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党政机关公文的分类方式
党政机关公文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通用公文包括法定公文和事务文书。法定公文即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的15种;事务文书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大事记、开幕词、闭幕词等。专用公文包括外交公文、司法公文、经济公文、科技公文等。
党政机关公文的分类方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1.5.1 按适用范围分
不同的党政机关公文不仅具有不同的功能,还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党政机关公文的文种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1.5.2 按行文关系分
所谓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同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这种关系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的。
按照行文关系及行文方向,可以将党政机关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不运行文、多行文。
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下级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呈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一般来说,上行文是作为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或者下级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请示问题、请求给予领导和业务指导的文件。
下行文是指领导机关发送给下属机关的公文,如命令(令)、决定、批复、公告、通报等。
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没有领导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的来往公文,如函、通告、知照性通知等。
不运行文是指机关内部常用文书,如总结、大事记等。
多行文是指方向不确定的行文,可向上、向下,也可平行,如意见、商洽函等。
1.5.3 按特点和作用分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的特点和作用,可以将其划分为指挥类公文、报请类公文、知照类公文、规范类公文、议决类公文、记录类公文、商洽类公文等。
指挥类公文。这类公文主要包括命令(令)、批复、决定等。
报请类公文。这类公文主要包括报告、请示。
知照类公文。这类公文主要包括公告、通告、通知、通报、函、意见等。
规范类公文。这类公文主要包括章程、条例、规定、规则、细则等。
议决类公文。这类公文主要包括决议、决定等。
记录类公文。这类公文主要指纪要。
商洽类公文。这类公文主要指函。
1.5.4 按秘密程度分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的秘密程度,可以将其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
绝密公文。这类党政机关公文是涉及党和国家核心秘密的文件,也是保密级别最高的公文,一旦泄露,就会给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
机密公文。这类党政机关公文涉及党和国家的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就会给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较大的损害。
秘密公文。这类党政机关公文涉及党和国家的一般秘密,一旦泄露,就会给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1.5.5 按紧急程度分
根据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党政机关公文可分为一般公文和紧急公文。紧急公文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特急公文,另一种是加急公文。
常见的党政机关公文的分类还有以下几种:按适用范围可分为通用公文、专用公文和技术公文;按发送目的可分为主送件、抄送件、批转件和转发件;按处理要求可分为需办文件和参阅文件;按承载介质可分为纸质公文、磁介质公文和光介质公文。至于其他一些分类方式,如按作者性质分、按公文来源分等,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