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红偶像到全球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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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签约

“我可以签约,不过有条件。”刘杰点头,示意张晟继续。

“第一个,我需要我自己所有作品的版权,这是根本,可以委托公司发售,但版权是我的。”

刘杰看了一眼小辛。

小辛迟疑着点了点头。

“可以。”

“第二个,签约费多少都可以,签约时间不能超过七年,而且仅限于歌手事业。”

“这个……WJJW一般都是十年……”

“也可以,不过我如果不愿意,公司不能强迫我参加综艺,当然,我可以保证每年最少参加两次公司安排的活动。”张晟本来就没有打算七年,不过十几年太长了,十年正好。

其实这个年头,当歌手赚的就是演唱会或者综艺钱,公司联系的综艺,基本上和经纪人、艺人的比例都是公司艺人是7:3,艺人和经纪人则是之前的三份里,再按照七比三来分配。

当然,这也要看经纪人是哪一方面的。

如果是艺人自己的,那么经纪人的钱就是和艺人分。

如果是公司的,那么经纪人赚的除去固定工资之外,还有的公司甚至包括了一定比例的分成。

不过大体上不会太多。

如果是艺人自己的活动,那么公司与艺人的比例就成了3:7。

然后经纪人另算。

小辛点了点头。

刘杰爽快答应。

其实这年头,歌手卖的就是版权。

有版权才是王道。

至于说为什么WJJW对于张晟的版权并不看重,这其实并不值得奇怪。

WJJW本身虽然具备卓越的造星能力,但是WJJW本身却并没有一个良好的发行能力。

换句话说,WJJW并没有一个足够优秀的歌曲宣发能力。

前世周董制作一张300万成本的专辑,基本上也就只有一首天王级别的歌曲而已。

而且还是他自己做的。

其他的歌曲要么是收的歌曲,要么是都是老歌新唱。

换句话说,一张全MV,全新歌的专辑,就连周董也不会拿出来。

一方面是没有必要,另一方面,则是性价比不高。

因为想要制作这样一张专辑,少说也要几千万。

可几千万的成本,都够投入一部影视剧的了。

所以在前世,国内制作一张专辑的成本价,基本上也就在几万到几百万之间。

再多就没有意义了。

蓝星的版权很贵重。

所以蓝星的专辑制作成本就轻松破千万了。

甚至之前有一张天王制作的新专。

是专门用来登顶亚洲的天王专辑。

制作费用高达一个亿!

这个价格,就算是在欧美也是顶尖专辑了!

整张专辑二十首歌,全是新歌!

其中天王级别的歌曲是专辑主打歌。

伪天王级别歌曲两首,为专辑第二主打、第三主打。

剩余的歌曲里,除去三首一流歌曲之外,其他都是二流歌曲。

同样的阵容,放在前世最多也就一千多万而已。

可想而知,这个世界对于版权的看重。

而WJJW却偏偏没有足够优越的线下实体专辑渠道。

这也就意味着要损失很大一部分利益。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这也是为什么WJJW能够那么容易就答应的原因。

至于之前在张晟面前的表现。

其实只是一种讨价还价的手段而已。

张晟知道,WJJW方面也明白。

所以版权才那么容易。

不过WJJW毕竟是张晟的公司,所以张晟的所有歌手方面的行程,都是由公司和张晟协商进行。

同时,公司也会为张晟成立个人工作室。

说是工作室,其实就是一个小小的团队。

经纪人、助理,没了。

当然,这一切都要在《明日之星》之后。

虽然签约了,但是并不意味着张晟就特殊了。

实际上,张晟只是WJJW签约的选手之一。

唯一的不同就在于,张晟具备不错的词曲制作能力,这一点上又是其他选手不具备的。

这也是小辛为什么会亲自出面的原因。

当然,合约中还有着这样一项内容。

那就是WJJW具有张晟歌曲的免费使用权。

换句话说,如果张晟的歌曲其他人使用,那就要老老实实的交版权费。

但是WJJW旗下的艺人使用,那么就可以免除费用。

不过仅限于使用。

如果要进行翻唱、改编,还是需要张晟同意。

当然,这些由经纪人负责,自然不用张晟操心。

总的来说,张晟的这一份合约,不算多么出众,但唯一的好处就是张晟具备自己歌曲的全部版权。

要不是WJJW本身并没有足够的发行能力,张晟也不能拿到如此优越的条件。

不过坏消息就是,张晟自然也别想在WJJW那里得到太多的专辑制作、宣传费用。

总之有利有弊吧。

不过对于张晟而言,也不算什么。

其实原本作为歌手合约,原本应该还有每年有一次几百万制作成本的MV来着。

不过张晟既然要走了版权,这MV自然也就没有了。

只是能够这么顺利,倒是有些完全出乎张晟的预料来着。

毕竟前世的小说里不都是经常写着,什么什么因为歌手和公司就合约问题谈不拢,然后遭遇公司封杀,然后又逆袭状告公司获胜,收回版权的桥段么?

可为什么如今变得这么容易?

张晟一开始的确是没有想明白。

但是随着合约签下之后,他突然间明白了什么。

说白了,就是WJJW对于张晟的不看好。

是,张晟是写出了两首不错的歌曲。

可这两首是啥?

一首《一人饮酒醉》。

一首喊麦曲。

一首《大碗宽面》。

一首电音RAP。

这两首歌曲在国内都不是十分流行的那种小众歌曲。

虽说张晟算是在这个世界开创了电音+国风RAP的先例,但是后续歌曲的发售可太难了。

别的不说,就算是在前世,电鳗也没有推出第二首如此风格的歌曲,时隔四五年之后,同类型的歌曲也没有出现。

你就知道这个难度有多大。

难度大,自然也就意味着张晟不能带来太多的盈利。

这样的情况下,张晟的版权是不是在公司,有什么区别么?

所以早在很早之前,WJJW对于张晟的态度就是……

先签下。

至于之后张晟能走到什么程度,那就是以《明日之星》的最终排名为起点再说吧。

但凡张晟弄出的歌曲比较大众一些,那么他的合约就绝对不会差!

可惜,没有如果。

不过张晟也没在意。

本来这个年代的唱片公司基本上都是不怎么盈利的,依靠的都是歌手的演唱会、综艺赚钱。

实体专辑和数字专辑倒不是不赚钱,而是相对而言太少。

毕竟这年头虽然因为版权的缘故,几乎没有盗版,但是数字版的价格却也不贵。

一首歌点播大体上都是普通版2元,VIP版0.5到1元左右。

当然,这只是国内。

至于国外嘛……

大部分免费,有些收费的价格也就两元到三元。

也是够好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