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枪炮玫瑰
1981年六月的尾巴匆匆扫过,火热的七月已经到来。
又是一个早晨,甘家老小和菜馆的员工照例在店里吃早饭。这次,除了甘炳光爷孙三代,和甘有为父子,甘国阳的表婶,甘国辉的妈妈,钱慧也来到店里用餐。
钱慧虽然嫁入了甘家,甘家也有一个生意不错的馆子,不过和唐人街其他中国家庭里媳妇不一样,她并不在甘家菜馆帮工。而是拥有一份独立的工作,而且还是在美国地位很高的职业——律师。
至于甘国辉这个胖子厨师如何得到看上去精明能干的女律师的芳心,而钱慧是怎么看上这个油腻腻的胖子的,暂时是没有人知道了。
甘国辉也不知道,他不敢问,因为这一家子里他最怕的就是自己的律师老妈。
“妈…我…我吃完了。”
“嗯,把碗收好,然后回家去把我给你布置的功课完成。听说你趁我出差,天天都去打电动?”
钱慧看了一眼甘国辉,把胖子吓了一跳。
“没有!我有天天做功课的。这几天国阳来了,我才每天和他去打篮球的。”
“这么说你今天还要去打篮球?”甘国辉还没开口提出来,钱慧就已经从自己儿子的话里猜到了他又想去打球了。
“没…我…”被老妈戳破心思的甘国辉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他知道,和做律师的老妈讨价还价只有死路一条。
“阿慧啊,国辉想去打球就让他去吧,他现在每天和国阳去打球锻炼,我看挺好的。这几天也瘦了不少了。”甘炳光在一旁劝道,对这个厉害的儿媳妇他也是敬她三分。
“好的,那就去打球吧。不过你落下的功课要给我一点点补上!”公公的面子钱慧还是要给的。
甘国辉终于如释重负,并示意甘国阳快些吃。
“阿慧啊,这次回来准备呆几天?是不是还要忙啊?”甘有堂关心地问妻子,钱慧一出差就是一个多月,他也挺担心的。
“过一段时间还要去华盛顿,欣克利的那个案子我还是要试着拿下来。”
“哎呀,一个刺杀总统的人,干嘛要去为他辩护呢?”甘炳光在一旁抱怨,儿媳妇这么长时间出差他也觉得不太好。
“刺杀总统?”甘有为听了倒是吓一跳。
原来钱慧所说的欣克利,就是在1981年3月刺杀美国总统里根的凶手,约翰•欣克利。这件案子在美国毫无疑问是万众瞩目,对钱慧来说,得到这件案子的辩护权将对她的事业有很大帮助。
“爸,我的事您就别操心了……”
“爸,表叔公表叔表婶我吃完了!我们走了!”
“妈,爸,爷爷,我们走了!”
这时,甘国阳吃完了早饭,和甘国辉迫不及待地拿着篮球跑了出去,留下那些大人去谈些乱七八糟的的事。
“诶国辉,你就那么怕你妈啊?”路上甘国阳问胖子。
“何止是怕!你是没见识过我妈的恐怖!我们全家没一个不怕她的!”甘国辉一提到自己的妈妈就后背发凉。
“哎,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还没有妈妈呢。”提到妈妈,甘国阳神情有些黯然。后世的党磊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而今世甘国阳的妈妈则跟人跑了。
“嘿嘿,别这样嘛,以后我妈就是你妈!她虽然严厉,嘴巴还厉害的不得了,但心地很好的,为人也爽快,一点都不像有的女人那样narrow-and-stingy(小气狭隘)。我们这边,都管我妈叫‘钱爷’!”
“钱爷?”
“是啊!这说明我妈就是大姐大一样的人物。不过你可不能当着我妈的面说,否则会死的很惨的!”
