS分别被直线TR和tr垂直平分,所以根据引理15,这些直线与所作曲线相切。
证明完毕。
情形3 由焦点S求出与直线TR在给定点R相切的曲线轨道(如图4-6)。作直线TR上的垂线段ST,延伸到点V,使TV=ST。连接VR,并与无限延长的直线VS相交,在直线VS上取点K和k,使和等于主轴与焦点间的距离的比。以Kk为直径作圆周,与直线VR相交于点H,然后,以S和H点为焦点,VH为主轴,作出曲线轨道,则问题得以解决。根据情形2中的证明,由于,即等于所求曲线主轴与其焦点间的距离之比。因此,所作的图形与之前所要求的图形类型完全相同。根据圆锥曲线的性质可知,等分角VRS的直线TR必定在点R与曲线相切。
(图4-6)
证明完毕。
情形4 由焦点S求曲线轨道APB(如图4-7),使之与直线TR相切,穿过切线外任意一给定点P,并与以ab为主轴、s和h为焦点的图形apb相似。
(图4-7)
作切线TR的垂线段ST,再延伸到点V,使TV=ST,作角hsq和shq,使它们分别与角VSP和角SVP相等。再以q为中心,以与ab之比等于的值为半径作圆周,交图形apb于点p,连接sp,作出SH,使,再作角PSH与角psh相等,角VSH与psq相等。再以S、H为焦点,与距离VH相等的AB为主轴作出圆锥曲线,则问题得以解决。(如图4-8)
(图4-8)
因为,若作sv并使、角vsp等于角hsq、角vsh等于角psq,则三角形svh与spq相似,那么,。由于三角形VSP和三角形hsq相似,因此,vh=ab。因三角形VSH和vsh相似,那么,因此,所作圆锥曲线的主轴与焦点间距离之比等于主轴ab与焦点间距离sh的比,所作图形与图形apb相似。另外,由于三角形PSH与psh相似,因此图形将通过点P。因为VH与主轴相等,且VS被直线TR垂直平分,因此,所作图形与直线TR相切。
证明完毕。
引理16
由三个已知点向第四个点作三条直线,使它们的差要么为给定值,要么值为零。(如图4-9)
(图4-9)
情形1 A、B、C是已知的三个点,Z是按要求所作的第四个点,由于直线AZ和BZ的差是给定值,因此,点Z的轨迹是一双曲线,A和B是双曲线的焦点,且主轴为给定差。若主轴为MN,作点P使,作PR垂直于AB,ZR垂直于PR,根据双曲线的性质,。同理,点Z位于另一条双曲线上,该双曲线焦点为A、C,主轴是AZ与CZ的差。作QS垂直于AC,若用这条双曲线上任意一点Z作QS的垂线段ZS,则=。因此,可得到ZR和ZS与AZ的比值,并且可确定ZR与ZS的比值。若直线RP和SQ在T点相交,只要作出TZ和TA,则可知图形TRZS的类型,并能确定Z所在的直线TZ的位置。由于直线TA和角ATZ是给定值,且已得到AZ和TZ与ZS的比值,那么,它们相互间的比可以确定,因此,角ATZ也可确定,其一个顶点为Z。
证明完毕。
情形2 若三条直线中的任意两条(如AZ和BZ)是相等的,作直线TZ,使之平分直线AB,那么,用以上方法就可求出三角形ATZ。
证明完毕。
情形3 若三条直线都相等,则点Z位于过点A、B、C的圆的中心。
证明完毕。
另外,在维也特所修订的阿波罗尼奥斯的《切触》一书中,对该引理也作了证明。
命题21 问题13
通过一给定焦点,作出过给定点并与给定直线相切的曲线轨道。(如图4-10)
(图4-10)
设焦点S、点P和切线TR为给定值,求出另一焦点H。在切线上作垂线段ST,延伸到点Y,使TY=ST,那么,YH与主轴相等。连接SP、HP,且SP为HP与主轴的差。同样,如果更多的切线TR均已给定,或者已知更多的点P,那么,从点Y或P到焦点的直线YH或PH则可确定,要么直线与主轴相等,要么直线为主轴和给定长度SP的差,因此,它们要么是相等的,要么是有给定的差。根据前一引理,另一焦点H即可确定。如果已知焦点和主轴长度,它们或等于YH,或轨道为椭圆时等于PH+SP,或为双曲线时等于PH-SP,曲线轨道则可确定。
证明完毕。
附注
当我所指的曲线轨道是双曲线时,并不包括双曲线的另一支,因为,当物体以连续运动前进时,必定不会脱离双曲线的一支而进入双曲线的另一支运动。(如图4-11)
(图4-11)
如果三个点均已给定,其解答方法则更为简便。以B、C、D为给定点,连接BC和CD,并将它们延伸到点E和F,使得,。在直线EF上作垂线段SG、BH,并将GS无限延伸,在上面截取点A和a,使,那么,A将为轨道顶点,而Aa为曲线主轴。通过GA大于、等于或小于AS的不同情况,该曲线可为椭圆、抛物线或双曲线。在第一个情形中,点a与点A均位于直线GF同一侧;在第二个情形中,点a位于无限远处;在第三个情形中,点a位于GF的另一侧。因为,若作GF上的垂线段CI和DK,则。再整理排列有:,或等于;同理可证也等于该比值。因此,点B、C、D均位于由焦点S作出的圆锥曲线上,且由焦点作出的到曲线上各点的所有线段,与过该点垂直于GF的线段的比值均为给定值。
著名几何学家德拉希尔在他的著作《圆锥曲线》第八卷命题25中,也用类似方法对这个问题作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