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通渭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通渭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7年主要任务。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着力深化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能力
自觉在学思践悟中加强政治历练。县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的地位,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自觉用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自觉在履职尽责中站稳政治立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自觉把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来把握,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自觉把紧跟中央、中央纪委步伐作为政治要求,不折不扣贯彻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深化改革创新,着眼政治和全局谋划、部署、推动工作,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为顺利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自觉在执纪监督中坚守政治纪律。强调纪检监察队伍是政治工作队伍,必须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落实纪检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以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剖析材料为镜鉴,开展党章党纪教育。从严管理监督,严明审查、巡察、保密纪律,要求干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做合格共产党员。
二、着力从严管党治党,捍卫党章党规权威
切实严明政治纪律。把维护政治纪律作为严明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强化集中统一政治基础。加强纪律建设。始终把政治纪律列为日常检查、巡察监督、重点督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保障和促进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肃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对不配合组织调查等违纪问题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作为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
切实维护组织纪律。坚持把严明组织纪律作为选对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特别是县乡换届全过程。督促各级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严明换届纪律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典型案件的经验教训,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规定。成立专项督查组,对乡镇执行换届纪律情况先后开展4轮巡回督查,督促乡镇党委严格执行《严明换届纪律目标责任书》《严明换届纪律承诺书》;组织人员对县“三会”会风会纪情况开展不间断明察暗访。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年内共回复廉洁意见222人(次)。对147名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紧盯“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县委常委会议先后2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5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个人廉洁从政“三项签字背书”制度,县委与18个乡镇、90个部门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纪委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签订了《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委主要领导与18个乡镇、17个县委工作部门、23个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9个方面进行了签字背书,使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化、系统化、机制化。传导责任压力。县委先后开展“双汇报、双通报”12次,发现和解决问题390个;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先后约谈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负责人285人(次),批示督办信访件29件;县委常委约谈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312人(次),发现和解决问题420个;县四大班子领导先后深入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督查调研党风廉政建设92次。组织16名乡镇和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三述”。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及以下等次的10名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6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推动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化机制。
三、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改作风。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在作风建设全过程,看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对上级交办、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和其他违纪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及时约谈函询;对给予党政纪处分的86名党员干部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严肃对照检查,推动红脸出汗走向常态。严格落实《定西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对23件信访线索进行了函询,对101名干部进行了诫勉。
抓严抓实持之以恒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探索推行随机明察暗访、每周汇总评审、每月点名通报、电视跟踪曝光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先后19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115起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的典型问题,涉及单位135个(次)、干部职工257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16人。严明会风会纪,先后6次对8起违反会议纪律的典型问题在全县予以通报,共涉及单位57个(次)、干部职工77人(次)。严格落实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及政府采购管理“三办法一意见”、《关于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全县乡镇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等制度,紧抓梳理权限、找准风险、理清等级等关键环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初步构建了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抓常抓细纠建并举树新风。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持续强化纪律教育。坚持以讲促学。县纪委常委会在第一时间深入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编印《党风廉洁知识手册》《党内法规知识卡片》1500册,配发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常委开展党校授课和基层宣讲72场次,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强化日常学习。坚持以考促责。组织全县53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了“两准则、三条例”知识测试活动;举办全县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掀起了全县上下学党规、用党规、守党规热潮。坚持以警促廉。发挥“红色通渭、书画通渭、耕读通渭”名片效应,把廉政教育与传承“耕读、坚韧、进取”通渭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县宣传工作格局,加强舆情研判、舆论引导,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
四、着力强化惩贪治腐,遏制腐败滋生蔓延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6年,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48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43件,初步核实210件,立案85件、结案7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7人(党纪处分65人、政纪处分25人,双重处分3人),其中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3人、村干部46人、农民党员1人。执纪审查工作呈现“五个增长”,受理信访举报数、问题线索处置数、初核案件线索数、立案数、处分人数较上年分别增长21.6%、16.5%、8.2%、33.3%和10.5%,形成了有力震慑。坚决整治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对涉及的167名公职人员进行告诫约谈和督办整改,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及时启动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和环境保护问责工作,严肃追究了30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推行“乡案县审”,通过“一案一审理、一案一培训”,防止了量纪不平衡和执纪不严肃问题,2016年县纪委共审理乡镇纪委立案案件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通过正风反腐,给全县改革发展带来更多的正能量,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深入开展专项巡察。