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分行业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的所有制比较
4.3.1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总体指数比较
我们选择上市公司较多且具有代表性的六个行业,即制造业(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金融业(J)和房地产业(K),对这六个行业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进行比较,结果参见表4-9。
表4-9 2015年不同行业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比较
从表4-9可以看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金融业(J)两个行业的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均值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房地产业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均值与非国有控股公司基本持平,其余三个行业都是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均值高于国有控股公司。其中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均值相差最大的是金融业(J),前者高于后者3.1308分。另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的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的标准差有一定差距,该行业内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的离散程度较大,其他五个行业国有控股公司和非国有控股公司的标准差相差很小。
图4-7更直观地反映了六个行业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的差异。六个行业中,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均值最高的都是金融业(J),最低的都是房地产业(K)。
图4-7 2015年不同行业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数均值比较
4.3.2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分项指数比较
表4-10对六个行业国有控股公司与非国有控股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分项指数进行了比较。可以看出,不同行业两类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分项指数孰高孰低的情况不尽相同。在知情权分项指数中,金融业(J)、房地产业(K)两个行业的国有控股公司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其余四个行业均为非国有控股公司高于国有控股公司;在决策与监督权分项指数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以及金融业(J)两个行业的国有控股公司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其他四个行业均为非国有控股公司高于国有控股公司;在收益权分项指数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以及金融业(J)两个行业的国有控股公司略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其他四个行业均为非国有控股公司高于国有控股公司;在维权环境分项指数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金融业(J),房地产业(K)三个行业国有控股公司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其他三个行业则是非国有控股公司均值高于国有控股公司。
表4-10 2015年不同行业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分项指数均值比较
注:指数均值之差=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分项指数均值-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分项指数均值。
图4-8 2015年不同行业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分项指数均值之差值比较
我们进一步计算出六个行业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四个分项指数均值与对应的非国有控股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四个分项指数均值的差值,由此可以反映这六个行业两类所有制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四个分项指数的差异,参见图4-8。金融业在四个分项指数上都是国有控股公司高于非国有控股公司,尤其是在知情权和维权环境两个分项指数上优势明显;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的非国有控股公司在决策与监督权方面的优势较突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的国有控股公司在维权环境方面的优势较明显;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的非国有控股公司在维权环境方面的优势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