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前言
心力衰竭(心衰)是多种原因导致心脏结构和(或)功能的异常改变,使心室收缩和(或)舒张功能发生障碍,从而引起的一组复杂临床综合征,是心血管病患者住院和死亡的常见原因,被称为心血管领域最后的战场。心衰病死率和再住院率高,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对心衰患者早期发现、准确诊断、综合干预和长期管理,能够延缓疾病的进展,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降低住院率和病死率。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冠心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医疗水平的提高使心脏病患者生存期延长,最终发展为心衰,使得心衰患病率及病死率呈明显升高趋势。与国外相比,我国心衰的发病和防治形势更严峻,心衰患病总人数多,疾病负担大,尚存在漏诊、误诊率高,治疗欠规范,缺乏有效的管理,不同级别医院的心衰诊治水平有较大差距等现实问题。
随着我国分级诊疗工作的推进,心衰患者的诊治和管理需要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共同参与。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新发心衰、急性心衰、疑难危重心衰的诊疗服务;收治二级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转诊患者;对二级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二级医院负责病情相对稳定的心衰患者的诊疗服务,为心衰患者提供规范的病情评估与监测、药物治疗及心脏康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心衰防治宣教,高危及疑似患者识别、稳定期治疗、康复和长期随访。因此,急需提高基层医院及二级医院对心衰治疗药物的合理应用水平。第1版《心力衰竭合理用药指南》发布3年以来,心衰的诊疗、预防及综合管理等相关领域有不少新的进展,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和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心衰学组组织专家组,根据国内外最新临床研究成果,参考《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2017年美国心脏病学会(ACC)/美国心脏协会(AHA)以及2016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等发布的相关指南,结合我国国情及临床实践,对第1版《心力衰竭合理用药指南》进行更新和再版。
第2版《心力衰竭合理用药指南》涵盖心衰发生、发展的全过程,更新了慢性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诊断、治疗流程,急性心衰的治疗流程,合并症的治疗等;在慢性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药物治疗中,增加了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的推荐;阐述了心衰的病因、预防及危险因素的管理,强调重在预防的防控策略;结合我国现实,对如何实施有效的心衰管理进行阐述,增加了肿瘤治疗相关性心功能不全、老年心衰的管理、妊娠合并心衰的治疗、高原性心脏病等。通过修订,使得本指南具有更好的实用性和实践性。在文字阐述的基础上,应用图表和流程图的形式,如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诊断和治疗流程、急性心衰的治疗流程、急性右心衰的治疗流程,心衰常用药物一览表、药物相互作用一览表,使内容一目了然,便于临床医生的学习。我们希望新版《心力衰竭合理用药指南》能够帮助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基于最好的循证医学证据,制定恰当的诊疗策略和方案,选择恰当、合理的药物及剂量,改善患者的症状,减少住院和死亡的风险,从而提高我国心衰的整体防控水平,优化医疗资源的使用。
本书的推荐类别参考《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表述沿用国际通用的方式:
Ⅰ类:指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有益、有用和有效的操作或治疗。
Ⅱ类:指有用和(或)有效的证据尚有矛盾或存在不同观点的操作或治疗。
Ⅱa类:有关证据/观点倾向于有用和(或)有效,应用这些操作或治疗是合理的。
Ⅱb类:有关证据/观点尚不能被充分证明有用和(或)有效,可考虑应用。
Ⅲ类:指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无用和(或)无效,并对一些病例可能有害的操作或治疗,不推荐使用。
对证据来源的水平表达如下:
证据水平A:资料来源于多项随机临床试验或荟萃分析。
证据水平B:资料来源于单项随机临床试验或多项非随机对照研究。
证据水平C:仅为专家共识意见和(或)小型临床试验、回顾性研究或注册登记研究。
杨杰孚
2019年5月7日