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参加巴黎和会,签署了《国际联盟盟约》,承诺“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1922年,日本出席华盛顿会议,并签署《九国公约》,承诺各国“在华利益均沾”、“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1928年,日本在巴黎签署了《非战公约》,“缔约各国郑重声明:谴责用战争解决国际争端,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废弃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然而,经济危机爆发后,日本背信弃义,公然践踏国际公法。在这幅名为《条约的破坏者》的漫画中,写有“日本”(Japan)字样的大炮穿透了《九国公约》(NINE POWER TREATY)、《非战公约》(KELLOGG PACT)、《国际联盟盟约》(L.OF N. COVENANT),“世界法院”(WORLD COURT)、“日本政府的承诺”(JAPANESE GOVT. PROMISES)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和机构。一颗炮弹从炮膛里飞出,飞向远处的亭阁,作者寓指日本侵略中国。1931年,日本就发动了侵略中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半年后侵占中国的东三省,并建立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
《条约的破坏者》
作者:不详
日期:1931年
在“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政府曾将此事提交国际联盟仲裁。1931年9月22日,国际理事会讨论中日冲突问题,在中国代表陈述完毕之后,日方代表芳泽谦吉在发言中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反诬是中国军队挑起事端,声称日军是出于“自卫”而采取军事行动,并拒绝国际社会出面干涉。他威胁道:“处此局势,如干涉过早,结果必不堪设想,徒足激起日本已激昂之舆情,有碍和平之解决。”当天,“国联”理事会通过决议,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中日双方停止一切冲突,撤退军队。美国在获悉情况后,也支持“国联”的决议。
“国联”和美国表面上不偏不倚,但实则偏袒日本,助长了日本的侵略气焰。这种纵容态度导致了什么样的结果,历史已给出了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