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局外人(03)
我今天在办公室拼命干活儿。老板态度很好。他问我是不是太累,还想知道妈妈活了多大岁数。我不想说错,就说:“差不多六十岁。”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听这话就像吃了颗定心丸,认为这件事就算完结了。
我的桌上放着一大堆发货清单,我都得把它们处理掉。我洗了洗手才离开办公室去吃午饭。每天吃午饭时我都喜欢这么做。晚饭时,我就不喜欢这么做了,因为环形毛巾被大家用一天,已经都湿透了。我记得跟老板提过这件事。他说对此感到遗憾,但这真的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我下班晚了点,十二点半才跟发货部的艾玛尼埃尔一起出来。办公室面朝大海,我们先看了一下阳光照射下泛着光的海港里停泊着的船只。然后,一辆卡车链子哗啦响着,引擎烧着逆火,冲着我们开过来了。艾玛尼埃尔说:“咱们扒车如何?”我就开始跑。卡车超过了我们,我们在后面追。我被淹没在噪声和尘土中。我什么也看不见,只感到自己在起重机、绞车、半空中晃动的桅杆和停在近旁的轮船之间疯了似的奔跑。我先抓住的卡车,一下子跳了上去。然后,我伸出一只手把艾玛尼埃尔也拽了上来。我们喘不过气来;卡车在尘云和阳光照射下的码头那高低不平的路面上使劲颠簸。艾玛尼埃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流着汗来到塞莱斯特餐馆。塞莱斯特还像往常一样在店里忙活,挺着大肚子,系着围裙,留着白色的小胡子。他问我:“还好吧。”我说还好,还说饿了。我吃得很快,又喝了些咖啡。然后,我回到家里,因为酒喝多了,就睡了一会儿,醒来时,我想抽烟。上班晚了,我跑着去赶电车。我干了整整一下午。办公室里很热,傍晚下班后,我沿着码头悠闲地朝家走。天空是绿色的,我感觉不错。但我想煮些土豆,就直接回家了。
上楼的时候,楼道里黑灯瞎火的,我撞上了老沙拉玛诺,他就住我对面。他牵着狗。八年来,他和他的狗一直形影不离。他的这条小狗有皮肤病——我想是兽痂癣——让它的毛几乎都掉光了,浑身长满了褐色的痂块。他和狗同吃同住,日子久了,他和狗长得越来越像。老沙拉玛诺脸上长着红色的硬痂,黄色的头发一缕一缕的。那条狗,学会了主人弯腰的样子,脑袋朝下伸着,脖子紧绷着。他们好像同属一个种族,却又相互厌恶。每天两次,上午十一点一次,傍晚六点一次,老头儿都要牵着狗出门散步。八年来,他们从未改变过散步的路线。人们总能在里昂街看到他们,狗拽着老沙拉玛诺,搞得他都快要摔跤了。然后,他就打那条狗,骂它。狗吓得抖缩着身子,拖在后面。然后,就该老头儿拽着它走了。狗一会儿就忘了这件事,又开始拽主人,主人就又对它又打又骂。然后,他们就站在人行道上,你看我,我看你,狗是怕,人是恨。天天如此。狗要撒尿,老头儿不给它足够的时间,硬拽它,狗就沥沥拉拉撒一路。如果狗碰巧把尿撒在屋里,就会又挨一顿打。这样的日子过了八年。塞莱斯特总说:“真可怜。”可谁也不知道可怜的是人还是狗。我在楼梯上撞见沙拉玛诺的时候,他正在骂狗。他说:“肮脏的臭杂种!”狗在哼哼。我对他说了声“晚安”,老头儿还在骂。我就问他狗怎么了。他没回答。他一直在骂:“肮脏的臭杂种!”我模模糊糊地看到他弯下腰去,在狗的颈圈上摆弄着什么。我的声音放大了些。他头也没回,只是憋着怒气回答:“它老是那副臭德行。”然后,他就拽着狗走了,狗趴在地上被生拉硬拽,直哼唧。
这时候,我的另外一个邻居进来了。听小区人说,他靠女人生活。不过,你要是问他是干什么的,他总说他是个“仓库管理员”。总的来说,他不怎么招人喜欢。但我喜欢听他瞎扯,他总跟我说话,有时还去我屋里坐坐。我觉得他这人说话挺有意思的。还有,我也没有理由不跟他说话。他叫雷蒙·桑泰斯。他是个小个子,宽宽的肩膀,长着一个拳击手那样的鼻子。他总是穿得很时髦。有一次聊到沙拉玛诺,他对我说:“真可怜!”他问我觉不觉得那俩家伙很恶心,我说不。
我们上了楼,我离开他的时候,他对我说:“我家里有些血肠,还有酒。我们一块吃点喝点怎么样?”我想了想,这样就省得做饭了,就答应了。他也只住一间房,厨房没有窗户。他的床上方,摆着一个粉白色的石膏天使雕塑,墙上贴着些体育明星的照片和两三张女人的裸体画。屋里很脏,床上很乱。他先点上煤油灯,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卷很脏的纱布,把右手包扎好了。我问他怎么搞的。他说刚才跟一个找麻烦的家伙干了一架。
他说:“默尔索先生,你知道的,我这人不是不讲理,但我脾气暴躁。那家伙跟我说:‘你小子有种就从电车上下来。’我跟他说:‘别找麻烦。’他说我没种。我就下了电车,跟他说:‘够了,到此为止吧,不然我要暴揍你一顿。’他又朝我叫板:‘你敢把我怎么样?’我就揍了他一顿。他一屁股摔倒在地。我正要扶他起来,他却在地上用脚踢我,我又给了他一脚,扇了他两个耳光。他满脸是血。我问他服气不,他说服了。”说这事的时候,雷蒙已经把纱布缠好了。我坐在床上。他又说:“看到了没,不是我惹他,是他犯贱。”的确如此,我承认。然后,他告诉我正想就此事征求我的意见,他认为我是条汉子,又有生活阅历,能帮他,以后我们能成为朋友。我什么也没说,他就又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朋友。我说行,他听了好像很高兴。他拿出血肠,在炉子上烤了一下,又摆上酒杯、盘子、刀叉和两瓶酒。做这些事时,他没有说话。我们坐下来。他一边吃,一边给我讲他的事。他最初不太想说。“我认识了一位贵妇这么说吧,她就是我的情妇。”跟他干架的那个人就是这位贵妇的兄弟。他对我说,他一直养着这个女人。我什么也没说,然后他又说,他知道小区的人对他说三道四,但他问心无愧,他的确是个仓库管理员。