探索运用“三问三查三解决”工作流程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对125个精准脱贫村和县住建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1121户,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1862条。坚持边巡察、边反馈,边核查、边整改,反馈并整改解决问题249个,核查问题线索71件,立案审查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认真办理省委第三巡视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和省纪委重点督办的72件问题线索,立案审查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通过巡视整改和巡察监督,解决了农村低保、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危房改造、合作医疗和基层干部作风等方面的一大批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按照省市纪委部署,坚持以“四个强化、四个解决”为抓手,纵向压实乡镇党委和纪委责任,横向靠实扶贫部门监管责任,扎实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共立案审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并对27起典型违纪问题在全县通报曝光。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督检查办法和失责问责追究办法,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严查建档立卡和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有关问题,先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6人(次),有力保障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安全。
五、着力推进自身建设,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践行忠诚要求转职能。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监察组派驻优势,督促6个派出纪检组按照“一书一单四记录”和“日督查、周汇报、月评比、季通报”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解决问题396个;初核反映问题线索66件,立案审查21件。完成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机构设置更加优化、职责定位更加明确,有效解决了纪律审查一线编制数偏少、力量不足等问题。全面完成县乡纪委换届工作,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拔26名优秀干部担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有23名优秀乡镇纪委书记或副书记转任重要岗位,各级纪检组织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明显增强。
践行担当要求转方式。着眼“两个为主”要求,优化调整县纪委常委工作分工,全面落实县纪委“双联系、双汇报、双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县纪委的领导权、知情权、监督权。不断优化办案资源配置,全面推行办案协作区和异地交叉办案制度,实行纪委书记组织协调、分管常委联系指导、机关室组领办协办、乡镇纪委跟班参与的纪律审查统一协调指挥机制,通过“内封闭”业务帮联和“外循环”协作办案,有效破解了办案线索流失、办案阻力干扰、办案力量不足、办案业务不精等问题。
践行干净要求转作风。健全完善专题培训、轮岗交流、跟班锻炼等制度,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2016年举办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326人(次);收看省纪委干部讲坛5次,在学思践悟中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保密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保密测评工作。严格落实“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要求,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实践中锤炼作风、提升素质。
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十八大以来,经过全县上下坚持不懈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全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与全国全省全市相比,我们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质量上还有一定差距,群众信访量依然较高,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县直部门和乡镇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对分管领域、主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实不细,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特别是乡镇、基层站所、学校、卫生院、村级组织,出现越往下压力传导越弱的现象。三是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高压态势下,面上的“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四风”穿上“隐身衣”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一些乡镇和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还易发多发。2016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占全县立案总数的64.7%,查处扶贫领域问题占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41.8%。五是部分纪检干部在担当作为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形势下,一些纪检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中依然存在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的问题,在实施问责过程中,被动问责多、主动问责少,缺乏责任担当。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真诚希望各级各方面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县纪委常委会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四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创新载体、拓展平台、丰富形式、结合实际,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九项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把《准则》《条例》规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工作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以绝对忠诚诠释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担当。
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作为最大政治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要绝对保持政治忠诚。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党中央,忠诚于党的领袖,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党尽责。面对各种歪风邪气,必须要敢于抵制、敢于斗争;面对矛盾困难问题,必须要勇于承担、敢于攻坚;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去、顶得上去。要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查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摇摆、态度暧昧的行为;坚决查处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的行为;坚决查处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拉帮结派等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决策部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言论的行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要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当前,在一些基层单位,“一把手”独断专行、不受约束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必须要坚持集体领导,发挥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既反对集中不够,又反对民主不足,决不能以个人偏好左右决策,决不能以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责任,对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人和事严肃批评,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切实用好组织生活这个重要载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严肃组织生活上走在前、作表率,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及时了解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着力加强对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坚决防止和纠正党内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用足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满腔热情帮助同志。纪检监察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别人的批评,示范带动其他党员干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实践“四种形态”,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办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强化日常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及时提醒,该处置迅速处置,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函询、谈话、诫勉,让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又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关心和爱护。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层层设防,及时提醒,充分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防止单一问题变成复杂问题,违纪问题变成违法问题。