表兄弟俩就这样一路聊天聊到了老地方,联合广场的那个小球场。
陈星还和第一次一样,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俩了。不过这次他自己带了一个篮球过来,已经在那边练上了。
因为他发觉,再不抓紧练习,就要被甘国阳给超越了。
自从6月28号这三个人在广场斗牛后,每天上午这三个人都会准时聚在这里,一起打一上午的篮球。
第一天陈星打他们两个还是比较轻松的,虽然这表兄弟俩个子都那么高,但他的敏捷性更好,体格也更为精壮,加上这个暑假和老黑混在一起打球,各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
在打了一个星期后,陈星就发现和甘国辉单挑还过得去,虽然这个胖子在慢慢恢复实力,不过毕竟以前甘国辉就打不过他。
可是,和甘国阳打起来却是越来越吃力。不说甘国阳那6尺3(1米91)的身高所带来的巨大优势,关键是他的球技进步速度异常的惊人。
刚开始他还只会投篮,而且只要受到干扰命中率就会大大下降。像基本的运球,变向,突破,上篮,甘国阳都不熟练,只能依靠身高和手感和陈星拼一拼。
现在,甘国阳的右手运球已经非常熟练了,虽然在强干扰下突破的效果不好,不过他看着胖子甘国辉打球,是有样学样,也用自己的屁股顶着陈星往里拱,然后一个翻身跳投。
没错,就是翻身跳投,这个相对比较高难度的技术动作,已经成为了甘国阳的杀手锏,一招鲜。只要手感来了,配上6尺3的身高,陈星是一点辙都没有。
“嘿,陈星!又这么早?还自己带了球过来练。再拿个球过来,球就和人一样多了。”甘国辉看着在投篮的陈星说道,他觉得老是三个人来打,人有点太少了。
“要不我们下午去海滨球场?”陈星也有这样的感觉,就建议道。
“那些老黑会和我们打吗?”甘国辉想到要去海滨球场,心里有点怵。
“怎么不会?我不也一样去和他们打么!没事,我身上带着烟,到时候去了给几包烟他们抽抽就行了。”陈星就是靠着自家便利店里的香烟取得了和黑人打球的机会。
“那行!到时候我们三个一队,把那些老黑打个Shi*toutofthem!(屁滚尿流!)”
“行了,别吹牛了!你连我都干不过,咱俩再来练练吧。”
“来就来,谁怕谁啊!”
三个人又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上午的斗牛。而这一次,是甘国阳把陈星和甘国辉打了个屁滚尿流。
“Fuck!国阳,你也太他妈的准了,转身就有,这让我们怎么玩?”累的气喘吁吁的甘国辉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还有力气在那儿投篮的甘国阳说道。
“没办法,手感来了,挡也挡不住。”
“刷!”说着,甘国阳张手一个跳投命中。
“咱们还是下午去海滨球场吧,我们已经阻挡不了你了大表哥!”陈星在一旁也显得很无力,被甘国阳的翻身跳投打的没脾气。
“好!我们就去海滨球场!”
甘国阳现在是信心十足。一个星期的时间,他觉得自己就从一个初学者变得小有成就了。虽然打陈星有点依靠身高赖皮的感觉,不过陈星的下盘还是很稳的,顶人也很凶悍,是和黑人打球练出来的。
甘国阳能够在被顶的很不舒服的情况下跳投连连命中,不是单纯的“手感好”能解释的了。显然他的球技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更重要的是,甘国阳心中产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虽然那次NBALIVE2004的人物设置能力没有附着到他的身上,可是他感觉到也许那些能力就是自己将来的上限!而要得到这些能力,就要通过不断的练习来增强。
也就是说,他获得的不是能力,而是天赋。天赋好比是零,练习就是一。没有练习不管有多少个零还是零,而有了练习这个一,这个起始,就能成十,成百,成千,成万!
