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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丹
(1903—1936.4.14)
陕西保安县(今志丹县)人。1922年考入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1923年当选为校学生自治会主席。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去黄埔军校四期学习。1926年参加北伐誓师大会后被派到西北国民军联军第四军任政治处处长。1927年任中共陕西省交通。1928年5月参与领导渭(南)华(县)起义,任西北工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1929年3月当选为中共陕西省临时省委委员、候补常委,4月任中共陕北特委军委书记。1930年任陕北总暴动行动委员会副总指挥。1931年1月任西北反帝同盟军副总指挥兼第二大队大队长,后任陕甘游击队总指挥,红二十六军第二团政治处处长、参谋长。1933年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参谋长。1934年1月任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师长,5月任陕甘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1935年2月任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委员、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一说谢子长),9月任红十五军团副军团长兼参谋长,后任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后方办事处副主任,红二十八军军长,红军北路总指挥和瓦窑堡警备司令。1936年奉命率部东征,4月14日在山西中阳县三交镇不幸牺牲。同年6月,为纪念这位西北红军和西北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人,中共中央决定将保安县改名为志丹县。1943年,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人民为他举行隆重的公葬典礼,几乎所有在延安的中共中央领导人都为他题了词。毛泽东的题词是:“群众领袖,民族英雄。”朱德的题词是:“红军模范。”周恩来的题词是:“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