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区建设
第一节 机构
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机构由区局机构、局属机构和乡镇、街道建设管理所组成。
一、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71年2月,渭滨区县级建制设置后,辖城区建设、城区规划、建筑工程统由市城建局和市公用事业局主管,区革命委员会仅设1名城建专干,办理城建业务。1973年,市城建局逐步将城建管理权限下放,时城建业务归渭滨区计划委员会管理,1976年7月,渭滨区成立城市工作办公室,1981年,设城建科,隶属区计划委员会。1984年1月17日,成立渭滨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编制17人,驻经二路30号区政府机关大院。1986年3月1日,局机关迁至新建路东段19号。1998年8月10日,区环境保护业务从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划出单设,成立渭滨区环境保护局,同时,更名为渭滨区城乡建设局。2002年9月10日,易名宝鸡市渭滨区建设局。2005年5月10日,环境卫生管理业务从区建设局划出,成立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0名。2010年9月19日,将原区房改办承担的住房制度、房产管理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及区科技局所辖的防震减灾划入区建设局,并保留区地震局建制牌子。2010年12月28日,易名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区地震局。
1984年1月17日,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立后,内设政秘、城建、建筑管理、环境保护、人防等5个科室;同年6月8日,成立区住宅统一建设办公室,事业编制。1985年10月24日,成立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编制5人。1986年,将区人防办划归区武装部管辖。1987年7月1日,将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划归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辖,事业编制,股组建制。1987年8月6日,成立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编制3人。1988年5月16日,成立区住宅统一建设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事业编制。1989年5月19日,成立区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在局内设办公室;同年7月4日,成立区防汛绿化办公室;9月12日和9月20日,分别撤销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区建筑材料检测站。1991年6月1日,增设私房管理科;同年7月30日,成立规划科和执法办公室。8月8日,又将局规划科易名民房管理科。同年8月30日,复设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992年4月18日,撤销区住宅统一建设办公室;同年5月6日,局防汛办公室与区防汛绿化办公室分离单设。1993年2月19日,成立区环境卫生管理监察队,编制15人,1995年5月2日,将区环境卫生管理监察队改名为区城市管理监察队,内设3个监察分队,编制由15人扩增至27人。1996年11月11日,成立区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编制13人,挂靠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政秘股、市容环卫管理股、城市管理执法股。同时成立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5人,隶属区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辖。1997年7月1日,撤销区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同年7月25日,成立区市容整顿办公室。9月30日,成立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办公业务设在建筑管理股。1998年12月14日,将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区局建筑管理股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同年12月15日,将民房股更名为规划管理股。1999年1月18日,将局下属部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所辖区固体废弃物统一管理办公室划归局直管,组建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环卫纠察中队,驻南关路83号付1号。同年5月4日,环境保护股从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分离单列,成立区环境保护局。2001年12月31日,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区城管监察大队上划移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辖,有工作人员55人,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移交计划外用工25人。2002年8月24日,局内设政秘股、规划股、建筑股、城建股,编制14人。2003年6月25日,成立局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设在城建股办公。2005年6月20日,成立基建办公室,任务对背街小巷实施建设改造。2010年9月19日,将区房改办和区科技局所辖防震减灾整合划归本局。12月28日,增设住房建设管理股、防震减灾股、物业管理股和常设的政秘股、城管股、建管股、村镇规划建设股等7个股室。
二、局属机构
渭滨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1981年9月23日成立,驻地新宝路28号,编制45人,1985年4月,将区卫生清扫队合并该站。区卫生清扫队成立于1965年,时隶属区卫生局辖,1981年划归区计划委员会,1984年划归区城建系统,1995年4月合并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队内有职工78人,负责市区62.7万平方米主次干道路清扫任务。1992年2月27日,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内设综合科、业务科、管理检查科和卫生清扫队。1993年12月10日,成立区环境卫生劳动服务公司,集体性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9年10月28日,区环境卫生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宝鸡城建实业中心,2005年5月10日,成立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编制20人,随即撤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渭滨区园林绿化管理站 1987年7月1日成立,驻地公园路213号,编制47人,正科级建制。1990年8月29日,与区园林站合并。1992年11月14日,内部成立区花木公司,地址设在区园林绿化站苗圃。2005年5月10日,撤销区园林绿化管理站,其业务划归宝鸡市南山绿化委员会。
渭滨区河道管理站 1987年7月1日成立,事业编制13人,正科级建制。2004年5月20日,其建制划归区水利局辖,编制27人。
渭滨区市政设施管理所 1987年7月1日成立,编制13人,事业建制为股组级。2009年,建成九龙山,隆兴寺、怡鑫园3个公园广场。
渭滨区房屋综合开发公司 1988年5月16日成立,事业编制,乡科级建制,驻公园路28号。1994年9月26日,更名为宝鸡市渭滨区城乡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国营企业性质、编制14人,驻红旗路1号。1997年3月25日,公司成立后,内设机构有物业管理处。公司属于集体性质,自负盈亏。是一个集房屋建设、装饰、物业管理综合性开发公司。至2010年,公司性质基本无变化。
宝鸡市渭滨区建筑公司 1965年成立,建筑施工资质为3级。1991年4月19日,更名为宝鸡市渭滨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994年3月2日,复名为宝鸡市渭滨建筑工程公司。1996年,职工全部买断工龄,公司倒闭。
渭滨区城市建设工程公司 1992年11月3日成立,驻址在区园林绿化站苗圃,属于集体性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3年7月2日,内设办公室,生产技术科,财务后勤科。1998年12月26日,与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解除隶属关系。
三、乡、镇、街道建设管理所
1984年7月24日,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强化村镇、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分别在辖地河滨乡、石坝河乡、益门乡、高家村乡和城市东风路、红旗路、西关、桥南、清姜、姜谭路等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了村镇(农村)、城市(城区)建设管理所,各所事业编制各5人。1987年12月30日,宝鸡县马营镇划归渭滨区辖,西关街道办事处划归金台区辖,1988年4月16日,成立马营镇村镇建设管理所,编制5人。1990年1月,河滨乡撤销,所辖行政村分别划入益门、高家村两乡管辖,西关街道办事处城镇建设管理所和河滨乡村镇建设管理所随之撤销。并将东风路、红旗路变更为金陵、经二路街道办事处,至此,区内有马营镇、石坝河乡、益门乡、高家村乡和金陵、经二路、桥南、清姜、姜谭街道办事处9个村镇、城镇建设管理所,2003年4月1日,宝鸡县所辖八鱼镇、晁峪乡划归渭滨区,同年12月1日,分别在八鱼镇、晁峪乡成立村镇建设管理所,各所事业编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