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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复垦
1991年,加大对废弃庄基、道路、砖瓦窑、渍水地、工矿废弃工地复垦力度,树立“保红线”的土地忧患意识,全年完成土地复垦101.58亩,占年计划的101.6%,当年复垦后耕种面积80.58亩,1992年,土地复垦116.5亩,当年复垦后耕种70亩。1993年,土地复垦101亩,其中:复垦废弃庄基地51亩,道路12亩,砖瓦窑8亩,渍水地15亩,其他土地15亩。复垦后宜种植农作物35亩,宜林果14亩,宜水面养殖17亩,非农业建设用地35亩。1994年,完成土地复垦113亩。1995年,完成土地复垦109亩。1996年,完成土地复垦113亩,当年复垦后恢复耕种77亩。1997年,完成土地复垦109亩,其中:复垦废弃宅基地63.5亩,道路8亩,废弃砖瓦窑24亩,工矿废弃地13.5亩。当年复垦后恢复耕地85亩。1998年,土地复垦84亩,其中62亩恢复耕种。1999年,土地复垦51亩。2000年,认真学习贯彻《土地复垦条例》,年整理复垦土地510亩,其中在神农镇石嘴头村利用修建310国道挖山排土,在渭河滩上垫土造田147亩。2001年,坚持“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支持和鼓励镇村组对废弃砖瓦窑、砖厂、荒沟、荒滩、旧宅基地进行复垦耕种,年完成土地复垦65亩。2002年,完成土地复垦52亩。2003年后,随着区土地复垦任务减少和国家财政收入增加,土地复垦的中心逐步转移到土地项目开发整理上。
神农土地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