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维护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是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所在。要注重抓好平常。纪检干部要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不仅要掌握本人的廉洁情况,还要了解其家庭背景、交往圈子、业余生活、个人偏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工作做在平时、抓在日常,认真排查梳理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重点岗位干部问题线索,及时将问题线索核实情况、“三述”报告、谈话函询等材料归入廉政档案。要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名考察人选,不仅要把好廉洁关,而且要把好政治关,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回复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二、压实“两个责任”,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深入实施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重点,严格落实“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查找管党治党宽松软的具体问题,开列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职责任务“清单”,通过“签字背书”, “挂图作战”,坚决防止和纠正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碎片化等现象。要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管党治党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经常运用谈心谈话、提醒告诫等方式,该点问题的及时点明问题,该教方法的及时教给方法,该敲警钟的及时敲响警钟,示范带动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履好职、尽好责。要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分管责任,主动研判形势,主动排查风险点,主动加强日常监督,决不能只抓业务不抓党建。
从严从实落实监督责任。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神圣使命。我们一定要以党章和党规党纪为基本遵循,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为标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要发挥好专责机关监督职能,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党章和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要严格执纪,敢于执纪,坚决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这把尺子衡量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坚决查处违反党章和党规党纪的人和事,不断推动监督执纪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时刻高举问责这把“利剑”,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每月底,各乡镇纪委要将问责情况报告县纪委。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敢作为、愿作为。对缺乏担当精神,履行职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核查县纪委交办问题线索走过场的,要倒查追究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三、严厉惩治腐败,推动执纪审查走向严紧硬
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定西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定西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和《通渭县脱贫攻坚责任体系追究办法(试行)》,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县乡两级纪委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推进“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坚定不移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细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单位、乡镇党委政府、有关职能站所,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乡镇扶贫站长、包片领导、驻村帮扶队长、驻村干部、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责任层层压实到个人身上,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致使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甚至贪污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整合监督力量。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重要线索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公开曝光;乡镇纪委要督促相关职能站所对业务范围内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村监会的业务指导,健全相关制度,支持村监会履行职责,发挥村监会日常监督职能。加大村务公开力度,解决一些地方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搞形式主义应付检查等问题,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突出查处重点。紧盯重点人,特别是基层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经管钱物的实权人物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紧盯“三资”管理、惠农政策、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程项目等领域,严肃查处通过虚列工程、虚编名册、虚构人员、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农村低保资金、五保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问题,紧盯扶贫资金发放的末端环节,下大力气整治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随意、漏洞多、侵占挪用频发的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着力加大对“村霸”和宗族势力的整治力度,不断释放“谁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就一定要让谁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问题。当前,“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一些老问题禁而不绝,一些隐形变异的新问题时有发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坚定不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深化源头防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睁大眼睛”“拉长耳朵”,紧盯“模糊地带”“潜规则”,坚持从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抓起,从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不良习惯抓起,定规矩、明制度,革陋习、树新风。要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雷厉风行、立行立改,让好的作风成为共识、成为习惯。严查突出问题。要突出县管干部这个重点,坚决遏制“虚”的问题,坚决纠正喊口号、唱高调、虚报数据、编造政绩,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缺乏实际举措、缺乏实际行动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隐”的问题,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对潜入地下公款吃喝、变换花样收礼送礼等规避组织监督的行为从严查处,让“四风”无处遁形;重拳打击“顽”的问题,对我行我素,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痼疾顽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监督检查。要突出检查重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看住关键环节岗位,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载体,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推动明察暗访经常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四风”问题发现率。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行业监管,对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导致“四风”问题一再发生、反复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的责任。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质量与全省全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这一判断上来,提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精准度,从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查“一把手”腐败行为。“一把手”是一方总指挥,对政治生态具有源头导向作用,对干部队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一把手”如果滥用权力、违纪违法,最容易产生催化作用,引起连锁反应,带坏一批干部,甚至形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要积极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科学研判处置问题线索,依纪依规严格执纪审查,坚决严肃查处各级“一把手”的腐败行为。严查县管干部腐败行为。县管干部是全县各项事业的中坚骨干,位置重要,作用关键,干部群众高度关注。