三个人结束了上午的斗牛,便找了一家麦当劳吃了简便的午餐。
在麦当劳的餐厅里,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的篮球比赛,深深吸引住了甘国阳。
“这是什么比赛?”甘国阳看着电视,画面有些模糊,因为那时候的电视机尺寸比较小,又是显像管显示。
“呃?哦,那是录像,是今年的麦当劳全美高中生明星赛!”甘国辉吃着汉堡回答道。
“今年的MVP是奥布里•谢罗德吧?堪萨斯威奇塔高中的。一个得分后卫,个子和大表哥差不多,左手将,可厉害了!”陈星也介绍道。
“谢罗德?”这个人甘国阳是从来都没听说过,事实上这个谢罗德在日后的nba生涯也是默默无闻的一个路人,这个高中mvp已然是他的巅峰。
这时,电视机镜头给了一个球员一个特写,甘国阳看着他觉得好像很熟悉。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了这个大名鼎鼎的人是谁。
“这不是迈克尔•乔丹吗!”原来他看到的这个人就是未来的篮球上帝,篮球之神,“飞人”迈克尔•乔丹。
“乔丹?乔丹是谁?”甘国辉看来并不认识每一个参加比赛的球员。
“是北卡莱罗纳的那个家伙,哪个高中来着?我也记不清了。还行吧,挺有特点的一个后卫。”陈星在一旁轻描淡写的搭腔道。
甘国阳这时明白,高中时候的乔丹虽然进了全美高中阵容,但那时候他也只是一个大众眼里的普通天才球员而已,没有人想到他在以后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
“这家伙以后肯定会非常了不起。”
甘国阳说出了这句话,同时他的内心的某个角落也燃起了一束小小的火焰——为篮球而奋斗的火焰。
三个人吃完午餐,在麦当劳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决定坐公交车去海滨球场。
旧金山作为一个沿海城市,三面环海,有许多的海滩和海滨公园。在那里,建了不少街头的篮球场,许多旧金山的民间篮球高手都会在这里展现他们出众的球技。
而甘国阳三个人要去的,是南湾镇贝克海滩的海滨球场,那里也是陈星在暑假经常去的地方。按照陈星的说法,那边的高手不是特别的多,他们过去还能稍微打打。
很快,坐着公交车的他们到达了贝克海滩。
在这炎热的七月,海边要凉快许多,从海上吹来的风,带来了阵阵的清凉。怪不得大多数人都愿意到海滨球场来打球,不仅风景好,还很凉快。
甘国阳在两人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块离海最近的场地。这是一块正规的水泥场地,有NBA规格的三秒区划分,不过同样没有三分线。
篮筐被固定在一块半圆型的木篮板上,美国街头的篮球板总是很节省木料。篮筐的外圈很粗,给人感觉很牢固,估计是美国能扣篮的人太多了,不加固的话很容易被弄断。就连篮网也是用金属链条制成的。
整个场地被一圈铁丝网围住,仿佛一个决斗场。
甘国阳在被陈星领入这片场地时,就有一种角斗士进入罗马圆形斗兽场的感觉。那些纷纷投来异样目光的黑人,就是择人而噬的野兽。
“嘿,罗斯,让我们看看,看看,你又带来两个和你一样的黄皮小子?”这时一个高高瘦瘦,顶着爆炸头的黑人高个走上前来,他口中的罗斯就是陈星的英文名。
“嘿,你好杰森,这是我的两个朋友GAN兄弟,他们想一起来打篮球。”
“哇哦,当然可以,这里欢迎任何人,当然我是指有实力的人。这两位看上去都很高大,希望你们不只是虚有其表。”这位杰森说话很不客气,不过黑人就是这样,不玩花花肠子,信奉实力才是硬道理。
“你好,我是GAN,表哥。”甘国阳不知道怎么介绍自己的名字,只好说自己是甘表哥。甘国辉自然就称自己是甘表弟了。
“你们好GAN兄弟,正好我们准备来几场三对三的比赛,有兴趣吗?”
