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工业化道路走到了尽头
第三种方式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旨在引导农民弃农改业而不进城,仍居住于村镇等小型聚落里务工,农业劳动力大多在本乡镇内就近转移。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剩余劳动力由隐形显性化,大量剩余劳动力开始从农业转移到乡镇企业。1988年,我国农民工总量在1.2亿左右,其中乡镇企业就业人员约有9000万,外出农民工约3000万,而跨省流动的人数仅为500万左右。四川、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等省是主要的农民工迁出地,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新疆初步形成“四大迁入圈”。流动人口绝大多数为青壮年农民,主要从事非白领职业。
由于此时自由式人口流动刚刚起步,国家对农民向城市流动持保守态度,人口流动还存在较多政策性障碍。乡镇企业发展初期吸纳了部分剩余劳动力,但后续的实践表明,依托乡镇企业的农村工业化模式不具有可持续的发展潜力(钟宁桦,2011)。这种模式对解决“三农”问题的作用有限。
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来看,如图2-1所示,乡镇企业经历了由弱到强又变弱的倒U形变化过程。
图2-1 我国历年乡镇企业就业情况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乡镇企业年鉴》、历年《中国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年鉴》、历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历史不会忘记乡镇企业的重要贡献》,http://www.xqj.moa.gov.cn/gzdt/201807/t20180731_6154959.htm(7)。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乡镇企业吸收劳动力的能力逐步增强。从绝对值来看,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人数逐年增加,从1978年的2827万增加到2017年的16400万。从就业人员占比来看,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从1978年的7.04%增加到2017年的21.12%,超过了总就业人口的五分之一。
然而,乡镇企业吸纳就业的神话难以为继。从绝对值来看,世纪之交乡镇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多次下跌,增幅几度为负。从相对比例来看,我国乡镇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也在世纪之交达到了饱和,基本维持在同一水平。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后乡镇企业的从业人数开始下降,预计未来将始终保持下降趋势。
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来看,[1]如图2-2所示,从1978年到2017年,我国乡镇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在逐步增加。从绝对水平来看,近40年中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增加了数百倍。从相对水平来看,乡镇企业在经济中的作用也越发重要: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不断增加。然而,截止到2010年,乡镇企业对GDP的贡献也已经达到了其“天花板”。自世纪之交以来,乡镇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基本维持不变,并开始不断下滑。因此,不论是从就业人数还是从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来看,乡镇企业都是有一定的局限性。乡镇企业对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曾发挥了作用,功不可没,但却难以为继。
图2-2 我国历年乡镇企业创造增加值情况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乡镇企业年鉴》、历年《中国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年鉴》、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农产品加工局:http://www.xqj.moa.gov.cn/gzdt/201807/t20180731_6154959.htm[1]。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期,乡镇企业的弊病日益显露,经营业绩下滑,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也随之减弱。此外,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还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如土地资源浪费、农村环境污染等。实践证明,这种“离土不离乡”或“进厂不进城”的方式并非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