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志(19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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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植树造林

凤县历来有植树传统,群众谓之“靠山吃山”。至2010年,通过营造水保林、栽植经果林、“灭荒”造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等林业建设工程,人工造林6887公顷,飞播造林62360公顷,群众义务植树1120万株。

第一节 种苗生产

采种

县内主要采收土槐、松树、柏树等树种。树种采收多在秋季,晒干扬净后保管储藏。2000年以前,林业部门收购树种。以后个人收购居多。2000年后,收集花椒等经济树种者增多。

育苗

1990年,全县育苗31.6公顷。1991年以后,县花椒站在南星、河口、唐藏等乡镇建立花椒苗圃基地66.7公顷。其中南星镇留凤关、南凤、榆林铺、高桥铺育优质花椒苗24公顷。花椒苗除供本县栽植外,每年向安康、汉中、留坝、宝鸡、甘肃两当等地调配250万株。2000~2010年,育苗897公顷,平均每年育苗81.6公顷。培育苗木亦多为松树,柏树、土槐次之。一般在春季育苗。松树可于4年后栽植。群众普遍育苗,树种有刺槐、土槐、华山松、马尾松、雪松、冷杉、红豆杉、白皮松、油松等10余种。

国有苗圃中心

2001年,国家投资兴建凤州国有苗圃中心,以苗圃加农户的形式,从事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的种苗生产、良种引进,经营总面积120公顷。其中中心苗圃生产用地15公顷,建有三栋温室1500平方米,日光大棚800平方米,各种育苗喷灌设施、设备齐全,年产苗木500万株。2005年以后,每年提供造林苗木800万株,绿化大苗26万株,各种花卉3万株。至2009年底总计为林业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供苗5381万株,为凤县创绿建园工程中的环县城绿色屏障建设及生态路治理提供绿化大苗2748万株。苗圃还承担“绿色宝鸡”凤县生态路治理工程的管护任务。经过逐年筛选,推广抗逆性强、适应性好的苗木新品种10个。是国家林业局命名的无检疫对象苗圃和宝鸡市示范苗圃。

第二节 造林

人工造林

1990年后,坚持人工植树造林,重点在铁路、公路沿线及江河两岸、海拔1300米以下地段,发展经济林和水土保持防护林。高山深山地区定点封育,强化管护,促进自然更新成林。至2000年,开展以“灭荒”为主的造林工作,配合“长治工程”,营造水保林;结合发展多种经营,栽植经果林。2000年,国家启动退耕还林(草)工程,至2010年,全县累计退耕还林(草)人工造林14646.67公顷(21.97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626公顷,退耕还林荒山造林8013公顷,退耕还草7公顷,退耕还林封山育林1780公顷。有效绿化公路沿线和村镇周边荒山荒地,四个林场造林2514公顷。2005~2010年,结合林业生态工程,全县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004.88万株。绿化总面积9200公顷。

飞播造林

1990~2010年,飞播造林42架次,设播区42处。飞播总面积45580公顷,造林树种有油松、华山松、漆树、侧柏。涉及平木、河口、黄牛铺、红花铺、凤州、双石铺、南星、三岔等8个乡(镇),其中已郁闭成林1500公顷。

全民义务植树

每年利用“3·12”植树节组织开展植树活动,机关干部、厂矿职工、学校师生、驻军指战员、农民全员参与,均在乡(镇)政府驻地周围植树。2003年以后,又结合花椒建园和“绿色凤县”创建活动,每年在11月份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重点绿化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1990~2010年,累计义务植树1120万株。

凤县1990~2010年植树造林摘年统计表

第三节 退耕还林

2000年7月,县政府根据国务院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座谈会精神,决定“全县7.9万农业人口,每人留足1.5亩基本农田外,其余全部退耕还林”。是年8月,抽调技术人员40余人,用时40天,完成全县退耕还林地块、面积调查和生态林工程规划。随后,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试点。2002年,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具体规划:25°以上坡地营造以油松、栎类、杨树为主的薪炭林;15°~25°的坡地营造以华山松、漆树等为主的生态林;15°以下坡地营造以花椒、核桃、板栗、银杏等为主的经济林。退耕还林前全县共有耕地183333公顷,其中25°以上耕地8066公顷。至2010年,全县累计完成退耕造林任务14646.6公顷,其中退耕还林面积6633公顷,宜林荒山地造林8013公顷。退耕还林的6633公顷中,包括生态林(油松、刺槐)5392公顷,经济林1234.6公顷,还草6.7公顷。退耕还林使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由2000年的16220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7460公顷,减少了54%。国家补偿退耕还林农户,初为粮食补贴,后改为现金补贴。仅退耕还林一项,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长1545元。