“呃…这个…”甘国辉听到一来就要打比赛就有些心虚,他对自己的实力不是很有信心。
“没问题!”甘国阳却是痛快的答应了,而一旁的陈星都还有些犹豫。
“OK!那我来告诉你们我们这块场子的规则。我们这里采用的是挑战的规则。有一个擂主,各队轮番挑战,谁先进10个球谁胜,直到有一个队把擂主打下场,那么这个队就是擂主!如果擂主能够连续四场不败,守擂成功,那么就将获得一个最强称号。”
杰森叽里呱啦说了一堆,甘国阳大致是明白了,其实就是两个队上去打,谁输了谁下去,换个队接着上。大学里同学打球基本都是这个规则。
“好的,今天我们的擂主,将是旧金山撕裂者队!他们拥有的最强称号次数,可是我们这里最多的!你们准备好了吗?”这个杰森很有做街球现场DJ的天赋。
“走吧,不要担心了。”甘国阳安慰着旁边紧张的直咽口水的甘国辉。
第一场挑战赛就要开始,其他人都让出了半场,给两支球队腾出比赛空间。
“旧金山撕裂者队”这个名字真的很俗,不过从他们的阵容就能看出为什么叫撕裂者,因为三个人一个比一个强壮。
其中最高的一个看上去应该有6尺4(1米98),比甘国阳还要高,再加上留着个爆炸头发型(那是七八十年代美国黑人流行的发型),感觉更高了。
更重要的是,他的体形要比甘国阳粗壮的多,和甘国辉这个胖子有的一拼,但又比甘国精壮许多。
看来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甘国阳想着自己肯定是要和他对位了。
剩下的两个一个是6尺(1米8)左右的黑人,穿着小短裤,露出粗壮有力的大腿,显然弹跳力惊人。还有一个则是6尺2(1米88)的黑人,穿着长筒袜,脚踏一双匡威,显得很有派的样子。
双方稍作热身,比赛就开始了。由挑战者先发球。
陈星作为个子最矮,由最常在这里打球的人,自然挑起了控球后卫的重担。
他在接到发球后,小心地往前推进,而对位他的小短裤并没有太认真,只是离着两步远盯着他。
其实甘国阳三个人一起根本没有真正打过比赛,也就谈不上什么配合与默契。陈星作为控球后卫,也不知道该怎么打,于是他对甘国阳招了招手,喊了一声“挡一下!”
在没有固定战术的情况下,挡拆是最简单、最好的选择。
陈星用的是中文,这些黑人听不懂,而甘国阳则立刻提上,到了弧顶附近帮陈星做球。
陈星立刻一个箭步运球上前,那个小短裤本身跟的就不紧,他很轻松的就依靠甘国阳的掩护甩开了防守。
而爆炸头知道如果补防内心就会漏出空档,给顺下的甘国阳机会,就没有扑出去。陈星见状则一个轻松的原地跳投,“唰”球空心入网,1:0!
“好球!”甘国阳上前和陈星击掌,两人都为这个配合的成功感到兴奋。
还是甘国阳队发球,这次小短裤的防守明显加强了,整个人逼了上来,用手干扰陈星的运球。
陈星再次召唤甘国阳的挡拆掩护,甘国阳则又一次提到弧顶帮陈星挡人。
因为甘国阳身体高大,所以掩护质量还不错,陈星勉强摆脱了小短裤的纠缠,但是爆炸头却过来补防,小短裤也快速跟上要形成夹击。
这时甘国阳提到了外线,在他面前一片空旷,这也是爆炸头过来补防的原因,因为他没有顺下到内线。
陈星却心领神会,快速把球导到了在外线准备好了的甘国阳手中,甘国阳接球后稍作准备,以一个完整的动作将球投了出去,划出一道弧线,“唰!”球再次空心入网,2:0!
“哇哦!”这下围观的人都忍不住发出惊叹,虽然是很普通的一次投篮,但三个黄种人能够依靠配合,开场打了擂主一个2:0真是让人吃惊不小。
而甘国阳则和陈星再次击掌,和队友一起打球的感觉真棒!