“我接茬儿说,”他又说,“我发现这个女人一直在骗我。”他给她的钱刚好够她维持生活。他还给她付房租,每天给她二十法郎的饭钱。“三百法郎的房租,六百法郎的饭钱,不时送她一双长筒袜——这几项加起来就有一千法郎了。这位高贵的女士什么活儿也不肯干。她还说我给她的钱不够花。我就跟她说:‘你为什么不出去找个半天的班的上上?这样就不用担心没零花钱花了。我这个月给你买了一套衣服,每天又给你二十法郎,还替你付房租,而你每天下午都跟你的朋友们一块喝咖啡。你还把我的咖啡和糖拿去招待人家。我给你钱花。我对你好,你却用这个报答我。’我这么说她,她还是不肯出去工作,总说钱不够用——所以我觉得她一直在骗我。”
然后,他跟我说有一天他在她的包里发现了一张彩票,她无法解释是怎么买的。不久以后,他又在她的包里发现了一张当票,说明她在当铺里当掉了两只手镯。直到那时他才知道她还有两只手镯。“她一直在骗我,这是明摆着的。所以我就把她给甩了。不过,我先揍了她一顿。然后,我才揭穿了她的鬼把戏。她说她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找乐子。知道吗,默尔索先生,我是这么对她说的:‘你不知道别人有多么羡慕我对你的好。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对你有多好。’”
他揍她,揍得她冒了血才罢休。在此以前,他没打过她。“过去我也碰过她几次,但可以这样说,只是轻轻碰一下而已。她会尖叫那么一两声。我就关上窗户,不打她了,这样就算完了,每次都这样。但这回我可是结结实实地揍了她一顿。我觉得教训她教训得还不够呢。”
然后,他跟我解释,正是为这件事,他需要听听别人的意见。这时候,他不说了,把冒烟的灯芯拨了拨。我一直在听他说,不知不觉喝了快一升酒,喝得太阳穴都发热了。我抽着雷蒙的香烟,我自己的都抽完了。最后的几班电车开过去了,带走了小区里渐逝的嘈杂声。雷蒙还在说,他对那个女人还有感情,心烦得不行。但他仍想惩罚她。他最初想把她带到一家旅馆,跟警察缉捕队串通好,设个局,害她在警察局里备个案。后来,他又找了几个流氓朋友商量,他们也没想出什么办法。正如雷蒙向我指出的那样,跟黑道上的人称兄道弟大有好处。他把这事跟他们说了以后,他们就建议他在她脸上“留个记号”。但他不想这么干。他要考虑考虑。他想先听听我的主意,听听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我说我也没什么看法,就是觉得这件事还挺有意思的。他问我是不是也认为那女人骗了他,我说看来是这样的;他又问我是不是也认为该去惩罚那个女人,如果我碰上这种事会怎么做,我说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该怎么做,但他想教训那个女人一顿这种心理我是理解的。我又喝了一点酒。他点上一支烟,跟我说了他的想法。他想给她写封信,羞辱她一番,再说些让她后悔的话。然后,如果她回来,他就跟她上床,“快完事的时候”,啐她一脸,再把她轰出门。我想这办法倒是不错,能达到惩罚的目的。但雷蒙说,写信这事他不在行,想请我代笔。见我不吭声,他问我是不是嫌麻烦,我说不是。
他喝了杯酒,然后起身。他把杯盘和我们吃剩下的一点冷香肠挪开。他把铺在桌上的漆布用心擦干净,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方格纸、一个黄信封、一个红色的钢笔盒和一方瓶紫墨水。他把那女人的名字跟我说了,我觉得那女人是个摩尔人。我用很随便的口气写信,但我尽可能写得让雷蒙满意,因为我没有理由让他不满意。信写完了,我大声念给他听。他一边抽烟一边听,不住点头,然后又让我念了一遍。他很满意。他说:“我就知道你见多识广。”我开始没注意到,他不称呼我为“先生”了。直到听他说“默尔索,你现在是我的朋友了”,才觉得很吃惊。他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我说“是的”。我觉得跟他做不做朋友都行,而他倒是很想交我这个朋友。他把信封好,我们把酒喝完了。然后,我们坐下,默默抽烟。外面很静,我们听到一辆汽车驶过的声音。我说:“时候不早了。”雷蒙也这么说。他说时间过得真快,在某种意义上讲的确如此。我有点困,却很难站起来。我的样子一定显得很疲惫,因为雷蒙对我说不该灰心丧气。我最初没听懂他这话什么意思。他就跟我解释,听说我妈妈死了,但他认为这是早晚的事。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站起身。雷蒙紧紧握住我的手,说男人最懂男人。我出了他的房间,随手把门关上,在黑灯瞎火的楼道里站了一会儿。整幢楼一片寂静,从楼梯井深处冒上来一股黑色潮湿的气体。我听见血在我的耳鼓里砰砰直撞。我站在那里一动没动。老沙拉玛诺的房间里,那条狗在轻声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