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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霍桑和爱伦·坡

短篇故事作家、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比前面我们说过的所有作家都重要。他出生在清教氛围浓厚的萨勒姆镇,故乡的情景时常在心头萦绕;祖父是当年审判“萨勒姆巫蛊案”的法官之一;他四岁那年,当商船船长的父亲在东印度群岛去世。他在缅因州上学,同富兰克林·皮尔斯和朗费罗结为好友,毕业后在海关工作过一段时间。霍桑一家在父亲死后就过上了一种奇怪的离群索居生活,终日沉浸在诵经和祷告里,相互不说话,也不在一起吃饭,饭菜都盛在托盘里送到各自房间门口。纳撒尼尔白天忙着写鬼怪故事,日落时分才走出家门散散步,这种隐秘的生活持续了十二年。一八三七年,他写信给朗费罗说:“我把自己软禁起来了,毫无意识地,从来没想到会这样。我成了一个囚犯,把自己关在牢笼里,找不到钥匙;而且即使门开着,我也害怕走出去。”这一时期写的短篇《韦克菲尔德》(Wakefield)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这种蛰居:主人公是生活在伦敦的一个普通人,某天下午突然离开妻子,在自家附近躲起来,二十年后又突然回家,毫无缘由。故事的结尾是这样的:“在这个神秘世界表面的混乱当中,其实咱们每个人都被十分恰当地置于一套体系内。体系之间,它们各自与整体之间,也都各得其所。一个人只要离开自己的位置一步,哪怕一刹那,都会面临永远失去自己位置的危险,就像这位韦克菲尔德,他可能被,事实上也的确被这个世界所抛弃。”[22]霍桑所说的这个由不可解释的规律所掌控的“神秘世界”无疑是加尔文教宿命论的世界。

一八四一年,霍桑在社会主义者积极实践的布鲁克农场待了几个月。一八五〇年,他发表了著名长篇小说《红字》(The Scarlet Letter),第二年出版了《七个尖角阁的老宅》(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一八五三年,他被当选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任命为利物浦领事,之后在意大利居住了一段时间,写成《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除了上面这些作品,霍桑还发表过多部短篇小说集,其中最著名的是《雪影》(The Snow Image)。

在负罪感和道德感方面,霍桑同清教主义密不可分;而在追求美感和制造玄虚上,他又同另一位伟大作家爱伦·坡紧紧联系在一起。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出生在波士顿一个穷困的演员家庭,被商人约翰·爱伦收养后随其姓。他曾在弗吉尼亚和英国接受教育,把英式学校写进了鬼怪故事《威廉·威尔逊》(William Wilson,小说的主人公在杀死对手——另一个自己——之后也走向了灭亡);他是被西点军校开除的“坏学生”,做新闻时又跟同时代的很多名人结怨,还控诉朗费罗剽窃。神经官能症和酗酒从青年时代就缠上了他。一八三六年,他和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克莱姆结婚,但妻子十一年后死于肺结核;不久他自己也在巴尔的摩一家医院去世,临死前的高烧让他重温了《亚瑟·戈登·庇姆述异》(The Narrative of Arthur Gordon Pym of Nantucket)里的残酷情景。爱伦·坡的一生是短暂而不幸的,如果不幸可能短暂的话。

意志薄弱、常为各种矛盾的激情所驱使的坡,其实推崇头脑的清晰和理性。作为一个本质上的浪漫主义者,他却喜欢否认灵感,宣称美学创造纯粹是智慧的产物。在《写作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Composition)一文中,他阐述了著名长诗《乌鸦》的写作过程,分析,或者说假装分析了他的创作步骤:首先设定写一百行,因为太多会破坏想要的整体效果,而太少则达不到强度(确实,该诗总计一百零八行);然后确定要制造美感,而在所有的诗歌情调中,感伤是最好的;整齐的副歌将十分有效,加之他认为字母O和R的发音最响亮,脑海中第一个闪现出的词便是永不复生(Nevermore),问题是如何使这个词单调的重复合理化——一个会说话而非理性的生物能解决这个问题,他先想到鹦鹉,但被乌鸦更强烈的自尊和忧郁征服了;至于主题,没有什么比死亡更让人感伤,而一个漂亮女人的死是再好不过的诗歌对象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两个意象结合在一起:一个经受失亲之痛的男子,一只在每段末尾重复永不复生的乌鸦——同一个词还要每次变换含义;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情郎向乌鸦提问,而且这些问题要起初平淡、渐渐出彩,他其实已经知道乌鸦不祥的答案,但将在每次发话中受尽折磨,最后他问是否有一天会重见爱人,乌鸦回答说永不复生。这句话出现在后半程,却是诗人写下的第一句。就诗化而言,坡更加注重新意,穿插不同音步的句子,头韵、尾韵十分上口。

两者在哪儿相遇呢?坡想过田野、树林,但似乎封闭的空间更能加强他所要的氛围,那就在一个充满回忆的房间吧。鸟怎么进来呢?自然需要窗户的意象,而一只乌鸦寻求庇护自然引出了风雨交加的夜晚,不仅如此,室外的暴雨还能反衬室内的宁静。乌鸦停在雅典娜半身像上,选择这尊塑像有三个理由:羽毛的黑色与大理石的白色形成对比;智慧的象征,适于书房的陈设;名字里包含两个响亮的开音节[23]。半开玩笑地,男子问乌鸦在沉沉冥府的尊姓大名,乌鸦回答永不复生;对话继续,从诧异渐变为凄惶。大理石像上的乌鸦一步步打动诗中的男子,同时也征服了读者,并酝酿着即将到来的结尾。他知道乌鸦只会说永不复生,故意用会引发这个伤心答案的问题来折磨自己。在这点上,该诗是具体的,但又是隐喻的,乌鸦象征了对无尽苦难无法抹除的记忆。如上即是爱伦·坡为这首诗所做的分析。

坡的小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有时也相互联系):恐怖和推理,前者曾被指模仿某些德国浪漫派,而他回答:“恐怖不是德国的,是内心的”;后者则催生了风靡全球的新体裁——侦探小说,最著名的创作者包括狄更斯、史蒂文森和切斯特顿[24]。

爱伦·坡也把这种诗歌手法用在短篇故事中,认为所有文字都应服务于最后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