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筑施工程序
建筑施工程序是拟建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反映了整个施工阶段中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其一般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承接施工任务,签订承包合同
施工单位承接任务的方式一般有三种: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受建设单位委托;通过招标投标而中标承揽任务。无论通过哪一种方式承接任务,施工企业都要检查该项目工程是否具有经过上级批准的正式文件,投资是否落实等。之后,施工企业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承包范围、供料方式、工期、合同价、工程付款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责任义务以及奖励处罚等条例。
在这一阶段,施工企业要做好技术调查工作,包括建设项目功能、规模、要求;建设地区自然情况;施工现场情况等。
2.全面统筹安排,做好施工规划
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在技术调查的基础上,拟订施工规划,收集有关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落实施工准备,提出开工报告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积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内容一般包括熟悉和会审图纸,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劳动力、材料、机具、构件、成品、半成品等的准备工作,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搭建临时设施,建立现场管理机构。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具备开工条件后,提交开工报告并经审查批准,即可正式开工。
4.组织施工
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在施工中提倡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严格履行经济合同,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组织好均衡连续的施工。一般情况下,各项目施工应按照先主体、后辅助,先重点、后一般,先地下、后地上,先结构、后装修,先土建、后安装的原则进行。
5.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工程完工后,在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逐项进行预验收,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整理各项竣工验收的技术经济资料。在此基础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移交,并根据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某建设项目施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