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名角之死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
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
烟波画船。
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
于小蝶的杜丽娘扮相艳若桃花,又是一把银瓶乍破的好嗓子,一曲《游园》、《惊梦》下来,满座叫好。
一把把的铜钱夹着金银锭子下雨般地抛洒在戏台上,几个激动的热泪盈眶的太太们居然直接拽了手上红宝的戒指、绞丝儿的镯子、足金的链子一股脑地砸了过去,班主在后台欢喜的直搓手。
一曲终了,于小蝶回到后台卸妆。五岁入行,唱了十来年的正旦戏,终于唱成了南边戏台上的名角儿。整个春喜班上下数十口人都靠着他吃饭,那大半个后台的地界儿都摆满了他的箱子和伴当,人人却都习以为常。
班主凑过来奉承:“小蝶啊,你刚才那一嗓子真是绝了!好多达官贵人啊全都上杆子请您去府上唱两曲,这不,后个张府老太太过寿,咱……”
“不去。唱了这么多天,嗓子都要倒了。”于小蝶是角儿,哪能谁请都去。
“这,这不好吧。那张府老爷可跟京城户部大人有些关系……”班主被呛也不敢还嘴,只能软磨硬泡争取哄这祖宗开心。
“一个地方乡绅也值得你害怕?”于小蝶不屑的撇撇嘴,翘起了兰花指,“实话告诉你,这位后个可邀了我去作陪。”
“你是说三爷?唉哟,我的好小蝶啊,你可吓死我了。你要早说有这么个大靠山,咱还管他老太太过寿还是奔丧。唱不唱,那不全凭自个儿心意不是?”班主眉开眼笑,嘱咐了孩子们继续伺候着于小蝶卸妆,自己背着手乐颠颠地走了。
于小蝶在背后狠狠唾了班主一口,呸,见利忘义的小人。心里却不免得意起来。人一得意就喜欢出去散金,无论是男是女,买买买总是最能让人满足的。
于小蝶光顾了蔚城几家最大的绸缎庄和银楼,挑挑拣拣,却没什么时兴样子,看的他意兴阑珊。
银楼老板看出来他的身份,这戏子虽然是下九流,可一旦成角儿就不一样了。有人捧、票友多,唱旦角儿的又爱俏,很舍得在首饰衣物上大把大把地砸银子。
“就这些?”于小楼沉着脸,撂下手里的衔珠凤钗,“是不是怕我出不起银子,故意不给我看好货?”
老板忙赔礼,“哪敢啊于老板,这些啊若是寻常人见了都得称好,可到了您于老板眼皮下哪里值得一提。不过……”
“不过什么?”
“小店前不久刚收了件不得多得的宝贝,想必于老板定然喜欢。”
“那就拿出来瞧瞧。”
老板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檀木匣子,精致镂空的檀木盒刚一打开,里面金灿灿的一对儿物件看呆了于小蝶的眼。
那是一双极小巧、极精美、极贵重的——绣花弓鞋。
鞋儿小小巧巧,弯如新月。那弓鞋上各缀着一颗同样大小、莹润可人的夜明珠,圆*润硕*大令人灿烂目眩,鞋上用金丝银线坠着各色宝石与米珠精绣成金莲出水的图案。
夜明珠也就罢了,鞋面竟是金陵云锦所制,那云锦有“寸锦寸金”之称,乃是四大名锦之首。云锦因其色泽光丽灿烂,美如天上云霞而得名,传说天上的仙女日夜织锦,朝为锦云,晨为栖霞,当人们仰望漫天的流光溢彩时,惊叹于织锦像云霞一样美丽,于是,人们称金陵这种如彩云般绚烂多姿的织锦为云锦。
其用料考究,织造精细、图案精美、锦纹绚丽多姿、格调高雅,一直以来都是宫廷御用之物。金陵绣娘百人绣三年方得一匹,那样奢华珍贵,一寸之价度可以一斗金比之。从来宫中女子连一见也不易,更不用说用来做鞋那样奢侈。
除此之外,那鞋底是整块的和田美玉雕琢,翠色莹莹,触手温润细密,又不知用何等工艺雕刻而成的镂空莲花,内衬香料散发着淡淡荷香。若穿上行走,可不就取了那“步步生莲”之意。
饶是于小蝶成名以来见惯了好物,见到这等精美绝伦的宝物也止不住瞪大了眼睛。他虽为男儿身,可自幼便入了旦角的行当,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无不是女儿模样,见了这鞋不由心痒难挠,满心想着自己穿上鞋儿一摇三摆的杨柳妖娆。
抬头突然看见老板市侩的笑容,心里冷哼一声,这老东西就等着自己相中了抬价呢。可惜了,大晟不提倡让女儿家裹脚,那些大家闺秀、豪富女眷没几个裹的。大多裹脚的是扬州瘦马或是勾栏园子里养的姑娘,她们的鸨母哪里肯花这么大价钱买这物件。
于小蝶遂收了神色,只低头用兰花指拈着茶杯盖儿轻轻刮着茶沫,只等那老板开口。
老板见于小蝶不言语,只得主动点了价钱,“此物稀罕至极,若于老板稀罕,只得一万贯便可。”
于小蝶险些一口茶喷出来,一万贯,他也敢说!那可是一万两白银啊!
