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月1日,国家颁布《土地复垦法》,渭滨区认真落实土地复垦任务,挖掘废弃宅基地、道路,砖瓦窑、渍水地土地利用资源,自1999年后,开发土地整理项目,整理面积、规模、投资日趋增长,为占一补一,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