不过,他们开场能连进两个,显然是利用了对方轻敌的心理。而三打三的比赛是非常依靠个人实力,对面三个每个对位都比甘国阳他们要高、要壮,个人能力也更强。
况且他们可不是临时拼凑的队伍,互相直接是很有默契的。
因此,当他们正视起对手,认真打起来的时候,甘国阳一队就有些顶不住了。挡拆的战术被紧逼盯人破解,陈星根本没法轻松出球。
而甘国阳在面对6尺4的壮汉的贴身照顾时,要么被盖帽,要么勉强出手打铁。更不用说他们最大的软肋甘国辉,基本碰不到球,被长筒袜防的死死的。
而面对对方的进攻,小短裤的运球无比熟练,突破无比犀利,而且弹跳惊人,甘国阳即使勉强跟上了他的脚步,也会被他的空中换手上篮给戏耍。
长筒袜则是出色的外线射手,游荡在外围寻找一球钻心的机会。
爆炸头显然是他们的核心,一旦进攻稍稍受阻,或者战术打不出来,就交给他篮下单打。甘国阳的身体素质已然不错了,却还是没法和他抗衡,经常被他一屁股拱开,然后看着球被轻松放入篮筐。
9:4,撕裂者队果然即将轻松的撕裂他们的对手,甘国阳队除了开场进了两个,后面只是靠陈星的突破添了两分,其它再无建树。
眼看比赛就要结束,撕裂者的后卫小短裤决定来完成一个漂亮的绝杀。他在外围用他眼花缭乱的运球干扰陈星的防守注意力,突然,一个急停跳投,球快速飞向篮筐。
但这个球出手太仓促,飞行轨道太平,结果磕到了篮筐的前沿,且砸出去很远。正好,弹到了甘国辉附近,他连跳都没跳就把球收入怀中,捡了一个篮板。
“快传球!”甘国阳喊道。在这种没有三分线的场地打半场,攻守转换靠的是必须完成三次传球后才能开始新的进攻。
甘国辉立刻把球传给了甘国阳,甘国阳再导给陈星,陈星则回传给甘国阳,三次传球一气呵成。甘国阳接到球后在外线拔起跳投,“啪!”球打板入框!5:9.
这个球进去有明显的运气成分,但也让甘国阳队避免了被绝杀,还取得了进攻权。
“还有机会,不要放弃!”甘国阳看到了一丝希望,鼓励另外两人。
甘国阳决定,赌一赌自己的手感!
他不再在内线和爆炸头拼杀,而是往外围拉。爆炸头为了保护内线,没办法跟得太紧,于是陈星在稍作突破后,立刻把球传给甘国阳,甘国阳不管有没有人扑上来,张手就扔,“啪!”又是一个打板入框!6:9!
甘国阳觉得,自己的手感来了,依靠着在外围的连续接球就投,竟然连中五球!比分被扳平,9:9!
“Whata**ingshoot!(这他妈是什么投篮!)”杰克这个客串DJ在场边不可思议道,伴随着的是越来越多的围观人群,以及在甘国阳每进一球后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
而撕裂者队也有些急了,他们决定让长筒袜去防甘国阳,一定要死死盯着他。甘国辉这个胖子一球未进,被战略性放弃。
再次发球,甘国阳还没跑位,就遭到了长筒袜的贴身照顾。而且他的手上开始明显有推搡的小动作。这种比赛没有裁判,判罚全靠球员自觉。
这时陈星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甘国阳身上,不管他受到的防守多么紧,也要把球传给他!他在佯攻了两圈后,把球扔给了在艰难摆脱长筒袜的甘国阳。
甘国阳勉强接到了球,差点要丢,长筒袜逼得很紧。而爆炸头也把注意力死死地放在甘国阳身上,只要他一有攻击动作,就要不顾一切上来给他个大冒。
而这时,甘国阳把球举过头顶,却突然用力一扔,想砸实心球一样把球扔到了球场左侧底线,那里,有无人防守的甘国辉!