2006年,在创建“绿色宝鸡”活动中,政府出资租用公路沿线绿化用地,将占用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工程,标准为每亩300~380元,一租三年不变。涉及农户18700户。累计完成国家投资2.2亿元,兑现农户资金1.75亿元。

凤县1999~2010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四节 封山育林

1990~2010年,全县实施封山育林83877公顷。1999年起,封山育林范围包括退耕还林、飞播造林、荒山治理造林、疏林地、灌丛地和有林地中的幼龄林地。2001~2009年封山育林5000公顷,争取中央投资420万元。封山育林主要由县属四大林场和盛元公司、五星台苗圃实施:黄牛铺林场1134公顷;凤州林场853公顷;河口林场267公顷;留凤关林场1613公顷;盛元公司333公顷;五星台苗圃800公顷。

封山育林呈现有林地面积增加、无林地面积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态势。1993年,县属面积内森林覆盖率为65.35%,活立木蓄积量为1281.1603万立方米。2001年全县森林面积159313公顷,森林覆盖率61.35%。2007年普查结果,全县林地面积266667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5.8%,全县活立木蓄积量1464.9941万立方米,有林地平均每公顷蓄积量64.9立方米。

第五节 林业生态工程

建设目标与成果

1999年11月,凤县林业生态工程启动。重点项目有造林、封山育林、种苗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四项。2003年,县政府把生态立县列为“三县建设”(药椒大县、畜牧强县、生态名县)之中。2005年,县政府提出“环境更加优美”战略,要求实现“城中镶湖,城周建园”“三体一化”(绿化、美化、亮化)。从2005年开始,凤县以林业重点工作为依托,以“绿色宝鸡暨森林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大投入力度,创新造林机制,大力实施绿化造林,累计投入资金9740万元,完成绿化长度1116.15公里,绿化总面积9200公顷,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004.88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由65.35%提高到75.8%。主要工程六项。

道路绿化

全县道路绿化以“百公里生态长廊”为主轴,强化“红唐双旅游专线”和主干道沿线绿化美化,突出打造“生态路”“旅游景观路”。沿路规划园林小品造型设计,营造各具特色的小景点113处。2006年绿化公路202公里,铁路25公里。2007年实施“双岭(秦岭、柴关岭)双路(国道316线、省道212线)百公里绿色长廊”工程,在国道316线和省道212线两侧沿10米范围内栽植绿化树木66.28万株,拓展绿化面积66.7公顷。道路绿化建设中因路选择树种,形成宝鸡路、天水路广玉兰一条街,新民街栾树一条街,新建路悬铃木一条街,陵江路樱花一条街,滨江路柳树一条街等园林景观道路。至2010年,全县完成道路绿化长度560公里,绿化面积0.8万亩,栽植绿化树木133.53万株。

城市绿化

2007年,以“水韵江南,七彩凤县”为主题,投资1850万元,建成城南广场、中心广场、月亮湾休闲公园、凤凰山游乐园、堡子山植物园等。县城建成区绿地达到95.7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7.04%,绿地率31.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5平方米,“三绿”指标均达到省定标准。是年9月20日,凤县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核组检查验收。

河流水系绿化

对嘉陵江、小峪河、野羊河、旺峪河等重点水系沿岸采取植苗、扦插等绿化治理措施,绿化治理264.2公里,栽植绿化苗木20.9万株,修建12座拦水坝改善流域环境。水系绿化率达到96.1%

台塬坡面绿化

重点造林绿化公路沿线第一山脊线以内的坡面,栽植各类苗木300余万株,绿化面积1266公顷。“环县城绿色工程”置换县城周边绿化用地197公顷,采用大规格苗木造林,一次成林成景,栽植绿化苗木16.2万株。

生态家园建设

“生态家园”创建活动,重点在45个村实施,共栽植绿化树木63.8万株,村庄绿化覆盖率34.5%。2010年,按照“马头房、白粉墙、红腰带、灰裙装”建设思路,统一规划,一次建设省道212沿线村庄16个,全面绿化提升村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