于小蝶怒不可遏,拂袖而去。
是夜,银楼老板被人从被窝里拎了出来,吓得像只没毛的鹌鹑。
堂屋中的太师椅上端坐着一人,“你好大的狗胆!倒斗的东西也敢明目张胆摆在店里卖?”
老板定睛一看,吓的哆嗦的更厉害了。“小老儿不知,小老儿不知啊——”
“你说你不知?”那人笑了,“大晟严禁女子裹足,你偏偏收来个前朝宫廷御用之物,怕不是特意留下来别有用心的吧?”敢不说实话,那就定个前朝余孽的罪名扔大牢里去算了。
老板也是个经年的人物,一听便知是那云锦绣鞋惹的祸。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没了性命再多宝贝也留不住。他立刻交代了:“三爷赎罪,实在是那日看那妇人可怜,才收了这物件,给他们娘几个一些银钱度日。”
“然后你再转手卖他个一万贯,轻轻松松发上一笔大财?这生意做的可比我们强多了。”三爷皮笑肉不笑。
老板懂了,舍不得宝贝就得舍命。
心里疼的刀剜一般,却仍得笑着把宝贝捧出来献出去。
三爷收了匣子,转头却骂道:“什么蛇虫鼠蚁都敢跑到爷的地界上抢食了,你们这些狗奴才不知道看家吗?”
底下人喏喏不敢抬头。
隔几日,一妇人被砍断双手裹了草席扔在乱葬岗里,身旁还躺着两个早没了气息的孩子。
而一府后宅灯火通明,一直传来咿咿呀呀的《游园》《惊梦》,杜丽娘的足下金莲错错,隐隐约约露出一点鞋尖,明珠熠熠生辉。
戏终人散,鸳鸳交颈相拥双双入梦。
天明。
帘帐里的三爷朦胧中伸手去摸身边人,却不想摸了个空。
“我说小蝶,你起那么早做什么?”、
帘帐撩起。
“啊——”三爷吓的一松手滚到了床下,一抬头,两眼正对着一双摇摇摆摆的弯弯金莲。
“三爷,这可如何是好?”管家只进去瞅了一眼,连忙叫人把梁上的于小蝶解了下来,抬到其他的地方。
三爷又惊又怒,“好个于小蝶,居然给我弄这逼良为女昌这一出。还敢在我屋子里上吊?我看他春喜班上下是都不想好过了?”
管家抬头觑了一眼,回道:“我看倒不像自缢,那双脚,不知三爷看没看到?”
“哦,说到脚,对了,把那鞋给我扒下来,他可不值得那好东西。”
“爷,他可是个男人,虽然唱的是旦角,可唱戏时的三寸金莲全是踮着脚扮的,何曾真裹过足啊?”
三爷一愣,他想起于小蝶那双挂在自己眼前摇摇摆摆的双足。那双脚正正好好地套着那双弓鞋,就像从小裹脚的样子。
“难道他先裹了脚然后上了吊?”
管家摇头,“那裹足可是骨折筋断之痛,他再刚强也不可能不发出半点声音。”
“真是奇了怪了。”
“让下人们看了,据说那双脚骨头全碎了,血肉模糊的没一块好肉了。”
“妈的,晦气!”三爷狠狠吐了一口唾沫,“赶紧拖出去埋了,别脏了爷的地儿。”
“那春喜班?”
“给些银子,然后有多远滚多远,再不许踏上蔚城的地界。”
一代名角儿,草席裹身,趁夜被扔去了乱葬岗。
乱葬岗上的野狗闻见了人*肉味儿,长嘴里流出涎水,怪叫着从坟茔中钻出来,撕咬着争抢着。
春喜班的班主屁也没敢放一个,连夜收拾了戏箱、卷了行李,带着一行人悄悄离开了蔚城。没了名角儿还能糊口,没了性命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多日后,一个傻小子傍晚独自*摸到乱葬岗,他白日里和人打赌,打的赌是能在乱葬岗待上一宿,明日里另外几个小子就凑钱请他喝酒吃肉七天。
好酒好肉的驱使下,傻小子真的来了,还准备找个背风的地方睡上一宿。好不容易摸到一处远离坟茔又低矮的草稞,他蜷着身子准备靠在一旁的土丘上。夜风一吹,冻的他瑟瑟发抖,手却从地上摸到了一块棉布,他好奇地使劲儿一拽——
嚯!好家伙!
是一支人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