甘国辉稳稳地接到球,他没有紧张,没有发抖,没有咽口水,而是屈膝,举球,曲臂,起跳,抖腕,一气呵成,球仿佛在空中停滞,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抬头仰望着这致命一击。
“唰!”一声清脆无比的金属摩擦声,球,空心入网,球进!10:9!
“耶!”甘国辉投进了这场比赛自己进的唯一一球,却是无比珍贵的一个进球,他开心的跳了起来,也不管身上的小背心根本保不住自己的肥肉。
“啊!啊!”甘国阳和陈星也冲过来和胖子拥抱。实在是太戏剧,太激动了,他们没有想到会用这样的方式,在海滨球场的第一场比赛挑战成功!
场边大量围观的人群也沸腾了,这是他们最近看到过的最精彩最戏剧的比赛,许多人双手抱着头,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而撕裂者队的三个家伙则叉着腰站在场地中央,仿佛在反思这场落败。
这时,场边有一个拿着吉他的白人小伙子,开始弹唱一曲《NewKidInTown》,因为他发现了这队人应该是新到球场的家伙,便用此曲来欢迎他们。他唱的非常不错,许多人跟着他唱了起来,向这个新来的队伍表示欢迎。
庆祝过后,比赛还要继续,甘国阳队成为了擂主。但是他们赢下第一场有太多的运气因素,而后面的挑战队都拿出了十二分的注意力,再加上上一次消耗了许多体力,甘国阳队很快败下阵来,丢掉了擂主的位置。
不过,他们队伍第一场比赛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贝克滨海球场的传奇。
就这样,三个人被这里彻底接受了,在这儿地打了一个下午。而甘国阳的跳投信心也越来越足,虽然还是有点靠天吃饭的感觉,但感觉一来还真是神佛难挡。
太阳开始慢慢西沉,球场上的人也越来越少,甘国阳三个人也非常累了,今天算是打的非常痛快了,和那些黑人球友们打了招呼,也准备离开。
“嘿等一下!等一下!”从后面传来的喊声,打断了三人的脚步。
三人回头一看,是之前那个弹吉他唱《NewKidInTown》的白人小伙子。他留着一头长长的金发,显得很有文艺气息。
“你们好,我是威廉•拜利。我是个音乐人,来自洛杉矶,是到旧金山来寻找创作灵感的。”他先做了自我介绍。
“你好拜利,你有什么事吗?”甘国辉问道。
“呃,刚刚你们的比赛实在非常精彩,让我有一种澎湃的感觉,要知道我是搞摇滚乐的。我想知道,你们球队的名字是什么?”
“名字?”这下可把三个人难住了,他们是临时凑的队,根本没想到起什么名字。
这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把目光集中到了甘国阳身上,看来另外两人都充分相信他的语言水平。
甘国阳稍作思考,突然脑子灵光一闪。
“我们的球队名字是,GunandRose(枪和玫瑰)!”
这个名字取得非常妙,Gun是枪的意思,同时和汉字甘的音很像。而Rose是陈星的英文名,这样正好既把三个人都包含了进去,又充满了艺术气息,还代表着场上竞争,场下友好的含义,实在是个绝妙的创意。
“GunandRose…这…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棒了,太妙了,完美,完美!”拜利也赞叹道。
“大表哥,你的语言水平实在是惊天动地啊!我们就叫GunandRose了!”甘国辉再次佩服的五体投地。
就这样,GunandRose在日后成为了贝克滨海球场的一段传奇。
但甘国阳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叫威廉•拜利的白人小伙子,在日后改名叫艾克索•罗斯,并在1985年组建了一只乐队,名字就叫“GunandRose”。
这支乐队在八九十年代成为了美国最伟大的乐队之一,将“GunandRose”这个名字,传遍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