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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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布丁

这是邦伊普·布鲁根和他叔叔瓦特尔贝瑞正面的样子。用不着我告诉你,第一眼望去,你就能看出,邦伊普·布鲁根是个圆鼓鼓、胖乎乎、挺棒的家伙。第二眼望去,你就能看出他叔叔方方正正,有棱有角,脸上长满络腮胡子。

从侧面看,邦伊普还是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而他叔叔,你就只能看到一脸大胡子了。

可是从后面看,大胡子不见踪影。你也就想象不到,这胡子的作用有多么大。事实上,邦伊普之所以离家看世界,就是因为叔叔这把大胡子。他经常对自己说:

长在皱皱巴巴的脸上,

络腮胡子就已经很不像样。

长在叔叔的脸上,

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真实情况是,邦伊普和他叔叔住在树上一个小屋里。屋子太小,容不下他满脸的大胡子。更糟糕的是,那胡子是红色的,风一刮,就在脑袋周围飘来飘去。而且,瓦特尔贝瑞叔叔坐在桌子旁吃饭的时候,胡子总是耷拉到汤里。

邦伊普·布鲁根是个喜欢整洁的小考拉。他才不要喝洗过胡子的汤,只好一个人到外面吃饭。当然,既不舒服,又会招来总跟他要汤喝的蜥蜴。

叔叔听不进任何关于他那满脸大胡子的建议。你给他什么暗示都没用。比方说送他剃须刀、剪刀当礼物,或者干脆送几盒火柴让他把胡子烧掉。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会说:

刮了胡子或许更潇洒,

保持尊严却靠我这一把抓。

说到动情处,他会激动地叫喊起来:

崇高的思想使人高尚,

漂亮的大胡子让我仪表堂堂。

祈祷也好,哀求也罢,都没法让叔叔把胡子剃掉。于是,邦伊普决定离家出走,不再惹那些麻烦。

让他拿不定主意的是:做个旅行家好,还是做个流浪汉好?满世界逛,总得有个名堂吧。可如果是旅行家,就得背个背包;如果是流浪汉,就得有个行囊。问题是:哪个包分量更重?

最后,他决定找诗人埃格伯特·拉姆珀斯·邦珀斯讨主意。埃格伯特正忙着在一块石板上写诗。他忙得要命,唱了两句应付他:

朋友,不要打搅诗人,

直到他把这首诗完成。

他苦思冥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卖劲儿。先在石板的一面写,写满之后,翻过来在另外一面写,然后说道:

诗歌没有写完的时候,

该我们俩聊天了,朋友。

快点吧,在我拿起另外一块石板之前,

把你的事说个清楚。

“是这么回事儿,”邦伊普说,“我想去看看世界。可是拿不定主意,是做个旅行家,还是做个流浪汉。你觉得哪个更好?”

诗人说:

你连背包都没有,

还当什么旅行家;

你连行囊也没有,

还当什么流浪汉。

旅行家必须背背包,

流浪汉必须带行囊,

就像街头艺人或者收破烂的人。

你既没有背包又没有行囊,

不如简简单单做个有趣的人,

而不是什么旅行家或者流浪汉。

“哎呀,”邦伊普·布鲁根说,“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那么,我不背背包,不带行囊,怎样才能周游世界呢?”

诗人想了好一阵子,戴上眼镜,非常动情地说:

记住我的忠告,不要背包。

背包和行囊同样糟糕!

那玩意儿从来不是量身定做。

周游世界,越简单越好。

拿根手杖,

装得乐陶陶,

告诉远远近近的人们,

你能四处溜达,因为你是个

有闲的先生,自在逍遥。

“你帮我解决大问题了!”邦伊普·布鲁根说。他握了握朋友的手,径直跑回家,拿起叔叔的手杖,装出一副“乐陶陶”的样子,立刻出发,去看世界。

他忙忙乎乎,逢人就点头哈腰,脱帽致敬,和人家一起消磨时间。因为他是个非常有教养的年轻人,待人彬彬有礼,态度谦和,而且什么话题都能跟人家聊几句,因为澳大利亚最好的诗他都读过。除此以外,他还发现许许多多可看的东西,比如蒲公英、蚂蚁、牵引机车、狂奔的马。

可惜他离家的时候匆匆忙忙,忘了带吃的东西。该吃午饭的时候,他饿得心里阵阵发慌。

“哎呀,”他说,“我快昏过去了。真没想到一个人的胃这么重要。我想要的东西都有了,就是没有食物。可是没有食物,有什么也等于没有。”

走路有手杖,脑子可思想。

嘴巴会说话,眼睛能张望。

牙齿嚼东西,新帽更漂亮。

双拳打敌人,怒火高万丈。

东西虽然多,全都没用场。

快乐谈不上,一副可怜相。

没有面包屑,肚子咕咕响。

疏忽至于此,绝对不原谅!

就在邦伊普一肚子郁闷忧伤的时候,他走到大路拐弯的地方,看见两个人正在吃午饭。原来是水手比尔·巴纳克尔和他的朋友企鹅山姆·索诺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