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集中呈现的是笔者近年来对于法治这一社会文化现象思考的结果。本书从在中国实现法治的难点入手,提出在中国现有条件下,由政府主导的法治建设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如何在缺少法治历史传统的背景下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与法律思维,如何从“关系运作”盛行的熟人社会走向讲规则、讲秩序的法治社会,如何实现司法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共同提升。
人治下的德治与法治下的德治,法律地位不同,治理重点不同,两者产生的基础、赖以存在的条件和实现方式不一样,它们在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基础上产生,并为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服务。今天,我们强调德治,绝不是向人治倒退,相反,是在依法治国的同时,充分估量道德对于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法治和德治,都建筑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转变。
法治信仰是人们对于法律发自内心的遵守和服从,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关系到法治建设走什么样的道路、坚持什么样的原则、朝着什么方向努力等基本问题。法治信仰的形成既是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也是人们有意识选择与培育的结果。必须承认,我国不具有西方国家自然生成的法治传统和语境,作为法治后发国家,我们要尽可能寻找解决现实法治信仰困境的对策,培育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方式是指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方式以事实与规则认定为中心,根据法律规范,对存在争议的行为、利益和关系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依法治国应当优先考虑法治思维方式。每一位国家公民都要增强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思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随着法官综合素养的提高,司法行为更加规范、严谨、公开、透明,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着明显进步,然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却并没有随着案件质效的提高而相应提升。近年来,几乎每起重大案件背后,都有民意的强烈关注与汹涌表达,司法与民意的关系似乎越来越紧张。司法如何理性回应民意是司法必须直面的课题,也是在当前政治经济背景下颇具中国特色的问题。司法要以坚守司法底线为前提,尽量避免与民众发生激烈冲突。对于司法内外不同的民意诉求采取不同的应对方式,通过构建司法回应民意的技术通道,有效缓解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冲突。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一线的教学工作也让笔者深切感受到当代大学生具有较高的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但是整体来看,法律知识欠缺、法治信仰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大学生的法治信仰状况直接决定了未来国人法治信仰的具体走向。为改变当前大学生在法治信仰方面呈现的冷漠状况,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信仰教育,进一步创建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
全书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法治。第二部分:宪法与监察法。第三部分法治信仰与法治思维。第四部分:司法与民意。第五部分:高校与法治。书中的部分内容曾见诸学术期刊,但较为零碎、陈旧。本书系统地融合了笔者曾发表和未发表的讨论法治及法治文化的观点,使其读起来更具有连贯性与系统性。由于才疏学浅,书中存在诸多错漏之处,恳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