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志:199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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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口构成

一、年龄构成

2000年,全市0~14岁人口59.30万人,占28.84%;15~64岁66.50万人,占66.5%;65岁及以上9.58万人,占4.66%。总抚养比为50.34%,其中少儿抚养比43.34%,老年抚养比7%。

2010年,全市0~14岁人口367783人,占16.81%;15~64岁1679704人,占76.81%;65岁及以上139522人,占6.38%。总抚养比为35.59%,其中少儿抚养比22.80%,老年抚养比12.78%。老年人口系数为6.38%,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与2000年相比上升1.72个百分点。出生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0.97%,较2000年下降0.04个百分点。宝塔区15~64岁人口375078人,占该区总人口的78.93%,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062人,占5.27%,低于全市1.11个百分点。

二、民族构成

2000年,全市有民族19个,其中,汉族2054530人,占总人口的99.93%;少数民族1411人,占0.07%。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极小,但逐年增加,汉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14%,少数民族人口为3.83%。

2010年,全市汉族人口2185551人,散居回、满、土家、蒙古、彝、壮、苗等24个少数民族,共1458人,其中回族人口居多646人,其次为满族214人。

三、性别构成

1997年,全市男性人口100.34万人,女性人口91.3万人。2000年,男性1077328人,占52.40%;女性978613人,占47.60%;性别比为110.09。性别比高于全国平均值,与延安地处山区,劳动强度大,不少农活需要男劳力,以及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影响有关。各县区人口性别差别较大,黄陵县最高118.05,主要因该县工矿区男性工人较多所致;其次是黄龙县115.77,富县114.55,志丹县113.02,与3县林区面积较大有关。人口性别比低于全市平均值的是子长县106.11,宜川县106.80,宝塔区107.53,均在正常范围之内。

2005年1%调查显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29.1。2007年,全市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联合调查,资料显示2000~2006年,全市出生婴幼儿性别比为120.42,高出正常值10多个百分点,与重男轻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有一定关联。

2010年,全市男性1149048人,女性1037941人,性别比缩小为110.71,仍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宝塔区性别比105.17,在全市各县区中最低。

四、文化构成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市人口受教育程度:大专及以上5.5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2.68%;高中(含中专)21.80万人,占10.61%;初中56.33万人,占27.40%;小学79.31万人,占38.57%;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25.50万人,文盲率(15岁及以上人口中的文盲人口与总人口的比率)12.40%。人均受教育年限6.8年,具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9.28%。

2005年1%抽样调查显示,6岁以上74635人中,受小学以上教育66138人,占88.62%;未上学8497人,占11%,其中男2916人,女5581人,一些地方在教育上重男轻女。受大专以上教育的2637人,占3.4%;受高中(含中专)教育7516人,占10.07%;受初中教育27430人,占35.5%;受小学教育28555人,占38.26%。2005年较2000年,具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上升9.74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由2000年的2.68%上升到3.4%。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市人口受教育程度:大专及以上18.80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8.59%,增加幅度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7个百分点,低于西安平均水平13.42个百分点;高中(含中专)32.28万人,占14.76%;初中79.65万人,占36.42%;小学63.83万人,占29.19%。全市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增多,本科生55737人,研究生2189人。宝塔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67769人,占全市的1/3多,专业技术人员也占全市的1/3多。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大幅减少,为60232人,文盲率3.31%。

五、城乡构成

2000年,全市城镇居住人口596356人,占29.01%,与1990年相比上升13.6%,乡村居住人口1459585人,占70.99%,与1990年相比下降13.6个百分点。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测算,乡村人口144.04万人,占67.99%;城镇人口67.81万人,占32.01%。

2010年,全市非农业人口576080人,占总人口26.70%;农业人口1581212人,占73.30%;城镇人口1057289人,其中男548418人,女508871人;乡村人口1129720人,其中男600650人,女529070人;城镇化率48.34%。与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60933人,上升19.33个百分点;乡村人口减少329865人;其中,15~64岁城镇人口815724人,占城镇总人口的77.15%,较同龄乡村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高0.67个百分点。

六、家庭构成

延安市家庭户规模快速下降,减幅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2000年,家庭户规模为户均3.66人,高于陕西省平均水平0.06个百分点;2010年,户均3.14人,低于省平均水平0.08个百分点。

2010年,全市家庭户643934户。其中,一代户199065户,二代户375803户,三代户68838户,四代户2345户,五代户3户;一代户占家庭户总户数的30.81%,较2000年上升10.4个百分点,二、三、四代户较2000年均明显下降。一人户71835户,二人户153446户,三人户180967户,四人户143385户,五人户62194户,六人户22747户,七人户7288户,八人户2506户,九人户939户,十人及以上户747户。全市家庭规模小型化、成员居住分散化趋势明显。宝塔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较2000年的3.44人减少0.53人,减幅超过全国和省、市平均水平。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有配偶人口130564人,未婚人口40961人,离婚人口1507人,丧偶人口8133人。平均初婚年龄22.28岁,其中男性23.17岁,女性21.39岁。每户平均住房2.34间,人均住房0.74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1.80平方米。

七、职业构成

全市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呈增长态势。2010年,全市劳动年龄人口76.80%,就业人口120842人,其中正在工作人口116943,失业人口3899人。主要分布行业:农林牧渔业59682人,其中农业57534人,畜牧业1009人;采矿业6762人,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1338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5334人;制造业2865人,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446人,烟草制造业216人,纺织业160人,石油加工、炼焦加工业582人,非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47人,金属制品业195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624人,其中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492人;建筑业6703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821人,其中道路运输业3580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48人;批发和零售业7428人,其中零售业6434人;住宿和餐饮业4371人,其中餐饮业3630人;金融业652人,其中银行业453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252人;教育3204人,卫生1340人,文化艺术业134人,娱乐业130人;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4368人,其中国家机构4617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9591人。就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在高中及以下的,占全部就业人口的89.95%;失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在高中及以下的,占全部失业人口的81.74%;专业技术人员占就业人口的7.02%,较2000年提高0.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