要对反映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重新梳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可查性的线索,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可查性的问题,以严格的执纪审查不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严查重点行业重点岗位腐败行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项目资金比较集中的管理部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率较高。有的党员干部虽然职务不高,但处在重要岗位,手中的权力很大,一旦滥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也很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盯住这些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审查,坚决严肃查处突破底线、触碰红线的行为。严查一批重大案件。重大案件牵扯范围广,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危害深远。要仔细筛选初核中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紧紧抓住执纪审查中新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严查上级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把严肃查处上级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摆在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对线索具体、条件成熟的,要及时立案,集中突破。
四、扎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着力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进一步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推动解决乡镇纪委和一些纪检组织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反弹回潮的问题。认真落实市纪委《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制订《关于对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纪检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量化任务指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结合,将考评结果作为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工作难点、瓶颈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强化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探索有利于深化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发力发威。
着力强化巡察监督工作。要不断总结巡察工作经验,提高巡察工作水平,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为契机,紧紧盯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六大纪律”,紧盯选人用人、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探头”作用,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增强巡察监督的权威。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巡察反馈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问责。要切实加大对村组的巡察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从纪检组织自身建设现状来审视:一些基层纪检组织落实“三转”要求不坚决、不彻底;一些纪检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纪委是“政治机关,纪检工作是政治工作”的要求理解不深刻;一些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新生力量缺乏,活力不足、担当不够;一些纪检干部业务不精、本领恐慌,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必须紧跟形势,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锻造政治坚定的忠诚队伍。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忠诚是对纪检监察队伍的第一位要求。要忠诚于党的纪检事业,时刻牢记“事成于密、败于泄”的道理,严守保密纪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泄露党的秘密,不能泄露执纪审查信息。打造敢于担当的专业队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养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业务培训,分批分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的培训,选派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执纪审查、信访举报等岗位接受锻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推动工作走向专业化。加大交流力度,要把干部交流作为发现干部、培养干部、提高干部能力的重要措施,严把“入口”,畅通“出口”,既要从四面八方为纪检监察事业汇聚精兵强将,真正把知识储备充足、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担当精神的优秀干部选进纪检队伍,也要从全局出发把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到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保持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强化工作规范。自觉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紧围绕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细化制度规定,确保监督执纪工作依规而为、依轨而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铸造纪律严明的纯洁队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同样存在违纪违规的风险。如果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要强化内部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完善内部巡察监督平台,抽调敢担当、懂执纪的干部组成巡察组,通过重点督查、专项巡察、临时抽查等方式,检查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是否坚定、责任担当是否有力、监督执纪是否严格、落实“三转”是否到位,履行职责是否清廉。要主动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严防“灯下黑”。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坚持对内监督和对外监督力度一样,决不搞内外有别;要着力强化对执纪审查人员的监督,对执纪违纪、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必须坚决地予以清除;问题严重的,要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深入开展“三查三治”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按照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针对当前全县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慢、混、拖、卡”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全县深入开展“三查三治”专项行动。严查工作纪律,整治散慢之风。重点解决不讲规矩、不守纪律,重大事项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组织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外出不按规定请假,随意脱岗、擅离职守,会风散漫等问题。严查不作为慢作为,整治庸懒之气。重点解决事业心不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责任意识差,工作上拈轻怕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吃拿卡要乱作为,整治官僚恶习。重点解决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找准病根。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谋划全局,主动作为。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密切配合,按照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的方式,设立意见箱、开通作风整治热线、借助网络平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对照“庸、懒、散、慢、混、拖、卡”等方面,深入查找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和每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病根、找准病灶,研订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实
效性。
注重惩治结合,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承担起纪律作风整顿的具体责任。要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严肃查处和曝光一批作风方面庸散懒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各级各单位开展作风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县委部署不得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综合运用谈话告诫、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进行严肃问责。要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抓手,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行制度废改立,形成作风建设长效化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担当意识明显增强,落实力度明显加大,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相关要求,推动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各级干部与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三苦”精神,旗帜鲜明地保护支持敢于担当、敢于改革,苦干实干、求真务实的干部。
同志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